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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名、畢業論文仍在寫,寫了兩三年仍在寫 閒時喜愛閱讀、聽音樂、看電影 亦喜愛投資 但說到底還是是宅男一名

<大巴西流的三一論分析>

I.        亞流主義

亞流主義,首先在尼西亞(Nicea),然後在迦克墩(Chalcedon)得到處理。他們宣稱道不是真神,而是介乎神與人之間的受造物。[1]這論點關乎正確地解釋上帝論,涉及基督論,對已經建立的子的神性(the divinity of the Son)及開始出現的聖靈的神性(the divinity of Spirit)的教義帶來威協。他們的基本假定是父上帝是絕對獨一及超越的,因此上帝的本質(ousia; essence)不能分享或轉移,即使是子。[2]父和子的區分是一種實體,若祂們有同一實體,則會有兩個神。因此基督是創造一部份,比上帝為次等,位於神與人之間。[3]


II.       敵聖靈派Pneumatiomachoi

根據Philip Shaff所編的《教會教父全集The Complete Works of the Church Fathers》中關於大巴西流《論聖靈》的引言中所說,自尼西亞大公會議後,敵聖靈派在當代延續著亞流派對聖父獨一身份的堅持。他們相信聖靈是上帝的能力或工具,受造藉以在我們和世界裡面行動。祂只停留在經世行動(economy)層面(聖靈論46)。從大巴西流《論聖靈》中,我們可觀察到他們關注以下三點:1. 語言與本質的關係,及聖經在談到父、子及聖靈時如何運用介詞;2. 有關數字及排位;3. 聖靈的工作及位置。


敵聖靈派對這三方面的關注其實相當合理,不竟作為人類,我們不可避免地以語言及邏輯思維作為媒介來認識世界。對於如何準確地運用字句及數字,不論古今均為不可或缺的一環。


亞他拿修曾在書信中討論及回應過有關敵聖靈派的問題(Letters to Seropin on the Spirit),並打開了一系列諸如:聖靈與父及子的關係、祂的本質、祂的工作等等的問題。[4]這些問題將留待至加帕多家教父來面對。


III.     加帕多家教父

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女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兄弟及他們的好友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亦共同參與了尼西亞信仰的勝利及三一教義。他們在神學上有很多相似及關聯的地方,幾可成為一個神學派別。與亞他拿修相似,他們都關注三一論。[5]他們超越亞他拿修的地方是他們發展出一套語言來描述父子靈:三個同等及永存的位格hypostaseis,共有一個神性本質ousia。[6]


A.       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


i.         生平

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 (300?-379),被稱為The Great,於370年成該撒利亞的主教。[7]據拜占庭禮儀文本,稱他為「教會的導師」(luminary of the Church)。[8]


他出生於相對富裕的家庭,[9]父系及母系的祖父母均為基督徒,而其一中位叔父,更是主教。他弟弟為女撒的貴格利。他們有一名姊姊Macrina,被稱為「教師the teacher」,[10]對他們兩兄弟的信仰影響至巨,甚至有學者亦稱她為其中一位加帕多家教父。受姊姊影響,大巴西流亦認為群體生活是必要的。而修院生活的重點在於彼此服事,他寫下有關修院生活的條例,亦在修院中生活了六年,故此,他亦被認為是東方修院之父。他在該撒利亞的郊區建造了新城new city,作為對貧窮人的關顧。[11]


神學研究上,他的神學工作均面對著當代如亞流主義及半亞流主義的問題。[12]故著作充滿著對教會實況的關懷。


大巴西流於君士坦丁會議(yr 381)前離世。[13]


ii.        大巴西流的三一論

「大巴西流是第一個為說希臘語的教會建構標準三一論公式(Trinitarian formula)的人:一個本質(essence, ousia)和三個位格(persons, hypostaseis)。」(參letter 8, 236:6)。[14]有關大巴西流對三一論的觀點,本文將以他的《論聖靈》(De Spiritu Sancto)一書作分析。此書集中於聖靈的工作及這工作對其位格的含意,藉此詳述聖靈是上帝的論據。[15]


