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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书馆X围炉:有关女性主义的三个议题

本期围炉是由青书馆Y-talk与复旦围炉的合作夜话,以最近的女性主义事件为议题,邀请各位来自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与不同性别的同学,就个人经历和学习经验进行自己的想法分享。

陈 = 陈唯伊

张 = 张树鹏

纪 = 纪昊楠

徐 = 徐雪

魏 = 魏政

林 = 林欣欣

1.卫生巾互助:月经羞耻or生理隐私?

事件脉络:

2020/10/21,华东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大二学生许同学受到博主梁钰(“姐妹战疫安心行动”发起人)的启发,设计并放置了互助盒,为女性提供便利,也反对“月经羞耻”。此举一出,便得到了许多同学的支持,中国政法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北京语言大学、南开大学等多所高校,也有同学自发效仿。

陈|关于对卫生巾互助盒的看法和未来发展,我首先想到的是,卫生巾互助盒是基于现实需求产生的。尽管并没有一个调研说“多数女性遭遇过上厕所发现来了月经却没带卫生巾的情况”,但是基于许多个人经验,比如我和我的中学同学们,几乎每个人都遭遇过这种尴尬,如果没有卫生巾互助盒,我们的做法就是从厕所跑回教室,然后悄悄地问自己女性朋友借卫生巾。对,说到“悄悄”,卫生巾互助盒也并不止于提供卫生巾,它也打出了“反对月经羞耻”的口号,让我们觉得来月经这种事实也没啥好“悄悄”的,就跟上厕所向人借纸巾一样,是很正常的事。这种观念上的变化让我觉得卫生巾互助盒是可以有未来发展的,比如,为了转变售货员会给卫生巾专门套黑色塑料袋的情况,现在一些高中学生会在学校小卖部的卫生巾货架上挂透明塑料袋,旁边写上“反对月经羞耻”的标语;再比如,卫生巾互助盒本身也是受到了“姐妹战疫”(疫情期间为一线女性医护人员提供生理期用品的活动)的启发,把这种互助推广到了更大范围——从疫情期间的卫生巾不被列入紧缺物资、到后来出发的医疗队把卫生巾纳入女性医护的行装、再到卫生巾互助盒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需求、透明塑料袋反对日常生活中的月经羞耻,我觉得未来可以期待更多。

Superiod社团在长沙市一中的“反对月经歧视”行动

纪|其实我认为这种在现实生活中所有改善女性境况的的做法都是有意义的 ;至于我们缺少的似乎是一种连贯的正确的做法;女性各种特殊的、独有的生理和心理体验、以及为什么可以引发羞耻并在公共领域中视为不稳定的因素,这些问题始终悬而未决。当下卫生巾互助行动仅仅局限于女性群体中 而在男性的支持在很大意义上也是需要的,卫生巾的公共成本对于男性也有一定的责任。而且某种意义上卫生巾因此有其个体意义上的特殊需求所以需要进行类似互助的行动,而是它就是有及其必要的使用价值。月经长期以来被忽视的原因是复杂的,我们的公共语言中缺乏这个概念,就比如,校规里各种请假规定里是应该有相关的描述的。

张|月经(period)这个词本身就是有周期的意思,月球绕地球的一个周期就是一个月,女性在一定周期内的生理现象就被称为月经。关于月经被认为是污秽的,这种看法普遍是存在的。我曾经了解到江苏南通就有子女为亡母举办“破血湖仪式”的传统,而且这样的仪式每隔五年都会举办,直到子女去世。这个仪式就是希望亡母可以在死后得到安息而不受因为污血而遭受的业障,在血湖地狱忍受痛苦。关于月经被污名化的这一思想缘起,我没有充分的文献研究,不再过多的讲述。

破血湖是道教祈禳仪式,为超度产妇亡魂而做。据元始天尊济度血湖真经记载,女人月事频繁,生儿育女,将污血随意倾倒净地、河流、或将内衣随意晾晒,亵渎三光,触污天地圣真。死后坠入血湖地狱。血湖地狱皆是女子之亡魂,不关男子之事。因女子经血极其污秽,故血湖乃天符宝箓不到之地,众圣恩光不临之所, 唯有真武祖师,太一救苦天尊不避血湖,多施救拨。众多女魂才得以生天离苦

