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
Him

詩人,寫作人及愛書人

短篇小說 : 惶然歲月


我已經不太記得,我是怎樣登上那架巴士。只是記得,我在離開球場的時候,巴士開著鮮奶白的光管,在等著,巴士的咖啡色,遠看過去彷彿是木製的,沬上了紅色,像極家中的木飯桌。上車後,我問了問司機。

「會經過火車站嗎?」

「會。」

「可以趕上最後一班車嗎 ?」

「可能。你還是閉嘴,好嗎 ?」

立時,我納悶的發現座氈已破,我坐上了。看見那足球埸外的廣告牌,上面球隊的徽章旁,卻有個候選人的頭像及競選口號,「這個年頭很奇怪,連球場也逃不了政治宣傳。」她對我說。

那是冬天的深夜,在城市足球職業聯賽之後,這是我上大學之後第一次看的足球比賽。事實上我不懂足球,只是看見同輩都迷上了,那我就從羞澀中,拿起不知從那裡來的勇氣,買了票,過來觀看。我對球賽的結果毫無興趣,只是自已想在球賽感受一種團體感。

我是重讀生,在事倍功半的努力下,終於上到大學,重讀其實意味著,你與比你小的同學,一起在一個狹窄的班房,找不到與你談到心的人,我對失學的恐懼,使我沒有心情結交什麼新的朋友,可以上升至中六的人,這些幸運兒,似乎已經擺好位置,想像到他們要讀大學及科系,至少他們有了對前途的把握。

「我可能比較幸運,一直升上大學,不是能理解那份苦讀的孤獨。但至少你讀到大學,你

是大學幾年級?」

「我是二年級。」

「那起碼有二年大學的自由生活啊。」

自由生活是一些人的幻想。當我接受大學的錄取時,我第一的反應不是興奮,而是遺憾有幾年卻失同輩的陪伴,因為我那一份不能解脫的孤獨,因為被迫的自我流徙,大學生活依舊孤獨,而且孤獨是具延續性的,像你那發漲的乳房,不可割舍。

此時,有人播放收音機,這是一首粵曲 :

「蕭疏雨,問你要落幾天?

你地離開左天上官闕,

偏要落黎響花叢流連。

你為左潤物樂生,

捨得將自已作賤。

我地等得你黎,

就吾使勞煩幾位散花仙。

你在滿園流落,都係雌雄侶。

虧得我影單隻影異地淒酸

急風單衣無路寄,

造吾切寒衣落空閨。」

我腦中只剩下青年的幾個片段。

 畢業感言

我記得那天,在被灰白油漆塗滿的教員室,我被老師邀請,寫了一篇中學畢業感言。唐老師給予我很多參考字。

我生長在一個父母都以英文謀生的家庭,父親年輕就看海明威英文原文《老人與海》,為英國軍隊辦事,母親在中學開始,已經是英國文學科的優等生。但他們的智性,從來沒有使他們的德性,更為美好,更為通融,更富同性心,他們對我都是非常冷酷,毫不在乎我在學校中,在街上,甚至在家中被排斥的痛苦,他們都只相信我的排斥是自找的。由此,我難以表達自已,我有一種恨意,明明英語是種感性上親密的語言,我就是不停的記憶生字,拼錯幾乎所有的夠詞,這種學習的恨,令我決心每天,或者起碼每隔一天,都呈上一篇英文作文,予我的英文老師,最大的缺點,當然是他繁重的課業,事業,家業,行政的業債,人情債,英語課程荒謬改革的債,早已死死的壓在他身上,絲毫動不了他的筆改我的文。

 唐老師是我孤寂歲月中少有的慰藉,他出奇地高,甚至你會以為他兼任籃球校隊的導師,中三的某一天,當雲彩隠隠可以看見灰色,橙色及紫色的那一天,我注意到他桌上的一本書,《詩經》的中英譯本。我不問自取,打開了這本奇珍之書。

歍彼晨風、鬱彼北林。未見君子、憂心欽欽。

Swift flies the falcon,

          To the thick-wooded forest in the north.

 

未見君子、憂心欽欽。

While I do not see my husband ,

          My heart cannot forget its grief .

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How is it , how is it ,

          That he forgets me so very much ?

《詩經。晨風》

「老師,我覺得這樣翻譯有點奇怪。」

「怎麼樣奇怪。」

「如果是奇托著忐忑不安的意思,那可以收歛一點。」

「例如呢?」

The Falcon Flies

to north-way thick-wooded forest, is swift.

I grief, My husband

yet I does not see.

