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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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的大陆人

关于国豪机场事件的几个疑问。

昨晚突然手机推送到这个事件,视频和相关报道也陆续看了一些。

一个老朋友告诉我有个matters这个平台,可以看看,遂注册、登陆,看看香港人的想法。

于是看到了这两个评论:

https://matters.news/@imkayleigh/看完付国豪被困全程视频之后-zdpuAsgRFPFTuuG5LtcEieepBC91KgVgKFHWPPeXkUwj5ZQgr


https://matters.news/@csy1996814/機場襲擊中國人-真的不可饒恕嗎-zdpuAwAd1KNhvAWEdTmjpaDdisw9UYZvTBAdFbohus9MdR3va


这两个评论地下也有一些中港之间的辩论,感兴趣的可以自己点进去看。讨论的点有是否是记者、大陆政府是否有意为之,暴力是否必须等等。

我有一个疑问,不吐不快:

换做是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或者地区:大陆也好,日本也好,美国也好,我生活的欧洲也罢,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或者是自由人,有没有最基本的不被人身伤害的自由?如果受到了此种不受人身伤害的自由的损害,是否可以寻求公权力进行保护,以及对造成此种自由损害的施加方进行理赔的权力?

退一步来说:

我们假设这位于国豪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放火的通缉犯,视频里的这些人,在他们本人并没有遭受于国豪生命、财产威胁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力动用暴力施加伤害?如果施加伤害了是不是要根据相关法例进行惩罚?如果声成可以免除这种惩罚,相关判例是什么?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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