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手媽咪婷婷
射手媽咪婷婷

射手座,全職媽咪/斜槓寫作者/新性感雜誌共同創辦人 喜愛音樂、電影,更熱愛閱讀,資訊焦慮症患者 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3298701145 方格子:https://vocus.cc/user/5d4b0ef1fd89780001fc7e91

為何有了孩子後,煙火不再浪漫?

昨天大約晚上11:10,當時的我正在洗手間,突然連續的碰碰碰煙火聲響徹雲霄讓我嚇一跳,當下直覺反應就是趕快從洗手間衝出來要直衝臥房,老公早我一步先到,兩人看著早已熟睡的女兒在床上哇哇大哭,我們急忙安撫女兒後由我再次陪女兒睡覺。

女兒生病已經很可憐了,好不容易這兩天可以好好睡覺,竟然睡到一半被這該死的煙火給嚇醒,而我原本可以好好享受屬於自己的自由時光的,結果這該死的煙火卻打亂了一切。

到底,煙火有必要這麼晚施放嗎?

到底,放煙火的人有多自私?

女兒緊緊挨著我的身體要我抱她,我一隻手也牽著她給她滿滿的安全感,但心裡想的卻是我要報警!!!

等待女兒又再次熟睡之後,氣急敗壞的我趕緊上網查關於施放煙火的相關規定,結果得到如下的資訊:

飛行類、升空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於每日上午八時前及下午十時後
,不得施放。

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臺灣光復節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佛陀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
、行憲紀念日及其他經本府公告之特殊節慶,得不受前項限制。


WTF,所以昨天是中秋節是可以全天候施放煙火的?所以連半夜施放也可以?

難怪每每到了元旦凌晨總是有一連串的煙火,這也是身為一個母親最痛恨的時刻之一,因為他人的自私而必須讓早已入睡的孩子受到驚嚇,接著再花許多時間哄孩子入睡,施放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他人多大的困擾。

煙火不是不能放,浪漫不是不能有,但可以看看時間嗎?

就算是民俗好了,民俗可以不近人情嗎?

法條雖然是硬梆梆的,但不代表不能修法,開放節日24小時都能施放煙火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呢?

希望大家提供自己的看法,或許我這個自私的媽媽的出發點太狹隘,請大家多多給予意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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