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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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台灣高雄人。二十歲後流浪到台北工作七年後回高雄定居至今。從事接案工作十餘年。大多數時間從事的事都跟書和出版社有關。更多內容請看置頂關於我,或至我的個人網站:https://www.sunlinedesign.com.tw/,e-mail:sunline.liu@gmail.com

他在窗外窺看你|租房定心丸

(编辑过)
關於「租屋」。除了「租金」外,最重要的還是「人」,以及留意所有外在條件是否能夠讓自己感到安心自在才是最重要的事。

那是一排連棟的公寓,從這頭的巷口連到下一條巷口,整齊地一排又一排在捷運站對面的形成一個小社區,社區裡有一些民生用品的小店、小吃攤,還有一些專給不遠處的學校學生購買上課所需的文具店。

我從小除了跟家人和另一半同住外,沒有跟其他人共同租屋過,即使套房總是比雅房的租金貴了些,我還是沒有想過要跟其他友人分租同一層房子,像是我最初選擇不讀五專,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五專部的學生,一年級要跟同學一起住校,我連「一起搭校車」這件事都感覺害怕,就別說要跟其他人一起同住了!

這排連棟的公寓頂加*,不知道是我看過的第幾間房了。在台北七年住了八個地方,除了其中三個地方是本來就認識的人、另一半住的地方外,其他五個租屋處,應該每一次找房都看過五個以上的物件,除了租金的價位考量外,慢慢我會從「工作地點」或「熟悉地域」開始找起。

無奈我換工作的速度跟搬家的速度差不多!但真心問我:「你為什麼就是定不下來?」我想很多原因都是因為「人」,以及我非常敏感的神經(身體或心理的!)

*頂加:頂樓加蓋!多半由公寓最高層的住戶占為己有的加蓋出新的空間。

租下這間頂加前,網友M的母親對我提出了一個請託:M是即將從香港來台讀大學的孩子,她母親希望在台北有個讓她在學校休假但不回香港時可以有一個地方窩著。但她不放心讓M一個人租屋。剛好我當時在找房且單身,M的母親對我這麼說時,我便把這個條件也放到找房的需求裡,雖然我還是相當害怕「要跟另一個不熟悉的人一起同住。」

這間頂加有一個非常大的陽台,如果稍為打理一下,就是偶像劇那樣布滿花草,擺放躺椅、陽傘的小花園。但因為是連棟的頂樓,如果棟與棟之間沒有做起隔牆,要從巷口這頭的頂樓奔跑到巷口另一頭也不是問題!

頂加的房東是住在這排連棟公寓後方另一排公寓跟我父親差不多年歲的先生,我跟M和她母親看完房子後,就跟房東先生簽了一年的租約,M的母親替我們添了小冰箱和電視,但M上學時多半都在桃園,只有放假才會回到頂加裡,我也便還是一個人生活,沒有什麼太大的干擾。

頂加的屋裡有兩個房,我和M各自一間。老屋的實坪數都相當大,頂加裡沒有廚房而有著相當大的長型客廳,以及一個沒有浴缸的浴室。

我已經無法想起除了頂加的屋外有我想念的大陽台外,它的後方是什麼?在M與浴室相連的、屋子的後方,是連著另一排連棟公寓的背嗎?還是?但我知道我應該在租屋時沒有好好環看這間頂加的四週,當時只是為了早早從寄宿朋友家客廳早點搬出來*,看到還算舒服的房子就決定租下了。

*在台北七年間,其中有幾月我有搬回高雄但又找不到工作,又想回台北。朋友提供了她家的客廳讓我找到工作前先寄住,直到我找到工作租了屋,才又回高雄把搬回家的東西寄回台北。(二進二出北高,應該是我年少做過讓家人最不解也最離經叛道的事了。)

看租屋真是奇妙又有趣的經驗,所有的光怪陸離,都會無法想像的出現在你的面前,這跟買房看新屋或二手屋的體驗不一樣。要是有人問我:「一個人看房不怕嗎?」怕啊!就沒人陪啊!不然呢?還是硬著頭皮上就對了。有回是去了一間真的像電視劇裡的豪宅要分租一個房間,裡面金碧輝𤾗,還舖著反光黑亮亮的大理石地,裡面的人也真的是像在演戲一般,穿著不像一般人的日常,那天我以為我走進了片場,用最火速的速度離開了那裡,著實像是突然從時間的縫隙岔進了別人的時空裡。

一個人住在這間頂加的日子,應該是我當時二十多歲的生命裡最美好的一段時光了。雖然年少的孤單和無助經常讓我感覺活著的吃力,但一個人的日子,規律的上班、下班,有時下班撿便宜的看晚上六點以前的電影,或在二輪電影院看兩部電影走出電影院還沒到九點,最經常的事是看電視劇,窩在電腦前抓日劇看日劇,整個週末就認認真真的看完一部劇,然後再花點時間寫劇的心得。

沒有人打擾的日子孤單得要死,但也沒有特別花時間跟自己租下的房子相處。除了喜歡那頂加每天會灑下亮麗的陽光,曬在冬日裡暖烘烘的以外,屋裡陽春的只有一台電視和冰箱以及電磁爐外,我沒有特別添加家具,就連現在占去家裡空間的書也沒有幾本(搬回高雄以前,我不太買書的,沒有空間,也總是相信自己隨時會起身到下一站去,書很是多餘!)

