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典志
施典志

資深編輯、譯者、社群經營者、講師、自由部落客。喜歡站在用戶角度思考各種各樣的本質問題。曾任PC home雜誌副總編輯、T客邦創辦人、博客來總經理特助、Yahoo奇摩社群經理(無名小站、知識+、Flickr)、Rocket.cafe 火箭科技評論編輯總監,現任方格子顧問/平台營運總監。

KOL 和網紅的分別

最近聽了《瘋投圈》Podcast 的最新一集,談論的主題是在中國的 Bilibili(簡稱 B 站)、抖音和快手等影音平台上的社群 influencer 現象,和台灣有很多不同之處。

其中一個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節目中對 KOL (Key Opinion Leader)和網紅,有著完全不同的定義;所謂 KOL 必須是能夠創作深度內容的,而網紅則是指那些比較以像貌或個人才藝取勝的。

這種區別和平台內容的屬性,有很密切的相關性。節目中特別提到地區性格強烈的快手,由於快手站內的社群,主要以同一城市的追蹤關係為主,再加上內容是以短影音為主,因此大部分的用戶都是屬於中國二三線城市的一般居民;像這樣的平台就會出很多網紅,但出不了 KOL。

反之,B 站或 YouTube 之類的影音內容平台,一方面社群關係比較吃演算法,追蹤訂閱的影響較小,另一方面這些平台也比較鼓勵長而有深度的內容;要能在這類平台上打響名氣的,就不太是那些僅靠個人像貌或才藝取勝的網紅,而是有能力製作較長較深內容的 KOL。

回來看台灣的情形。一般台灣的網路行銷業者,對於 KOL 和網紅的定義,不像《瘋投圈》這集節目所說的那麼嚴謹,幾乎都混著用,這還滿有趣的。我想可能有幾個原因:短影音和直播的影響力仍不及 YouTube、台灣的網路創作市場還沒有大到值得細分等等。

不知各位看法如何?總之這是個有趣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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