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遺民
中華民國遺民

普通的一个支人 推特:https://twitter.com/Sinocentrition

我认为Matters上的诉状体系应加入价值评判,而避免多数人的暴政。

Matters这样一个社区,其实在我看来就相当于一个国家,这个社区的规则,则相当于国家的法律。如果是法律的话那么目的就很明显了,是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柏拉图在《法律篇》中也有有关法的描述

人类世界的正义只是反映完美世界中的正义理型,人们制定的法律也只是反映完美世界中的法律理型,而后者才是真正的法律,也是衡量前者的标准,当人们制定的法律违反完美的法律理型的时候,便会失去法律的效力。

这也就是恶法非法的思想根源,法律是为了实现正义的,或者是在人类的社会里尽可能的复原完美的理性正义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今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庭,在开庭前都要宣读一个有关“公开 公平 公正”的声明。保证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法律的共同价值。

政治组织和法律对充分实现人类的完美本性是不可或缺的,它们肩负神圣的使命,教育人民各种美德,使他们获得道德、正义和幸福快乐。

法律不光需要体现正义,法律的执行也有责任去提升或者反映出人类的美德,通过法律的执行去弘扬道德、美德。

所以回归Matters上的各用户之间的争端,分歧,甚至是谩骂的处罚,则应该考量双方起争端的原因,带入价值的评判。不能是仅仅的只是评定产生分歧的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社区的规则。这就好比,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一个人所犯罪的动机,是纳入判刑的考量的,比如中共国的故意杀人罪里,对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的等等杀人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

义愤杀人: 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帮助他人自杀、防卫过当 等等 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行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在刑法还是日常法律中,考虑一个人犯罪、违规的动机,而不仅仅看他的犯罪过程,甚至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有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赋予在生命权受到威胁的人一些使用暴力的豁免权,而不单纯的只看他行为上是否违反了法律。

这种法律上在判罚环节上加上参考动机的原因,是一个全人类的普遍现象,这也就是法律能体现人类特有的美德、道德与正义的地方。

康德的义务伦理学认为 后果不是对与错的考虑因素,应是行为的目的才决定对错。

所以,回到咱们的社区,某些墙内的matters用户,挂着VPN,在matters上宣扬武统台湾的,炫耀武力,对于“既得利益者”开脱,并唱赞歌的奴隶,支持文革赤纳粹,对于墙内9.46亿人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普遍贫困,6亿人收入不到1000元人民币中国人收入,言论审查,践踏宪法赋予民众的自然权利 闭口不谈,对于墙内国人的苦难一句话都没有的这种根本不爱中国人的伪爱国者,实为爱党的精神赵家人 @friddle ,这种人的动机,我实在是看不出会有多正面,他们不具备理性分析的能力,也没有人类特有的美德,所以他们睁眼瞎话,拜权..... 如果让我推断他的动机的话,我会认为他是带任务来matters上搞乱这里的言论环境,来维稳的。

他的bio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他是来”戳疼自由主义者的“,而不是来理性的交流,这足以暴露出他是专程来matters 引起争端的动机。

我实在从这位@friddle 的行为上看不到有半点的人类特有的美德,他口中的“理性” 简直就是对理性二次的玷污。在我看来他们“理性”得探讨,向一个中共国从来没有统治过的地区,发动战争,就和希特勒用武力扩张的纳粹行为无异。然而他们这些人却要发起一个,拥有廉耻、拥有正义感的,一样看不下去他们破坏这里言论环境的一个用户@LookAtMe 的诉状,就仅仅是因为这个人用粗暴的言语来遏制他们无耻的行径!我认为有些言论不应该被保护,比如他们这样宣扬暴力侵略别国(中华民国)的言论,就应该等同于宣扬纳粹主义与恐怖主义一样被审查。

我提议在【社区自治实验规则】里,加上对于分歧的双方价值评判。

比如在这宣扬共产主义,支持中国政府武统台湾,歌颂中共政府伟大光荣正确等的言论,因此所产生的纠纷和分歧,不应该仅仅只看用户的双方言语是否符合规定,就像我上述讲到的法律通过分析动机与结果相结合的方式来判罚一样,而是应该优先考虑双方的价值取向,以及动机。一个歌颂共产党的人,不应该在这个平台上奢望太多,因为他的共产党言论审查他的时候,他都没有反抗,甚至中共出台的法律

使用非法VPN“翻墙”是违法的,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联网必需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不得非法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已经明确的把他们翻墙的行为,纳入了违法的范畴,他们都能无条件的接受,并且继续在墙外挺中共,这说明他们其实并不看重自己的自然权利,所以他们不应该被赋予自由人所享有的自然权利,因为他们的行为体现不出人类特有的美德与理性。如果他们不满意对于他们的对待,他们完全可以回到那个言论审查他们的墙内环境,就像他们歌颂中共伟大光荣正确一样,他们挺共的思想应该与行为保持一致,而不是跑到墙外与三观完全不和的人,去秀他们奇葩的想法和纳粹式的政治宣传而污染墙外言论的公共环境。

如果跳过价值评价,把自诩理性的挺共matters纳入裁决的分歧的票数,很容易变成背离正义的多数人的暴政。

试想一下,如果墙内组织大量的水军用户,都来使用或者注册matters,用党同伐异的数量优势,来稀释matters原有热爱自由,看重自然权利的正常用户,那么这个平台上自由的氛围就会被墙内的水军,丧失美德与理性,分析能力的挺共者所主导,他们会把墙内那套多数人围攻公知的网络暴力,网络文革,带到这。并且用人多的优势,来主导这个平台自治规则。因为matters上自治的规则,仅仅是靠投票来完成的。我觉得对于挺共的人,歌颂共产党的人,他就变相得已经表达了他对于民主制度的排斥,所以并不应该把这些排斥民主制度的人纳入民主自治的环节当中,以免这些人来污染、毁坏这个平台的自由的价值土壤。

最后我想力挺一下@LookAtMe ,他用一种看似并不文明的方式,去戳破了@friddle 的虚伪与毫无廉耻的双标行为,实际前者则是有廉耻,渴望正义与维护公义的义人,而后者则无耻、无德,利用这里的”规则“,来行党同伐异的墙内文革,利用自由的言论空间,来宣传弱肉强食 武力侵略的纳粹主义来维稳的人。

虽然我不知道 关于诉状判罚后的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但是如果投票结果让@LookAtMe 构成违反自治规则的行为 我愿意 与他一道承担一样的处罚。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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