王文非
王文非

一个写作者。关注女性权益、审查制度和各类社会议题。Creative writing in fiction track.

包法利夫人|一个浪漫主义者的死亡

 

今年把《包法利夫人》读了两遍,第三遍进行了一半,不得不惊叹于这部小说的诸多精妙之处,想要写一写我在阅读过程中的一些收获和感受。

福楼拜埋伏笔的功力值得敬佩。以艾玛几次偷情为例,在她真正开始与男人相会前很久,故事就为了偷情的发生做好了铺垫。第一部第七章里,查理治好的猎警送了艾玛一只小母猎犬,这只小狗在艾玛无趣的时候成为了她的倾诉对象,引出了许多艾玛的心事。在第二部第一章结尾,福楼拜轻轻一笔写到这只狗在包法利夫妇搬到永镇的路上跑丢了,没找回来。这个丢狗情节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细想第二部第十章的时候,艾玛和鲁道夫常常在花园幽会,就知道这只狗如果还在,必定要弄出许多声响。再如,第二部第二章里,药剂师和查理说起他这栋房子很适合行医,“巷子有一扇门,出入没有人看见”。这扇保护病人隐私的门,到了十二章时再提起,艾玛和鲁道夫在此碰面,顺理成章。

另一个印象深刻的伏笔,是福楼拜写艾玛换女仆。第一部第四章写到包法利夫妇从婚礼现场回到家里,纳斯塔西还没做好晚饭,让新女主人艾玛熟悉下家的格局;第五章紧接着写艾玛在查理的房子里四处看,看到门后查理的一双皮裹腿上还有干泥,书桌的水晶瓶里还放着查理已故第一任妻子的婚礼捧花。家里的混乱和晚饭没做好都反映出纳斯塔西是个比较笨拙、也没什么眼力劲儿的女仆。到第八章末尾,艾玛从侯爵的宴会回家,正怀着巨大的心理落差,又逢纳斯塔西没做好晚饭还跟她顶嘴,让艾玛大怒之下辞退了她,改收一个年纪小的女佣全福。但艾玛对纳斯塔西的不满并不是突然爆发的,而是从她嫁过来时就早有怨气。那么为什么必须要换掉老女佣,让全福出场呢?因为只有全福这样圆滑机灵的女佣人才会对艾玛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第一部第九章写,全福这个小姑娘每天晚晌从菜橱里偷一小包糖吃;第二部第十二章写全福对艾玛的鞋子毫不爱惜地整理,这样鞋子显旧了艾玛就会把鞋子送给她;另外,包法利老夫人夜里撞见全福和男人私会,也看出这个新女佣绝非纳斯塔西一般老实木讷。到了艾玛死后,全福卷走了她剩下的一些衣物,和男人私奔,也是凉薄又符合人物秉性的做法。

再说到艾玛最后因为还不上借票的钱自尽,书里也早铺垫了勒乐对她的算计。第二部第五章写到勒乐工于心计,跟艾玛说钱不够花可以找他借;第八章药剂师郝麦和勒弗朗索瓦太太闲谈,得知客店对面的咖啡馆很快就要倒闭,咖啡馆老板被勒乐出借票坑害,还不上债。小镇里的人早就知道这些八卦,但是包法利夫妇是新来的,不晓得这些事情。第十二章里,艾玛险些还不上勒乐给她置办物品的钱,勒乐又想借机说服她签下借票,然而艾玛偷了查理看诊的钱补上了,没成。第十四章里艾玛因为鲁道夫的抛弃而病重,勒乐马上开始纠缠查理要他还钱,并让他签下了高利息借据。到了第三部第二章里,勒乐诱导艾玛得到借据的代理人权力,再到第五章,勒乐撞见艾玛与莱昂私会,威胁她签下借票,这几次循序渐进的诱导让艾玛受骗的过程读起来更加真实可信,也可见勒乐早就预谋要把包法利家拖下水。

这部小说里每个人物都可以拎出来说一说,即便是小配角也写得活灵活现。比如艾玛的父亲很疼爱她,送她去修道院接受良好教育(当时女子主要在教会受教育,一般妇女不能到正式学校上学) ,她在那里待得不称意,就接了回来。后来查理显露心意,卢欧老爹盘算女儿婚事时,心里认为查理很一般,并非特别合意的人选。但艾玛在家不怎么能帮农务,他又欠了各种钱,查理医生的身份相对受尊重,能帮他还钱,也不会太计较嫁妆,于是他暗想只要查理求婚,他就答应。这爱里掺杂的一分盘算,一下子让卢欧老爹的形象立体起来。

福楼拜花了大量笔墨塑造艾玛这位女主角,将她的天真、浪漫、多情、虚荣、丑陋都写了出来,让人既没法彻底爱上她,也不能轻易地厌恶她。如果看完了原著,认定艾玛是一个水性杨花的“荡妇”或者“绿茶婊”,大概压根没有理解这个人物。

