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前穎
江前穎

一個人出生了,人們並不知道他的未來,卻說恭喜恭喜。一個人死去了,人們並不知道死後的世界,卻說可惜可惜。

關於螺紋保險套

這篇文章是為了要釐清自己對言論自由而寫的,事件起因於館長(陳之漢)在YOUTUBE直播上疑似以螺紋保險套來隱射羅文這位YOUTUBER導致羅文心理不適進而提出告訴,於我而言想到下列問題分別討論。

1.螺紋保險套,是否對每個人來說都是負面詞彙

2.要如何證明館長真的是在隱射羅文

3.館長需要對粉絲的行為負責嗎

4.以諧音埂評論政治人物和KOL是否需要負一樣的責任

1.自由的前提還是以不妨礙他人為主。無限上綱並不合理,取人家不喜歡聽的綽號要如何(由誰)認定?羅文認為螺紋保險套不好聽不能在他面前提及並連結到羅文,這種行為和習近平不喜歡習維尼而全面封殺維尼一詞於網路有何不同?當然,幽默感是有一定的框架的,不能要求每個人的幽默感要開到最大且容許他人嘲諷自己。

2.這是自由心證的無解問題,反對館長的館黑們認定館長就是在隱射,敢做不敢當,無愧三公分小雞雞之名;支持館長的館粉們認定館長確實想推出螺紋保險套而在評論螺紋的優缺點。

3.羅文秀出一張罷免王浩宇的貼圖,有網友在下面打了「水喔,羅文保險套萬歲!」但這可不可以證明館長的螺紋保險套說會造成其他吃瓜群眾的仿效進而霸凌,就需要給法院判決

4.這是我和網友的癥結點,網友提出「「蔡、扁、韓」都是「官」,是大官,他們有忍受批評指教的義務,官越大忍受義務越高,總統級的馬英九丟鞋都是無罪。(所以蔡英文動輒提告就是下三濫)「館長、羅文」是「一般人」,頂多因為公眾事件可受公評,但是是「事件」,不是人身攻擊」乍看之下很符合現今流行的價值觀,但why 手握實權的公眾人物,必須要有可受公評的雅量?這會不會只是我們這群魯蛇用來安慰自己、說服自己可以恣意批評別人、見不得人好的理由。如果說從政的義務是被言語霸凌那她的權利是什麼?

結論是我很矛盾的希望羅文老師能夠堅持告下去不要和解讓館長有前科紀錄,但問題是成功以後網路上的言論極有可能被自我審查(隱射性詞彙不能使用、不能公開做夢...)這和祖國手動屏蔽維尼、六四、法輪功有什麼不一樣?但試想,習近平不喜歡被叫習維尼,所以用強制力封鎖言論而被冠上獨裁之名;館長不喜歡被冠上陳痴漢之名而發動輿論反打對方;羅文老師不喜歡被冠上螺紋保險套之名而訴諸法律;上述哪個方法最快,你會選擇哪一個?羅文老師的方法是符合現今公民素養的作法,但需要消耗大量時間,且不確定性極高,不論判決結果如何都有人不服氣,事情還是沒有解決。而習維尼(限制言論)和館長(話語霸權)是最快且可以勾起大家心中的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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