张|从个人经历的角度来讲,作为一名男性,最初对认识到女性来月经的这一经历是从小学同学的女同学会提到自己肚子痛,我模糊的意识到了男女生之间的生理差异。真正清楚的认识到女生的生理期,还是通过女朋友的讲述才有了比较清楚的概念。此前也不会有意识的去了解。这同时也反映了对于青少年群体性教育的缺失,在我初中的生物课上,当老师讲到人体生理结构这个章节,所有同学的反应都是非常害羞的,而且老师也是就课本的图画进行讲述,并且也只是轻轻带过,对男女生的生理结构还是缺乏直观的概念。

了解人体结构,公开的推广性教育,了解男女身体的差异在当下仍然被视为是一件羞耻的不道德的事情。普遍认为这样会教坏小孩。而与此同时,我在从小到大的教育经历中,同学们一直在流传着一些黄色笑话,分享自己在一些网站上浏览到的内容。这一行为,在同龄人普遍看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坏孩子的表现。而社会却并没有提供一个正常的渠道去满足青少年随着年龄的成长而不断增长的对生理知识的好奇。对于如何生孩子缺乏正面回答 ,我从小也会问妈妈,自己是怎样生出来的,往往得到的答复是模糊的,并没有得到一个确定的答复。这也反映了,许多家长不知道或者在避免正面同孩子交流关于这方面的问题。随着自己慢慢长大才对这些事情有了一些清晰的认识。我之前就有关于如何对我自己在刚上高中的弟弟进行性教育的思考,因为我在他16岁左右的年龄段,这方面的教育是缺失的。但是从我自身来讲我也不知道如何把这方面的知识告诉他,我没有看到能够比较适合他这个年龄段的一些关于性教育的书籍和视频,整个社会普遍还是在避讳的谈及关于性教育的话题。


关于性教育的影视作品和书籍

徐|当谈论性教育,首先应该确定性教育的内容与模式,因为我们知道教育是非常强调分阶段的,小孩子有可能在任何阶段问出关于包括性在内的亲密接触、生育、身体结构的问题,但并不能时刻指望他能理解我们所说的专业术语,或者明白地想象出整个身体构造。举一个例子:卢梭讨论性教育时,认为当一个孩子问到自己从哪里来,母亲最好的回答是“你是我拉出来的,拉的时候可疼了”,这样既用疼痛的感觉转移了孩子的注意力,又没有对孩子撒谎。

2.广告中的明星:审美表现or物化女性?

事件脉络:

在当今社会的互联网/电视广告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穿着性感暴露的女明星。那么,这到底是将女性物化的象征,或者是个人的爱好选择(个人性欲表达)?在《Good Morning Britain》的一期节目中,大家同样为“Can Strippers Also Be Feminists?(脱衣舞娘能否成为女性主义者)”这个辩题争论不休。

纪|关于广告/互联网出现穿着性感暴露的女明星是将女性物化的象征或者是个人的爱好选择,我认为假设这个问题试图讨论不仅是事实概括,还包含某种关于--广告是否应当使用性感女星形象问题的价值取向,我猜想在个人主义的立场(姑且称之,对应自由选择之论)和批判主义立场(物化)之间,还可能大约会有下面这些基本观点和推论:

1 .性欲是生理的和普遍的。

2a .社会生活中的表达绕不开性隐喻。

2b. 为性需求而生产,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接受的。

3a .这是一种商品化,但商品化/物化是必然。

3b. 广告中出现性感女明星是一种物化/商品化,(只要遵循一定条件,如本人自由选择)可以接受。

各种观点似乎都有其道理,而且可以引发其他思考:

更整体性的视角,为什么常见性感女星广告而不是性感男星广告—这里是否涉及到了社会财富/话语权/公共审美的男性主导和社会审美偏好与男女性之间的关系?性与经济? 在这里卢卡奇/福柯/波伏娃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理论资源。广告上的身体的复杂性还在于,身体有着多重的遗憾,例如遗体,我们认为是可以捐赠的;那么色相呢?

徐|广告上的模特也许常常被解读为一种性暗示,但是我想到在近代性很大意义上是被窄化的,这样一个窄化的“性”的概念也是古人没有的,他们了解的是爱若斯;他举例说现在人们会抓住《红楼梦》里宝玉和袭人发生性关系不放,但其实宝玉对其他女孩的爱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在其他地方,从他给黛玉的一首小诗、一块点心都可以看到爱若斯。在这里,爱欲不再仅仅是性器官的接触。在现代社会,借用布鲁姆的观点,在现代社会,爱和欲是分离的,爱被泛化而欲被进行科学的解释。