How come , and How come.

So much, he forgets me.

「這不是更好嗎?」

「這令我想起惠特曼的詩」

「他是詩是如何的 ?」

“Come, said my Soul

Such verses for my Body let us write, (for we are one,)

That should I after death invisibly return,

Or, long, long hence, in other spheres,

There to some group of mates the chants resuming,

(Tallying Earth’s soil, trees, winds, tumultuous waves,)

Ever with pleas’d smiles I may keep on,

Ever and ever yet the verses owning — as, first, I here and now,

Signing for Soul and Body, set to them my name,”

「來,我的靈魂細說。

為我的軀體寫一首歌(為我們成為一體)

以便我能死後奉還

或者,離此遠而甚遠,在別的世界

和那裡同在的夥伴歌唱

(和地土,林木,清風,喧囂的泓洄)

永遠歡欣微笑唱下

永永無窮擁有我的詩

如同當下的我,首次為身軀及靈魂歌唱

並刻在我的名字上」

華特。惠特曼 (筆者翻譯)

「你想我寫那五年來的感想,但是我走不進同臬們的內心,也找不到文字去表達生命為好的東西,但我沒有信心。」

「但只有你才寫得了。沒有其他人願意寫。」

「我去試一下。我只是不夠成熟。寫出來的,我怕令自已都感到失望。」

不過,當時我並不知道詩其實在裝載擔戴人類的切膚之痛。人大了之後,我明白詩歌,為什麼需要永遠的把歌唱下去。

 詩是人初時牙牙學語時,最自然的文字載體,它棲身於歌中,洶湧浪水的感嘆中,而每一個牙牙的發音,都希冀他人永遠記得,十分珍貴。

中文的字,隨了它的形狀及聲韻之外,還有有它的的脈絡,有些,是太古用祭祀中人的血寫成的,有些是某人因為恐懼那龐大,肥膩而貪婪的命運,請求占算師,在陸龜殼上寫下來的。有些字是為了仿傚,那幾位在溪水旁邊,乳房豐滿的女人所唱的樸實,而美極的民歌。文字引申的意思,可以追溯到遠東,那些久遠殺戮之後,倖存者的言詞,是古時詩人,他們是最忠實的民俗學學者,予以詮釋世界的方式。

 用「好壞參半」的四字詞,輕描淡寫,我當然經歷了孑然一身的命運,與其他怪人一樣,擁有格格不入的氣質。我不會懂流行歌,一首都不會懂,只有貝多芬的第四交響曲,或是John Royce Mathis,Doris Day之類的歌會不停在睡夢至入睡的時候縈迴腦際。在人群中,我不懂開口說第一句話,學校的個案社工就教導我,在口舌打結,不懂得開口說話的時候,可以嘗試向同學說一聲「早安」「你好」之類生硬,不會傷害別人感情的話。

社文技巧在我來說,是一種熱帶南國的馬來貘。難以想像,難以理解。有一種先天的失語症或者是孤獨症,很早萌生在黯黑肌膚之內。如果文字救贖不了我,我就與一個死人沒有分別。我還小的時候,就感覺到自已是格格不入的人,我在同濟之外,在玩樂之外,在死沉的課堂之外,在球場中高大充滿美麗軀體之外,在一泓曬滿金黃色笑容的湖水之外。

我發誓,有幾次,同學因為我會開口說「早安」而覺得驚訝,甚至嚇唬了某些人,因為我從他們的曠大的瞳孔中,我帶想怪人是可以偶爾成為正常人的奇蹟。我被排斥,但也希些許可以深談聊天撕混的朋友,中三那年,我終於明白,與大夥兒浪費時間的滋味,這也許是最後一次,中四因為鐘情數學,選擇了理科,他們都入讀文科,有一個班中的死對頭說得很妙,我應該讀文科,你只有文科的氣質及讀歷史的料,直覺告訴他我沒有什麼數學天份,後來證明他是對的,好比你愛一個三番四次都拒絕自已的愛人,追一隻比火車跑得更快的狗,或是沒有戴降落傘就從飛機跳出去一樣,如果不是因為好奇心,每天死纏物理老師問問題的話,我沒有天份,也沒有可能成為全級第一的。反之,數學仍然是我追不到的愛人,永遠達不到「良」的等級。

我是愚蠢的人。

當時,我在這裡自我流徙,失語及寂寥,使我的心空靈,可以盛載無窮盡的文字。寫作,是權宜之計 : 起碼我有棲身之所。

年青時,寫作可以不顧後果及別人的目光。只有寫,一個人就可以感受自已鮮活的存在。

 

