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蕙芸
譚蕙芸

記者,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文字欲:回應時代的特寫新聞》作者

那個可能會是我

2019.08.01

西邊街、德輔道西、皇后街、干諾道中、文華里、宜必思酒店,72小時之前,我還身處這些香港島西邊的街道上,煙硝的味道還未從衣物中褪去,在這裡相遇過的青年人,轉眼就站在港島東法庭犯人欄裡,面對不明確的未來.

政府前所未有快速地以「暴動罪」檢控,這條半世紀前六七暴動後才定立的公安法,殖民時代甚少使用,至三年前旺角騷亂才把年數以十計示威者投進牢獄,刑期達五年。相反,白衣人在元朗無差別毆打市民卻只被起訴判刑甚輕的「非法集結」,刑期只以月計.差別待遇,叫全城嘩然.

回帶到數天前的晚上,我親眼目睹防暴警如何捉拿示威者.那種隨機、巧合、即興,叫示威者防不勝防.

兩次防暴警大規模拘捕,發生的模式極相似.當防暴警在大路上與示威者對峙,作出警告(雙方相隔太遠太吵,大家都不當作一回事,沒有人認真對待).

太多個晚上,太多的情況,警方防線只會推進,只會投擲催淚彈,只會使用橡膠子彈(奇異的心理),「拘捕」似乎沒有在議程之中,示威者鬆懈了下來.

雙方還有安全距離,警察戴起防毒面具,舉起各種警告旗幟,示威者立即刺蝟上身,以粗話回罵,擲物,射光,拿起各種盾牌雨傘擺出作戰陣勢.警察扔出催淚彈,示威者走避,拾回再扔出,很快散亂的示威者又回復原來陣式.又或者到下一個街口再戰.他們以為,總有下一個街口可以留守,怎知道,或許沒有.

就在這種習以為常的進退之下.警察在上周日的晚上,罕見的作出兩次突如奇來的拘捕行動.他們先扔出多發催淚彈,讓現場混亂一片,視覺受阻,然後一聲令下,數十名防暴警察整齊地快跑衝前,把前排走避不及的示威者按壓在地上.

這個晚上,再也沒有訓練不足的雜牌警察,被示威者反包圍.穿戴整齊來自不同警區的精銳警員都似乎知道,這個晚上,將會凱旋而歸.

全副裝備的防暴警察,兩至三人合力地把一個示威者按在地上.那種「效率」是罕見的.後排示威者逃去,記者上前拍攝,只見示威者動彈不得,不少人高舉雙手作出「我不反抗」的手勢.

這幾天,我腦海不斷出現一個畫面,警察捉拿示威者,那種爽快有如:貓撲向鳥,「噗」,一彈一跳一壓,鳥明明還有生命,血也未流出來,已知道沒法逃出對方的五指山,掙扎也是枉然.

警察行動之「有效」,令當晚拘捕沒有甚麼流血場面.電光火石之間,我細看被抓的示威者.有些女孩手腳纖幼,明顯平日欠乏運動,有個男孩掉了一隻鞋,也有強壯大隻的男子,臉上一臉無奈.他們的頭髮沾濕了,是汗是催淚彈或者是淚,來不及脫下的眼罩,溢滿了霧氣.

誰想到,當天離開家裡,把頭盔眼罩塞進背包裡,會是最後一次平安離家?誰想到,當天那一場不被認為合法的集會和遊行,明明有千計萬計人士參加,沒法回家的會是自己?我看到他們臉上閃過了五味紛陳的表情:是失落,更多是困惑,迷茫,沒有人很激動,腦海裡或許是一片空白,還未消化事件的含意,好像很多問號飄浮在空氣裡,等待他們的會是甚麼?第一次追捕,抓了24人.

現場混亂非常,警察堅持推進,記者拍了一些紀錄,唯有繼續前行,前面,或許有更多追捕,或許有更多事要紀錄.那種蒼涼是,記者知道,這個場面,這個晚上,還有更多.被捕的青年,一個接一個.只能放棄這批人,繼續向前行,示威者的心態,或許一樣.

我快跑向前,前面還有百計不肯走的黑衣人.有人出盡力地勸告:「開始拘捕了,走吧!」人群或會稍稍退後,但堅決不肯回家.最初你以為是一種認知的落差,但最後証實是,那個晚上,拘捕的訊息其實已廣為傳播,大家還覺得不可撤.

事後再問其他示威者,不肯走的原因.大家都說,那種熾熱的氣氛,「叫人走」根本是沒有市場的,「要走你自己走!」反而因為有手足被捕,復仇心態更濃.已經超越理智,打仗的時候,只能見步行步,自己顧自己.或者自欺欺人,我比較幸運,未必會被抓到.

我記得宜必思酒店,大堂地板躺着一個瘦弱女孩,她暈倒了,她穿着反光衣,後來知道她是護士,旁人替她急救.記者上前拍攝,朋友懇求:「別拍攝她的樣子.」我記得,她的腳很瘦弱,貪靚地穿了船袜,間條的花紋的袜子還擦穿了,時款的老虎牌球鞋掉在一旁.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護士小姐,這天被告暴動罪的她.

就這樣,我再見證另一次大追捕.干諾道中夾文華里,雙方攻守至少一個小時,警方三面開火,示威者卻頑強抵抗,亢奮夾雜着麻木,防暴警察在催淚煙中忽然快走,又把前排的人按下去了.這裡又抓17人.

四個半小時後,最後一個示威者也逃離現場了.整晚我目睹至少有過千人出現過在西環.如何決定誰可以回家誰不可以?只是命運使然.因為我站在那個街口,因為那時我去了便利店買飲料,因為我沒有上廁所,因為我沒有回家吃晚飯.

我走在空無一人的馬路上,細看子彈殼,甩掉的鞋,倒塌了的電話亭.我看到一個可疑的白膠袋,伸手去打開.裡面是一堆雞蛋,一對勞工手套.明明已經是賭上生命和前途戰場,扔雞蛋,還有用嗎?我看到年輕人的幼稚和天真.

宣布控告44人暴動罪之後,拘留被告的警署,審訊他們的法庭,塞滿了人.在颱風襲港的早上,大雨傾瀉在群眾身上.黑衣示威者在風雨中跟我說:「如果我不是那天不在香港......」「如果不是因為那天我站不在那個街角.....」「在裡面那一個,可能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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