陈|回到现实中的广告,我想到的是内衣广告常用苗条又丰满的女性代言。我觉得她们被物化,是因为她们的身材、姿势、表情等等完全是被凝视的,尤其是被男性凝视的。服装品牌CK在今年用了历史上首位黑人大码变性模特(此前的CK模特往往是九头身、大长腿、小翘臀等标准化审美下的女性),这件事被许多人嘲讽为“政治正确”。实际上,在嘲讽某事“政治正确”时,我们默认的是原先那种情况是“正常/正确”的。但内衣广告模特身材性感火辣就是正常、正确的吗?现实中购买者极少能有这样的身材,这样的模特对于购买者(尤其是穿大码的人)并没有参照作用,如果从市场角度看,用一个能代表普通人身材的模特可能更符合需求。“内衣广告应该模特火辣性感”本身就是男性凝视下对女性的要求。再从内衣本身考虑,很多女性的胸罩都会加一个“托起”的设计,也有很多会加垫子、加钢圈,这些设计可以让女性的胸显得更丰满,但同时也让女性穿戴时感到不适(垫子很闷、钢圈很痛),我觉得这样的设计也是在服务男性凝视。

3.清华学姐事件:理解女性or矫枉过正?

事件脉络:

一名清华女生在食堂与一男生擦肩而过时,感受到臀部被摸,于是在周围学生帮助下,要求对方出示身份信息。并在未经查证情况下,在朋友圈和清华树洞发布了该男生的个人信息,并发出要让其“社会性死亡”的言论。之后,该女生在辅导员陪同下查看了监控信息,澄清了对男生的误会,并在公共平台道歉,双方通过辅导员进行了沟通。当晚,女生在校园树洞中发布了长文,反思了自己的莽撞。

在这个事件的讨论中我们选择了圆桌对谈的方式,因此有更多的同学加入了讨论,可以感受其思想的火光。

张|现在学姐是不是也是社会性死亡了?

陈|已经有网友人肉了她的照片,说“你也不配被摸”之类的话。

魏|进入到“你也不配被摸”这种人身攻击的言论,离问题本身已经非常遥远了。

张|和发到的平台及其受众可能有关系。一个话题被发到微博上,继而被误解,偏离本身,几乎是必然的。

林|这是社交媒体的问题吗?

魏|其实不完全是社交媒体的问题。这是我们公共讨论的痼疾,总是先去看你这个人怎么样,上升到人身攻击,不再关注事情本身。比如建国初期,各种文化的讨论都是这样的,讨论文化议题,要先看成分。如果是地富反坏右,做了什么事情就不重要了。

张|回到事件本身,让我们设想一种情况,假如是学长被学妹摸了,事情会怎么样?

陈|有个播客叫“随机波动”,最近谈及了这个问题。这牵扯到对于被骚扰的定义是什么,是从占便宜和没占便宜的角度去界定被骚扰,还是说因为没有知情同意,就是被骚扰。

比如一些网友去攻击清华学姐,说你长这么丑怎么配被人摸,其实就是从占便宜没占便宜角度去看,而不是觉得对方没有同意被摸,就应该是性骚扰。

纪|但知情同意本身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因为我们首先要确定每一个人的心理感受是相同的,这个很难,非常个人化的;但如果选择一个普遍的程序标准,也有很大的麻烦。

魏|现在其实是按照普遍的程序标准。比如说摸屁股,每个人或许感性感受不一样,但是去摸屁股本身,是不是在当下就是一个应该被批判的行为? 

纪|我的问题是这样子的,大家讨论这样的概念,占便宜不占便宜也好,知情同意也好,都是非常模糊的概念,我们有没有更好的方式来讨论这个问题? 

陈|知情同意这个问题在各个国家都在讨论,但也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去解决。

张|还有一个事件,华政有一个男生把曾经交往过的一个女朋友的一些比较性感的照片发在了公共平台上。这个女生看到了之后就特别的气愤,并且说要把这个人挂出来。尽管男生就不断地祈求她不要这样做,女生还是写了篇公众号,男生在发的当天跳楼自杀了。 

当你发在公共平台的时候,对一个人的意义,行为的后果就是不可估量的,这个事情已经不在你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事情会发酵到什么程度,发文者本身可能缺乏预估。

纪|诽谤罪的构成是有实质内容的,它不像完全知情同意那样。但性骚扰又是一个非常程序性的东西,就有一种矛盾的感觉在里面。如果我认为我受到了性骚扰,但是实际上我在没有查证的情况下去发,可能会构成诽谤。