Ever and ever yet the verses owning — as, first, I here and now,

Signing for Soul and Body, set to them my name

2.一秒不誤

她從來沒有回覆過我任何書信,郵件,對於我送的鮮花,禮物,沒有任何回應。

這天是一月十一日,我要送她一只手錶。

在市廣場商場還沒有裝修的時候,商場的一個角落,比起其他已經整修的更陳舊,定格在80年代的味道。那是一間很暗的商店,營業時間似乎都不打光,像是錶店從來都是關門的感覺。有一只錶,用手打價,用生硬無力的字跡寫上「580元」的字樣,在我的印象中,其他的展示品,都被一暈新鮮的橙色所渲染。那只錶,有二只海藍色的蝴蝶,向著相反方向在飛翔,沒有花,反正都是鋼的錶,它很女性,充滿了蝴蝶在悼念枯萎鮮花的千頭萬緒,最之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微微在轉動的秒針。

我當時失業,在考慮是否買,也在考慮如何送給她。這是天大的難題。

她曾載上一只皮錶,我在車廂見過幾次,還有在她的自拍照中,見過一次。

那是淡棕色的皮錶,也是我見過女孩子中,最文靜的那種。我當時已經不再載錶了,手汗如雨在磨擦著濕潤,亞熱脅帶特有的手臂,那臭味,如同每天起床時一湧而上的失敗感,一樣令人討厭。像我一樣,生活沒太多變化,我像時鍾一樣運作的人,不需要再攜帶這種東西。而她為什麼要攜帶,我比較有信心能夠猜得到。

她在屯門居住,但她的學校在元朗,這是我會考之後半過月才知道的。她那全藍的校服,不會是屯門任何一間中學的校服,在一次偶然的機遇下,我才知道她在一間元朗精英學校讀書。

她仍然在這學校教書。大概她會將之成為終身的職業。

如同所有愚蠢自卑的暗戀者,我不會勇敢,任有接觸的行徑,都變成了閃閃縮縮的竊視,只是有一次,也只有一次,我確定她也許會對我有感受,這是四月天,在考數學之前,我為了爭取睡眠時間而飲了一些啤酒,那排啤酒是我在中三開派對時,那幾個發神經的同學帶來的。放了這裡年多都未被人碰過,而在這個混雜著失敗感及焦慮感的失眠時刻,我把二罐啤酒飲下,由五時睡到七時,就上了列車。七時四十分,一秒不誤。

親愛的,你要知道,我寧可粉身碎骨,把今天昨為人生中的最後一天,明天死去,都想看你的臉。

那日,我對自已所喜歡的數學,其考試的結果幾乎沒有信心,而且我對自已的總的成績,沒有任任何信賴的依據。

所以,我希望在人生的最後一天,可以靠近她,然後在那晚死去。我想想聽到她傳來的呼吸聲,偶爾聽到來自她或來自我心跳,因為絕望,我急切想找出她是否同樣喜歡我的答案。我靠近著她,她的頭向我的鞋直望著,我開始從則面看見她的深邃,她意圖把她的眼睛,成為一部永恒照映著深沉感受的相機。我在想,在車廂中那從來未被拍攝的相片,應該會算是我私人博物館的一部分,相片上,應該是標上不知名字,卻小孩氣的臉頰,那鮮紅的臉,那幾本讀不好的書,那個累贅孤獨又無處安放的軀體。那放在我上衣口袋中,小卡片寫著:

「我對你有份略為沉重而不可言說感覺,我無意侵犯你,令你打擾是我最不可原諒的事,,我只希望,成為你永遠的朋友」。

淡棕色的皮錶,兩邊的皮帶子是紅色土地日漸龜裂的皺紋,錶中的指針瘦弱,在回應日出召喚,推動纖小的指針。我在想像這是她嬤嬤把錶送她時,那皺紋溫熱的手,交壘在那青澀而操勞的腕上,隨著不同的緣份及機遇,從她的手錶到她的手腕,開了淡紫的花瓣,然後隨著時間又隨著時光荏苒慢慢剝落。手腕捧著幾本預科中國文學的書,不是,是握緊任何她手中會捧著書,就如同之後以中國文學及教師事業,為終身事業一樣執著。而且希冀限制與別人有任何親暱距離的可能,低下頭,然後讓腦中千頭萬緒的意義,課業的顧慮縈迴,像一條拉直的線,筆直虛弱的身軀努力地索求擠迫空間剩下的空氣。

