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伶
山伶

愛山愛水, 看山是山, 看水是水。其實, 世間萬事萬物, 到頭來, 都只是一湖煙雨吧 ?!

你問我答28

你問我答28.怎樣証明「追尋快樂,而厭惡憂愁」是人的本性?

我認為人追尋的是自己認為好的事物。若人追尋的是「快樂」,必定是認為「快樂」是好的事。

我的問題是:為什麼人會認為「快樂」是好的事/物?


你說:「人追尋的是自己認為是好的事物。若人追尋快樂,則他必定認為快樂是好的事。」你的問題是:我們如何證明快樂是好的事。

以下是我的分析:

1.人人都追尋好的事。

因為我們把「好」界定為對自己有用有益的意思。人追求好的事即是追求對自己有益有用的事。這是生物的普遍現象,因為生物的第一要義是生存下去。人是生物的一種,自不能例外。而有益有用的事必是對生命的存在有正面作用的事。否則一切生物必會滅亡。這是不合常理的。

2.快樂是好的事。

我所謂快樂是指一切生理及心靈上的愉悅舒適。人在生理及心靈上都必定是追求舒適滿足的,因那對他的生命有正面的作用。相反,痛苦在生物層面上來說,是意味著生命(包括生理及心靈)受到威脅,比方人有病即在生理及心理上會受到痛苦,病癒即解除痛苦,回復健康,而健康是人生理及心靈上快樂的充份條件。所以快樂對人來說是好的事。

3.為甚麼人認為快樂是好的事?

因為人在他的經驗中知道快樂給他的生理及心靈帶來好處(即有價值),令他的生命有一種滿足感(有意義)。這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真實無訛的。故人認為快樂對他來說是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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