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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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研讀、細讀文學作品,鑽研文學翻譯,也喜歡把社會與政治當作文學作品研讀。

莎士比亚诗歌的妙笔与懈笔

莎士比亚是古往今来的超一流的诗人。他的诗歌有妙笔,也有懈笔。他的妙笔有趣,懈笔更有趣。欣赏他的妙笔可以让我们学习到很多,玩赏他的懈笔很有可能让我们学到更多。至少,会让我们认识到到莎士比亚这样的超级好手跟我们一样也是人,而且不是完人,甚至在他最拿手的写作方面也不是完人。

“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一度在中国大陆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有一位电视求职节目参加者说,她爱读读莎士比亚,尤其是喜爱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诗歌,结果受到节目主持人无情的讽刺挖苦,让众多的观众感觉看不下去,于是网民议论和谴责蜂起。

这话题所牵涉的相关问题,如怎样看西方文学或文化,电视求职节目参加者是否可以卖弄学问,是否学问卖弄有破绽,节目主持人是否有知识局限,是否有偏见加傲慢甚至粗鲁粗暴等等,这些都十分有趣,值得细细分析探讨。

或许,更有趣的应当说是“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本身。

何谓“英雄双行体”

说“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有趣,首先是因为这种说法一听就很滑稽,而且令人起疑。

不错,在英国文学中,确实是有“英雄双行体 ”(heroic couplet)。其中的好手有乔叟(1343 - 1400),德莱顿(1631-1700),蒲伯(1688 - 1744)。这些人都是莎士比亚(1564 - 1616)的先辈或后辈。

然而,尽管莎士比亚多才多艺,是写戏剧、诗歌、散文的超级好手,但在英国文学史上,他并不是英雄双行体的顶尖好手。

因此,说“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可疑,就跟说“辛弃疾七绝”很可疑一样。我们知道,中国诗歌有杜甫、王维等七绝顶尖好手,但说“辛弃疾七绝”则会让人难免觉得莫名其妙,即使是辛弃疾或许在猴年马月曾经写过一首、两首或三首马马虎虎说得过去的七绝。

所谓的“英雄双行体”从技术层面来说,或简化粗略地说,就是双行押韵的诗歌。就双行押韵而言, 双行体类似于陕北民歌里的信天游,或如今时常流行于中国大陆社会的一些顺口溜:

井子里绞水桶桶里倒,/ 妹妹的心事我知道。

辛辛苦苦六十年, / 一夜回到解放前。

(注:解放,中国共产党话语,中共称1949年通过暴力夺取政权将大陆人民置于独裁统治之下为“解放”;因此有“解放前”,“解放后”之说。)

要是把话说得更细致、更专业一些,可以说英语里所谓的“英雄双行体”就是“成对押韵的五步抑扬格诗行”(iambic pentameter lines rhymed in pairs)。所谓抑扬格,就是一轻一重,即先弱后强、先抑后扬的重音排列。所谓五步,就是五个音步,即五个节拍(每个节拍里有一轻一重的重音排列)。

一般读者读到以上这些专业术语恐怕要不禁感觉头皮发麻。好在这些专业术语对本文的讨论话题来说无关宏旨,因此可以安全地忽略不计。说到英雄双行体,读者只要大致知道是说成对押韵的诗歌、有些像中文里的信天游或双句押韵的顺口溜就行了。

莎士比亚虽然没有像蒲伯等人那样用英雄双行体写过成篇的、大篇的杰出作品,他确实也写过英雄双行体的诗句,其中最明显的是他的十四行诗中的最后两行,也就是那最后押轴的、总结前面12行的两行。

我们可以拿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来做说明。

诗人奥登高见

关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及其最后两行,英国诗人奥登(W.H. Auden, 1907-1973)发表过很有趣的意见,有必要特别在这里提出来予以介绍。奥登不但是20世纪英语世界的杰出诗人,而且也是一位杰出的莎士比亚文学研究者和批评家。他的意见可说很内行,很权威。

奥登认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常常妙句迭出,但相对而言,他十四行诗的最后两句往往流于空泛或蛇足,鲜有好句妙句。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8首大概可以用来作为奥登观点的一个例证。

