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仙梳纖
舒仙梳纖

喜歡閱讀,在練習寫不爆雷心得。 隨意寫,什麼都寫,沒忘就寫。

違制?模糊地帶?

做老師助理,基本上就是老闆想要達成的事情我都要能處理、做到。

在學校打滾了幾年,從大單位到現在只要伺候老闆就好,沒有同事已經減少很多煩心事,現在的心態已經是趨於極度佛系的狀態,也很少有事情會讓我生氣(頂多不耐煩),但最近遇到的鳥事已經觸碰到我的底線,必須記錄一下。

老闆年紀跟我差不多,他雖然不會說出來自己是一個「正直」的人,自己卻常暗示是這樣的個性:就是不想去做走在灰色地帶的事情,認為自己不會圖利自己。

結果最近涉及到一個採購案,金額不算太大,但就是一個必須要進行採購的案件。

要購入的商品因為其特殊性必須要從國外進口,可以用「限制性招標」進行;當然國內也有廠商可以代理,只要出示「專門代理證明」等文件,就可以不用公開招標,到這裡都很合理。

老闆覺得他想要找自已習慣合作的廠商進行「科研採購」,這也沒問題,各種規定也都說明了科研採購的原則,科研採購可以直接指定廠商,進行購買,這也沒問題。模糊的地段出在老闆要使用的經費與採購方法之間的關係。

若是要「科研採購」,經費來源要符合的大原則大概是這樣:

科研計畫執行單位辦理採購,其採購經費來源為科技預算搭配公務預算以外之產學合作計畫企業配合款者,準用本辦法。

以及

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執行補助、委託或主管機關核定之科技研究發展計畫,其辦理採購之經費來源為科技預算搭配產學合作計畫之企業配合款者,準用本辦法。

這次老闆想使用的經費是廠商,而不是政府單位;所以不符合「科研採購」的條件。廠商與單位之間有合約,說明經費使用原則,但並沒有表示「此經費可用於科研採購」。

跟老闆回報之後,他說:但是合約上也沒有說不可以(用科研採購)。

這句話完全地踩到我的底線。

若不以科研採購的方法進行本案,我們就不一定會跟他想合作的廠商交易,若是要做限制性招標(跟一般公開招標作業比起來也還是簡易許多),他想合作的廠商也沒辦法提出「專門代理證明」或「專利證明」等文件。

最終我還是依照老闆的期待,開始進行科研採購的申請作業,但這中間可以想像的情節就是,會在各個單位被擋下來,或者退件。(老闆表示:誰要退件,妳叫他來跟我說。)

行政作業進行會跟其他處室的同仁有關聯,做這種明知不可行還要硬幹的事,運用特權或者人情壓力,要其他單位「通關」,根本是拿我本人跟其他同仁之間的人際關係與交情開玩笑。雖然助理不是一個什麼特別了不起的工作,但我有自信,在做流程跑作業的時候,因為我都能了解程序、法規,減少被退件的機會,也,不至於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在處室之間我的口碑還算不錯,遇到事情大家也都很願意為我解答、幫忙。

雖然我也討厭「合乎規定」,也不喜歡「別人怎麼說我就要怎麼做」,但我相信這些法規程序的存在有原因,不是為了要造成別人的麻煩,而是在各種麻煩產生之後協調出來,最不造成困擾的存在。

在我看來,老闆在這個案子的作為,更多是傾向於圖利他自己的方便,每天在幫他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一直與我心中的原則有所抵觸。


最近又進入水逆,如果老闆的主張就是讓我水逆的原因,那我的反抗可以成為他的嗎?(好想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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