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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读 1-13 善是不是一种客观存在?

昨天我们讨论了良好生活,最后我提出:我们倘若需要过出自己的良好生活,还是得在生活里找到这一份德性,找到这一份善好。今天我们就来讨论「善」。

善是不是一种客观存在?

这个问题很好,我以前倒从来没这么想过,但是我们不妨扪心自问,看看答案如何。

稍作解释,如果善是一种客观的存在,那么我们在讨论善的时候总是能达成一个共识。就好像让我们画一张桌子,你画的可能是个圆桌子,我画的可能是个方桌子,但是我们互相能认出来对方画的都是桌子。你心中的善和我心中的善可能不一样,但是它们殊途同归,都是对于那个作为客观存在的概念进行的一种描述。

但是,我们似乎也可以把善完全当作一种主观的感受。这部电影很好,它评分可能只有一分,但是我就是喜欢,我就是觉得好。你不理解。你不理解也没关系,你有你理解的好,我有我理解的好,你我理解的好并不相同,甚至可以完全指向不同的方向。

不过略作反驳的话,我们依然可以多问一句:我喜欢的东西就是好东西吗?毋宁说,是因为它是好东西我才青睐它。“惟由于我们能把善好与我喜欢区分开来,才可能发展出教化。(第七章第1节)”我们在偷东西成功的时候,感受到过瘾,感受到刺激,但是我们知道这是不好的事情。这是一种教化

但是有没有可能在一种环境下,偷东西是善的,是好的呢?或许有——劫富济贫。劫富济贫的观念里让一种善压过了另一种善,社会平等压过了个人财产权。

当然这时候又会有人跳出来反对劫富济贫……最后就是比拼谁的善更高一筹。

而胜出的那一方,往往不是因为道理上胜出了,而是力量上胜出了。可能是具体的力量,如体格或军事,也可能是抽象意义上的权力。

但是,男权好像讲不出什么硬道理来为男权社会进行辩护,显然是女权主义者们更讲得清这一份道理。如果我们扒开实然和应然的区分,男权是现实不代表就应该男权,那么剩下来是追求男权,还是追求平权,还是追求女权,似乎只是价值选择了。

那么既然是价值选择,那就看谁的拳头硬,谁的声量大呗?

我觉得女权主义者们更讲得清道理,那不可否认是我的价值偏好——尤其是我认为男女「应该」在权利上平等。我这么认为的理由是我实在找不出一条男人「应该」比女人有更多权利的理由——除了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以外,而自古以来不能作为一个理由,因为它跨越了实然和应然的鸿沟。

如果非要我站在男权的一边,那我只能对“既得利益”辩护,把这一份既得利益当作一种私有财产,而私有财产不容侵犯——男权是我们男人的私有财产。或许它当初取之无道,但是它既然给了我,那就是我的了。我若是愿意让渡出去一部分,那是我的仁慈,而你若来抢,那是你的卑劣。

这样的辩护,也是一种价值和另一种价值的博弈。似乎我们在这样的讨论之中是永远无法达成妥协的,而悲观的人会说——看吧,还是功利主义(乃至利己主义)制霸我们的思想!你再怎么抨击它,它还是随处可见。女权男权,不还是为了利?何时真的为了理?

今天本来说的是「善」,可是说着说着就跑偏了,拉回来,那么到底有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善??

我们总是有一些共识的吧,汉人和匈奴可能在战场上各具立场,但是对于女人的喜爱是共通的,这种对于女人的喜爱,可不可以算作一种善呢?恐怕不行,如果强行说我们对于女性的审美相同,好像也很牵强,这只能表示汉人和匈奴都有同样的性欲——可这更多的是生理,而无关乎道德。

孟子却不同意,孟子既然坚持性善论,肯定不是持有着杀人放火也是善这样没有意义的相对主义,我们明天就从孟子开始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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