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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读 1-16 好人也靠修行

今天的内容比较轻松,我写的会比较少,引用的会比较多。

从一个问题开始,一个孩子落水,你跳下河去救,你是处于天生的恻隐之心,还是认为这样做合乎道德呢?

我们也都“不经意”间做过善事,扣问内心,我们似乎在当时并没有来得及考虑这件事情道德不道德,好像一切都发自内心。

那我们能否说这种行为是发自我们的恻隐之心或者道德本能呢?事实上,好像也不能这么说,因为有些人看到就不会跳下去救,这似乎并不是一个普遍的本能

陈嘉映老师给出了一个解套的方法——他认为,不如把这种恻隐之心理解为一种道德习性习性不同于本能,语言就是一种习性。我们生下来是不会说话的,语言不是我们的本能(虽然平克在《语言本能》中认为语言能力是一种本能,但是此处并不矛盾,具备这样的能力,不代表天生会说一门语言),它是需要习得的,直到一种近乎自然的状态。

那么道德习性也与之类似,它也是经过不断地调教而形成的一种后天直觉。

类似于学习语言时对于语法的学习,道德的学习过程也不是单纯的灌输和接受:

我们并不只是把规范当作碎片式的一条又一条规范指令接受下来,规范的习得始终包含着领会,对之所以有这样规范的道理有所领会——为什么不要骂人,为什么不得酒驾。无论什么道理,就得联系到我们的本性上才能领会。(第七章第8节)

同时,我们需要关注的是:

我们并非为变成道德人而学习伦理道德,我们首先是要做点儿什么,为了做点儿什么做成什么而学习伦理道德。就像我们学习语汇语法是为了说话。在这个重要意义上,学习伦理生活不如被视作外化:我们天生有着种种欲望与冲动,然而,在人类社会中,只有进入一个既有的伦理生活系统,这些欲望和冲动才能得到表达和实现。 (第七章第8节)

这里已经蕴含了个人伦理观念社社会整体伦理观念相互作用的道理,我们会在后续的讨论中接着谈。

现在让我们回到“道德考量”上来,如果不是下水救人,而是捐款呢?这不是一个急迫的行为,我们颇有许多时间来考虑,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道德考量”呢?

我们会考虑自己有多少钱,考虑这些人需不需要我的帮助,考虑这笔钱捐出去是否能到达需要它的手中,考虑不捐会不会受到他人的鄙视……唯独,我们不会考虑捐款是一件更道德的事情。对此,陈嘉映老师提出:

如果“道德考量”这话有什么意义,那么它不能是说我们在把道德当作对象加以考虑,而只能是说德性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方式来考虑一件事情。这是“连带我们自己得到考虑”这话更深一层的意思。(第七章第9节)

也就是说,德性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考虑,并不是道德考量的结果,而是他们经过的道德训练不同,德性的性向不同,这其中并不必然存在“道德考量”这个过程。

这一章最后一个重点,就在于如何区分虚伪和克服向善

我吝啬,但结账时抢着付钱,是我虚伪吗?那要看情况。我抢着付钱,因为我知道吝啬不好,我讨厌自己的吝啬,我立意改掉这个毛病,我不止做出抢着付钱的样子,不止付了钱,而且我为自己这一次不那么吝啬对自己感到愉快——虽然我还没有完全去除吝啬这个毛病,付了钱有点儿心疼,但我在克服吝啬的路上迈出了一步,我有可能最后克服吝啬。当然,我抢着付钱,也可能根本没想着改变自己的吝啬,我一面抢着付钱,一面希望别人抢在我前头,如果事与愿违,到底由我付了钱,我一点儿都不为此感到愉快,心疼之余,琢磨着下次怎么能做得更好——既做出要付钱的样子,实际上又让别人付了账。虚伪的吝啬鬼是在保护吝啬,以便自己始终是个吝啬鬼。克服非伪饰,所克服者,克服者认之为不良,所伪饰者,伪饰者只因他人认之为不良。匿怨而友其人是虚伪,一步步克服嫉妒与怨恨却不是。(第七章第10节)

所以说,终身学习不仅仅是技能上的学习,也是道德上的修行,我们在做选择的时候是不会做出“道德考量”,但是我们会在日常行为中衡量自己的道德标准,能不能符合自己的期待。

说到这里,我强调道德标准不是一种道貌岸然,而恰恰是一种克服自己内心之恶的向善。我们意识到自己的恶,并且努力克制它,让自己到达善的境地,这是一个需要不断修习的过程。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道德真的有标准吗?类似的棘手问题也可以回到对善好的讨论上,是否有普遍的善呢?

这就是我们在下一章要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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