早期教會有一標準的榮耀頌(doxology):「榮耀歸於父,透過子,在聖靈裡面」(Glory be to the Father, through the Son in the Holy Ghost)[16]據大巴西流在書中所指(1.3),他曾在聚會中,使用了他新建構的榮耀頌:「榮耀歸於父,和子,和聖靈」(Glory be to the Father, with the Son together with the Holy Spirit)而被人所批評,故《論聖靈》也是為了保衛及回應批評而寫。[17]以下將以敵聖靈派的三個觀點來分析《論聖靈》的要旨。


1.    有關修辭:語言與本質的關係、介詞的運用及人的有限

為回應敵聖靈派,在《論聖靈》一書的開首,大巴西流指出沒有一個關於上帝的詞,可以不精確地通過檢查(1.1)。也就是說在描述上帝的時候,我們必須注意用詞精準。他認為若人的受造是要與上帝相似,則必要通過教導來認識上帝,如是我們必須在小心操詞,故微少如音節及介詞也不可輕忽,因微少處也可以有重大的影響(1.2)。


受希羅文化的影響,修辭學成為教父時期,學術文化的必修學問。對巴西流來說,異端起源於對音節的嚴守。他們認為父、子及聖靈是不同的本質,而不同的本質,就以不同的詞彙來描述。他們借用林前8: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裡用於父的「本於他」(of whom),與用於子的「藉著他」(by whom)不同,來引證父與子在本質上是的相異。他們學習異教作家或哲學:「本於他」,指向某一物,故只用於父、創造主;「藉著他」則指向工具或次等的代表,故用於子;而「在他」(in whom)則用於靈,描述取得所有的時間地點(2.4)。他他們學習並欣賞這些,並將它們轉用於聖靈教義上,貶低神的道及讓聖靈變得虛無(3.5)。


問題在於到底聖經作者是否忠於這樣的修辭技巧。在大巴西流的觀察所得,聖經中並沒有對上述的介詞作這樣的區分。聖經是隨著情況而使用不同的詞語。甚至「本」(of)一字在聖經中亦運用於受造之物,如哥林多前書15:47「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The first man was from the earth, a man of dust),故它並不只可用於描述父。(4.6)同樣地,「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of him),倚靠他(through him),歸於他(to him)。願榮耀歸給他(to him)」(羅11:36)(5.7),在描述父的時候,也可使用「倚靠他」。還有,「在…裡」(in)同時適用於父、子及靈(5.10, 11)。又如以弗所書3:9「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 神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and to bring to light for everyone what is the plan of the mystery hidden for ages in God, who created all things) 簡單來說,聖經讓我們知道父、子及靈是沒有分別,而那些介詞亦不是單單為著父、子或靈個別而設。


就以上觀察,大巴西流借用哲學的進路指出:不同的介詞,只能用於不同本質,一個介詞,只能指向它所專屬的名詞,而該名詞的本質應屬不變;當不同的介詞可用於同一個名詞上,則代表這些介詞是同等的(5.8)。若這些同等的介詞,又可同時用於不同的名詞時,那麼我們可以推論出,這些不同的名詞,其實擁有同樣的本質。如此說來,父、子及靈既然能共同使用一樣的介詞,便表示祂們是本質相同的(5.11)。這是大巴西流對異端的一個有力反擊。


另一方面,大巴西流指出他們對榮耀頌中父、子及靈不分表示反對,認為子不是與父同等,而是次於父。榮耀是透過子,歸於父。靈則不與父及子同等,而是位於父及子之下(6.13)。他們常說子後出於父,然而,這種時間觀只是一個比較的關係。聖經中挪亞所經歷的事,是早於所多瑪的人所經歷的事,所以在我們看來,挪亞是較古的年代。但這其實與我們的信仰相違:上帝是超越的上帝。以人類有限的能力,是難以計算超越於時間與世代的父子關係,亦難以想像在時間存在以前已存在的神子是怎樣的受生。人只能在有限的想像及詞彙範圍內思考,沒法企及超越的上帝 (6.14)。


