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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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研讀、細讀文學作品,鑽研文學翻譯,也喜歡把社會與政治當作文學作品研讀。

看錢鍾書如何玩不轉文言文

看到這個標題,猜想一定有無數的人在心裡痛罵本文寫手是一個無恥又無知的標題黨,因為他們絕對不能相信學富五車的錢鍾書玩不轉文言文。但我猜想假如他們認真通讀拙文就會發現自己處於一種尷尬境地,這就是,他們要么承認錢鍾書玩不轉文言文,要么承認他並非精通多國外語。
钱锺書(1910-1998)

小引:这篇拙文几年前以《 钱锺书的神话与翻译 》为题发表过。自那时以来,我对钱锺书的文字能力问题又有了新的、我认为是更靠谱的认识,这就是,先前我认为钱锺书的翻译有诸多错误、漏洞、词不达意、胡乱删减或增益,这种看法其实是一偏之见,是见树不见林。

恰如我们看到一个人走路走不成直线,一路跌跌撞撞,忽左忽右,我们假如想找到合情合理的解释(中风?歪了脚?醉酒?),就不能将目光只是集中于他走路姿态不稳。同理,我们对钱锺书文字问题的认识也应当秉持这种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追根究底的态度,而不应当只是停留于表面文章。

不错,钱锺书在其《谈艺录》和《管锥篇》等著作中翻译的很多外国著名作家的言说是有很多问题,但那些问题的病根恐怕不在于他的翻译能力不行,而在于他的认识糊涂,而在于他自不量力,试图玩历史穿越,以现代人的身份穿越回古代,以现代人的身份写古文而且把古文写得得心应手,可以尽情尽兴地表达他这个现代人所想表达的一切。他这种认识糊涂和知识狂妄导致他必然失败,其症状就是他用古文/文言文翻译外文常常前言不搭后语,词不达意,一路跌跌撞撞,忽左忽右。

钱锺书用文言文/古文翻译外文动辄捉襟见肘甚至惨不忍睹固然是一个教训,但一个更大的、更深刻的教训是,钱钟书的这种捉襟见肘毕竟是懂外文又懂中文的人可以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因为外文的意思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他的表达不到位一望即知,由此可知他用文言文/古文来表达他想表达的意思也必定是捉襟见肘,文言文/古文对他(以及对所有的现代人)都是枷锁而不是利器。

读到上文的“由此可知他用文言文/古文来表达他的想表达的意思也必定是捉襟见肘”这句话,或许会有读者对此处的“由此可知”提出异议。我对异议的回答是:假如说在表达我们都看得到的意思时钱锺书用文言文来表达时常会捉襟见肘,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他在表达我们看不到的意思时他会表达得得心应手。

以上是我对钱锺书的新认识,也是我对先前发表的拙文的新认识。我要自豪地说,虽然我的认识更新了,但先前拙文的资料陈列还是扎实的,因此,新的认识完全可以建筑在过去的资料陈列的基础之上而且可以保证其扎实和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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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1998年去世的学者、作家钱锺书已经成了当代中国的一个神话。

一个神话或一个神话人物长期挺立,必须足够普及的迷信和足够多的迷信崇拜者。(迷信的普及度与迷信崇拜者数目的消长究竟具体是怎样的对应关系和互动关系,眼下似乎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社会科学课题。)

钱锺书的神话再度显示了上述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我本人最近更是再度亲身体验了钱锺书的神话。

拙文《杨必翻译的<名利场>是否合格》发表之后,有网友对我提出异议。一篇观点鲜明的文章会遇到异议是正常的甚至是必需的。四平八稳、不会招致任何异议的文章毫无价值,因为它一定是充满不值得争议甚至不值得注意的绝对正确的废话。这一点应当是毫无疑义。

但非常有趣的是,一些对拙文持异议态度的网友提出异议的方式不是说理,不是质疑拙文所表达的论点和论据,而是简单干脆又郑重其事地向我指出,杨必把英国文学名著Vanity Fair(《虚空市》)这个书名翻译为《名利场》是根据钱锺书的意见。

不用说,这种郑重其事的明显的弦外之音是,”钱锺书是神,你没有资格挑战神灵,你没有资格判定钱锺书所提出的书名翻译是错的。”

最有趣的是,有一位在中国一所很不错的大学任教的文学博士和副教授也以广而告之的方式对提出了类似的郑重其事的宣告,而且用的是满怀崇敬并附带可爱细节的文学笔法:“...杨必译《名利场》是钱锺书手把手教的,傅雷也自称居功至伟,但钱杨还不认可。更早有伍光建译作《浮华世界》的。”

这位文学博士的说法不禁令我刮目相看,而且也让我不禁让想到一串我自以为是很有价值的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硕士或博士研究课题:

以名人的话语代替自己的思想、以名人的名字替代学术的论辩,这种做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天朝学术言说一景的呢?