在谈艾玛的出轨情节前,要在第一部的第六章停留一下,这是写作手法和人物塑造上都很精妙的一章。第六章用大篇幅来写艾玛在修道院的生活在叙述结构上有些冒险的行为,很容易拖慢主情节,但是福楼拜这章没有这个问题,原因有二:1.第五章结尾提到了艾玛过去一直向往书中常写的欢愉激情迷恋,第六章承接了这点写。2.第六章结尾又回到了第五章艾玛对自己婚姻的困惑,延续了主线叙事。另外,细看第六章的内在结构,先写了艾玛在修道院里读经时对“未婚夫”、“天上的情人”等隐喻心生向往,接着说她因为乡间长大,反而没有很多人对书中田园生活的幻想,而是充满对刺激的渴望,这里已经为艾玛将来追寻激情做了心理的铺垫。这一章还写到艾玛的母亲在她读修道院期间去世了。在那个年代,女孩失去了母亲,也就少了一个可以引领她了解女性生活经验的人。没有人告诉她现实里的婚姻、作为女性的人生可能会是怎样的。替代母亲角色出现的,是常来修道院的一位老姑娘,终身未嫁,会唱古老的爱情歌,收藏了各种言情小说,又解释了为什么艾玛会如此向往浪漫美好又不切实际的爱情。

第六章奠定了艾玛人生悲剧的底色。这样一个“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仅仅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爱恢宏灿烂、向往永恒的激情与爱的年轻女人,受过精英女子的教育,偏偏是个农家女,她能跨越的阶级极限大概就是嫁给查理进入中产阶级了。不幸的是,她还有美貌和些许才华,更让她难以接受平庸。她所在的阶级注定不能满足她对上流社会生活模式的幻想;她所求的永不衰退的爱与激情,也不是任何一个凡人所能给的。

书里艾玛实际出轨了四次。第一次是在第一部第八章侯爵府参加舞会,艾玛与一位子爵共舞。他们除了跳舞外没有别的发展,但艾玛已经精神出轨了。福楼拜写:“艾玛的袍子,靠下飘了起来,蹭着对方的裤管;他们的腿,一来一去,轮流捣动…子爵转得越发快了…她气喘吁吁,险些跌倒,有一时,头倚着他的胸脯”,这段艳而不淫,不是床戏,却起得是床戏的作用。这一天在公爵府所见的奢靡浮华,让出身平凡、只在小说里读过这类描述的艾玛看花了眼,从此她的生活被“凿了一个洞眼”,再也无法忍受现有的生活了;她沉迷之深,到给女儿起名字时还记得侯爵夫人喊一个年轻女人“白尔特”,于是给女儿起名白尔特。艾玛只看到了侯爵府里的珍馐佳肴、精致餐具、上流社会人们的繁华和体面,但她看不到的是华丽背后的残酷腐败,“他们举止虽然温文尔雅,却隐隐透出一种特殊的粗暴气息,借此控制那些易于驾驭的事物”。

在回家途中,包法利夫妇捡到了一只子爵掉下的雪茄盒,艾玛偷偷收起,时不时嗅一嗅,重温旧梦。她的第一任情夫鲁道夫,正是对子爵幻想的投射。第二部第八章里,鲁道夫勾引艾玛,他头发上发油的香味让她想起子爵,第十二章里,艾玛送给鲁道夫的礼物里就有一只子爵同款的雪茄盒。然而鲁道夫正是侯爵府里贵族男子般的人物,谈吐得体,实际粗暴又无情,对女人只是抱着玩弄的态度。

艾玛对莱昂出轨了两次。第一次是精神恋爱,两个人都心仪对方,然而莱昂那时还青涩,没有勇气付出实际行动。艾玛心里念着莱昂,却表现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让他感到不可接近,心灰意冷地去了巴黎读书。对心上人的抗拒是看上去反直觉、却合情合理的写法,也让艾玛成为独一无二的艾玛。一方面,艾玛对爱的欲求原本就是一种对爱情感受的迷恋, “她爱莱昂,追寻寂寞,为了能更自由自在地玩味他的形象”;另一方面,这是她真正第一次和丈夫以外的男人相爱,既畏惧他人的目光,也感到羞耻。等到莱昂离去,空虚寂寞的艾玛被鲁道夫的花言巧语骗得颠三倒四、玩弄了情感,变得“活像一个妓女等候一位大贵人”,他日再见到成熟许多的莱昂,就大胆了起来。

莱昂这个角色值得多说一句。莱昂是个文书,多才多艺、爱文学音乐,无法忍受生活千篇一律。他与艾玛能在初见时谈得来,也是因为他和艾玛一样,有着浪漫主义情结。莱昂有些像男版的艾玛,但他和艾玛的命运截然不同。他作为男性有着更多的自由,可以外出求学,找一份工作,在艾玛死后,娶了位身世不错的小姐为妻。虽然他也有天马行空的浪漫情结,但他毕竟要工作,要凭借社会关系生存,所以他比艾玛可以看到更多现实的模样,也会为了生计作出妥协让步。当他们三年后重逢时,莱昂早就不是当初羞涩胆怯的年轻人了,“眼前是这小医生的太太,他先拿稳了,胜利在握,自然也就觉得行若无事了”。艾玛的两任情人,不管是鲁道夫还是莱昂,在打算和她发生关系时,其实都是带着看妓女的眼光对待她的。然而艾玛没有接触现实的机会,并不能分得清刺激、欲望与爱;在乡间她攀住查理,在侯爵府迷恋子爵,在永镇偷情莱昂和鲁道夫,她永远想逃离平静生活,想要惊涛骇浪、激情浪漫,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唯一的可能就是带着这些幻想从一个男人转向另一个男人,被玩弄和厌弃。

