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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苏珊·巴克-莫尔斯 :黑格尔与海地(上)[原文载Critical Inquiry, Vol. 26, No. 4. (Summer, 2000), pp.821-865.]

奴隶制的经济实践——把非欧洲人作为殖民地劳动力,进行系统性、高度成熟的资本主义奴役——在数量和质量上变本加厉,以至于在18世纪中叶开始维系整个西方经济体系,而且吊诡地促进了启蒙运动的理想(它与奴隶制实践截然相反)传播到全球。宣称自由是人的自然状态和不可剥夺的权利的这帮思想家,却承认对数百万奴隶劳工的奴隶的剥削是既定世界的一部分。哪怕理论上的自由主张被转化为政治舞台上的革命行动,背地里靠奴隶推动的殖民地经济,依然有可能不见天日。

  自由话语与奴隶制实践的矛盾,标志着西方民族在早期全球经济中的崛起。我们考察的最早案例是荷兰人。荷兰人的“黄金时代”(从 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他们主导了全球商业贸易,包括商业贸易的基本类型,即奴隶贸易。

  沙马的《财富的困窘》一书用600多页的篇幅讲述了,新兴的荷兰共和国在发展民族文化的过程中如何学会同时拥有财富和良善。出乎意料的是,全书竟然没有讨论过奴隶制、奴隶贸易、奴隶劳工等话题。读者根本不会意识到,荷兰(取代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奴隶贸易中的霸权,极大地推动了财富的严重“过量”(overload)。沙马充分说明这一事实:从《旧约》以色列人摆脱埃及人奴役的故事中采纳的奴隶制的隐喻,在根本上影响了荷兰人在反对西班牙“奴役”他们的“暴政”的斗争中的自我认知——从而在根本上影响了现代荷兰民族的起源。

  除此之外,沙马明确承认了最显而易见的矛盾,即当时的荷兰人歧视犹太人。虽然沙马用一整章的篇幅讨论了一连串“外邦人”替罪羊和迫害问题——因为荷兰人痴迷民族净化,所以他们要从社会中清除这些人,包括同性恋者、犹太人、吉普赛人、游手好闲者、流浪汉、妓女——但是,他对非洲奴隶只字未提。 “商品过剩”导致的财富焦虑如何让荷兰人担忧另一种奴役,担忧“奢侈的奴役”威胁人们的“自由意志”,担忧消费的贪欲“把自由的灵魂变成媚俗的奴隶”(ER, pp. 47,203)。沙马认为“荷兰性”(Dutchness)的核心是家庭而非贸易

  弗朗茨·哈尔斯1648年的一幅画,在画面中央描绘了一个黑人青年,可能是一个奴隶。他作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身处本土的、教区的、荷兰的风景中,身处舒适温馨的荷兰家庭中(图1)。在沙马这本图文并茂的书中,哈尔斯的这幅画没有出现(尽管描绘一对荷兰夫妇的另一幅风景画出现了)。同样,书中没有其他黑人的画面。当然,鉴于沙马的文字中对努奴隶只字未提,他们在插图中同样是突兀的。这种学术做法的后果是,在无数的真知灼见之中,夹杂了选择性的失明。

  反对绝对君主制和封建特权的克伦威尔革命,照样挪用《旧约》以色列人摆脱埃及人奴役的故事,从而沿袭了荷兰的先例。虽然《利维坦》(1651)是现代意象与圣经意象的混合体,但是,它用明显世俗的术语来讨论奴隶制。霍布斯认为,奴隶制是自然状态下“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结果,因而属于人的自然倾向。借助他的庇护者卡文迪什勋爵,霍布斯参与了在美洲统治一块殖民地的弗吉尼亚公司的事务,所以他认为奴隶制是“权力逻辑不可避免的一部分”(PSAR, p. 263)。哪怕“开化和繁荣的民族”的居民,依然有可能倒退回奴役状态。

  在《政府论》(1690)第一卷第1章的开头,洛克明确表示:“奴隶制是一种可恶而悲惨的人类状态,它同我们民族的宽宏性格与英勇气概那样直接相反,以致难以想象,一个英国人——更不用说一个绅士——竟会替它辩护。”