这首十四行诗属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当中的秀作。按照奥登的说法,莎士比亚150来首十四行诗质量并不平均,其中杰作不少,但也不乏平庸之作。不过,这一首诗是毫无争议的公认杰作,在互联网上很容易搜索到原文(只要搜索原文第一行“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就可以)。

这首诗的原文从词汇到词法、句法都比较简单,而且也不牵涉让一般受过教育的读者读来会觉得艰深晦涩的典故,因而应当属于明白晓畅型的抒情诗,尽管其中的用词有些跟当今英语有些差异,但毕竟是属于现代英语,没有差异到面目全非,令人匪夷所思。

以下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8首,附带笔者简单的注解,还有笔者尽力直译的译文: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ee = you

我该把你比作夏天的白昼吗?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art = are

你可是更可爱,更温婉。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狂风会猛摇五月的娇蕾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summer’s lease = 夏季; hath = has

夏日的时光又会太短。

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the eye of heaven,太阳

有时太阳照射得太毒,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                     his = its;gold complexion = 日轮

日轮常常又遭遮掩;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fair = beauty

所有的美人终究要美貌消退,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ed;       untrimmed = 破相,损毁

给灾变或多变的自然损毁;

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thy = your

但你永恒的夏日天必将永不消隐,

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ow’st = own,拥有

也不会失去你拥有的美貌;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rest in his shade,         wand’rest = wander = 徘徊

死亡也休想夸口你在它阴影中徘徊,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grow’st = grow = 生长

因为你是在永恒的诗行中生长。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只要人还能呼吸,眼睛能看,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这诗就会永存,并赋予你生命。

懂英语的读者,即使是英语水平不高,只要有足够好(足够忠实的)的翻译和注解,也可以八九不离十地鉴赏莎士比亚的原作。上面一些诗行的后面就有一些生词注解。

在这里,读者已经看到莎士比亚原作的文字并不晦涩艰深,而是轻灵活泼。

细读莎士比亚原作,读者也可以巩固和加深自己的英语词汇和语法句法知识。例如,读者可以学到,在这首诗中的chance不是如今的“机会”、“机遇”、“偶然”的意思,而是灾变的意思;通常是跟第一人称单数(I)和第一复数(we)连用的助动词shall在这里是跟单数第三人称死亡(death)连用,不是表示简单的将来,而是表示说话者的意志——“我岂能让死亡夸口”。

莎翁手腕之高超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8首让我们得以领略到典型的莎士比亚。他的文笔真叫行云流水,比喻来得快,来得多,来得恰当,来得灵巧顺畅,充分地展示了他巧夺天工的天才。

说起莎士比亚式的比喻(the Shakespearean metaphor)之妙,在中文世界大概是钱锺书说得最好,最得要领。钱锺书在他的经典著作《宋诗选注》中讲苏轼的时候说:

“他在风格上的大特色是比喻的丰富、新鲜和贴切,而且在他的诗里还看到宋代讲究散文的人所谓‘博喻’或者西洋人所称道的莎士比亚式的比喻,一连串五花八门的形象来表达一件事物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状态。这种描写和衬托的方法仿佛是采用了旧小说里讲的‘车轮战法’,连一接二的搞得那件事物应接不暇,本相毕现,降伏在诗人的笔下。”

从某种意义上说,所谓的文学或文笔的高下,其实就是比喻手腕的高下。莎士比亚在这里就表现出高超的比喻手腕。在这首诗的一开头诗人提出一个反问句,“我的美人儿,我该把你比作夏天的白昼吗”?顺便说一句,在莎士比亚生活于其中的英国,其他季节常常是雾气重重潮湿阴冷,所以艳阳高照的夏季被认为是一个好季节。

提出问题之后,诗人立即举出夏天一串的不是或局限——夏天的季节太短,阳光有时太毒,又常常给阴云遮蔽;然后再自然而然地把话题从夏天和天气变化转开,转说由于灾变或自然的变化美人美貌难以常驻;接着再返回夏天的话题,把夏天的局限和美貌的局限捏合起来,合并到永恒的诗歌里——你的夏天永远不会消隐,你拥有的美貌永远不会丢失,死亡也对你鞭长莫及无可奈何,因为美貌的你会活在我永恒的诗歌里。