在這聯合中,子的意願與父是不可分地一致。祂亦有如鏡一樣,將父的本質及心意沒有偏差地全然顯現出來。大巴西流認為,人若拒絕承認這父子的關係,將不能達至完全,表明這是有關生命的問題(8.20)。另一方面,子雖與父一致,但並不是附屬於父,祂也帶著自身權柄與父同等,也是主(8.21)。


在論及父與子的關係後,大巴西流指出聖經中的「在…裡」(in)及「與」(with)沒有所謂高低之分(25.58),它們同樣可用於歸榮耀與靈。正如,保羅「與」西拉「與」提摩太;保羅「和」(and)西拉「和」提摩太,也同樣含有一起的意思,故主張「與」及「和」同等。分別在「和」指在行動中有共同的成份,「與」指一個共同行動的團契,一個互相分享的共同聯合。這亦帶出了三一關係互涉,彼此同等的概念。


「與」(with)用於三一關係,正如熱「與」火是並存的一樣;「在…裡」(in)則用於神與人的關係、恩典給予或敬拜裡。由於只有同等的才用「與」,而人與聖靈是不同等,故在描述我們跟聖靈的關係是不能用「與」作介詞(26.63)。反而,「在…裡」(in),則可以表達性有,我們才可以敬拜神,將歸榮耀歸予三一神。[18]這樣,大巴西流先用「與」(with)將而聖靈與父及子放在同等的位置上,並以人的「在…裡」(in)聖靈裡獻上敬拜,來表述祂是屬於神聖三一的身份。[19]


所以榮耀頌:「榮耀歸於父,和子,和聖靈」(Glory be to the Father, with the Son together with the Holy Spirit),正是代達出這種獨一無二的三位一體團契關係。


2. 有關數字及排位

除有關介詞的運用外,大巴西流也探討聖靈與父及子是否同列的問題。敵基督派認為聖靈的地位必在父及子之下,他們引用connumeration:同等同列,及subnumeration:漸次遞減,兩個概念來討論父、子及聖靈的排列次序情況(17.42)。他們借此聲稱父、子及聖靈的序列是一個漸次遞減的表達手法—父是第一、子是第二、聖靈是第三。這一方面代表著父、子及聖靈在時間上出現的先後次序;另一方面也代表著父的地位高於子,而子的地位則高於聖靈,聖靈位於末端,故父、子及聖靈並不是同等。


故此,三位格如何保留神格為一及反對聖靈次位論,成為這裡主要的工作。在大巴西流看來,若宣稱父、子及聖靈只可順序的排列,或順序排列代表著地位的高低及出現的次序,那便一種是不敬虔的教義。他認為我們是奉父、子及聖靈的名(太28:19,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Ghose)施洗,經文中是以「和」(and)作介詞連繫三位格,故這正表明祂們是同一本質,並沒有漸次遞減的情況出現(17.43)。


另外,敵基督派亦懼怕父、子及聖靈相加為眾數:「三」,會影響獨一神的身份,導致多神論的出現。但大巴西流認為數字發明只為數量之用,但數量不能用於神的位格之上。或者說,神並不受限於人所發明的計算方式。事實上,主並沒有以數字的次序或量來描述三位格之間的連合關係,反而以名詞的並列來表達。所以,一父一子一靈,我們不能算為眾數的神。祂們是獨特的,父、子及聖靈的位份一樣,只有一個本質,也沒有先後次序(18.44)。


而從哥林多前書12:4-6看:「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他的次序是聖靈、子及父,這次序可能是出於從恩賜的流程看,但也可表明父、子及聖靈的序次是否能改變的。[20]