他在浴室那扇接近天花板的窗戶窺看我的時候,我應該已經快要洗完澡了!他是俯視的姿勢。我不確定屋後的結構,誰可以在那個位置俯視?屋後的高度是比較高的嗎?他是另一個空間的人嗎?我不知道。生活上,遇到我無法思考的事時,我的反應會是被按下靜止鍵!我傻在蓮蓬頭前,我想立刻做出反應,卻只聽到他的腳步聲急速的遠離,等到我隨意穿上衣物,濕淋淋地衝到屋外時,只聽著聲音往頂樓的另一端消失。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沒有跟房東說,也沒有報警,更無法確定「這件事是不是真的發生了!」而且沒有繞到屋後看那扇窗跟後方房子的相對位置。我嚇到手足無措了!我只是慢慢地回到浴室把身體擦乾,站上小板凳把那扇我墊腳尖無法碰到、用來通風的窗戶鎖上。

電視上那些嘴砲說著:「你遇到事情不會反擊嗎?你不會有反應嗎?你怎麼可能待在那裡不逃跑?」的鄉民們,可能真的沒有遇過真正的事情,不是媽媽有教過「遇到色狼就是戳眼睛、踢下面」*遇到了就真的可以做出反應的!

*俗女養成記第二季的劇情

這件事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提過。我連說,都感覺害怕,而無法完整陳述。(這也是我第一次用文字打出來。)

但,你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

頂加的陽光很美。我喜歡屋裡有陽光、空氣流通的氣味,有時可以聞到陽光曬得出的乾燥,這在台北,是難得的氣味(台北悶濕。)

租約快滿的前一個月,那個週末的午後,我在房裡衣衫不整的躺著(在家嘛!隨便穿)我房裡的的窗沒有關,也沒有窗簾,他站在那裡盯著我看了多久?他眯著眼在看我做什麼?他猥褻的笑容裡在想什麼?我又像熱當機地傻在原地與他對眼到我反應過來想起身,他一溜煙地又消失在長長的連棟公寓頂樓的另一頭。

怎麼不繼續追?怎麼不把他糾到?我不知道。即便我的身材高大不亞於他,說不定我們實力相當還能打起來,但為什麼我不追?我害怕一切的未知。追到了萬一他有武器呢?萬一我扳不倒他呢?我沒有冒險,但這次我二話不說打了電話給房東,跟他說我要解約、我要搬家!

房東什麼也沒有說把合約書和訂金全都退還給我。我當時沒有多想「這個人是不是慣性地會去偷窺別人?」「其實大家都知道有這個人」,我的腦子只有一件事:他媽的我要快點離開這裡!

爾後我搬到了松山機場外那排房子的公寓隔出一間一間的套房,面機場的那間。我像是在挑戰自己對聲音的敏銳(當時並不知道我對聲音有著一般人不能忍受的敏銳)一整天從清晨五點多到深夜十點、十一點,即便關上氣密窗我都還是可以感覺屋外飛機的起降。住不到三個月,我又搬到南京西路還沒蓋起大樓的三樓商業用的朋友二樓酒吧樓上;再半年,我還是無法跟另一個人同住,又搬往三重,比機場那間還小的套房也住不到一年,就搬進後來戀人的家中。

最後在永和落腳三年。再沒有找過房子。

離開台北前,我與戀人分手搬到另一個朋友與男友在中和的租屋處那間主臥住了幾個月。沒有工作、母親負擔我的租金和生活費很吃力,讓我決定在提前在我預訂回高雄定居的年紀早了七年回到高雄定居至今。

但我始終無法與不是家人或情人的人同住。

後來開始旅行,有了Airbnb,我住過不少與房東同住的屋子,在東京、在台北,我也在自由行的路上用著破爛的英文和韓國人、日本人租下我旅行中的住處。

問我一個人旅行怕嗎?一個人住不怕嗎?怎麼後來敢去跟房東同住了?

也許。遇見過一次那個你怎麼也反應不了的窺看,其他要與人同住一下下的那些鳥事,就不算什麼了!至於「一個人的害怕」其實從來都沒有消散過,但也不知道為什麼母親沒生膽給我卻生給我一個高大的身材,以及「生人勿近、勿擾」的樣貌,有時也成了我的自我防備。

關於「租屋」。除了「租金」外,最重要的還是「人」,以及留意所有外在條件是否能夠讓自己感到安心自在才是最重要的事。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完整的寫出這些事。寫的時候心裡還是有當時那種恐懼,即使是二十年前的事。而上述的「朋友」都是不算太熟的那種程度。

圖:20170922東京自由行一個天津移民的日本房東家。是個熱情且溫暖的男人,還有一個可愛的孩子。Canon EOS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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