在这里,我们看到莎士比亚全是拿比喻说事,而且他还把丰富的比喻和巧妙的说理天衣无缝地糅合在一起。

顺便说一句,莎士比亚在其许多十四行诗里多次反复说美人会活在他永恒美妙的诗句里之类的话,这不是莎士比亚在刻意卖弄自己,高调表现他的自信,或有意无意地自吹自擂,自我膨胀,而是这种说法乃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诗歌中常见的套话。

莎翁懈笔与妙笔

总而言之,这是一首十四行诗的杰作。其最后两行可以说就是一句典型的英雄双行体,即“成对押韵的五步抑扬格诗行。”(顺便再说一句,“英雄双行体”当中的“英雄”可以理解为“英雄般题旨宏大的”意思。)

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在这里且再列出这首十四行诗最后两行的原文,附带词对词的翻译: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只要人还有呼吸,眼睛还能看,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这诗就会永存,并赋予你生命。

细读这首绝妙的十四行诗,读者难免会觉得诗人要说的话在前头的十二行里都已经说到了,说全了,用于归纳这首诗的最后这两行实在是画蛇添足,就像奥登所批评的那样。实际上,前面的第十一和第十二行已经给全诗做了很好的总结归纳:

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rest in his shade,

死亡也休想夸口你在它阴影中徘徊,

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因为你将在永恒的诗行中生长。

最后两行显得多余或蛇足不仅仅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8首的问题。奥登指出,通读莎士比亚十四行诗154首,读者可以发现往往最后两行是他的懈笔,因为那两行大都是为了凑韵脚而堆砌上去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的说法也是可疑的,就好像是说“辛弃疾五言古诗”,颇有些哪壶不开提哪壶味道。想必在电视上赞扬“莎士比亚英雄双行体”的那一位只是面对电视镜头情急之下的一时口误,或脑筋急转弯转晕了头,并没有蓄意讽刺或挖苦莎士比亚的意思。

当然,莎士比亚绝对不是省油的灯。他虽不是神,常有懈笔(尤其是在写英雄双行体诗句的时候),但心细如发的诗人和批评家奥登也指出,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也有英雄双行体妙句或曰神来之笔。例如,描写“我”夜不能寐思念情人的第61首的最后两句:

For thee watch I, whilst thou dost wake elsewhere,

我为你守夜,你却在别处秉烛寻欢,

From me far off, with others all too near.

别人靠你太近,我离你太远。

这两行诗算是让我们看到了货真价实的莎士比亚。即使是难以完全呈现原文精妙的翻译也可以相当清楚地显示出莎士比亚在妙喻之外还有更利害的一招,这就是生动,形象,细腻,深刻,浑然天成,刻画曲尽其妙,表达简洁明瞭。莎士比亚可以一点也不耍花招,而是单刀直入,直捣问题核心,三笔两笔就把一个人陷入爱恋的抓狂心理状态惟妙惟肖地勾勒出来。

莎士比亚在这里所显示的是,爱恋的征兆常常不是浅显的抒情诗里说的欣喜,而更可能是痛苦的思念,忧心,痛苦,嫉妒。

莎士比亚过后三百年,法国小说家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用几万、几十万字的篇幅描摹同一心理和情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普鲁斯特的超长篇小说《追寻逝去的时间》的大半描写的就是爱恋的忧心,痛苦和嫉妒。普鲁斯特跟莎士比亚可说是异曲同工,遥相呼应。

中国人亦不输莎翁

有情人因思念自己的心上人而夜不能寐,这种事在中国当然也是古已有之。在中国最古老的诗歌集《诗经》中,就有三千年前的民歌讲述陷入爱恋的人因思念情人而夜不能寐。由于《诗经·国风·关雎》流传甚广,以至于“辗转反侧”至今依然是现代汉语的常用成语。