她的皮錶,在這刻,靜止不動。她開始在不同的車站下車,起先,她在友愛站下車,那怕她會在市中心下車,那怕是她拖延至屯門站下車。她希望延遲那花瓣從腕上剝落的時間。希望在我們眼眸中的花待久一點。

她平時會等待她的同伴,在一個站下車,等待她同伴的到來,然後再出發,然後,她放棄等待她的同伴,她更願意去待在車上,了解愛戀是否在車上的任何一個人發生 – 這可能是我,當她發現我注意到她,她就會望著手錶,再望望惶然的我,我離會考只剩下六個月,而我被人撞跌,這是一場不幸的意外,我在體育堂跌傷良久,,都沒有人把手扶我一把。肌腱及韌帶被嚴重扭傷,而幾乎只有左手及左腳在動。我已經拿不穩手上的書,整個人是石墩,也是濕透了的毛巾。書其實已經跌了下來了,她似乎很在意四散在地的書本,或者,這是一個可以和我接觸,打開楔子的機會,我恐懼她拿起書之後一切無窮盡的可能性,可能,在此之後成為朋友,可能,在成為朋友後,因為曾考失敗的緣故,突然要面對失去對方的可能,可能,因為她升了大學,可能是最優秀的大學,她會在生命圈中不知不覺離開我,可能,可能及一切的可能都指向痛苦的結果及自卑的糾纏。她太成功而我太失敗,怎樣說好呢,我們都貌似難以在生命之河交集,或一份存在狀態孤獨疏離的本質上的焦慮,或者簡單來說,我重複著不配得她的戲碼。

在她手婊反映著我面貌的片刻,秋天的寂靜充滿在車廂尾頭些無知的,男人與女人的心,這就是淡棕色的含意。索求枯竭的氣息,焦慮地等待幾個季度才產生的生命,擔憂未來寒冬結的霜,阻礙秒針的前進。怕秒針的前進使我們世故,找出更多的理由放棄簡單而美好的一切。

可惜相機沒有拍下那停止了的秒針,二個人在彼此凝望,他們之間那份超級言語言說的情感﹛她挽著匣幾本文臬書,她夢想的希冀,日出的撫摸及我失敗的必然,空地上搭建用作做戲的竹的戲棚,兩足那短暫的旅程,我們二個寧靜又抑揚頓挫的呼吸,二個之間眼睛的倒影。

我望著那相思而正在悼念的蝴蝶,而她們似乎也感覺到商場重建,將被流放到海岸的日落,最後流落街頭的命運。鐘錶店中沐浴在昏黃的光中,在日落之前,所有手錶的秒針都靜止下來。在面前無數的錶面,都反映了她的樣貌,那些婉如聖者的樣貌,她哭著,被責罵著,歡笑著,靜默著,等待著,用深邃的眼睛對接著深邃的相機,相機的一瞥,驚鴻令人的想像日出與星夜,呼吸與眼眸,兩手與臉龐,赤槿與玫瑰,蝴蝶與錶,交接的時時刻刻。

枯技的花

那日,我看見她枯技上的花。

我對此只有無窮無盡的遺憾,只能微笑以對。

我寫作已經超過十年了。

文字本來是一種神聖秩序,是一種我記托信任的表達方式。所有字,都是由來已久,包括了無窮不些的慾望,到寂寥之後的孩童小便的聲音,到鐘乳石被水滴在漫長的歲月中,終會面對穿破下墜的命運。

我看見她的面書,她是我愛了多年的女人,A。

一般來說,A的面書都是對我封鎖的。我可能是她其中一個憎恨的人。我事實上,我已經沒有仕何辦法去合作究竟她是一個怎麼的人,她結論了沒有,她的伴侶,那位幸運的人,為什麼可以得到她的愛,幸福既然是不平等的,又為什麼讓我囚在生存當中 ?

不論如何,我都會去看他的更新。

那是一幅孤獨的大紅花,她挺立在秋日陰天的枯枝之上,我簡直就可以為它想像一幅簿墨的國畫,它一揮而就盲可以輕輕的把那花開在乾淨的宣紙,而且花隨風,風隨墨水而躍動,令樹枝都可以恢復心跳。

我已經忍不住了,好奇地在看她過往在不同地方的留言,這應該是她幸福過後,感恩的表現,她記錄所到之處,紀念那些與她接觸過的人,留言通常都是「她為我化這妝很不簡單」「旅店的老闆放了粗少心機,這逗留的時間,我永遠不會忘記」。

