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kira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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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大學生,熱愛推理、近代史和電子遊戲 個人博客:https://blog-sokiraon.com 感謝大家的支持!( •̀ ω •́ )✧

密室講義:另一篇章

原文登載於我的博客。有些許刪改。


在前兩篇文章中,我們分別討論了「物理密室」和「心理密室」。現在,讓我們回顧一下它們的定義:

  • 物理密室:通過物理手段製造的密室 ;重點:上鎖手法、行兇及處理兇器的手法
  • 心理密室:兇案發生在別人以為已經上鎖的房間內;重點:偽裝密室的手法

請讀者們想一想,這樣的寫法是否足夠全面?


有一個問題:先前的討論,不論是上鎖也好,偽裝也罷,聚焦的對象一直是客觀意義上的「手法」。然而,正如現實中所展現的那樣,一件兇案的發生,並不只是客觀因素的堆砌,而是主觀與客觀的結合——所謂「主觀因素」,在這裡既是指「動機」。

讀者們不妨思考一下這個問題:案發現場為什麼會成為一個密室?當然了,兇手出於迷惑視聽的目的,將現場布置成「不可能犯罪」的樣貌,這天經地義,但是這就是唯一的動機嗎?或者,從更寬泛的意義上,我們還要問:密室一定是由兇手製造的嗎?如果不是,那他們的動機又是什麼呢?


一、製造密室,乃是別有用心

密室殺人是一種「不可能犯罪」。換言之,它給別人留下這樣一種印象:這個房間對外是封閉的。那麼,對內又如何呢?我想答案不言而喻——若是有人被發現和屍體共處一室,那麼此人必定會成為頭號嫌疑人。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自然可以被我們聰明的兇手大加利用——只要有針對性地留下某些證據,就可以把罪行栽贓給別人

過程往往是這樣的:

  1. 兇手找個理由(比如:這裡有緊急情況!)將陷害對象X帶入案發現場,隨後設法使其失去意識
  2. 在X昏迷的過程中,布置好密室,並且留下「關鍵證據」(例如把X的指紋留在兇器上)。
  3. 這之後,只消等待屍體被發現,嫌疑就會自然地落在X身上;如果兇手想做得保險一點,那麼自行承擔起「發現者」的角色,也是可以的。

不過,作為幕後黑手,你最好祈禱:選中的那個倒霉蛋不要是個偵探,也不要有個聰明的偵探朋友。


到此為止了?

不,並沒有這麼簡單。我們還漏了一種重要的可能性——兇手即是死者。換句話說,這是自殺

當然,這種情況很罕見。我們大概可以想像,死者在做出「犧牲自己」的決定時,心中懷有著怎樣堅強的意志。不過,相應地,回報也很豐厚:

  • 既然是自殺,意味著他不必考慮怎樣離開密室,只需從內部鎖上房門即可。
  • 同時,若是想讓「殺人事件」的發生有理有據,還可以在弄暈X後,故意在房內製造聲響,營造出兩人發生爭鬥的假象;待到目擊者們破門而入,便會發現屍體和一旁暈倒的X。
  • 為了在事後讓X的證言顯得更不可靠,還可以在其有意識時故意讓他對某些事物留下深刻印象,隨後再設法處理掉。

至於自殺手法,常見的有,用冰做成的武器利用重力製造被刺殺的假象等。


二、密室乃是由兇手以外的人製造

我在開篇時已經提及,本系列文章不考慮作案者有多人的情況。那麼,在這個前提下,能夠推導出的可能性只有兩種:

1. 受害者將房間上鎖

這似乎有些違反直覺。按說,受害者若是還有氣力,自當儘力求救,為何反倒把房間鎖起來呢?我們不妨揣摩一下其心理:

(1)保護自己

這大概是我們能想到的第一個合理解釋——既然受害者認為鎖門比呼救重要,那麼他也許就是認為鎖門更能保護自己。例如,可以想像這樣兩種情況:

  • 受害者在房間外被襲擊,隨後慌不擇路逃入房間內,將房門反鎖。
  • 兇手以為行兇成功,或者因為犯罪後的驚慌、恐懼逃走,受害者在尚存活的情況下,害怕兇手會再次返回,因此將房間上鎖。

(2)袒護兇手

這就有些不太尋常了。也許是受害者曾經對兇手有過什麼不當行為,亦或許是純粹出於善意,總之,雖然被兇手襲擊,但他心裡卻對兇手懷有羞愧、自責、同情之類的情感;因此,他不希望兇手被抓住,所以自己鎖上房門——這樣的話,他的死就可能被當做自殺或意外。


2. 第三者X將房間布置成密室

奇怪,奇怪。X並未犯案,爲什麼卻冒險布置了密室呢?

首先,這很可能還是包庇。比如說,X是兇手很親近的人(管家、秘書等等),因此出於維護心理幫助了兇手。

或者,X自己可能還有更邪惡的意圖:他不在乎有人被殺,不在乎兇手逃逸;他布置密室,只是為了干擾大家的視線,只是為了讓整件事更加混亂······

······好吧,讓我們認真一點分析。X的目的如果不是包庇,那麼就只可能是為自己謀取利益。只不過,為什麼布置密室會對自己有益呢?可以想到的是,X希望兇手不被抓到,或者至少希望這個案子陷入僵局;進一步地說,X很可能是想趁這個機會實施別的犯罪——因為只要布置得當,就可以把禍水引到之前的兇手身上

或者X就是腦子有問題。


三、給「倒霉蛋」們的自救指南

1. 不要跟陌生人一起走。

2. 不要赴一些可能有危險的約,特別是對方聲稱會告訴你某個「秘密」。

3. 當你發現自己身處密室,旁邊還有一具屍體的時候,不要出於好奇去觸摸屍體,更不要拿起兇器仔細端詳。

4. 接上條:最好的方法是立即大聲呼救。

5. 接上條:有時候呼救會讓你的處境更麻煩。

6. 接上條:離開現場後,及時向你的偵探朋友求助。

7. 接上條:你說你沒有個偵探朋友?那你自求多福吧!


好的,本篇就到此爲止了,各位覺得怎樣呢?

這一篇相比前面的「物理密室」和「心理密室」,算是特殊之作,因爲討論的重點完全不同。雖然,這種不同可能會破壞這份講義的一致性,我卻覺得,如若少掉這樣一部分,密室便不完整了——「手法」與「動機」協同,才算真正完整。至於可能存在的問題,還請各位不吝賜教。

敬請期待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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