  洛克对“全人类的锁链”的愤怒,既不是对非洲黑人在新世界的种植园中遭受奴役的抗议,更不是对所有英国殖民地的抗议。与此相反,奴隶制是法律暴政的一个隐喻,因为它广泛用于英国议会关于宪政理论的争论。作为参与卡罗来纳地区殖民事务的皇家非洲公司的一名股东,洛克“显然认为黑人奴隶制是合理的制度”(PSWC, p. 118)。洛克把社会契约的政治话语,与家庭生产(the oikos)的经济学截然二分,从而维系了这种双重视野。英国人的自由意味着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而奴隶恰恰是私有财产。只要奴隶处于家庭的权限范围,那么,他们的地位就受到法律保护

  为了满足欧洲人对蔗糖诱人的甜味的新兴、无尽的需求,进口非洲奴隶的数量急剧增加,对奴隶劳动的剥削变本加厉。蔗糖生产也引发了对奴隶的无限需求,其数量在18世纪的圣多明各暴增10倍,达50万人以上。在法国国内,20%资产阶级依赖与奴隶有关的商业活动。尽管他们用“高贵野蛮人”的神话(“新世界”的“印第安人”)把殖民地原住民理想化,但是,由奴隶劳动构成的经济命脉不是他们的关注点。虽然废奴运动此时确实存在,而且黑人之友协会(Société des Amis des Noirs)谴责奴隶制的罪行,但是,以种族平等的名义捍卫自由,实属罕见。

  哪怕是卢梭这位法国大革命的主保圣人,在强烈谴责奴隶制的同时,依然忽视了数百万实际存在的、欧洲人占有的奴隶。生于加泰罗尼亚的哲学家路易斯·萨拉-莫林以《黑人法典》为切入点,写了一部关于启蒙思想的历史。《黑人法典》是针对殖民地黑人奴隶的法典,制订于1685年,由路易十四颁布,直到1848年才彻底废除。萨拉-莫林一五一十地展示了这部法典,它不仅将奴隶制合法化,将人视为可移动财产,而且将对反抗的奴隶进行烙刑、虐待、截肢、杀害的做法合法化。萨拉-莫林认为,卢梭对《黑人法典》只字未提是反常的:“这样一个现有的、明目张胆的绝对荒谬的案例,卢梭竟然视若无睹。”卢梭提到了世界各地的人,却独独遗漏了非洲人。卢梭描写了被运往丹麦的格陵兰人因悲伤而死,却没有提到被运往西印度群岛的非洲人的悲伤(这种悲伤导致了引发自杀、暴动流亡)。卢梭声称人人平等,认为私有财产是不平等的根源,但是,他从未探讨一个从平等和私有制的论证呼之欲出的议题:法国为牟利而贩卖奴隶的行径。)就像在荷兰共和国和英国一样,法国家庭中也使用、虐待非洲奴隶。事实上,卢梭不可能不知道,“在巴黎的深闺大院里,人们把黑人男孩(négrillon)当作猴子一样随意玩弄”(CN, p. 248)。

在这两类学者那里,令人难堪的事实都偷偷地消失了。可是,在那个时代的普遍历史中,这些难堪的事实随处可见。人们无法忽略它们,因为正当启蒙理论付诸实践之时,奴隶制的经济事实困扰着政治革命的发动者(从而使他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矛盾)。

  身为奴隶主的美国殖民者走向了“可恶的知行不一”(monstrous inconsistency)。这个在自由中孕育的新国家,容忍了这种“可恶的知行不一”,把奴隶制写进了美国宪法。虽然废奴是普遍自由理想唯一可能的逻辑结果,但是,实现这个结果的,不是法国人的革命观念,更不是法国人的革命行动。实现这一结果的,是奴隶自身的行动。这场斗争的中心是法国殖民地圣多明各。1791年,当法国国内最积极反对奴隶制的人们畏缩不前的时候,圣多明各(法国乃至整个殖民世界最富有的殖民地)的50万奴隶,通过暴力、有组织的反抗(而不是通过请愿),把争取自由的斗争掌握在自己手中。1794年,圣多明哥的武装黑人迫使法兰西共和国承认该岛废奴的既成事实(法国殖民长官松托纳和波勒韦雷尔自行宣布了这一决定),并且把废奴扩大到全部法国殖民地。

