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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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Tang 關注跨國遷移下的生命故事和權益,喜歡下海不愛上山,博班休業死線逼進

下一個長照十年,我們該如何重建與跨國移工的關係?

跨國勞動力市場的保護政策,伴隨著區域經濟發展可能亦發成熟和嚴格,台灣長期照顧高度仰賴跨國移工情形底下,須盡快整合本籍外籍照顧人力,已因應未來挑戰。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流行下,跨國人力流動受到限制。去年是開放移工30年來,少數在台外籍移工人數下滑的年份。社福產業的外籍勞動人口,也就是俗稱的「外籍看護工」,更是從去年1月的262,887人減少至今年2月底的249,449人。在此之前,外籍看護工人數每年增長數千人,反映出台灣長照體系與家庭相當依賴外籍人力的一面。

疫情導致移工引進速度大幅趨緩,無論是產業或社福均產生人力缺口,仍留在台灣的70萬名移工也因母國國境封鎖,無法輕易返國。承接國內移工,成為亟需填補人力缺口的台灣雇主們選項之一。然而國內外籍看護工長年來薪資調幅不大,且相關保障不足,因此在薪資福利的誘因下,普遍低薪的外籍看護工被部分中間人(仲介、仲介翻譯、同鄉親友)勸說,轉換到工廠工作的情況頻傳。

外籍移工引進「補充制」的原則下,一位看護工如果轉換到工廠工作,等於受照顧者的照顧人力懸缺,外籍看護原本的照顧壓力於是重返雇主肩頭。去年年底,印尼政府試圖推動移工「零付費」政策上路,即便年初暫緩實施,仍挑動雇主們在長照與疫情雙重壓力下的敏感神經,甚至傳出有想聯合仲介業者抵制印尼看護工來台的聲音。

本文暫且不論抵制印尼移工輸入的論點現實與否,而從照顧現場裡「何謂好的照顧」這件事,提供一些觀察和反思,在下一個長照十年來臨前,我們該怎麼架構一個平衡移工人權與受照顧者權益的照顧體系?

照護現場的不同需求與困境

「我們受照顧者需要穩定的照顧能力。身障者也還是有謀生能力,不能把重度身心障礙者或老人通通塞到安養中心去!」去年筆者參與一項「外籍看護工聘僱家庭喘息服務使用」的研究計畫,接受訪談的受照顧者表達出自己的需求。在這裡,「好的照顧」意味著穩定的照顧人力,外籍看護工需要跟著受照顧者的一日作息安排時間,協助三餐、翻身、陪同身障者外出、避免意外發生。至於看護能否休假,則端視有沒有辦法找到替代的照顧人力。

當前長照2.0的喘息服務,最多僅能讓外籍看護工一年休息21天,且依不同個案情況,個管師配給的喘息服務時數也不一定都符合受照顧者及外籍看護工需求。若遭遇到協調不出替代人力、或是服務提供者挑案等情況,形成照顧人力空窗,受訪者表示,就只能等在床上,期望鄰近親友撥空來看看。

另一名受訪雇主,因為母親緊急開刀、需要術後復原,從加護病房到護理之家輾轉波折。媽媽倒下時,幾個兄弟姐妹手忙腳亂,加入各種長照資訊、看護資訊的社團都加入,試圖從混亂訊息中找到與媽媽類似情況的處理方案。

對他們而言,「好的照顧」不僅是陪伴,更需要有專業支持,讓媽媽重拾生活能力。受照顧者每天身體情況的變化,如體溫、血壓、化痰拍痰、服藥,都需要認真記錄,但看護卻發生多天沒記錄血壓、直到看醫生前才一次補上,或者化痰完之後不固定拍痰等看似小事、卻可能嚴重影響受照顧者健康的狀況。雇主無奈的說,自己每天盯著看,好像家中多了一個小孩要照顧一樣,彼此溝通無效,但若換掉該名看護工,可能又要面對兩、三個月的等待期,只能不斷與仲介、翻譯、外籍看護來回溝通。

高度仰賴跨國人力的軟肋

移工來源國的勞動力輸出政策變動,也對照顧現場的複雜角力造成影響。如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在去年年底掀起國內雇主間的軒然大波,原先移工負擔的仲介費、訓練費、往返機票和證件等相關行政訓練費用,未來將轉由雇主負擔,面臨壓力的雇主團體期待勞動部強硬起來與印尼政府協商。究其原因,當雇主付出更多的成本費用時,移工能不再負債勞動,但付出這些是否能讓親人獲得好的照顧?可能是雇主或受照顧者們最感焦慮之處。

有沒有可能,在下一個十年,透過增加新的移工來源國,降低雇主成本負擔,繼續維持現行的外籍看護工與本國長照系統,提供專業服務雙軌並行的長照體系?這不僅涉及國內長照服務的擴張,也牽涉國際勞工組織與移工來源國社會權益保障立法的進程,以及跨國勞動市場搶工效應等因素。國際與區域環境變動,是台灣高度仰賴跨國人力的軟肋,政治經濟手段有效性與否,端看國家談判籌碼深淺。

換句話說,無論是抵制特定國家移工輸入台灣,或是等待疫情結束後擴大照顧勞動力來源國、壓制看護工的議價能力,都有太多台灣無法控制的因素,也可能影響受照顧者的權益。

未來十年,更往「好的照顧」邁進

政府有沒有意識到長照體系依賴外籍勞動力可能的問題?筆者訪談相關部門人員,受訪官員不諱言,2005年開始勞委會(已改制勞動部)與行政院衛生署(已改制衛福部)就開始試圖初步銜接外籍看護工與國內照護體系。2016年長照2.0上路後,「長照四包錢」也納入外籍看護工聘僱家庭使用專業服務、輔具與居家環境無障礙改善補助、交通接送與喘息服務等項目。然而,筆者訪問外籍看護工雇主,卻聽到許多使用專業服務時遭遇不友善對待的案例,例如服務者挑案,或者復康巴士司機騷擾外籍看護。

去年12月1日,衛福部宣布進一步放寬外籍看護工聘僱家庭的喘息服務使用條件,長照需要等級2到8級,只要外籍看護工短期休假皆可申請。然而對雇主來說,也擔心申請喘息服務後每次來的服務人員素質不一,外籍看護和雇主都難以放心離開。

因此,下一個長照十年,政府資源需要進一步投入本國長照服務與外籍看護工的保障上,讓「好的照顧」能有更多共同認識。例如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喘息服務、長照需求等級納入雇主或外籍看護工的需求進行評估分級、受照顧者從醫院就診至返家過程設置單一窗口協助資源銜接,以及外籍看護工照顧專業訓練申請等等;同時透過設立相關社會保護措施,明確保障雇主、看護工的權益與責任,藉此提升具備長照專業外籍看護工的留任意願。這些都是政府長照政策「滾動式」修正需要持續努力的地方。

(作者陳翰堂為1095文史工作室研究員、台中科技大學兼任講師,官安妮為1095文史工作室創辦人。)

本文已刊載於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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