陈|不讨论私德的情况下,为什么她会选择这样一个扩散理论的方法去做,如果这件事是真实的情况下,是否她觉得只有这样做才会有用。 

魏|想象一种情况,假如这件事你说清华学姐等监控查清楚了,比如说男生确实摸了她屁股,然后在有盖棺论定之后再去发文。

纪|我觉得应该很难,意思就是说这个学生可能对后面盖棺论定不信任,因为这个机制不能产生作用。

林|所以说是不是当下我们的这些机制没有提供给女性有关于性骚扰或者性侵害足够的援助,所以才导致学姐选择了这样的一个方式去曝光。

纪|这个问题会很难探讨。一个机制到底能不能发挥作用。

陈|我还想再提供一种角度:(以下内容源自公众号 黑羊公社)

「如果没有监控视频证明学弟的清白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女性一旦承认被骚扰的事实,需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和道德压力;为了作出性骚扰指控,女性实际上已经赌上了自己的名誉,故而她们的指控大概率是真实的。

● 这个推论看上去似乎成立,然而却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具体到不同的女性身上,每个人做出性骚扰指控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 一个处在相对「进步」的圈子里的女性,在说出自己的性骚扰经历后大概率得到的是周围人的同情与支持;而对于一个处在相对「保守」的圈子里的女性,如果做出同样的行为,等待她的或许就是无尽的谩骂与荡妇羞辱。

● 这时,简单地将前者的经验套到后者身上,或者反过来,显然是忽视了「女性」这个占了全人类人口一半的群体的内部分化与差异。

● 而另一种观点则机械地强调「证据」。不少人认为,遇到性骚扰第一时间要「取证」,然后「报警」,等待「官方处理结果」。如果没有证据,就只能自己「咽下苦果」。这种想法由于诉诸了程序正义,更能够得到大众的支持。

● 然而,深究之后便会发现,理性客观的外壳底下其实空无一物。所谓的「取证」,究竟是什么意思?如果在一个没有他人在场、也没有摄像头的空间里,你被摸了一下大腿或是遭到强吻,你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你的主张?

 很遗憾,在那些固定证据存在很大困难的场景下,诉诸程序正义并不能给当事人带来救济。即便是报警,警察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也只能通过察言观色来判断证言的真实性,而这种方法并不能得到人们想要的实锤证据。

● 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了风险论:被女性指控性骚扰乃是人际交往中需要承担的正常风险,人人都有自证清白的责任。

● 这种观点无疑是具有缺陷的。一方面,它无法回答「什么样的证据能自证清白」这个问题;由于举证责任倒置,自证清白的难度比证明性骚扰存在的难度要大得多。另一方面,这一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在严重性上显然有违比例原则。

● 在刑法上,我们有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同的恶性的罪被分配以不同梯度的刑罚。这一原则在舆论的审判席上并不存在。无论是摸大腿还是强吻,是语言骚扰还是付诸行动,等待被控当事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漫天的私信谩骂和社会性死亡。

● 这种「风险」对于一个无辜的当事人来说,代价未免太大。

●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个事实:误伤并非普遍现象。如果我们对诉诸舆论的性骚扰救济方式大加指责,只会加重那些本来就不敢发声的女性的心理负担。

● 原本她们只需要面对荡妇羞辱等「传统」的障碍,而今后她们将面对「你也配被骚扰?」的诘问和舆论反噬后的网络暴力。考虑到性骚扰案件本身就具有取证难的特征,恐怕鲜有当事人能够摆出能令公众以及法律满意的实锤证据。

● 风险分配一向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命题。是让个别男性承担被「社死」的后果,以换取广大沉默女性揭露性骚扰的勇敢,还是反过来?

魏|刚刚说如果清华学姐实名举报,可能在保守的环境中,会受到很多比在进步的环境中更大的压力。但这个可能是很难确定的事情。对我们今天的讨论的人来说,可能她只是有点反应过激;但一部分网友看来,她就是什么所谓的荡妇之类的。只要有事情选择这样说出来,这种风险是不以你这个事情本身为转移。因为有一个人带着有色眼镜,再正常的事情都有办法去向你泼脏水。其次,这方面确实难以取证。

一个女生去选择去站出来举报另一个男生对自己性骚扰,其实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有损失的行为。所以女生出来站出来举报,让男生承担这样的一个风险,即使是误伤了,但是我觉得这种行为是可取的。

陈|但是这就涉及到,比如说法律上判断会给不同恶性的罪负担上不同的惩罚,但是你到网上可能惩罚都是社死。

魏|所以一般人不到这种情况,不会愿意以自己的社死去换另一个人的社死。

纪|你要知道我们的举报人并不应对刚才这样完整的逻辑,他们没有认识到他所承担的一系列的风险。

陈|甚至没有想到自己会承担这样的风险。

纪|其实并不能在一个风险对等的这样一个理由上做出这样的行为,因为当事人可以完全处于这不一致的情况。

男|那这个学姐现在除了发朋友圈还能做什么呢?