在过去也好,现在也罢,人们对于“坏女人”的想象是很贫乏的,她要么与不止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要么不爱孩子,艾玛都占了。艾玛想要生男孩,因为觉得男孩有自由,生了儿子至少可以在他身上弥补自己的失落。当她知道自己产下的是女儿时,直接晕了过去。白尔特缠着艾玛的时候,她觉得烦躁,一推搡,孩子撞到柜子拉手,脸破了。艾玛慌得很,在查理处理完伤口、孩子睡着后,她定下神,想的是“这么一丁点小事,她就慌了神,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又善良,又傻气”。到了计划和鲁道夫私奔时,鲁道夫问她女儿怎么办,艾玛想了想说“只好带她走”,足见她完全没想过这件事。鲁道夫因此也轻视她,心想“有这种女人!”艾玛是个活在精神世界里的人,对现实毫不关心,自恋也自私。这种自私同样体现在她和药剂师鼓动查理给镇里跛子动手术,手术失败后,面对痛苦、绝望、恐惧的查理,她只觉得自己奢华的绮梦落空了,对他充满了厌恶和愤恨。

福楼拜厉害的一点,就在于他虽刻画艾玛的虚荣、贪婪、自私、冷漠,让人生厌,也刻画了她的可怜、痛苦和纯真,难以不怜。第三部第七章里,包法利家被借票拖垮了,马上要扣押财产,艾玛在全福的建议下(全福提出来也是耐人寻味)去找了公证人居由曼,想要宽限些时日,却发现居由曼表露了想要轻薄她的言行。艾玛虽然出轨、虚荣,但并不会为了钱卖身。她知道自己可以委身公证人来缓解债务,但她却怒斥居由曼的趁火打劫、愤而离去。在鲁道夫也拒绝了借钱给她后,她失去了全部的希望,突然明白,自己的困境与钱无关,“她受苦是因为她的爱…所有的背叛、卑鄙和折磨她的无数欲望,都和她不相干了”。艾玛想象自己服下砒霜干脆壮烈地死,却经历了漫长的痛苦才死去——她到最后一刻都是个浪漫主义的人,从不融于现实、被现实一次次碾压,连她的死亡都是如此。她的死几乎可以说是殉道了。一个想要爱情和浪漫的人,偏偏生活在一个容不下纯真浪漫的世间,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想很难有人看完艾玛饱受折磨的死亡,还能毫无悲悯之情。

最后我想写写查理这个角色。小说标题叫《包法利夫人》,以查理入学为开篇,查理死去、药剂师郝麦得到十字勋章为终,看似离题,实则深化了整部书的悲剧色彩。从查理入学时穿衣品味的拙劣、读书时的木讷平庸,我们已经看出他是个资质平平、唯唯诺诺的人了。查理的父亲觉得他笨,艾玛嫌弃他粗鄙愚钝、毫不浪漫。艾玛和鲁道夫偷情,以骑马为借口,查理觉得骑马对艾玛健康好,不仅主动请鲁道夫带艾玛出去,还买了马给她。艾玛幽会莱昂,查理毫不生疑,她说留下看戏、请教理财、学习钢琴,他都支持。看上去艾玛每次出轨,甚至都是查理促成的。艾玛死后,查理花了大手笔,希望她“身穿她的新婚礼服,脚着白鞋,头戴花冠…一棺两椁:一个用橡木,一个用桃花心木,一个用铅…拿一大幅绿丝绒盖在她身上”。艾玛身后留下的欠款,他一笔笔付了,哪怕有人趁火打劫,他也受着,为她还上。到他发现鲁道夫和艾玛的信,才知道原来她偷过情,嚎啕大哭,然而等他见到鲁道夫,他却说“我不生您的气…错的是命!”鲁道夫觉得查理的话,“简直可笑,甚至有点下贱”。查理对艾玛的爱是一种信念和痴迷,坚定不移。在所有和艾玛发生联系的男人中,他是最爱艾玛的人,他不嫉妒,因为他真心认为她好,谁能不爱?可惜艾玛一生渴求爱,却从没看到查理的爱,也从未爱过他。在我看来,查理愚钝的表面下有种稀有的品质,他的爱接近神性,然而世人眼里,这样的容忍和善良只是软弱,可被随意宰割。查理在艾玛死后,还在学着她的作风,穿漆皮鞋、系白领带、洒香水,最后消无声息地心碎而死。从开篇到结尾,他都是一个被无视和轻贱的人。

浪漫主义者不容于世,笃信温良的人静静死去,什么样的人混得风生水起呢?药剂师郝麦。他半吊子知识、投机取巧、善于玩弄文字、两面三刀,为了名利出卖理想,终于在小说最末,得偿所愿拿到了荣誉十字勋章。故事终于此,时代启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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