许多学者习惯性地以名人和人名来代替思辨,这种做法跟国朝的网络言论环境有无关系?假如没有,为什么?假如有,有多少关系?

这种以名人和人名替代论辩的心态跟学者的年龄和教育背景是否有相关关系?假如有,相关度如何?

***

钱锺书的神话基础是他被普遍认为精通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拉丁语等西方语言,精通中国文史经典,精通翻译。因此,他在翻译方面提出的意见也有了好似不容置疑的神谕般的权威。

对钱锺书所精通的诸般学问,我基本上都是门外汉,不敢也不能置喙(但已经有学者指出了钱锺书在中国文史方面的种种硬伤)。

对钱锺书所精通的那些外国语,我只是粗通英语和法语。因此,本文所谈的钱锺书的翻译观与翻译的讨论范围将局限于这两种西方语言。

读到这里,读者想必都已经确信,本文的意图就是要破除钱锺书的神话。这种意图无疑对很多读者来说是可恶至极,是典型的拿名人开刀或开涮来为自己创名的卑鄙套路。

为了自保,我要赶紧抖开一个包袱,拿出黑白分明的证据显示钱锺书不是神,而是人,因此,他在我最熟悉的外语英语方面可以犯超低级的错误。

例如,在1941年出版的散文集《写在人生的边上·谈教训》一文中,钱锺书写道:

依照莎士比亚戏里王子汉姆雷德(Hamlet)骂他未婚妻的话,女子化妆打扮,也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假道学也就是美容的艺术。

钱锺书这里的话说得很俏皮。很不幸的是,他引用的莎士比亚的话,短短的一句英文让他弄出两个超低级的大错:(1)不当地把代词thou与you如此交替使用;(2)代词thou(旧英语,单数第二人称,相当于现代英语的you)用错了格,应当用宾格thee他却误用了主格thou。

不熟悉英语的读者或许对钱锺书的上述错误没有多少感觉。但对懂得基本英语语法的人来说,钱锺书的这种英文错误低级得令人难以置信,大致相当于说He gave I a book, but she immediately took it back。这种错误是开设英文课的中国中学一年级或小学四年级的学生都不该犯的错误。

钱锺书究竟如何鬼使神差在短短一句话中弄出两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低级错误如今还是一个谜。但这个例子已经可以充分证明,钱锺书的确不是不会犯错误的神,而是可以犯错、而且可以犯超低级错误的人。

***

说到这里,我们应当为钱锺书说两句公道话。

首先要说,钱锺书本人从来没有鼓励人把他看成是神(至少是他从来没有公开鼓励);钱锺书不是神而是人,凡是人都会犯错误,因此,我们对钱锺书的错误,哪怕是超低级的错误,也不应当没完没了喋喋不休揪住不放。

好,钱锺书犯下英语超级低错误的话题就此打住。

但是,对关心中国学术进步或关心中国文学史的人来说,一个与此相关的话题却不应当轻轻放过。这个话题就是,钱锺书的这种超低级的、十分扎眼的英语错误是如何逃过了一代又一代的朋友、同事、学生、老师、出版社编辑,从而使这个错误得以再版了一版又一版,从1941年直到2010年都没有得到纠正的呢?

中国有老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活到70岁的人已经不再稀少。但一个国家级、国宝级的著名外国文学学者弄出难以置信的低级英语错误,而且这错误出现在他的一本流通广泛、面向普通读者的散文集中,但这种错误硬是挺立了至少70年得不到纠正,这种情况绝对是古来稀。

而且,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钱锺书的妻子杨绛和女儿钱瑗都懂英语,想必英文水平绝对超过当今中国一般的大学生。她们为什么也长期没有看出这种简直像是恶搞的大破绽呢?

