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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县里村里摊派徭役以侵吞寡妇田产、女方析产别居、官府强迫民家嫁女、抢苗女结契弟、逼寡妇为宗祠捐献、族谱里的女名、多生儿以抢无子(少子)亲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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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古代除了宗族会抢夺寡妇田产外,县里村里也会想方设法抢夺,这里提到的一种就是摊派徭役。这个寡妇是官宦后代,丈夫也是廪生,家里有钱,宗族倒是没找上门,地方上想侵吞,就是借大型徭役,强行摊派给她家,以此侵吞。比如上面派下来什么工程,借口她家有宅子有钱,要求她垫钱负责,或者县里要完成上面什么任务,要求大户负责,就可着这寡妇一只羊薅。这位寡妇性格比较强,虽然很艰难,但还是保住了田宅

  2、阮·明透:还一种,为了孩子,女方娘家给力,女方就可以带着嫁妆,析产别居,这也是嫁女儿为什么要陪嫁房产和商铺的缘由了

  3.举例:家庭主妇,有全职保姆帮忙的,认为付出少,驳回家务补偿。

  只有一个,分居带娃的1年,调解拿了1万。

  这些都是在广州,不是小县城。

  4、古代嘛,说女性克夫克父母有,哪有说父亲克女儿的。主体客体思想决定了

  5、平民男子把自己卖给富家作奴仆,富家则保证为他婚配,于是有些富家就趁低价买入女童,这样就可以在未来控制男仆

  6、按清代来说,救父杀祖可能还有余地,救祖杀父应该不行,父比祖的服制要高,古代人应该不会颠覆父权制的根基。就像救父杀母还行,救母杀父肯定不行。

  7、古代人歧视孕妇和寡妇,不让参加婚礼,所以有人以参加婚礼为理由赚节妇出门,以便卖掉,节妇马上就识破了。

  8、Dmwbtn369:留下牲口给自己家耕地多好,为什么驱赶到别人家呢。所以以前不也有鸡贼的人家,只娶别人家女儿,不肯把自己家女儿嫁出去的。这样自己家劳动力只增加不减少,后来官府强制规定必须把女儿嫁出去,不然就收重税,来达到易女而食得循环

  9、断更调查员:儒教社会男多女少已经到了不允许劫掠苗蛮女性,不允许男性之间搞契弟关系就无法维稳的地步了

  10、觞深之渊:古代侵吞寡妇田产一个方式,就强制捐献为宗祠祭产,然后族里几个把持分配,也就侵吞达成了。

  11、有些明代家谱就有妻子名字。清末有的家族女性入谱还有种颇有“侮辱”性的取名方式,因为有些妇女在娘家没有大名,所以夫家干脆给她们重新娶谱名,这也就算了,但这种谱名,是取丈夫名字最后一个字+老X家媳妇排行字,为的是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女的属于谁的[允悲]跟使女的故事里使女取名方式几乎一样。

  12、当然繁衍同时还可以扩张,比如其他房也许没生出儿子,那儿子多的就可以占据/继承他们的田产房屋,地方上也可以拓荒。某种程度,根据这种演算,古代人杀掉女儿避免财产外流,吞噬其他弱势支脉族人的田产,就很能理解了

  13、还有就是年轻寡妇,夫家想卖高价,娘家也想卖,两家都想卖给出价最高的,最后又变为抢亲。

  14、族内成员借宗祠,敲诈勒索族人,一开始只是指着宗祠勒索酒食,严重的就沉塘、毒打、活埋思来想去,就直接带人上门抢人。

  15、想想叔父5个儿子分财产,不如派一个儿子去夺作者父亲才2个儿子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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