神是獨一的,我們不能用算一、二、三的遞增方法來計算神的數目;同樣,我們也不能以第一、第二、第三的順序方法來替父、子及聖靈來排序。我們在敬拜或懺悔的時候,其實對象就是三位格的一神。正如君王與君王的形象不能分離,父在子裡,子在父裡,祂們是合一,本質也是一。榮耀藉著形象,歸於原形。而聖靈則藉著子與父聯合,透過祂,成全了令人可敬及祝福的三一神。所以,聖靈不是萬物之一,祂們是一父一子一聖靈的神(18.45)。聖靈由神而出,祂是基督的靈,是真理、智慧、保惠師,也體現了良善及神的尊榮。聖靈藉與父子相交及對獨生子的見證而得榮耀(18.46)。與敵聖靈派宣稱父、子及聖靈是漸次遞減(sub-numeration)的多神論或次位論觀點不同,大巴西流讚同同等同列connumeration的觀點,故父、子及聖靈是同等同列的神聖三一關係。


3. 聖靈的工作及位置

大巴西流主張我們惟有透過神自身的活動才能認識祂。而這些活動總有聖靈參與其中,故我們可從這些活動來確定聖靈的神性,他認為這裡有三個活動類型:浸禮、創造及對聖經的默示。[21]以下將分別論述這三點。


a.    洗禮

有關洗禮的事上,敵聖靈派認為經據哥林多前書10:2「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我們其實是受洗歸入摩西,根本與聖靈無關。大巴西流則認為我們是信父、子及聖靈,不論是摩西或雲,只是影兒及預表,與舊約中其他的預表,如亞當、水、嗎哪、銅蛇及出埃及等沒有分別。這些都是受造之物,與聖靈的神聖本質截然不同(14.31)。


另有人說,單單奉父的名受洗便足夠。但他們卻恍惚完全沒有理會,經文多次直接指出聖靈在受洗一事上的位置般。其實若洗禮能完備,必要聖靈的參與。我們的信與受洗是不可分的,信要通過受洗才能完全,而受洗則藉信而建立,它們不可分離。故我們要信父、子及聖靈,奉祂們的名施洗,這才是對信仰的認真態度(12.28)。


那些說聖靈不與父子同等的人,其實要知道聖經要求我們奉父、子及聖靈的名受洗(太28:19)。如上文表示,這些所用的介詞「和」,代表著三者的地位平等,故聖靈與父同等,祂也有神聖的身份。故此,若他們堅持反對這吩咐,其實就是攻擊信仰本身,攻擊信仰基礎(10.24, 25)。


事實上,神從我們的叛逆召回,使我們同歸於一。現在我們不獨德行上與神相似,也在死上與祂相似。我們在重生之前,先在洗禮中死去。洗禮象徵肉體的死,我們在水中死去,卻在聖靈裡重生(15.35)。通過聖靈的臨在,我們沐浴在祂如火般的浸裡,便能進入基督豐盛的恩典(羅15:29)(15.36)。


b.    創造

雖然三一神是一起參與工作,但是祂們卻有不同的貢獻。[22]創世之時,父、子及聖靈已在一起,三一神在哪裡分擔著不同的角色。創世的動力是出於父,動工的是子,完成它的是聖靈。故過程中,首要的是父的心意,祂透過子來創造,完成於聖靈參與。可見父、子及聖靈缺一不可。而人就在這裡與神結連,若沒有聖靈,人便不能聖化(16.38),更不能與神建立緊密關係(19.49)。


聖靈在創世之前已與父及子共存,祂存在,也先存於受造之物。人所能想像到的世代以外,聖靈已在哪裡,祂遠超於我們的想像。聖靈與創造及維護生命的神一起,也與子一起賜予生命。祂與父及子一樣擁有美善本質,受造物也藉祂領受難以言說的恩賜。(24.56)。不單創造時祂參與其中,人所能經歷的神蹟及醫治、死裡復活也經由聖靈而來。我們生命的更新,從屬世轉化為屬天,都因著聖靈對我們心聖靈的提升。(19.49)而當聖靈做了這些只有聖父或聖子才能作的事,那麼祂必然與聖父或聖子擁有同樣的本質。[23]