纪|对于性骚扰的防治机制是必要的,尽管它可能还很不完善;或者使人们相信有一个机制会产生一定的结果,可以产生积极的作用。

林|然后我还想补充一个小的细节,我在豆瓣小组上看到有人讨论这个问题,他们说其实也许学姐并不是在误伤,说其实在清华甚至在清北这样的高校里面也有这样的组织,他们有的男生会有一个群体,他们有组织化的进行这种行为,然后他们比较有技巧,就能让自己不被摄像头拍到,你摄像头是拍不到,但是它其实可能是真的是存在的,但只有对方能感受的出来。完美犯罪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例如有组织化的性骚扰行为,他们能够避免被摄像头拍到。

魏|完美犯罪必须被惩罚,只是法律上认证困难。

林|如果本次事件确实是男生性骚扰且被拍到了,如果学姐没有发朋友圈,而是向学校反映这件事,是否会让男生受到惩罚?

陈|不知道,我们现在还是处于最低级的欠缺机制的阶段。

张|我有个朋友之前在地铁上遭到性骚扰,当时也没有办法,只是在下站的时候狠狠地踩了一下那个猥琐大叔,在当时的环境下,她本人做不了太多,地铁上的其他乘客也最多用手机拍下视频发到微博上,只能让他“社会性死亡”。

林|可能主要还是机制的问题,因为欠缺机制所以让学姐选择这样的处理方式。

纪|我觉得还有一个是成本问题,性骚扰的危害性是多大?我们需要多大的成本去遏制这种行为?

张|还有一个复旦女生的例子,在遭到性骚扰后,她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写了一篇文章勇敢揭露这种行为。

魏|我之前在三教自习的时候看到,一个女生去卫生间的时候有个猥琐大叔跟着她,她发现之后一直抓着他去找保安,非常勇敢。

张|这件事情当时如果发酵的话说不定也会造成较大影响。比如有同学看到了之后拍下来发在网上,有可能会演化成类似清华的事件。

纪|我们可能认识到构建一个完美机制是很困难的,我们选择一种风险极大的方式会不会有错呢?

魏|其实我想到一个可行的办法,但成本太大了,就是建立一种类似失信黑名单机制,建立一个全国可查的信息记录系统,大家都可以去实名举报。如果被证实可以加一条tag表明是被警方证实过的,如果一个人有很多记录但都没被证实,也是需要警惕的。

林|这说明他可能是个惯犯。这也让我想起韩国对于恋童癖的处理方式。他们对恋童癖进行定位,有点像黑名单,有恋童癖倾向的人都会被记录在册,成为重点监察的对象。

魏|在国内阻力肯定很大,可能会得罪很多利益集团。

林|我觉得还是因为大家对于这些事情严重性的认识还不足,不足以让我们去推行相关的一切措施。

陈|我觉得不管找到什么措施,其实都是要让施害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和家暴是一个道理,为什么不去对陌生人施暴而是在家里打老婆或者孩子?是因为对他们而言没有代价。如果企业会出台相关守则,比如有家暴行为的人会被开除,面临失业,一定会对这种侵害行为形成制约。性骚扰之所以如此普遍,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代价太低。

魏|在复旦女生的例子中,那个人也是惯犯,经常出入校园,保安每次只是赶走而已,正是因为代价过低才让他屡教不改。

林|我觉得其实后果可大可小,可以非常大。有时候只有达到某种严重后果的时候,他才会得到处罚,所以很难预防。

在本次的圆桌对谈中,我们从最近的热点事件出发,从各个方面探讨了一些女性主义的话题。在卫生巾互助事件里,我们看到了反对月经羞耻,改善女性生存条件的希望,同时探讨了月经本身的含义,又从这里出发延申到了羞耻心理与性教育等方面。而在讨论广告中的女性时,我们既有理论层面对于性、身体、社会的论说,又结合了CK大码模特事件继续了对于物化女性的探讨。最后,在清华学姐事件中,大家各抒己见,从社交媒体、性骚扰标准及其机制等等方面,表达了大家的看法。

统稿 | 尹逸昕、张乐萌、闫力元、王佳同、魏之然

审稿|王舒怡

图 | 来自网络 |正文海报制作者:朱海霞

微信编辑 | 李卓颖

matters编辑 | 蔡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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