从阴谋论的角度说,这简直是钱锺书的朋友、家人、同事、学生、老师、出版社编辑约好了要陷害他,是故意要他丢人现眼,蓄意把他的超级低错误晾晒在那里,让他长期出丑。

不用说,这样的阴谋论是不可信也不可取的。

假如说,阴谋论不可信也不可取,那么,比较合情理的说法大概应当是,钱锺书神话至少从1941年就开始了,而且自那时以来一直持续到2010年代;因为钱锺书被认为是神,不可能犯错误,众人因此不能、不愿或不敢指出他的低级错误,结果导致这大错误被晾晒了70来年。

我们由此再度见证了神话的巨大力量。

钱锺书在言谈和写作中喜欢玩反讽手法。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反讽——崇拜他的人希望维持他的学术巨人的巍峨形象,但这么作的结果却使他变成一个笑柄,对他的百般回护反倒对他构成了巨大的谋害。

这种谋害确实是问题。此时此刻,读者只要稍微一想,便可认识到这问题的严重性。比如说,你有一位家人出了一本书,其中有一句话用错了成语,“我父母对我的挚爱和关心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样丢人现眼的错误70年得不到纠正可谓问题严重,因为你和你那位家人在70年里成为众人的笑柄,你只能祈祷社会大众都是文盲或半文盲,看不出这里的错误。

假如钱锺书真的是富有幽默感,假如钱锺书地下有知,此时此刻他想必应当是在墓穴里捧腹大笑,前仰后合,从旁边走过的人都会感到地面有轻微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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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上面提到的那位文学博士对钱锺书的那种不容置疑的姿态所显示的那样,钱锺书神话的存在是不可质疑的。但钱锺书神话是如何形成的过程目前还不清楚,有待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学史方面的学者进行研究。

不过,就目前所能得到的相关资料来看,钱锺书本人的强势写作风格很有可能是催生和促成他的神话的一个强有力的推动力。

这里所谓的钱锺书的强势写作风格是指,他下笔总是词锋犀利,连讽带刺;而且,他博览群书,博闻强记又喜欢旁征博引,会让一般的人感到震慑,感到不敢仰视。更为厉害的是,他还喜欢在面向普通读者的中文写作中夹杂着外语词、短语、句子而且不附带翻译,足以震慑和震倒那些自以为在中国文史知识方面跟他可以有一拼的中国人。例如,

【1】“...横看成岭,侧看成峰,新奇而不穿凿——撑伞是womb phantasy,着尖头鞋是phallic symbolism,诸如此类...。”(《人生边上的边上·为什么人要穿衣》,原载《大公报》1932年10月1日)

【2】“谁是绵羊(sheep),谁是山羊(goat),井井然分开了,不留下任何tertium quid。”(《人生边上的边上·<落日颂>》,原载《新月月刊》第四卷第六期,1933年3月1日)

【3】“他有prime-sautière的作风,我们得用prime-sautière的读法。”(出处同上)

以上这些发表在1932年和1933年的钱锺书文字,其中的外文词在当时那个没有互联网搜索引擎、词典也不是普通人家可以随便买得起的年代,足以难倒99.9999%的包括学者在内的中国人。

即使是在今天,这些外语词也足以难倒众多的中国读者(或外国读者)。

显然,钱锺书的这种文风震倒了一大片人,使许多人对他肃然起敬,仰视有加。与此同时,肯定也有人觉得他这种文风是一种恶劣与恶俗,是完全不必要的炫耀卖弄。然而,有这种腹诽的人显然不敢或不愿说出自己的意见。

不用说,钱锺书的神话就是在这种氛围中形成的。

顺便说一句,钱锺书对他年轻时所见到的有些中国人在言谈话语中不必要地掺杂着外语词相当反感,并给予了相当辛辣的讽刺。他在小说《围城》中写道,那些人口中的那些外语词相当于牙缝中的肉屑,只是可以显示说话的人吃的好,此外别无用处。

或许,这里的一个更有趣也更重要的问题是,钱锺书在这种写面向普通读者的文章时掺杂外文词句且不带翻译的做法为什么会被当时的报社容忍?

要知道,在当时的中国,钱锺书发表文章的报社、杂志社都是商业化运作,靠销量谋生存和盈利,没有国家补贴。在中文文章中掺杂一般的读者根本就不可能懂的外文词语,在一般情况下会让读者倒胃口,会让报社杂志社丧失读者,或招致读者的抱怨、抗议。当时的报社为什么不制止钱锺书的这种在通常情况下会砸报社买卖的文章做法?

是报社特别看重他,所以不敢得罪他,所以不敢对他提出要求?还是他这种写法并没有招致读者的普遍抱怨或抗议?还是当时的读者因为看不懂他写的东西,反而对他更敬佩,更喜欢给他捧场以显示自己也很牛?

