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ao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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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经就讲不出话的马来西亚创作人。

Kepong小贩翻供事件里,让我感到很不舒服的一句话 “小贩本身是有问题的”外加黄明志vs林立迎 | PodCast

kepong有个小贩说他被警察勒索,林立迎带他去报案,警察说他们已经掌握有利证据了,小贩就说it's a prank,黄明志觉得事有蹊跷,联络上小贩后确认了来龙去脉,小贩又站出来说他是被kacau到想要撤销,现在他想要继续投诉,引来网上一片谩骂声。

spotify链接:https://open.spotify.com/episode/1diDOmbxbpQCA9iMppBP9c

前言

 没想到吧?我也以为我新一期会要蹭热度酱的讲ybb告lsj顶她,而lsj要sunnycoco跟他道歉,sunnycoco一开始很勇的说要屌回去,结果赖彩虹给lsj站台后他就孬了乖乖道歉,还称呼lsj为bro。

hmmmm 好像讲那个比较有趣一点。哎不管啦,反正我就是要讲kepong小贩啦,下次再聊ybb和lsj的爱恨情仇吧。

发生了什么事

前一排 kepong有个年轻的小贩说他被警察勒索,警察说他没有miti信而索取3000块kopi lui,被拒绝后就说怀疑他藏有毒品在他的汤品里,而倒掉他拿来做生意的汤,小贩最后给了500块了事。

回到店里隔几天政客林立迎刚好来帮衬生意,小贩的姑姑就跟林立迎讲了这件事,林立迎就立马二话不说先开记者会再说,然后带他去报警,之后再带一大班记者去给他500块慰问金,听说小贩的生意在上报后就火火热热。

既然报警了,警察也多次来取证,也带小贩去认人,但因为当时警察执法的时候戴着口罩,而小贩还没把车牌还是证号记下来,所以一直认不到人,警察多次上门和要求他的配合,让他的生意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警察还跟他说他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了,小贩就不知道怎么突然撤销告状,说那些都是他编的故事。而他即将面对着被告报假案的告诉了。

后来黄明志看到新闻,觉得事出必有因,要不然怎么会uturn得那么厉害,并主动要帮他申冤,并承担他配合警察调查的一切损失,经过一番网络宣传以后,终于联络上小贩本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鼓励小贩坚定自己第一次的口供,小贩在一番考量后,再次去警察局翻供,并用回第一次供词。

社会需要同理心

做了这么长的前情提要,主要是对爆爆看的顾问律师在被采访讲的一句话感到很不舒服,他说了一句:“我觉得有问题的是那个小贩,如果她认为自己没有报假案,叫他自己去跟法官说”,“警方不公开视频是应该的”。然后因为涉及到党,导致很多捍卫党的人都出动带风向了,如果有看fb上党的侧翼,在一开始黄明志发难的时候还表现身段软烂,当党的指示出来以后就腰子都硬了起来应战。

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知识分子的傲慢,一个老百姓在没有任何的背景下,在面对着公权力的施压下肯定会宁可息事宁人,因为真的太麻烦了,你要面对一个我们国家最庞大的机构,在没有明确的证据下,只有口述,认人也认不出,,而且对案件有绝对影响的证据也在对方的手上,在警方多次漫长的查证下,你要一个没有法律知识的人坚定自己的立场,这是很难的事。

林立迎的开头,黄明志的坚持

林立迎一开始带小贩去报警是正确的,但,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你既然插手了你就应该给对方做好前置工作和心理建设,确认好事情是否真实,对方的意愿和详细说明调查的过程还有会发生的事。可是从网上所能查找到的新闻报导,都显示林立迎像是为了上报而带小贩去报案了了,以上任何一点都没有做到,小贩纯粹成了消费品,甚至还让小贩的生意受到影响和随时都可以犯上报假案的罪。这也是当年黄明志事件的完美复刻重演了,也因为那件事让黄明志和党有各种疙瘩。

小贩的处境才是重点

在林立迎没做好各种前置作业搞砸了,黄明志主动的接手,这其实整件事就已经没什么好讨论了,就静静等司法程序就行了,因为为小贩讨公道才是本身最大的目标。但,党不喜欢,因为这样会抹黑了党救世主的形象,各种机器纷纷出来攻击小贩是个讲骗话想要隐瞒自己迟到的小屁孩,黄明志多管闲事诸如此类的,可以去各大媒体的相关新闻留言,你会看到有多难听就难听的话。

以人民利益出发的民粹是不应该的吗?

监视画面不公开是警察的权力,就算当下不公开,结案后公开是可以的吧?

对自己利/不利的证据不公开是一种权力吗? 看到立场理应中立甚至该站在被害人的角度去保护与提供珍贵的法律意见的律师,大力支持警方做好保护自己的举动,很明显我们国家已经没有第三方监督力了。而且竟然还说小贩很有问题,要就去跟法官说,问题是,在一个极度的专业场合,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老百姓,要怎么去做专业对接呢?你们并没有去提供你们具有的法律知识来做援助,而是高傲的站在高处冷言冷语,还自我美言说这是为了社会的发展。

一切都是为了社会和谐,这...好像很熟耳?

社会制度本就不公了,真正有对社会有利益的事是应该现在弱势的一方去支援好达到均衡的局面,让过度膨胀的公权力受到抑制应该也是你们当律师最大的责任,这样如果还有公正的法官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要知道法官做评估都是会根据证据的来做判断,而证据还可以分成可信度高和低来做排除,而小弟弟在没有任何实体证据下做出提告了,那一个可以有权利不提供甚至删除监视录像的警方,在提供各种对自己有利条件的情况下,你觉得真的还需要法官来判吗?

只要没有上庭前把所谓的证据呈交上去成为所谓的证据,那个证据都不会有第三方保管,特别在撤销案件和在第二次报案间有绝对的真空期,谁知道会不会有人用记忆体容量不足而删掉档案,而没有任何的备份?。

但你们在失衡的情况下还频频提供各种论据来支持证明小贩是错误的,而不是对公权力可以肆意保护好自己这样的制度质疑,坚持所谓自我认为的中立,这根本就是笑话了嘛,而且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司法是绝对公平的前提下。

法律是人订的,都是会根据时下的社会标准做修订。不合理的应该淘汰然后更新成更适合时下社会标准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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