我看到她為一間相機鋪寫的評語 :「這是一個很有溫情的經驗,他對我真是有很大的幫忙」她似乎是這店的常客。

這是挺立在枯技的紅花。

我知道她已經投入在攝影當中,十年前,就知道中學時代,就是我最初與她相遇的那個時候,有著天才一般的藝術天份,她不單單是一個普通而成績優秀的女子。

十年前,當我偷看她的部落格的時候,我特意地找她中學時寫的任何東西,她說她醜,她說要像個人道主義者,她說她的夢想,奶奶的離世,她早熟,有足夠深邃的智慧。她放上了她從家中拍攝,向海的那道風景,這是日落,太陽不像過住一樣炙熱,而是溫柔的奶奶的手,是從繁雜的學務撫慰她的長日,取了標題的夠字為「希望」。那反映日落的避風塘,她應該是微笑去拍攝的,那時她的相機是怎麼的 ?她怎樣用邃密的眼睛去拍那撫慰的陽光 ?

她的拍照,堪稱投入而執著,這是她十八年來表達深邃世界的方式,儘管不是所有人都明白,曲高和寡的人很多。我知道藝術家是什麼樣子的,我過往的二個女友都巧合地是畫家及詩人。

但她,她那日落,是第一件讓我的心墜落,感到震撼的作品,使別人的任何創作,都難以在我的心靈佔有空間。

那時的我,才剛開始在學校搞攝影學會,很愚蠢的用過度曝光,與豬朋在晚上胡亂照一大堆不明所以的照片,用來消弭漫長,壓力巨大和沒意義的歲月。

我們很蠢的過日子,我很蠢浪費日子。

當我在那暮日的車廂內看見她,又怎會是是醜,為什麼她會想像自已是個醜月女人,一個人的風骨,人道的關切,對別人溝通的渴求,委身於同他人同感同情之中,與醜有什麼關係 ?

她之後入了港大,應該不會有人在意她的醜,我看見畢業照中,她站在幾個前途錦繡的男孩之間,那種心底莫名奇妙的自卑,會因為那幾個男孩,或者其中就有一個是她所愛的人,那位幸運兒,她而忘卻了她的醜,那種幻想的醜就如同我幻想的美一起融化了。在三聖外落日的愛撫之中融化。


紀念冊中的悼念作品 : 《昨日之旅》

究竟

有還是沒有

比較好呢

如果你沒有活著

那麼你就不會死去

可能昨日我們遇上之後

當秒針靜止的永恒之間

你往那日落,一個你以為會望見我的方向

拍下那張照片

然後我們在古老的海岸

還有古老的公園

突然感到冰冷,疏離

你的菲林已經曬好

當我在沖曬店

等待晚空燈火的照片

回憶那份天生的孤寂

兩個幽靈在追憶往昔

除了

那十幾分鐘走在單行軌道的時光

之外

我們都是異鄉之人

在人群的邊緣扮演鬼魅

進入無路之國

並且無路可逃

那金黃早上之前

在秋風送到月牙車廂

的終端站之前

在失語與靜默的喘息之處

你由那望海的大廈走了出來

晨光精微的

在撫摸我們的鼻息

您將用眼睛

住黝黑深邃眼瞳深處張望

如果願意多作幻想的話

你會像淡紫色的影子一樣跌落

金色的月台是閃閃的麥群

充滿蜜罐的味道

你還願意與我分享,把它棒在的纖細的手掌上

美麗花海在風信子的引導中

在顫抖

這一天,我將會來

當你進入花海和陽光的谷地的時候

我會提著書在那裡等你

並進入那渴望的乳房

而今

在面目全非

我已經缺席的車廂,操場

和物理治療師的房間

追憶的就只有我,一個

究竟

有還是沒有

遇上還是不見

比較好呢

大概

沒有活著

就不會死去

告訴你

兩只藍色的蝴蝶

向往不同的方向

已經起飛

 

最後,唐老師沒有把這刊登在中學畢業的紀念冊上。

放學之後,我走在三聖,那女孩的家以外,望向天際日落的方向,我走過了幾副被沖上海岸的海豚骨架,他們曾經無知的暢遊在石油水銀舞動的大海,然後一天,它們提早衰老,而被紅衫們饕餮享用它們的身軀,如同遠方親吻的男女飢餓的用指尖尺量對方身上每一寸領地。那裹有一具特別龐大的骨架,是巨鯨利維坦,它放在這裡,在世界每一個清晨之前,它死了。

這時,我看到的,只有她的背影。我低下了頭。

這時,我依稀聽到Marin Marais 的 La Réveuse。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