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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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台灣高雄人。二十歲後流浪到台北工作七年後回高雄定居至今。從事接案工作十餘年。大多數時間從事的事都跟書和出版社有關。更多內容請看置頂關於我,或至我的個人網站:https://www.sunlinedesign.com.tw/,e-mail:sunline.liu@gmail.com

前女友三号。青春

(编辑过)
能與她像個大學生一樣,攀上知識的頂端、搭上社會運動的列車,是我青春年少沒有想過的事,就算時間倒退回我的二十歲,我也遇不上任何一個人帶著我,在日記上寫下那一頁,說著對世界、對未來、對自己,即便無知也無力,但全心全意的無所畏懼!

跟網友談戀愛,究竟好還不好?

大概是我平常就不太會交友,在網路上總是隔著什麼似的,讓人有著無限的想像,好的、壞的摻半,真的靠在一起了,應該就幻滅了。

除了二号女友外。我的戀情好像都始之於網路,也終於網路!也許我更適合當個雲端情人!

傻傻是唯一一個讓我開口問:「妳要不要跟我在一起?」的女孩,也是唯一比我年紀小的戀人。每每說起前女友們與我的年紀差,我總會被笑:「你橫跨了四分之一世紀耶!」我會尷尬的說:「感情這事,誰說的準啊,喜歡就喜歡啊!」

是啊!年齡、性別其實大部分的時候,都不在我的腦袋裡,磁場相近的時候就會被彼此吸引!

特別是我總自嘲的說:「她們,多半都是被我的文字騙了吧!」在我還青年時那些文謅謅的句子常讓我像是個讀書人般地進到別人的印象中,一旦跟我走在一塊,不論是做朋友或是當情人,可能都會想辦法想要閃離我的身邊,或者只要認識雲端上的我就好!

那年傻傻剛考上第一學府,正準備從南方踏上北漂的路,而我剛從北漂的那海游回南邊來;那個炎熱的暑假,傻傻剛擺脫聯考的壓力,我還在調整父親剛過世的心情。

也許一直都不知道怎麼消化父親真的離開了,我一直都恍恍惚惚的,不留意地讓小腿被鄰近的機車排氣管吻上了。我在twitter上,像現在隨口在社群平台上寫著自己被燙出水泡的事,沒料傻傻就傳來訊息問候。

在那之前,傻傻曾經來過我的部落格跟我交談,爾後好像誰也沒有想起過曾經在那個沒有社群網站的部落格上有過交集,是到了慢慢在twitter熟悉起來,才想起這件事。我還是偶爾會笑著說:「欸,妳們一定是被我的字騙了。才會想要跟我談戀愛。」

那時,我還沒有想過與傻傻「相差十歲」會有什麼障礙,就像後來四号女友與我相差十五歲,我也不以為意。一直要到很久很久以後,我才發現跟傻傻在一起短暫不到一年的日子裡,是她帶著我重新經歷了一次我沒有經過的青春。

原來,「大學生」是這麼過日子的啊!原來,真正的青春應該是那樣子把自己拋到天上看著世界,然後在墜落的時候慢慢定位自己的位置,降落在自己想要的座標上。

沒有讀過大學的我跟著傻傻的大一新生,重新體驗著我沒有過的社團、學運、營隊、上街頭綁起抗議標語、坐在行政院外跟同伴手勾著手被架離抬上警備車⋯⋯

那些都是我沒有辦法想像的人生!我的二十歲已經站在人生十字路口沒有選擇也不想多做選擇就踏在台北車站的外頭,連小學時聽著林強唱著〈向前走〉都難以哼唱,只知道既然固執地背上行囊離家,就不能太輕易的回頭!

我看著傻傻的十九歲那樣精采的展開,日日都有著新的規劃、時時都有新的想法,好像未來從來不需要懼怕,只要在心裡畫出一片藍,就能在那片天上飛。我怯懦地擔心她所有的天真,急著想要回頭過去跟自己的青春說:「不要那麼浪漫啊!」「妳要會照顧自己啊!」「妳懂不懂保護自己啊!」深怕自己跌過的坑,傻傻也掉進去!