不过,“关雎”描写的恋爱心理主要是思念,没有进一步深入描写忧心,痛苦和嫉妒。然而,《诗经》中没有这样的进一步描写,并不等于表明中国人内心世界的丰富性有逊于莎士比亚的国人。

忧心,痛苦和嫉妒的恋爱心理毫无疑问超越时代、民族、地域或国家,是一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心理。中国人虽然传统上不吃面包,外出航海冒险的人也比英国人少(至少是比例小),但中国人爱恋心理的九曲回肠不会比英国人(或其他任何国家的人)少一个或半个弯。

以上这些种说法听起来好像是小肚鸡肠的抬杠,但我们可以举出例证,证明上述说法所言不虚。我们的例证就是中国民间的一种很富有幽默的诗意说法。

在中国,长久以来人们对一个漂亮的姑娘给一个看上去不怎么样的男子得手娶走有一种说法——“好白菜被猪拱了”。这种说法还有一个改进版或曰变本加厉版——“好一棵磁实的白菜,给外村的猪拱了”。中国人的这些说法,不但跟莎士比亚的神来之笔旗鼓相当,而且显然还有过之。

中国人的说法不但表现出爱恋者的思念,忧心,痛苦和嫉妒,而还有当事者的自嘲、嘲人、悔恨、幽默。假如世界上有跨时空的文学擂台赛,假如我们能起莎士比亚于地下,假如莎士比亚不是无赖汉,恐怕他也只能是痛快地承认,在这一句上,他输给了中国人,因为中国人描绘爱恋者又甜又苦的心情的妙句更生动,更形象,更细致入微,曲尽其妙。

再说英雄双行体

说到这里,我们再回头说说英语文学中的英雄双行体。

英雄双行体的鼻祖是乔叟。他在其诗歌“贤妇传说”(创作年代大约为1385-86)中开创了英雄双行体的格式。在乔叟之后,以英雄双行体展示自己诗才的诗人历代都有,其中包括莎士比亚。最后的集大成者和最佳好手可说是非蒲伯莫数。

然而,蒲伯虽以多部英雄双行体长诗而闻名于世,但今人记住他的只是他一些双行中的单行妙句。其中,至今依然在英语世界以及非英语世界为大众所熟悉和常用的有:

For fools rush in 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
天使不敢踏足的地方蠢人急匆匆闯入。
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
人皆有过犯,宽恕独归神
A little learning is a dangerous thing
才疏学浅,万分危险。

最后,一点小注解和题外话。

上文说到“难以完全表达原文原意的翻译”的所指是莎士比亚妙句中一语多关的watch。简单地说,这个简单的英文词既表示用眼睛“观望”,又表示“夜里不睡觉”,“照看”,“守夜”,在内心中“守望”。与此同时,watch的“守夜”等意思又跟后面的wake(也表示“不睡”和“守夜”)呼应。而且,这两个相互呼应的词还押头韵,即都以w音开始。

很明显,即便调集全世界最优秀的翻译高手,也无法把原文这许多丰富的内涵和巧妙的文字游戏完全表达出来。与此同时,为了译文能传达原文的大概意思以及为了是诗行跟原文一样大整齐,翻译甚至不能翻译,而只能以解释取代翻译。例如,根据上下文把wake解释性地翻译成“秉烛寻欢”。翻译者只能寄希望于译文读者能细读琢磨,并进而阅读原文,以更充分地理解原文的深意和妙处。

阅读与再创造

认真的外国文学阅读说到底必定是一种求知过程。要想足够充分地理解和欣赏原作必须读原作,此外没有其他捷径或后门,因为即使是最忠实、最老实、最称职、最用心的翻译,也无法原原本本地完全传达出原文的所有妙处。

例如,上述两行莎士比亚诗句中的wake一词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肃穆而正经的“守夜”的字面意思,一个则是“放弃睡眠彻夜作乐寻欢”的实际意思。

这两种截然对立的意思汇聚在wake一词当中,但原文的这种在一个词之内的对照反讽在译文中就完全丢失了。这是一例典型的翻译损失,是最好的翻译也无能为力、爱莫能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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