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郭先生
周郭先生

一个普通人

隔离记

2021年1月22日晚7点38分,距离我从长春市(朝阳区)回家已经过去接近四天,当接到现住址的社区电话要求集中隔离时(自费),我心想:果然还是来了。

时间回到我离开学校的前一天(1月18日)。我家乡社区的工作人员通过父母和我取得了联系,要求我从长春返乡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且并没有告知其他。第二天中午我带着报告开始了返乡之旅,当我告诉她当晚就能到达的时候,她忽然通知我以下内容:

我感到很不理解,既然前几天回去也要隔离,那为什么之前不告知我,而是在我还有两个小时到达的时候才通知我呢?我对于隔离感到恐惧的原因是:隔离一天所需230元,14天就是3220元,而我母亲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有这么多,且14天之后,我还需居家隔离7天,那么我的父母就不能去上班,双方的工资都会减少,那么就这一次隔离所带给我们这个工薪家庭的经济损失就达到近5000左右,就在这经济不景气又接近春节的时刻,无疑是雪上加霜。对比我在学校的生活费,不算学习上的花费(书籍和资料),单单是吃饭、洗澡等一个月不会超过200元,这样就非常直观了。 当时没有给我很久犹豫的时间,和父母朋友商量下做出了一个决定:那我下车去亲戚家,不回去大连不就可以了吗。这个决定的背景是属于我家乡管辖下的县级市没有要求长春返乡人员必须集中隔离的要求。紧张、害怕,甚至恐惧下车后会不会有什么人直接在车站门口等着我“自投罗网”,有一种自己是戴罪之身等待伏法的错觉。我大概明白自己会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 下高铁之后,亲戚开车将我接回家,在家待了4天,1月22日晚,我接到通知,要求我去集体隔离,费用自理,住宿费用每天180元,从下车那天开始算起隔离14天,也就是2月1日才能接触隔离,然后要居家隔离7天,不能出去。 这时候我就有疑问,首先我已经按照大连市1月12日公开发布的返连人员的要求,返连前3日内进行核酸检测,我是19号回家的,18号在校内做的核算检测,检测结果也是阴性,我所在的朝阳区一直都是低风险区,乘坐高铁也都是全程防护,健康码也是绿码,为什么突然要求我集中隔离?这符合国家卫健委的要求吗?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我按照官方公开发布的要求返回,为什么还要集中隔离?这种隔离不得不让我联想到两种可能,一个就是层层加码,地方逃避责任;第二个就是地方的隔离点与地方政府有利益关联,趁火打劫学生这些弱势群体。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地方控制疫情的众生相,首先中国大陆的疫情控制的结果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种结果背后的代价是什么?中国官方一直强调,不惜一切代价。2020年,我在大连,而且是毕业季,不需要全国流动,觉得疫情对自己影响不大。虽然在媒体上看到许多受到疫情影响,生计受到影响,家人感染去世,武汉的一幕幕惨状,虽然看到之后也十分痛心,但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没有切身的体会。今天我才明白,原来一直说的不惜一切代价,老百姓就是代价! 我们看高考时的思想政治科目、考研的政治科目、本科、硕士阶段的思想政治课程,一直都用一种官方说话方式来训化这个国家的年轻人,让他们高喊“不惜一切代价”,可是不姓赵的他们,就是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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