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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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台灣高雄人。二十歲後流浪到台北工作七年後回高雄定居至今。從事接案工作十餘年。大多數時間從事的事都跟書和出版社有關。更多內容請看置頂關於我,或至我的個人網站:https://www.sunlinedesign.com.tw/,e-mail:sunline.liu@gmail.com

興趣到底能不能當飯吃?看你能不能把它變專業!

(编辑过)
靠靈感創作然後賣錢,這其實是都市傳說、鄉野奇談!光靠我對OO有興趣,靈感來了就去做而想吃飽,你應該先餓死了!

首先,如果你是一個「我就是寫(或任何網路上的發表)高興的」或者「我沒有想要靠這些事賺錢」的人,請你直接跳過,並且收起你那動不動就「羨慕別人做喜歡的事又能賺錢」的murmur,那不會讓你比較開心,反而會讓你經常性地陷入「為什麼別人都可以,我什麼都不行。」的負面情緒。

把自己喜歡的事都變成錢(也就是當飯吃)重點不在「你多喜歡這件事」,而在「你有沒有能力讓喜歡的事變成一種專業、一份技能。」

(我應該是想通了怎麼說這件事,到了接案人生44才寫這件事。)

先說幾件我可以從中賺到錢的經歷:一、當電腦教學的講師,二、成為上台經驗分享的講者,三、攝影師,四、採訪或編輯,五、互動式網頁設計師⋯⋯

認真來說,這五項都是我的興趣,而且也從中賺到過錢(無限的斜槓),但在我接案人生中,它們都一一被我剔除,有些是「我的能力不足」(我自己知道的能力不足),而有些是「我沒有想要成為那個工作的專業人士」。

例如:

當電腦教學講師,鐘點費可以上看一小時3200,但我懶得寫教材和備課,平常寫寫教學文可以(也滿喜歡替人解答的),但要全心全意寫教材上課前花上課時間的N倍去準備,就完全不是我喜歡的事。(其實備好課了,以後可以用。但就是不喜歡。)

成為上台經驗分享的講者,這鐘點費介於800~1600/小時,要是講得好,能再有下一次的機會也不難。但「面對人」這件事我始終有障礙(也不喜歡),在台下跟一群人說話也行,但站上台去,我會焦慮的想逃,我也沒打算克服這件事。

而攝影師/採訪或編輯/互動式網頁設計師,都是我的興趣也賺過不少錢,而且在那之中我都覺得開心且愉快,但我的確沒有很用心的想要讓它們成為我的專業(做網頁我可以再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但不太喜歡坐在那裡寫網頁就抽不了身。)

興趣到底能不能當飯吃?從前我都說這問我不準啊,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幸運,剛好就是那個能把興趣當飯吃的人。

等到經驗值可以寫出來成為別人參考的依據或是能夠提供一些「不要走冤枉路」的方式,才發現「把興趣當飯吃」除了要有「很喜歡做那件事」的熱情外,還必須要有更多「想要讓它變成自己的專業」的期許與認真的努力。

*

對於設計或版面的喜愛,是從很小就感興趣的。

沒有電腦的時代我在剪貼簿上排版面,還畫小插畫;有了電腦以後用office的word把功課排出「就是跟別人不一樣」的版面,而且易讀、美觀;學校沒教的繪圖軟體自己找來玩,想自己設計卡片就花了很多的心思找到一個自己學得會也用得順手的軟體來做,想盡辦法就是要把自己要的版面做出來。

等到進了出版社工作(先是排版,後是編輯,再又接續幹了排版)老闆給了要求:那些排版、設計軟體都要會一點,於是東摸摸西摸摸就摸會了很多套軟體,上網爬文、成天窩在電腦前,繼續做自己想要的圖、設計自己想要的版面,也不覺得「我明明是編輯搞文字的,幹嘛學這些?」真心就這麼喜歡,也真心一點點一點點就都偷師了起來。(學起來的就是你的!)

開始接案以後,心頭總是虛虛的:我明明不是讀這行的(不是讀設計的),也真的就只有一點點功夫而已。每次接案的內容變化過大,我心虛得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好它們,便得不斷地學習、參考更多人的設計,再回到自己的案子上去變化、去嘗試,直到自己做出連自己都滿意的東西。(不滿意連拿都拿不出手。)

爾後做起商品的交易,可能不是一個「太厲害」的商人或是產品開發者,但商品的製作,總還是需要「除了我要把我興趣畫出來的東西變成錢」以外的能力。

商品的開發會有它N種你一定要搞清楚的細節,而這些都是要把「開發商品」這個興趣變成錢的「專業」,像是布要買什麼布?去哪買?布要不要下水縮?成本怎麼算(算多少?)衣服要找誰進?做布標的細節、絹印的顏料、絹版的製成、印刷品的輸出到送印到製成、材數怎麼算?找誰印比較划算?在現有的印刷資源中如何找出最有利自己的方式?如何應用可變與不可變的因素?什麼時候商品要上架?商品賣給誰⋯⋯在在全部都不是只有「我很喜歡畫畫」「我很喜歡布製品」的熱情可以完成的。

又如寫作。寫作有寫作的專業,能不能在寫作的過程中,不斷地有更上一層的精進,都決定了「你有沒有機會靠這種興趣賺到錢。」

有些人很幸運,可能天生有才華又天時地利人和的可以將自己所喜愛的事創造出最大的價值,但大多數「能把興趣當飯吃」的人,除了要有一點點天分以外,至少要有百分之一千萬的熱愛,而那種熱愛不是「嘴上說的」我對OO很有興趣,而是全心全意地像專研著什麼一樣的熱愛著,你會為它廢寢忘食,你會因為去做它而感到快樂,最重要的是,你永遠不會滿足它只是一種興趣,而是真心誠意的想要做到最好、更好、再好!

至於靠靈感創作然後賣錢,這其實是都市傳說、鄉野奇談!光靠我對OO有興趣,靈感來了就去做而想吃飽,你應該先餓死了!

圖:20200302台南玩耍,Canon EOSM50。最近興起買新相機的念頭,但沒看到喜歡的。很喜歡拍路邊的老屋,特別是像這樣突然有人經過的畫面。

又,基本上我的工作經驗裡好像沒有不喜歡的工作,除了要面對難搞的人以外!

這應該是無法下班的接案人生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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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下班的阿線的下班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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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下班的接案人生」其實主旨在一件事:我竭盡所能把我的才能與熱愛變成錢! 講起來銅臭得要命。但每一件「我會」的事,全部都是我全心全意、真心真意的熱愛。我把我的愛變成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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