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 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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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開審前整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16人不認罪受審 全案32人已押逾700天

(编辑过)
2021 年 1 月初,55 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多人被拒保釋。案件經過大約兩年程序,周一(2 月 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法庭線》於開審前疏理資料,供讀者了解案件細節及進度。


47 名民主派(55 人被捕,當中 47 人被控)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 16 人不認罪,將於周一(6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法庭線》整合現有資料,讓讀者更易掌握這場不設陪審團、預計審期長達 90 日的審訊。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16 名被告分別屬於新界東、港島等 4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而吳政亨並非參選人(見內文表)。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在審前覆核,控方指案中有 3 被告將以「共犯證人」身份作供,惟未透露名字。31 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若罪成將按三級罰則,「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此外,47 名被告 2021 年 3 月初首度提堂,至今 13 人獲准保釋;餘下 34 人還押,截至開審日,當中 32 人已還押逾 700 天。

更多 47 人案報道,已在《法庭線》網站刊出。

民主派初選被指涉及顛覆政權
16 人不認罪 6 人參選新東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他們於初選分別屬於 4 個地區及 2 個界別,唯獨吳並非參選人。

綜合全數 47 名被告的認罪及不認罪意向(見下圖),在初選 5 個地區之中,被控的新界西參選人全數認罪。案中首 5 名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均非參選人,當中前 4 人認罪。眾被告之中,包括初選的勝出及落敗者。

控罪指16 人以非法手段等
嚴重干擾、阻撓香港政權機關

就周一(2 月 6 日)開審的 16 人,控方指控他們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及參與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控罪詳情指眾人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旨在濫用其在當選立法會議後的職權,包括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不論利弊均拒通過港府所提出的財政預算,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因重選的立法會仍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而辭職。

控罪續指,眾人為達到該謀劃,親身及/或煽動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承諾或同意審核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時行使或不行使立會議員職權;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職責。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罪成最高可囚終身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國安法》第 22 條定下罰則,「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囚 10 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者可判囚 3 至 10 年,而「其他參加」可判囚 3 年以下或禁閉式刑罰。

2022 年 7 月,全數 47 名被告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審判,有被告家屬 8 月指,代表律師收到律政司的信件,稱律政司司長以「涉外因素」、保護陪審員人身安全,以及若設陪審團「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等 3 個理由,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

案件原安排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及陳嘉信審理,惟陳嘉信因健康問題退出,改由李運騰接手。主控為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周處理多宗國安案件,包括「黎智英案」、「呂世瑜上訴案」等,亦是「612 基金案」的主控;萬則為「恒大高層陳奮被指企圖強姦案」的主控。

辯方團隊包括大律師陳世傑、阮偉明、沈士文、馬維騉、關文渭、張耀良、黃廷光、Trevor Beel、盧敏儀、石書銘、黃宇逸及梁麗幗等;本身是大律師的被告劉偉聰將自辯。

控方證人包括 3 被告
初選論壇、競選片段將呈堂

控辯雙方早前庭上透露,預定的 90 日審期中,預計控方案情佔約六成時間,即約 55 日;辯方案情則需約四成時間,即約 36 日。

控方最初指,原擬傳召 46 至 51 名證人作供,其後稱若辯方可同意控方草擬的承認事實,則控方證人可減至 5 至 6 人,當中包括 3 名被告,又指 3 人將會以「共犯證人」(accomplice witness)身分作供,惟未透露名字

控方指另會播放約 46 小時片段,包括初選論壇、被告的競選宣傳片等。吳政亨指明會盤問控方證人、行會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其證供將涉及對立法會解散程序及影響等方面的觀點。辯方則指,林卓廷、陳志全、何啟明、施德來等 4 名被告表明擬作供。

首提堂至開審歷時近兩年
全案 34 人仍還押 大部分逾 700 天

本案圍繞民主派 2020 年 7 月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警方國安處 2021 年 1 月初採取大規模拘捕行動,共拘捕 55 名與初選有關人士,除黃之鋒及譚得志因另案服刑及還押,其餘人士獲准保釋(時序表見文末)。

同年 2 月底,警方通知提早到警署報到,隨即正式起訴當中 47 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 人於 3 月 1 日被押至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經過橫跨 4 日「馬拉松式」聆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當中 15 人保釋。律政司代表、時任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提出覆核,裁判官將所有被告收押,有家屬得悉後情緒激動,在法院外痛哭。律政司翌日撤銷針對林景楠等 4 人的覆核;4 人獲准保釋。

部分被告其後隨即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當中 7 人保釋。此後,再有 4 人向高院申保釋獲批准。

案件由首提堂至開審,歷時近兩年。至開審前,47 被告之中共 13 人獲准保釋,34 人還押(見下圖)。不認罪 16 人之中,共 6 人正還押,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而鄒家成、余慧明曾獲保釋,但被指違反條件而被再度收押。認罪 31 人之中,只有黃子悅、呂智恆及林景楠獲准保釋,其餘 28 人均已收押逾 700 天。

經六次提訊日完成交付
傳媒一度受限不能報道內容

本案由 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經過總共 6 次提訊日,才正式完成所有被告的交付程序,惟直至高院裁定「支聯會案」被告鄒幸彤相關司法覆核勝訴,《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於 2022 年 8 月,按何桂藍等 4 人提出,解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傳媒才得以報道案情及控辯庭上爭議的內容。

當中,控方讀出數百段草擬案情,被告表達答辯意向,區諾軒及趙家賢表示同意案情並致歉;區稱「希望向全體被告致歉,因為我無辦法確保初選合法」,趙則指「向有協助初選所有人表示歉意」。

譚得志於確認案情時,表示「同意劇情,同意、同意、同意呀」,後改稱「同意案情」。劉頴匡則指,「呢份案情一字一句所言甚是,係歷史印記,我同意所有案情」。梁晃維就以英文表示「I know what I’ve done, I confirm.(我知道自己做過甚麼,我確認)」。

認罪的 31 名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當中,袁嘉蔚、范國威、吳敏兒、呂智恆、馮達浚等 5 人對案情爭議,尚待處理。

HCCC69/2022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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