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毒藥
末日毒藥

一個世界末日後的殘存者,很兩極,沒有性別,只有靈魂,不懂得愛,卻熱愛寫愛。我不能給什麼承諾,但我可以答應,就算世界末日,還有我在。❤️ 追蹤和拍手都會回拍和追蹤呦!❤️

你還記得真想痛哭一場的「他」嗎?

民國76年5月15日,他才19歲,這個年齡的人都在讀著書,努力向上吧!但,他卻是走向刑場,他不怨任何人,只怨自己。

35年前的那一天,台灣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來自鄒族的湯英伸,匆匆結束了他19年的人生,一聲槍聲響起,我想,他那一刻已經從地獄到了天堂。

和我一樣是80年代的人多少都記得他 湯英伸 吧!一個戒嚴時代下的淚水,也是這個時代下的鏡子。他赴上刑場的時候我才4歲,那時我應該在五分埔內騎著小三輪車幫忙送成衣材料,不知世事,不知人性險惡,當然,我也不曉得自己是身處在戒嚴後期的年代,現在知道後常會默默覺得害怕。

如今的台灣社會提倡著自由和民主權益,的確,為了爭取許多自由和民主權益,前人犧牲了太過多的血淚,但就因為這樣,不是應該更珍惜嗎?不過,不得不說一句慚愧的話,我常會覺得現在的社會沒有資格享受這些自由和民主權益,為什麼?

因為台灣人身上的那股該死的奴性和無知盲從。

在數位時代裡,我們可以自由的暢所欲言,就像現在我正寫著這篇文章,言論也好,輿論也好,假借民意也好,我們的鍵盤打出的文字是可以拯救一個人或是改變一件事,但我們最常做的卻是殺死一個人或是一些人或是為了大多數而盲從。

如果湯英伸在這個時代,他一定會有機會可以重新來過,而且我也深信他出獄後,一定會是個正直未來光明的一個人。我慶幸那時候有許多人替他申冤求情,也有許多律師為了刀下留人即可而奔走,他們的努力和勇敢讓我很感動也很欣慰。

我不支持廢死。

我本人就喜歡漢摩拉比法典的法條—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如果你問我怎麼那麼殘忍,怎麼那麼冷血,怎麼那麼沒有人性或是冤冤相報何時了,我們要懂得放下,懂得原諒,那我只會回你:

「你有過隨身要攜帶著小刀和防身器具的日子嗎?你有過日日想著結束自己生命的日子嗎?你有過明明害人的不是你,你卻要默默承受的孤獨嗎?」

「如果沒有,你拿什麼叫我放下,你憑什麼要我原諒?」

對於某些人的認知,死刑=復仇,而復仇,是一件不好的事,是可怕的執念,但對於這個社會,是全世界來說,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復仇也有存在的需要,我並不是要挑起仇恨言論,只是有些人他們聽不懂人話,他們無法改過,他們就喜歡犯罪,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和金錢在這些人身上?我一直不懂廢死聯盟存在的意義,應該是說「假廢死」聯盟,沒錯,現在是文明社會,每個人都有人權,都有改過向善的機會,都有活下去的權利,我同意這些,這些都是正確的,如果湯英伸活在現在,我會非常開心,可惜他不能,他是「假廢死」下的一面鏡子,是一個殘酷的諷刺。當我讀著他寫給家人的家書時,我腦袋裡就在思考,這樣一個有才華,孝順,純真的知識分子和張彥文,王玉景截然不同,也許張彥文冠著台大宅王的名號,那也不代表他有教化可能,如果你看過湯英伸的案件紀錄片和張彥文的影片,你就能明顯的感受到他們的心不同,所以,只能惋惜湯英伸的單純輸給了人的惡性。

每當看到某個殺人犯多兇殘的害死了一個人或多個人,可是,最後法官輕飄飄一句「有教化可能」,他們就可以活著,我真的很想問法官一句:「那請問您要帶回家自己教化嗎?」,「您真的懂能教化的意思嗎?」,對不起,對我心胸狹窄,思想不開闊,在我的認知下,能教化是指 林于如 , 湯英伸 這樣的人,他們是不得不,他們是「被」加害者,他們是「人」逼迫成為一瞬間的惡魔。是,他們都殺了人,但那些被他們殺掉的(除了小孩),難道就值得活著嗎?他們有人權,他們有活下去的權利,他們都有改過的機會,可是,當他們開始做著傷害另一個人的行為,那麼他就失去了這些權利。

湯英伸咬著牙,一天工作17~20個小時,身分證被扣留,還被騙取什麼介紹費,3500元即使到現在我都覺得它不是一筆小錢,更何況在那個年代,他想家,想家人卻不敢打電話回家,自己隱忍,吞著血淚,我想沒有人試過連續做需要勞力的工作9天,而且每天是近20個小時吧!我想第一天我們自己就會逃回家了,他想公平,想要一般的工作時間,卻被層層剝削,從金錢到身體到靈魂,他要擺脫那裡,擺脫去工作就是要被壓榨到破碎的奴性,可是他不能。

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都無法承受,動物都懂得反撲,那麼人為什麼不能?喔!因為是人啊!人沒有多高貴,動物不比人低,我認為每個生物都是平等的,既然你不能做出「人」的行為,那又有什麼資格因為是人而覺得高貴。

情與法如何選擇?

我認為有些時候是必須情大於法。沒有方圓不成規矩,沒錯,人的確需要規矩,但,有些人是被越距的,那麼就需要思考了。就像是在地上畫一個圓,所有人要站在圈圈裡,沒有在圈圈裡就得死,突然有個人莫名的把其他人推出去,被推出去的人死了,你覺得他不無辜嗎?被推出去的人的家人發狂的把推人的人推出去,你會覺得推人的那個死了無辜嗎?

是什麼時候開始,新聞總是播著誰殺了誰,誰殺了幾個人,誰把誰殘忍分屍了?而這些人卻還好好的活著,那些被殺害的人就不能。該執行死刑的卻還好好的,不該重判的卻被重判或是判死,這個邏輯我真的無法了解,雖然死刑也換不回走掉的人,但至少這輩子他為他的行為負責了。

謝謝大家聽我寫了一大篇內心感想,辛苦大家了😂支持廢死的請不要砲我,感恩。

我認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低,沒有尊卑,沒有歧視,每個人都是等值的。

下面附上為湯英伸做的歌及他的家書

真想痛哭一場

以防用手機沒成功使用連結,下面附上網址

https://youtu.be/B6zbpRXcVOA


「雙親大人膝下: 

本來早該給您們寫信。道出我對雙親的愧疚與感謝,卻百感交集,提不起筆。世事多變化,雙親養育十八年的兒子,現在,竟然犯下滔天大罪,身繫囹圄。一切後悔已經太遲了,但我仍然希望,在雙親的心目中,我仍是一個純潔的孩子。縱使這是全然不可能了。 

好想家啊。美麗的家園,只能在夢中浮現。雙親的慈顏,只能從記憶的籮筐中去尋找。真想痛哭一場。其實,早已淚源枯竭了。恨,只恨自己太衝動。我不奢望會得到法律什麼樣寬容的制裁?甚至那極惡毒的制裁,我也應當接受。畢竟,我已鑄下了大錯,但是,若有幸讓我重新改過,我願盡我所能去補償我所有的過失。 

近來,得到許多關心的祝福,使我更有信心向前走,也請雙親替我謝謝他們!最後,也謝謝雙親、羅律師、以及親友為我的官司奔走之苦,並主佑大家。 

不孝兒英伸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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