聖靈的同在,正如藝術品是潛在藝術家心裡的藍圖一樣,它運作時便出來。聖靈也是一樣的道理,祂早在這裡,需要時便出現。祂不會勉強留在拒絕祂的人中間。但祂會替我們說話、作見證、為我們哭及分配恩賜。所有基督徒在聖靈裡合而為一(26.61)。聖靈與父及子一樣的神聖。祂不會被聖化,反倒使人被聖化,從祂美善的本質,可見到真理與公義(19.48)。只有當人生命得潔淨,回到起初那份創世已存在,難以言說的美麗、高貴形象時,才有可能靠近聖靈保惠師。


c.     對聖經的默示

「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拉太書4:6)從經文中得知,聖靈進入我們心裡,使我們能與父建立關係。人若不相信聖靈,就是不相信子,不相信子,就不相信父。故此,沒有聖靈,我們便不能敬拜子,也不能稱神為父(11.27)。


人若要認識神,除了親身經歷外,也可在聖經中認識祂。正如經上所說:「除了在人裡頭的聖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 神的聖靈,也沒有人知道 神的事。」(林前2:11)我們能認識神,總要經過聖靈的引領,祂會在聖經中,在日常生活中向我們啟示神自己。人對神的認識,惟倚靠聖靈,藉著子,到達父。今天我們能認識上帝,只因聖靈的給予。(18.47)


人的晦暗會讓我們看不清神的真貎,但當聖靈到來,祂會讓我們明白真理(19.49),就如太陽一樣向我們啟示,使我們變得完全,與我們一起建立團契關,使我們得著起初的光彩(9.23)。在大巴西流看來,在聖靈裡,就是在神的光中去認識神,窺見祂的美麗。[24]


小結

從《論聖靈》一書中,我們可見大巴西流在討論三一神的議題上有以下的特點。


1.              也許出於主教身份關係,大巴西流在書中,與亞他拿修一樣,他對稱聖靈為神有猶疑,因為這不是聖經的教導,[25]因此,他並沒有承認聖靈是神這一事實。他請願反駁聖靈是受造物,而不稱祂為神。他引領讀者自己承認聖靈的神聖,似乎想避免在強調聖靈神性時與亞流主義者發生爭議。[26]反而他在其他書信中卻有清晰提及聖靈為神這一點,[27]他相信在他的書信中己能充份表達出聖靈神聖的意思。[28]

2.              大巴西流一直強調人類語言的有限,他認為字詞的意思,不能完全將它所指涉的事物的本質表達出來。字詞只能作為所指涉之物的本質的參考,它也許只能提供一個對本質的方向。故字詞的運用,會影響我們對上帝的認識。[29]從敵聖靈派對介詞的執著,我們可知對字詞的演繹,也可以成為一種霸權,它可以操控信仰。而不同的文化,亦會對同樣的字產生不同的理解。字詞的運用可以是約定俗成,但亦可以按作者意願,或讀者的意願來行使。


3.              聖靈的存在等同父子,這是肉體難以明白的。而世人不接受祂,因看不見(22.53)。這不是說神是不可知,而是說在對神的認知裡存在著一些神秘性,這惟有藉著祂的自我啟示,藉著人願意在聖靈裡與祂建立一個恰當的關係才能接收。[30]這可見大巴西流重視神的啟示一面。






參考書目


原典

Basil the Great. De Spiritu Sancto, Nicene and Post-Nicene, Series II, Vol. VIII. Amazon Digital Services, 2016. Ebook.

Gregory of Nazianzus. The Fifth Theological Oration, Nicene and Post-Nicene, Series II, Vol. VII. Amazon Digital Services, 2016. Ebook.

