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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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 一宗兇殺案的背後

可教化的鑑定太困難了,沒有一個標準。

近日發生一宗24歲馬來西亞蔡姓女大生赴台求學被才認識6天的“男友”殺害,這已經是最近短短兩年來,第3宗大馬女大學生在台灣遇害,惹了許多大馬人在網上評論說台灣不安全!認為台灣的法律只是保護殺人犯,而不是保護受害者,才導致台灣的治安比以前差。

而大馬歌手歌手黃明志也發文諷刺“台灣真的越來越安全了”。

對此,台灣法醫高大成認為這是說法錯誤,說台灣的治安比大馬好100倍。他指出,是大馬人不了解台灣人的習性、習慣,遇到壞人;他舉例,若台灣女性到日本自由行時遭日本人殺害,“難道就要質疑日本都壞人?日本治安不好?”

他認為這是機會問題,“你沒有好好去解決周圍的環境、沒看清楚人,你去做有的沒有的,就是會出事情,對不對?”

他還說:“你在外國,你還自己不潔身自愛是找麻煩,難道不是這樣?不然別人怎麼不會遇到?”

他指出,台灣治安以前比日本好,現在雖然差了一點,但在亞洲還是第二名。

而他這發文更是徹底惹怒大馬人,掀開了罵戰,被大馬網民在網上圍剿,甚至遭恐嚇,要殺他全家。首先,對於恐嚇人家,這絕對是錯誤的,不管我們如何不滿人家的言論,恐嚇人家就是錯的事情,更不應該助長這樣的行為。

而我對高大成說的台灣的治安比大馬好100倍,並沒有太大感覺,也許治安是比大馬好一些,這一點馬來西亞還需要努力,但感覺他太優越感,100倍也太誇張了些。畢竟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最安全的,沒有罪案的存在。

而我比較反感以及生氣的是他說的這一句:“你在外國,你還自己不潔身自愛是找麻煩,難道不是這樣?不然別人怎麼不會遇到?”

這是什麼爛邏輯啊?!這一句話是在為兇手開脫嗎?被殺是因為那名女生不潔身自愛,自找麻煩?所以該女大生遇害是自己活該?

就像我們的社會中,在發生性侵案后,不是去責怪譴責加害者,反而去質問受害者,是不是行為不檢點、穿著暴露、為何深夜還出門等!導致很多性侵受害者害怕他人眼光,不敢去報警尋求助。這點社會必須要改變認清楚,不管是什么理由,犯法就是不對,就是要受懲罰。

治安越來越差,我們應該是檢討我們社會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是教育上出現問題嗎?檢討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已經無法保護人民了呢?而不是說一些話二度傷害受害者,甚至他的家人。這些都是不理智的。

尤其 ,許多人認為台灣的司法制度有些問題的,尤其“可教化”感覺變成犯人手上的一道免死金牌或者說是“護身符”一樣,只要被認為可教化就可能會被法律從輕發落,或者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最後被放出來。

我一直相信有些人確實是可教化的,也應該給予他們機會,比如兩人在吵架大打出手時誤殺,又或者在保護自己或者他人情況下。而且我們是要如何鑑定是可被教化呢?我看過好幾本殺人犯心裡的書籍,很多犯人現實中是很聰明的人,會演戲騙過所有人,連測謊機器對不是他們的對手,博取信任後,成功減刑,釋放出來後又繼續的犯罪殺人。

這個可教化的鑑定太困難了,沒有一個標準。

此外,因為“可教化”這三個字,相信也會讓一些人覺得反正殺人也不會被判死刑,裝的乖一些,表現出懺悔有悔意,可能就會被從輕發落關個二十多年就被放出來,又是一條好漢!所以就有恃無恐犯案!

目前已經有大馬政府人物表示,如果台灣沒有處裡好這事情,或者對這類的案件特不痛不癢的心態,大馬應更為嚴正看待是否檢討大馬學生到台灣留學的事宜。

我想雖然現在不可能會造成這局面,但接下來如果還繼續發生類似案件,不要說政府當局檢討,甚至家長或者學生方面也會不考慮再到台灣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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