这些问题都是非常有趣的八卦问题和严肃的学术问题,有待于当今中国学子研究。

(注:【1】包含两个英文短语,意思分别是“子宫幻想”;“阳具象征”;【2】包含不带翻译的外语短语来自拉丁文,大致意思是“第三者”;【3】包含法文短语,意思是“急切的”。)

***

钱锺书不但以作家而著称,更以中外文学研究者而著称,但他没有大本的翻译作品。不过,他对翻译颇有研究。他的翻译研究和翻译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在1960年代发表的长文“林纾的翻译”一文中。

那篇已经成为中国文学翻译界经典文献的文章可以说是典型的钱锺书文章,有它的优点(如,语言俏皮,材料丰富,观点泼辣),但也有它的问题。该文的特色也是引用大量的中国和西方文献,让一般的读者头晕目眩。

但是,读者只要是克服了头晕目眩感,还是可以发现那文章说了很多有趣的也是重要的事情,其中包括:

——翻译的最佳境界是所谓的“化境”:“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

——林纾翻译虽然有种种问题和不是,但他大规模将西方文学作品引入中国功不可没;

——林纾虽然不懂外语,但时常(尤其是在他翻译生涯的前半)有令人惊叹的悟性,能出神入化地传达原文原意;

——林纾的翻译到了后来就差劲了,他失去了翻译的激情,也失去了译笔的虎虎生气的锋芒,只是把翻译当作赚钱的行当;

——林纾翻译问题的要害是:“根据自己的写作标准,要充当原作者的‘诤友,’自信有点铁成金、以石攻玉或移桔为枳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

在许多读者看来,钱锺书的文章常常有一个大问题或曰致命伤,这就是,他旁征博引,妙语如珠,天花乱坠,令人目眩,然而读者读过之后往往只是感到头晕,晕头转向,往往不清楚他说的是什么,他要说什么。

也就是说,钱锺书片段的逻辑思维是锐利的,但整体的逻辑思维是混沌的甚至是混乱的。

以“林纾的翻译”一文为例。钱锺书一方面热情地鼓吹翻译的“化境”,一方面又尖刻地讽刺林纾的创作性翻译是没有自知之明的挂羊头卖狗肉式的零碎写作。读者只要头不是很晕,就很容易看出钱锺书的逻辑矛盾,并进而可以来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先生,您难道不担心您所说的“化境”跟“挂羊头卖狗肉”很容易沆瀣一气嘛?毕竟那些把翻译当零敲碎打的创作的人都是在追求他们心目中的“化境”啊。

事实上,哪怕是对当今中国的文学翻译只是有粗略了解的人都知道,如今的垃圾翻译、烂译横行,大部分垃圾翻译的自我辩护都是,他/她的翻译之所以不是老老实实遵循原文追求忠实,是因为他们的最高追求是脱离原文的“化境”又名“神似”,是创造性的翻译。

与此同时,我的初步研究显示,杨必和傅雷这样的著名翻译家的大部分翻译重大错误或硬伤也大都可以追溯到他们对“化境”或“神似“追求。

在这里我要补充声明一下:杨必和傅雷虽然有种种的翻译错误,包括多发性的错误,但相对而言他们还是优秀的翻译家,比如今那些耍小聪明或靠抄袭骗钱的所谓翻译高了不知多少倍。然而,中国的翻译要想进步,就必须是在正确认识杨必和傅雷这样的翻译家的错误的基础上的进步。否则,就只能是停滞不前甚至是倒退。

***

借用钱锺书的俏皮话来说,他提出翻译的“化境”理论/理想,可谓开出了一份美妙的菜单。现在的问题是,他的菜单究竟是忽悠,还是可以变成现实的真菜单呢?或者说,他是否能炒出菜单上的菜,是否能拿出臻于“化境”的翻译来呢?

鉴于钱锺书没有长篇的翻译作品,上述问题基本上是无解的。于是便有很多钱锺书的粉丝声言,其实钱锺书在他的许多著作里,尤其是在《管锥编》和《谈艺录》里有很多绝妙的翻译,尽管都是零星的翻译,但那些翻译足以显示钱锺书是一个“化境”翻译高手。

毫无疑问,钱粉的这种说法是神话。

神话的主要特征就是真真假假,即包含着部分真实(完全不符合事实的神话没有人原意相信),同时包含着虚假。

我们不妨在这里举出4个例子来显示钱锺书“化境”翻译神话的真真假假。这些例子都是来自钱锺书的《谈艺录》。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钱锺书在《谈艺录》(以及在《管锥编》)中常常是以概括大意的方式翻译或引用外语资料。这种概括式翻译引用当然会造成诸多的问题,并难免被指责是断章取义甚至是断章曲义。