Gregory of Nyssa. On the Holy Spirit. Against the Followers of Macedonius, Nicene and Post-Nicene, Series II, Vol. V. Amazon Digital Services, 2016. Ebook.

_____. On the Holy Trinity. And of the Godhead of the Holy Spirit, Nicene and Post-Nicene, Series II, Vol. V. Amazon Digital Services, 2016. Ebook.

_____. On “Not Three Gods”, Nicene and Post-Nicene, Series II, Vol. V. Amazon Digital Services, 2016. Ebook.

_____. On the Faith, Nicene and Post-Nicene, Series II, Vol. V. Amazon Digital Services, 2016. Ebook.


二級資料

Allison, Gregg. Historical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Doctrin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1.

Pope BenedictXVI.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From Clement of Rome to St. Augustine of Hippo. Edited by Joseph T. Lienhard.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2009.

Gonzalez, Justo L.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87.

Gonzalez, Justo L. The 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1.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10.

Gunton, Colin E. The Triune Creator: A Historical and Systematic Stud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1.

McConnell, Timothy P. Illumination in Basil of Caesarea’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14.

O’Collins, Gerald. The Tripersonal God. London: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04.

卡維里著。陳永財譯。《上帝論:全球導覽》。香港:基道,2007。

卡維里著。陳永財譯。《基督論:全球導覽》。香港:基道,2012。

卡維里著。陳永財譯。《聖靈論:全球導覽》。香港:基道,2009。

奧爾森、霍爾著。蔡錦圖譯。《基督教三一論淺析》。香港:基道,2006。



[1] Pope BenedictXVI,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From Clement of Rome to St. Augustine of Hippo. Edited by Joseph T. Lienhard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2009), loc 537

[2] 卡維里著,陳永財譯:《上帝論:全球導覽》(香港:基道,2007),頁96。

[3] 卡維里著,《基督論:全球導覽》,頁87-88。

[4] Timothy P. McConnell, Illumination in Basil of Caesarea’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14), 21.

[5] Gerald O’Collins, The Tripersonal God (London: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04), 131.

[6] Gerald O’Collins, The Tripersonal God, 131.

[7] Pope BenedictXVI,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From Clement of Rome to St. Augustine of Hippo), loc 624.

[8] Pope BenedictXVI,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From Clement of Rome to St. Augustine of Hippo), loc 619.

[9] Justo L. Gonzalez,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loc 5908.

[10] Justo L. Gonzalez, The 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1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10), loc 3826.

[11] Justo L. Gonzalez, The 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1, loc 3848-63.

[12] Justo L. Gonzalez,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loc 5928.

[13] Justo L. Gonzalez, The 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1, loc 3885.

[14] 卡維里著,《上帝論:全球導覽》,頁98。

[15] 奧爾森、霍爾著,蔡錦圖譯:《基督教三一論淺析》(香港:基道,2006),頁39。

[16] 卡維里著,陳永財譯:《聖靈論:全球導覽》(香港:基道,2009),頁46。

[17] Justo L. Gonzalez,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loc 5928.

[18] Gerald O’Collins, The Tripersonal God, 133.

[19] 卡維里著,《聖靈論:全球導覽》,頁46。

[20] Gerald O’Collins, The Tripersonal God, 133.

[21] Timothy P. McConnell, Illumination in Basil of Caesarea’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1.

[22] Gerald O’Collins, The Tripersonal God, 134.

[23] 奧爾森、霍爾著,蔡錦圖譯:《基督教三一論淺析》,頁39。

[24] Timothy P. McConnell, Illumination in Basil of Caesarea’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1.

[25] 卡維里著,《聖靈論:全球導覽》,頁46。

[26] Justo L. Gonzalez,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loc 5996.

[27] Justo L. Gonzalez,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loc 5985-96.

[28] Justo L. Gonzalez,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 Vol.1, loc 6007.

[29] Timothy P. McConnell, Illumination in Basil of Caesarea’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3.

[30] Timothy P. McConnell, Illumination in Basil of Caesarea’s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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