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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普通人,不自量力的想探索各種角色。喜歡閱讀和議論。喜歡狗,但頭像都會放貓。部分文章會搬到方格子。沒有其他平台。 Liker ID: vsmile20

書《絕歌》:連續殺人犯的自白

忽然間,我看向佐助那個狗屋,一隻附近的野貓正把頭埋進佐助餐碗裡堆得高高的飼料山裡,貪婪地吃著。
——我要殺了牠。
這個想法一瞬間掠過我腦海時,支配我身心的並不是「牠侮辱了佐助的死」那麼純真的孩子單純的「憤怒」。而是好像剛感冒時,全身骨頭酥軟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心神恍恍惚惚、麻痺而舒服的詭譎感受。
毫無疑問,「那」是性衝動。

整理書架時,找到這本2016年買的《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有讀過這本書的人,大概都會對裡頭殺貓情節印象深刻。恰好我的上一篇也提及殺貓,先澄清我不討厭貓。書 All My Cats:溫柔、困惑與絕望

時報出版:《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 本書為十八禁,未成年人請勿閱覽

作者少年A是「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當事人,犯罪時14歲,涉及殺死2人,重傷3人,對象皆為小學生,並有分尸與破壞尸體等行為。此書上半部分寫其成長經歷與犯罪過程,後半部分是其獲釋後的生活與自省。裡頭對殺人的描述不多,但花了一定篇幅寫殺貓,也被認定為是典型的性倒錯患者。不過,由於網路上可以找到關於事件的報導與描述,所以縱使作者沒寫,讀者依然能夠從其輕描淡寫的部分,看到可怕之處。

身為外人(事件的外、文化的外),我在開始閱讀本書前,對此事完全不瞭解,但也特意只看維基掌握簡略背景後就開始閱讀,以避免情緒干擾。有了這樣的準備,在閱讀時果然順利,依循著作者的書寫前進,看到他將重點放在後半部分的用心,尤其在重塑人際關係的努力。

閱讀一遍後,再去查找背景資料,會增加顧慮。批評者對此書出版(先不提犯罪本身),主要在出書洗白(自私的表述)與出書牟利(消費犯罪)。

「自傳」必然呈現的是「我方的歷史」,而這也正是自傳的意義,甚至還包含想塑造怎樣的形象與效果(政客的自傳最能表現這點)。如果我們期許透過此書來理解犯罪者的內心世界(無論基於何種目的),包括犯罪前、後,以及獲釋後的生活,就必須先假設作者寫的是「真」的。那麼,我們有辦法做此假設嗎?我認為無論何時,不僅僅是這部著作,我們都無法保證這點。只是,是否應就此棄置?

另一個問題是,作者是否理應得到這筆版稅?我們相信創作有價,也尊重版權,但如果販賣的是犯罪成品,例如詐騙、傷害和謀殺,付費觀看是否「道德」?其實毒梟和黑幫回憶題材不算太罕見,但殺人,尤其連續殺人(「連續」會讓人認定不是一時失誤),傷害的是具名個體,卻會讓人特別留意到這件事(這也是為何集體傷害往往在隱去名字處理後,社會衝擊會減弱)。可以合理假定的是,如果沒有版稅,很可能也不會有此書出版。

《絕歌》不是自省或懺悔錄,而是自白。不是敘述其如何殺人及對殺人的反省,而是談他自己的生活、零星打工,以及處理人際關係等。書寫的原因,書中有幾段記錄。

如今回頭看,我在當冲床作業員的時候喜歡上了首飾設計,在建設公司時期喜歡紙雕,之後在四處顛沛流離的生活中,也依然沉迷於拼貼。雖然每隔一段時間興趣就會轉變,可是一直沒變的,是我對於創作的著迷。創作對我來講已經是種生理現象。雖然我當時沒察覺,可是或許我一直想藉由創作來自我治愈,也一直努力地這麼做。也許我是想藉由創作出一些什麼、表現出一些什麼來把我自己治好。而我最終到達的治愈法是文章。我已經只剩下語言了。
一路尋找容身之地,一路迷惘。不管去到哪裡,我永遠都是局外人。漫長徬徨的迷途盡頭,我最終找到的安身之所、能讓那個自己安心做自己的空間唯有在我自己體內。我只有剖開自身,從自己的身體裡,用自己的話語建築起一個生存的角落。除此之外,我已別無其他求生之術。

如何理解,就看讀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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