本文以下列举的都不是上述的那种问题翻译,而是钱锺书用双引号括起来的翻译。按照一般的理解,这种用双引号括起来的翻译应视为正式的、严格遵循原文翻译出来的译文。

首先,是堪称臻于“化境”的两个例子:

(1)英国诗人约翰·济慈,John Keats

Poetry should strike the Reader as a wording of his own highest thoughts and appear almost a Remembrance.
 好诗当道人心中事,一若忆旧而得者。

(2)法国作家保尔·瓦雷里,Paul Valéry

La pensée doit être cachée dans les vers comme la vertu nutritive dans le fruit.  Un fruit est nourriture, mais il ne paraît que délice. On ne perçoit que du plaisir mais on reçoit une substance.
诗歌涵义理,当如果实含养料;养身之物也,只见为可口之物而已。食之者尝滋味之美,浑不省得滋补之力焉。”

以上两个例子大概会被钱锺书粉丝视为毫无争议的“化境”翻译好例。公平地说,钱锺书的翻译乍看上去确实是出神入化。

然而,这种“化境”翻译也不能说没有明显的问题。

这里为了简化讨论,不妨只是指出其最突出的问题。

例如,在(1)中,济慈的原文是一句包含诸多细节的很精妙的话,

诗歌应当使读者感到像是他自己的最高级的思想,看上去几乎就是回忆。

 但钱锺书大而化之的翻译简化/抹杀了原文所包含的中细节,相当于改写而不是翻译。

在另外一方面,在(2)中,瓦雷里的警句严格按照原文翻译应当是,

思想应当藏在诗句中,就像营养在水果中。水果是营养物,但只是看上去美味可口。人们只是感觉到水果的可喜,但获得的是一种营养物质。

由原文和严格按照原文翻译而来的译文可以看出,钱锺书的翻译跟原文的意思是很不一样的。

当然,钱粉会说,大致意思一样就可以了,不要吹毛求疵故意找茬。

然而,假如我们可以接受钱粉的这种说法,那么,我们也应当安然接受把唐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改写成“春夜睡一觉,鸟雀四处叫”。

而且,从翻译的角度来说,“春夜睡一觉,鸟雀四处叫” 的翻译忠实度要比钱锺书的翻译更高。显然,说到这里,钱粉恐怕也要跳起来,大呼有问题了。

作为一个文学研究者,钱锺书本人应当很清楚,文学性文字之所以是文学,不仅在于文学性文字说了什么,而且更在于如何说。如何说才是文学艺术的关键,因此,改变了原文的说法,必定会改变原文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好翻译要竭尽全力搜索枯肠、挖空心思保留原文的说法。

说完了钱锺书的“化境”翻译例子,接下来再看看不那么美妙的、明显成问题的例子:

(3)英国作家威廉·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e

This is an art / Which does mend Nature, change it rather, but / That art itself is Nature.
人艺足补天工,然而人艺即天工也。

懂英语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钱钟书就在这里的翻译省略了“change it rather”,这种省略可谓错误,因为这个词组承担着它的重要意义。莎士比亚在这里的话严格按照原文翻译应当是:

这就是艺术,修补自然,更是改变自然,但这艺术本身便是自然。

钱锺书的翻译如此省略原文,其错误或不妥无需多说。

此外,从文学或哲学上说,钱锺书把Nature在这里翻译为天工也是非常成问题的。Nature是英国文学、尤其是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文学的一个关键词,其主要意思包括:自然,大自然,人生百态,大千世界,世间万物,普遍规律,人性,天性,天良,本性。在中文里,天工则是指大自然的创造功能。因此,虽然这里的Nature可以包含“天工”的意思,莎士比亚在这里所说的Nature显然主要不是指天工,而是指世间万物,普遍规律。

(4)法国哲学家梅纳·德比朗,  Maine de Brian

L’esprit de vérité pouvait être en nous sans être nous-mêmes, ou san s’identifier avec notre propre esprit, notre moi.
显明真理之作用,虽在于我,不同于我。

不懂外语的读者凭简单的目测也可以看出,钱锺书在这里的翻译明显过于省略。这句话严格按照原文翻译应当是:

真理的精神可能在我们里面,但并不就是我们自己,或者说,并不与我们的心智、我们自己同一。

以上的4个例子清晰地显示,至少就钱锺书在《谈艺录》中所做的正规翻译而言,即使是他的那些可以被认为是臻于“化境”的翻译也有明显的不当删削、断章曲义的问题。

在正规和严肃的翻译教学中,这种翻译会被认为不可接受,不及格。而钱锺书的这种翻译被普遍接受,只能用神话迷信来解释。

***

上文提到的那位文学博士声言“杨必译《名利场》是钱锺书手把手教的”明显也是神话。

假如钱粉不愿意接受这种毁坏神话的判定,那就只好接受一个更能毁坏神话的事实,这就是,杨必的把Vanity Fair翻译为《名利场》,即使我们可以忽略这种十分不当的、在我看来是不及格的翻译,我们也无法忽略杨必翻译中的种种错误或不妥这一事实,而这一事实只能意味着要么钱锺书是一个水平不高或糊弄事的老师,要么杨必是一个愚钝的学生。

根据我对《名利场》的初步研究,杨必的翻译问题或错误很多(应当再次指出,其翻译的错误可能更多)。杨必翻译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大致可以归为三类:

(1)任性,即强行要原文就范与她所设想的词语和句子,即使削足适履、即使给原文造成肢体残缺般的严重损害也在所不惜;

(2)不慎,即在翻译中信手写来又没有回头仔细与原文校对,导致明显错漏;

(3)不解,即对原文理解不到家。

杨必在面对原文复杂的长句时常常发生理解障碍,于是便用创作甚至是编造来填补理解的不足。我在《观看杨必与英文长句搏斗》一文展示了杨必的这种问题。

在这里,为了说明在钱锺书“手把手”指导下作翻译的杨必的问题,我们不妨再举一个不太长的句子来说明问题。

在原著的第18章,有这样的一句话:

When one man has been under very remarkable obligations to another, with whom he subsequently quarrels, a common sense of decency, as it were, makes of the former a much severer enemy than a mere stranger would be. 

杨必的翻译是:

如果一个人身受大恩而后来又和恩人反面的话,他要顾全自己的体面,一定比不相干的陌路人更加恶毒。

这句话的翻译假如单纯看中文,倒也文从字顺,直截了当,说理清楚。然而,对照原文,立即就看出翻译有严重的问题。严格按照原文的翻译应当是:

一个人先前身受大恩而后来又和恩人反目,通常的是非体面感好似会使这人变成要比一般的陌生人刻毒得多的仇人。

详尽彻底地解释杨必的翻译跟原文或严格按照原文翻译的译文相比有什么问题,需要相当的篇幅。我们在这里还是不妨把问题简化,只是说最明显的问题。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原文当中的 a common sense of decency, as it were, makes of the former a much severer enemy...(通常的是非体面感好似会使这人变成...刻毒得多的仇人)非常精巧,曲折,迂回,含有两层反讽,涵义微妙。而且,还包含着小说叙述者/作者置身事外、居高临下的冷峻低调的黑色幽默,根本就不是杨必翻译的那种直通通的直截了当。换句话说,杨必的翻译大大简化了原文,也大大减损了原文的力道与深度。

在这里,我们不妨还是用汉语造句来说明问题。比如说,有这样的两句话:

(1)“他受了批评,于是便恼羞成怒,想方设法要寻求报复。”

(2)“他受了批评,貌似体面感让他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于是便恼羞成怒,想方设法寻求报复。”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1)与(2)意思大不一样,虽然所说的事情是一回事。但前者只是平铺直叙,后者则是波澜起伏,而且是捉摸不定的波澜——天知道这里的说话人对“体面感”是认同还是否定;假如不认同,天知道说话人是否赞同无耻;天知道究竟是不是“体面感”在起作用。这种捉摸不定使后者的意蕴和想象空间比前者大得多。

杨必的翻译错误地简化了原文,从而大大减损了原文的丰厚意蕴。

杨必的这种并非孤立的不当翻译显示,要么钱锺书手把手教她翻译是神话,要么钱锺书精通英文和西方文学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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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参考资料:

(1)《钱锺书集·写在人生的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石语》,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2010年。

(2)《谈艺录》,商务印书馆,北京。2013年。

(3)钱钟书,“林纾的翻译”,见https://wenku.baidu.com/view/ec668bdd5022aaea998f0fd2.html

(4) Vanity Fair, 英文原文见:https://www.gutenberg.org/files/599/599-h/599-h.htm#chap18

(5)杨必译《名利场》,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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