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路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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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vē socordiam

weekly 05:好友的婚礼

这是一次拖延到周一的记录。在六个小时时长的动车加上两个小时的晚点,近晚上九点才到北京的我实在是提不起力气再做这样一件事了。不过回想起来,周末出门的任务这次算是超额达标了哈。

好友的婚礼

这个周末回老家参加好友的婚礼了,而且还有点波折。

周五晚上八点到昌图的我,九点就现身了一个四人的酒局,喝到距离接亲还有一个半小时的凌晨两点,然后就在头痛欲炸中开始了我的第三次伴郎之旅。而我并没有很想回顾这场婚礼,而是一个能让我参加婚礼的原由,我的好友冯运。

冯运可以说是我最重要的朋友之一了。他有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还爱剪齐头帘,以至于在婚礼滚动的照片上甚至被人调笑为年画娃娃。不过同时他也是我在老家的三人小圈子的长得最好看的,我姐直夸他“招人稀罕”,以至于都很难界定这份可爱是加分还是减分项。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还是分完班之后的同学。对于他的稳定社交圈来说,我算是一个插班生,或是一个外来客。土生土长在县城内的他,从小学初中开始就有这一个稳定的交际圈子,甚至在分完班之后,他在他的周围几桌就已经聚集起了多年相识的老朋友,而我则恰巧在我妈“尽量往前坐”的指导下,正好坐在了他的一个朋友的同桌,一个关键的小机缘就这么种下了。

时至今日,这段友谊也维持了已有十年。那个年纪的友情都很自然,自然到,即使是年岁不大的我也忘记了是如何玩到一起去的,记不起友情开始的起点,也理不清生发的原因。只知道,感觉是对的。

而我从来都是个薄情寡义之人,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主要经历里,向来都是走一段,扔一段,即使每个阶段都有玩得很好很好的几个人,但阶段过去之后,就绝少有再联系。在步入社会之前,这十几年下来仍有联系的也不过,初中一人,高中两人,大学一人,十足的绝情 guy。

但是冯运一直都留在这份濒危野生动物般的名单里,走过了大学,走过了进入社会工作,维持到足以让我在高中毕业八年之后,心甘情愿地奔赴六个小时的火车,去给他做伴郎。

而从高中的经历来说,冯运与我成为朋友的概率其实并不是很高。他没有那种天才的色彩,也不是死读书的呆子,按着正常稳妥的步调,足以在这个省重点高中的一个七十多人的班级里稳居前五。我则是一个上课永远在看杂志,各种杂志,甚至是一份杂志被分成四份没收的选手,成绩也自然是中下流,风评也是以一种另类的蔫淘成为校园里的某种风云人物。

又是一段没有很多相似的友情。想来想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跟冯运当朋友很容易。冯运不是一个外在特别有辨识度的人,无论是性格还是行为都比较中规中矩,又附加了一个随和的性格,从内里就是一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但在中规中矩的外在之下,他的内在却又有一种少有人能及的坚定意志所构成的内核,平淡却不是随波逐流。在我跟他的某次就酒后闲谈里,他就只把两个人纳入了自己的“哥们”圈子,有幸我是其中一个。也许他真正的随和只是限量开放的。

而我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快结婚的。但事实上,从他读研开始,一切都跟我的建议背道而驰了。在是否读研时,他在“没有学术追求没必要读研”的背道;决定去哪里工作时,他在“即使是小角色也早站在最大的舞台”的背道,留在了沈阳;最终在短短的两年内,就走入了婚姻,走成了我最不建议的看似循规蹈矩的人生路。

我知道跟她结婚的这个女生很好,即使在结婚之前我只见过短短一面,但我还是给出了“即使我这么 der 的人也挺喜欢她的”高评价。但我还是很讨厌他这么快就走上了一条最标准的人生路,像是每个家长最想给孩子划好的人生路。

但是站在他的婚礼上,望着烟气氤氲的舞台,一对新人正在完成着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我不免会想,我又是不是对于不循规蹈矩太过痴迷了呢?

其实我也只不过是摆脱了一种循规蹈矩,跳进了另一种循规蹈矩,却对上一种循规蹈矩满是不屑,甚至还大肆传教。而看着冯运的一路走来,看着不漂亮,却每一步都异常扎实。他并非是忤逆着自己,而是早早接受了在选择序列中标记为“还不错”的选择,成为人流中的someone,去一处平整的麦田里收获更接近自然的欢喜。当我看着他唱着《告白气球》走向他的新娘时,我微微有些温热的眼睛告诉我,我也可以理解他是怎么想的。

竟然有种隔空和解之感。

当然了,冯运肯定是看不到这篇小文的,但是我仍要再一次祝愿他新婚快乐,即使我们都忘记了迥异的我们因何成为朋友,但可以确认的是,那个古早的理由早已成为一种“自然而然”,让我还要参与到他人生中别的重要时刻里。

祝你新婚快乐,冯运。

文身

赶着婚礼结束,其实我还抽时间回了趟家。只说一件有趣的事情。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把惦记过多时的纹身给搞了。而在完成后,约着朋友吃饭时,聊起了要不要告诉给我妈。最后我接受了她的建议:等她看见再说。

而在我的印象中,我妈都是一个保守的人。她一辈子都生活在一个小地方,丈夫去世之后执着于一辈子都活给子女,很难想象她在看到纹身这个对她来说近乎于小混混标记的东西会作何感想。

而在一起聊天,我姐不经意发现我小臂内侧的纹身时,我妈,我姐,都没有表现出任何惊异的样子,更是没有任何斥责。我妈只是毫无责备地说了三句“纹那玩意干啥”,“不是满胳膊都是那样就行”。

还有当我趴在她肩头时,她小声对我说:“不行弄这玩意昂”。

我可能真的小看我妈了。

一首《新写的旧歌》

我原以为自己很特别,然后工作了这么几年,幸运的是发现了自己完全不特别。而就在今天中午,看着听着李宗盛的《新写的旧歌》,翻看着他年轻时的经历。我又想(虽然没有直接关系),我对特别的定义可能之前太过狭隘了,特别不只是天赋异禀,后天的如何选择同样也是一种特别。

而现在,我要选择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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