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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XIAOMING 艾晓明、 独立纪录片工作者,女权主义学者。关注当代中国历史、女权议题和社会行动。

邻居杀人:波兰二战期间耶德瓦布内小镇的屠犹秘史(六、处理史料的新方法与民族身份反思)

耶德瓦布内的祭奠:图片来自网络

(上接《五、群体暴力的原始性与诱因逻辑》)

处理史料的新方法与民族身份反思

倘若耶镇屠杀的真相正如格罗斯在书中所述,它意味着什么?这一研究更深远的意义在哪里?

在《处理史料的新方法》这一节里,格罗斯写到:“1941年夏对耶镇犹太人的大屠杀开启了二战期间波兰——犹太关系的历史书写”。它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一个焦点话题。如今,以JEDWABNE 为关键词,可以检索到大量的讨论文献。而当初在格罗斯揭示了耶镇惨案的全过程后,作者也对以往处理史料的方法、对被提纯和英雄化的波兰二战历史,提出了挑战性的问题。

从方法论来说,他的研究尽管主要采用的是被告的审讯文献,但他强调了重读犹太人证词的重要性。这是他审视被告证词的前提。他认为,必须首先接纳犹太人幸存者对杀人犯的指控,信以为真,直到找到确凿的反证;而不是先不取信,再去找反证。这是格罗斯提出的处理这一时期史料的新方法。他的意思是,如果对幸存者的证词像通常的做法那样首先质疑,再去取证(而活着的凶手会用各种方法脱罪);那么,受害人的声音就淹没了。尤其是在大屠杀这样惨烈的事件中,“灾难越深重,幸存者越少。我们必须有能力倾听从深渊传来的那些孤独的声音”。

他说,提出这个观点是基于他自己的研究经验。他自己也用了四年的时间来搞清楚“把剩下的犹太人都烧死在谷仓”,这不是比喻而是事实。一方面,在波兰二战史研究的历史叙述中,就没有关于波兰人参与或介入灭绝波兰犹太人的记录。另一方面,在华沙的犹太历史研究所存在着超过七千份得到详实记录的证词。两相对照,可见研究是多么薄弱。但格罗斯指的还不仅是这一点,他要强调的是,从耶镇屠杀亲历者的瓦瑟斯坦因和拉兹沃夫屠杀亲历者的芬克斯坦因的证词来看,发生的暴行太残忍,超过了人们的理解力。对此格罗斯提出,研究者迫切地需要改变他们处理史料的方法。

改变什么呢?他说,所有已知的大屠杀的故事,可能是有偏差的,不能将之看作具有代表性的经典实例。必须记住,所有这些故事都是活下来的人讲述的,他们是幸运者,而那些在二战中惨遭灭绝的百分之九十的波兰战前犹太人口,他们的故事已经无人能够讲述。因此对于目前仅有的证言,哪怕是只言片语,哪怕远非完整,也要确确实实加倍认真地进行分析;从而认识到,那些发生在黑暗中心的悲剧,远远超过了现有的文字记录。

如果说,上面的观点也涉及到幸存者个人经验与犹太人受害群体的关系;那么在“集体责任”一节,格罗斯还指出了个人施害者的责任和民族责任的关联。他认为,就前者来说,对于那些并非出于命令、责任或者逼迫而自愿参与到屠杀里来的人,他们与执行命令的军人不同;他们也不能将责任推卸给集体:“我们必须清楚地记住,为每一起杀戮负责的只能是一个或者一群具体的杀人犯,他们要承担罪责。”但是,格罗斯进一步指出:“尽管如此,我们还必须去调查,究竟是什么使得一个民族(如在‘德意志人’中)有能力实施这些行为。或者说,可以暂且不考虑这些残暴的行为或者干脆将之遗忘吗?可以从一个民族的遗产中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将之宣称为唯一的遗产而排斥其他一切吗?”

这里格罗斯不仅是对耶镇居民屠杀犹太人来叩问当代波兰人的良知,他也是在对转型后的民主波兰提问。在他看来,那种单一的、固化和英雄化的民族身份建构是有问题的。若要想象民族这个共同体,不可能只是以其英雄伟业为代表,而剔除同属这个民族的暴徒恶行。应该认识到民族身份疆界的开放性,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赋权自己,去挑战那种僵化的、被美化的民族身份想象。如此,在历史书写中,当下的波兰人也必须面对波兰-犹太战时关系的问题。如果在社会的集体传记里保有一个弥天大谎,那么在它之后书写的一切也必然丧失其真实性。人们也无法安然生活,因为他们时时要担心这种谎言被揭穿。

在结束全书的后记里,格罗斯寄望于波兰的新一代:“他们成长于拥有言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波兰,已准备好来直面波兰-犹太战时关系的真实历史了。”

(下接《七、<邻人>引起的争议、司法调查与作者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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