可,青春就應該無畏無懼的,就該展翅高飛的,哪怕碰出了傷,也痛不久的!將要三十而立的我,幾乎遺忘了「青春」的美好!甚至有很多的時候,我羨慕或者嫉妒那樣的年少,好像我有十年的時間被偷走了,而想從傻傻身上拿回來似的!

那時,還沒有正式有穩定接案的工作,總是窩在電腦前等傻傻有空上線,一聊就是過了午夜,萬般不捨地看著傻傻得要準備隔日的課業,才肯離線寫著那個「寫給a的」新聞台,繼續以文字對著北方的夜,灑下戀人絮語!

那時,因著距離的相隔,想念或者牽掛還依如二十歲談戀愛那樣,總希望可以多一點能在對方身旁的時間。我知道我已不年少,好像需要擔負起那個穩定遠距戀愛的兩人心裡的煎熬。但我終究不是一個好的、年長的戀人,傻傻召喚出我遺失的青春,讓我像她一樣,每一分每一秒都想跟她的青春相依。

我北上。離開台北一年多,再沒有那麼一段時間頻率密集地像出差一樣南北奔波;我甚至想不起來當時究竟用什麼理由告知家人:「我去台北了!」但我想家人應該都曉得,只有戀愛的時候,我才會如此拋家棄友的往火堆裡撲去!

原來。不只青春已離我遠去,也不只南北的距離讓人心急,更多的是我終於明白那些年長於我的戀人,她們與我的世界的差距。

傻傻年輕的臉龐晶瑩透亮,透著那些我未曾有過的青春想望。每回我盯著她看著出神時,都會想著「我還能陪妳走多久?」或者「妳還願意跟著我多久?」這樣的問題想都別想,要跟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要想的就只有「我要一直跟妳在一起!」其他的疑慮都是多餘!

分手的幾年後,我終於在一個過年的春節裡問到了傻傻願意跟我見上一面。

在那個智慧型手機已經括起旋風,人跟人什麼都用網路傳達,我沒有好好面對面跟傻傻說出那句:「我們分手吧!」也在再見的那一面裡,替我們沒有好好說再見的戀情畫上句點。

我記得後來問她:「那時妳有覺得相隔兩地很辛苦嗎?」

她沒看我,眼光落在遠處。她點點頭說:「真的,那時真的覺得好辛苦。」而嘴上沒有說的,她在某次的訊息框裡說了:「我們都很辛苦。」

我想辛苦的未必只是居所的距離,還有年紀的、想法上的距離,她想跟上我的年歲,我想放緩腳步跟著她的活躍,只是誰都沒有真的跟在誰的身後,就在那個時間點走向不同的分岔路!

那個初春的淡水,我看著傻傻在營隊專注且認真的參與她渴望求知中的討論,那些我未曾擁有的青春片段,是應該放手還給傻傻的。能與她像個大學生一樣,攀上知識的頂端、搭上社會運動的列車,是我青春年少沒有想過的事,就算時間倒退回我的二十歲,我也遇不上任何一個人帶著我,在日記上寫下那一頁,說著對世界、對未來、對自己,即便無知也無力,但全心全意的無所畏懼!

後來回憶起我的青春,我都會把跟傻傻談的那場短暫戀情,加回我的青春記憶,在三十歲那年做了一場二十歲的夢,跟一個青春正好的女孩,在時間的裂縫中冒出翠綠的芽,一邊是她的二十歲,一邊是我的三十歲,而我們終究在時空的交錯下擦身而過!

但我卻擁有了另一個屬於「真正的」青春應該要有的章節。


有了社群網站以後,人的一切就不再只局限於「單篇文章」裡,那些日常的情緒,對旁人的抱怨,甚至跨不過去的關卡,都成了不成篇的碎語,終於再沒下一個人按圖索驥想從文字抵達我的心底。我也終於擺脫那些只戀上我的字的愛情!(取而代之的是社群時代無盡的人想從文字窺探、以為就這麼能夠理解另一個人!傻瓜,摸得到的都不一定是真的,更遑論是摸不到的了!

圖:20090118淡水有河Book。Canon EOS 45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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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下班的接案人生」其實主旨在一件事:我竭盡所能把我的才能與熱愛變成錢! 講起來銅臭得要命。但每一件「我會」的事,全部都是我全心全意、真心真意的熱愛。我把我的愛變成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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