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g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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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价

读毛姆

《归去来兮辞》,曾经倒背如流,到现在记得最清楚的是: 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陶潜的”不为五斗米折腰”,为世人所絮叨了上千年,有人说他自尊心太强,亦有人说五斗米太少。

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这个娱乐主打的现实社会,任何事情都会出现一些娱乐化的答案。娱乐,早已变为了一个贬义词。

跟朋友讨论自我和本我,相比较弗洛伊德的观点,我的看法有略微不同。

自我,更像是一个完全入世的精怪,你必须伪装,隐去锋芒,你必须跟傻逼打交道而且要笑容满面。本我,算是一个出世的灵魂,你在雾霾中独行,你在灯下乱翻书,不爱不憎,任由情绪往来。超我?暂时不讨论这个问题。

毛姆的其中三部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刀锋》《人生的枷锁》,一部比一部烈,像伏特加般呛人。这个自嘲为”二流剧作家,三流小说家”的英国人所构筑的血淋淋的世界,数十年如一日地洗刷着我的双眼。

《月亮与六便士》,恩特里克兰德如此离经叛道,但最重要的是:他是高更,他是天才,而你不是。天才可以如莫扎特一般恣意妄为,也可能似梵高一样潦倒终生,这些都不打紧,重要的是他们参与了人类的永恒。有些人来到这个世界,本就不是为了柴米油盐。

《刀锋》,多少符合上述所定义的”本我”,可以放任很多东西随风而去,唯独自己的内心不能背叛。曾经,我总是在想,真的有人可以越过刀锋吗?如今我确信不疑,因为我亲眼所见。

《人生的枷锁》中的菲利普则是“自我”的一个完美代表。世俗的生活更贴近你的世界,菲利普所经历的很多事情,或许你都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小说的结局,菲利普不经意间收获了他所追逐了许久的东西。依稀想起十一岁时候读过的《约翰.克里斯多夫》,主人公都是在磨难之后收获了喜悦乃至所谓的成功。

这符合我们传统的价值观——苦尽甘来之类的云云。且不论这个观点如何的洗脑化和经不起推敲,毕竟只要具有一定生活常识的人都会嗤之以鼻,因为人们一生中所作的努力同其最后结局往往是完全不相称的。

人生便是这样,但不用羡慕别人的生活。毕竟很多时候你的艳慕,只是他人的围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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