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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伊格尔顿:激进的牺牲(选自《论牺牲》,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

在现代,牺牲已经不再是最引人入胜的观念了,它带有自我贬斥的意味以及惩罚性的自我否弃。牺牲是丈夫飞扬跋扈之下妻子的饱经磨难,是女主人颐指气使之下奴隶的逆来顺受,是护士与炼钢工人为经济良态的艰苦隐忍,是纳粹突击队员的以身殉国。在爱德华 · 圣 ·奥宾的小说《母亲的奶水》中,那位被消耗殆尽的母亲,她的人生支离破碎,而她的欲望却未获满足,如此这般地诉说着“自我牺牲的暴政”。

  在更富意义的死亡观念中,爱的内在结构总是牺牲性的—虽然我们总是一再讲述着自我献身的相互性,而不是将其作为相互关系向单边主导性关系转化的屈从性条约。正如一则评论所说的:“牺牲和自我弃绝都不是仅以其自身为目的的,其实质是一个人忘记了他自身是处在对他者的爱之中的。”

  托马斯 · 霍布斯认为,最高的道德责任就是自我保存。在他之后,罗纳德 ·德沃金宣称一个人对于他人的责任不能拓展为一种极端的自我牺牲;他的给定前提是,一个人最优先的义务总是关于他自身的生命的。这是一种非常符合郊区中产阶级生活态度的道德类型。实际上,在德沃金的思想中并非完全没有将互助作为道德责任的视角,但前提是所面对的困难极为严峻,与此同时,施以援手所要付出的代价又必须是可承受的,而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来说,你又是他们唯一的希望。约翰 · 罗尔斯的精神也与之相似,他反对通过牺牲达到更大的善,否认牺牲少数人的自由对于实现大多数人的福利来说是正当的。尤尔根 ·哈贝马斯要求“理性的道德封印牺牲”,毫无疑问,其脑中所想的是替罪羊,而非法国抵抗运动的死者。显而易见的是,当“牺牲”这个词被带入讨论,现代自由主义思想就会自发地转向家庭劳役和为了武力荣耀而死亡的议题,而非康斯坦茨 · 马基维奇的事业或者马尔科姆 · X 般的殉道。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类学家爱德华 ·伯内特 · 泰勒在其古典学研究著作《原始文化》中认为,献祭之物被神所喜,这并不是由于被献祭物自身的价值,而是献祭本身是供奉者屈从于某一珍贵之事的象征。仪式中被献祭的壮羊肥牛可以不必从你自己的战利品中抽取,而只需要尽你所能去搜集最高贵的祭品献给神即可。牺牲也不可能被完全还原为自我否弃。

  从一种神圣的贿赂形式 (“如果你给我此物,则我将回馈以彼物”)到殉难行为,只要是关于以某人之死礼赠给予他人的行为,牺牲这一术语可以在其中任何位置找到归宿。

  有些人可能仅仅把牺牲视为一条仪式性的通道,或者对父权的强化,然而在其中还有另外一种社群聚合的源泉,一种至关重要的自由能量,一种由罪孽、创伤抑或是哀悼种种所贯穿的仪式性活动。牺牲也被视为一种旨在赢得上帝关注的行为,一种对于道德法、社会性法典的服从姿态,又或者某人作为国族一员的象征。如果说有些思想家认识到了这一仪式是为了得到与神的切近,那么另外一部分人在其中看到的则是对神的竭力规避。

  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视仪式性牺牲为某种狡诈的策略,用以哄骗和蒙蔽奥林匹斯众神。与此同时,它也被视为一种抑制人类本性的方法,因为叛逆的放纵是人类主体性的前定状况。

  亚历山大 · 科耶夫在《黑格尔导论》中,将黑格尔所持的观点解读为人类主体将不惜冒一切风险,不惜牺牲所有性命攸关的赌注去追寻认识上的至善(summun bonum)。实际上,黑格尔所说的主体性本身就是一种牺牲形式,因为对于意义的应许同时就是对于存在的弃绝—或者如雅克 · 拉康所指出的,符号即事物之死。

  黑格尔在其著作里始终都拒绝以赎罪来理解牺牲,而是将其视为一种爱与感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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