  由于卢维杜尔依然忠于共和国,所以,他为殖民地制订了一部宪法,比世上所有同类文件更加先进——即使它在民主的前提上不是最先进的,在“公民”定义的种族包容性上,它肯定是最先进的。1802年,拿破仑果真着手重建奴隶制,恢复《黑人法典》。他逮捕了卢维杜尔把他流放到法国,于1803年死于狱中。当拿破仑派夏尔·勒克莱尔的军队镇压殖民地,展开“如同种族灭绝一般的”对黑人的残酷侵略的时候,圣多明各的黑人公民再一次拿起武器,以行动来证明勒克莱尔的话:“把杜桑抓起来是不够的,还需要把2000名领导人抓起来。”(BJ, p. 346)。德萨林击败了法军,打倒了白人,在1805年建立了独立、宪制的“黑人”公民国家,建立了一个仿照拿破仑的“帝国”。他用阿拉瓦克语把这个帝国命名为“海地”。引发奴隶和殖民地的完全自由的这一系列事件,是史无前例的。“在此之前,从未有一个奴隶社会成功地推翻其统治阶级。” ("HA," p. 114)

  圣多明各的非洲奴隶的自我解放,凭借武力赢得了欧美白人的承认,哪怕是以恐惧的形式。在同情平等主义的人们心中,这场解放同样赢得他们的尊重。法国大革命不仅是欧洲现象,其内涵同样是世界历史性的(world-historical)。如果我们习惯于那种把殖民地事件置于欧洲历史边缘的叙事,那么,我们就大错特错了。圣多明戈的事件,是当时人们理解法国大革命及其后果的关键因素。我们要以这种观点来认识这一系列事件。在报道1789年夏天的巴黎事件时,德国公共知识分子约翰·威廉·冯·阿肯霍尔兹(我们下文将再次引用他)放下了一贯的新闻中立,为法国人民惊叹不已,说他们“曾经习惯于亲吻他们的锁链……在几个小时内,以战无不胜的勇气打破了沉重的锁链,变得比罗马人和希腊人,比美国人和英国人更加自由。”

  在殖民地上展开自由的逻辑,可能破坏维系很多法国资产阶级(法国大革命当然是他们的政治革命)的奴隶制经济的制度框架。但是,只有自由的逻辑,才能在普遍层面上(法国人就是在这个层面上看待自身)赋予法国大革命合法性。

  1804年秋-1805年底这一整年时间,《密涅瓦》杂志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总篇幅超过100页,包括原始文献、新闻摘要、目击者口述。这些文字不仅向读者介绍了这个法国殖民地(在“不自由毋宁死”的旗帜下)的独立斗争,而且讲述了此前十年发生的事件。阿肯霍尔兹批评海地革命的暴力(就像他批评大城市的雅各宾恐怖),但是,他对杜桑·卢维杜尔有些欣赏。在系列文章中,他把英国上尉马库斯·兰斯福德的手稿的其中一章译成德语。在这份手稿中,兰斯福德高度评价了杜桑的性格、领导力、人格。

  虽然1803年之后法国报纸受到政府审查,但是,英国的报刊杂志都突出报道了圣多明戈最后的革命斗争——比如《爱丁堡评论》(see "HA," pp.113-115)。威廉·华兹华斯写了十四行诗《致杜桑·卢维杜尔》,发表在1803年2月的《晨报》上。在这首诗中,他惋惜法国殖民地恢复了《黑人法典》(图4和图5)。

  在德语报刊中,《密涅瓦》的报道独树一帜。早在1794年,刚创刊两年,它就声名鹊起,成为同类型政治刊物中的佼佼者。它力争做到无党派、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追求“有益于我们后代子孙”的“历史真相”(JWA, pp.69-70)。根据杂志的口号(居然是用英语写的!),它的目标是“使得时代的形形色色(form and pressure)一齐呈现在我们眼前”【3】。到了1798年,《密涅瓦》的发行量达到了3000份(在今天,能达到这个发行量的严肃思想刊物也是可敬的)。用阿肯霍尔茨传记作者的话说,无论是根据内容质量(固定的通讯作者本身是重要的公众人物),还是根据读者质量(包括了许多德国最有影响的人物),《密涅瓦》都是“世纪之交最重要的政治刊物”(JWA, p. 130)。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三世“经常读《密涅瓦》”(JWA, p. 130)。歌德与席勒也读《密涅瓦》(席勒与阿肯霍尔茨有书信往来)。克洛普斯托克(他为杂志撰稿)、谢林、拉法耶特侯爵都读《密涅瓦》。而且——我是不是应该先先卖个关子——另一位忠实读者是黑格尔,我们从他的书信中可以得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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