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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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台灣高雄人。二十歲後流浪到台北工作七年後回高雄定居至今。從事接案工作十餘年。大多數時間從事的事都跟書和出版社有關。更多內容請看置頂關於我,或至我的個人網站:https://www.sunlinedesign.com.tw/,e-mail:sunline.liu@gmail.com

要不是遇見了你

要不是遇見了你,我會沒有人可以傾訴:我。愛。你。

那個夏天沒意外的依然灼熱地日日讓我從布滿汗水的夢裡醒來,我時時打開手機傳好長好長的文字給你,總覺得跟你說話是那麼安心的收藏了我外在看不出來的焦躁,或是在你已讀的狀態中,相信自己還有一個能夠安置靈魂的所在。(後來她取代了你!)

*

我的心底一直住著一個需要有人陪伴的孩子,不需要人照顧也不需要什麼愛或呵護,只需要讓他知道有人在他的身邊,不讓他感到空氣裡只剩下自己的呼吸聲,那樣他就可以一個人玩耍和一個人過活。

我總是隨意地找了個誰,讓他/她成為我的樹洞,將我無處可去的情感全部塞進那個沒有人知道會有多深、會不會滿溢的洞裡;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我一定是對這樣的樹洞有某些情感上的渴望並需求被誰回應著,回應著那些男歡女愛、上床做愛的生理反應,或者始終相信人與人的靠近,必然是想要對方給出相對應的需索,尤其是那個以愛之名的東西。

所謂靈魂上的陪伴、心靈上的契合,可能真的沒有幾個人能完成那種只以心交會,而不以肉體交媾的真情(那些同性間的手帕交,如果再進一寸,也許都會成為另一場無法言說的情愫)。

我有遇過幾個那樣的戀人。

我們一開始是彼此契合陪伴的,好像依著對方存在,並不真的懂得「愛」,也許有某一種想念不由自主地無時無刻侵擾了一個人的時光,那些曖昧不明沒有說出口的在意,與日俱增地讓我們沒有在那一刻停住「擦槍走火」的愛意。

我們曾經妳追我跑、我追求妳猶豫,都抵擋不了想要擁抱、親吻和進入另一個人的身體/生命裡。那些原來只以心靈陪伴的情感,都在後來成為了利刃,一刀一刀切開了原來誰也離不開誰的身體,最後連靈魂都失去了,只剩下捥不回的那些和留在心上那些疤痕。

那個夏天到後來的幾年,不知道為什麼,我拽著他/她不斷地寫字,寫著那些他/她無法回應的句子、篇章,和我與我自己或與世界對抗的文字;也許是文字的重量真的太重了,裡面藏著的情意連我都說不清那是什麼?因為那不像與戀人的情感會有想見、想念,只是我寫、你讀,偶爾你回應,卻沒有任何一絲想要再有什麼過分的交集。

總是有人會問我:「如果他/她再進一步,你會跟他/她在一起嗎?」我沒有多想,我從來不認為人跟人之間的情感,不能跨越某些界線,但也不一定要以「愛情」做為這樣陪伴的延續,總自私地相信有些陪伴必然地要跨越愛情(以及一切的一切)而在!

如果你問我:「什麼是你談戀愛的必要條件?」,我會不假思索的回答:「要看得到、摸得到。」不能遠距的意思,也不能想見不能見,光是這兩個條件,他/她都不符合(而問題是,我沒有想見,好像也並不想念。)

很後來的現在我終於搞清楚,那些把別人當樹洞灌進大量文字的舉動,並不像那些小說或電視、電影的情節一樣,總是可以在漫長的人生裡,能與另一個人彼此不談情說愛的,就這麼走一輩子:我說、你聽。那些寫得濃情密意的文字裡,藏著連我都不知道的情感、別人會誤讀的情感。

就像那個夏日。

我日日都會給他寫很長很長的字(隨手用手機打個一千字之類的),回與不回我也不那麼在乎,就只是拽著他說話。

在那個傍晚六點過後還是帶著光亮的紅綠燈口,看著紫紅白橘的夜空,就在腦海裡冒出了這首名為〈要不是遇見你〉的詩。若是在網路上貼著換個人設,也會有人相信我正在戀愛中,所以每次寫情詩都要聲明:沒有戀愛ing只是詩意一起而已!(但我何必跟世人交代我有或沒有跟誰在一起?)

〈要不是遇見你〉2017.5.9

要不是因為遇見了你
也見不到清晨太陽昇起
紫紅色的天瞬而白橘著
你眼中的美麗

要不是因為遇見了你
灰暗的雨季心情也無法
隨著雨聲奔放輕盈
與你哼唱夏天的來臨

要不是因為遇見了你
暮色再美也不會
在車水馬龍停下腳步
拍下我眼中風景

要不是因為遇見了你

我會醒在沒有溫度的
滂沱大雨我會遺失抬頭觀看
沿途的風景

我會沒有人可以
傾聽(傾訴)
我愛你

與其說我是個社交白痴,我想最難拿捏的還是那種帶著某些不可言說的關係中忽近忽退的關係;我總是讓人把我的喜歡(也許只是喜歡這個人存在)誤解成愛,即使在我心裡是那麼清楚的比任何人都知道誰是在喜歡的位置上,而誰是可以讓我開口說愛的,卻經常失誤地表達讓人相信我是帶著愛情的成分跟他/她在對話!

我所相信的愛情是:要釀出一杯純正喝下肚裡會醉心的愛情,必須是都有愛意的情人才行。一個人怎麼可能?(所以,我才不會成為那種單向付出單戀的人。)

後來我將這首詩抄在我工作室的白牆上,以昭示天下,在那個午後的那個夜空,我從腦海裡冒出的句子。

至於是寫給誰的?

從來沒有人問過我,只憑斷我的情緒、情感以及那些很片段寫在字裡行間的文字,認定了那個在我心上的他/她,就是我當時愛戀的對象。就像愛情一樣,大多數人都是糊塗地愛過了一次又一次(人們也總糊塗總想幫別人的心下個註解。)

我想我只是在那個當下,寫出那個夜色應該要有的美好,而它正好是一首情詩而已。

某友說我總是會看到日子好的那面!是啊!所以我想給那個始終焦慮的自己,一首美好的詩,在那個夏日,即使它是首毫無對象的情詩。

若要問我,那麼,你寫情詩給戀人嗎?不呢!因為戀愛的時候,我有無所不在的自以為浪漫,能懂得的人,會知道所有的支字片語,都是,愛!

要不是我命裡「曾經」遇見了你/妳!

圖:20170508那個傍晚的天空,以及後來寫了的詩。那時的手機應該是iPhone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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