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田
木田

我是個頽廢的書癡

通史方式研究中國文化史的方法

當落實研究文化史時便要思考用何種方法研究。一般而言有宏觀式的研究,這種宏觀式研究有點像寫通史,如要以通史研究方式很自然便會以歷史分期法,一般的通史是以朝代作為分期,文化史有其連續性,能否像通史那樣分期?以柳詒徵《中國文化史》為例,他在〈緒論〉中談到《中國文化史》是分三編,第一篇自邃古以迄兩漢,第二篇自東漢以迄明季,第三篇自明季迄今。柳氏所言的「迄今」是指民國時期,距今也有差不多百年光景。那時他已採取了歷史分期說。梁啟超先生在《中國歷史研究法》〈附錄二〉中提到歷史的分期法:


第一上世史。自黃帝以迄秦之一統,是為中國之中國,即中國民族自發達,自爭競,自團結之時代也。

第二中世史。自秦一統後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為亞洲之中國,即中國民族與亞洲各民族交涉繁賾、競爭最烈之時代也,又中央集權制度日就完整,君主專制政體全盛之時代也。

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於今日,是為世界之中國,即中國民族合同全亞洲民族,與西人交涉競爭之時代,又君主專制政體漸就湮滅,而數千年未經發達之國民立憲政體,將嬗代與起之時代也。[1]


梁先生把中國歷史分為三期,看他的分期法與柳詒徵很不同。柳氏集中在文化上的轉變來說,東漢佛教傳入,影響中國文化發展。至於明代作為近世與中古的分界,明代中葉後西學東漸,是開始接觸西方文化。明代以後為清代,清代更多與西方文化接觸,至鴉片戰爭後西學來華甚為興盛,大有取代傳統學術之勢。梁先生則還把重點放在政制上,至於是否已完成憲政體,則有待討論。


錢先生在《中國文化史導論》中的附錄〈中國文化傳統之演進〉,也提到中國文化的分期。他在〈如何研究通史〉中說中國歷史始終是一部歷史,不能像西方那樣分期。但這一章中卻認為歷史可像人生般分期,只要看準它所走的路線,便能知道怎樣分期。他建議把中國文化史分三期,秦以前是第一期,秦以後至唐是第二期,唐以下到晚清是第三期。晚清至現在錢先生說可列為第四期研究,因還有很多地方要研究,假如將來重寫文化史便是文化史的第四期,這要留待後人去研究。錢先生認為先秦時代已有世界大同觀,已奠下理性思考的良好根基,第二期是政治、經濟等制度發展完備之時,同時對外拓展,把文化發展推至高峰。第三期多外族入侵,如北宋有遼、金,南宋有蒙古、明代有清人。錢先生認為漢末的外族入侵,最終是能對抗外族,而宋以後便沒有這能力,還讓外族侵佔了。錢先生認為整片中華大地,主因在中國政治上行中央集權制,權力過分地集中在中央,沒有制衡力量,也沒有地方勢力,一旦外族入侵,只要摧毀中央政權,各地便無力對抗。這是從政治層面說,也可以從學術與藝術層面說,錢先生認為唐以後的社會,教育普及,書院的建置大大提高平民的教育水平,文化藝術也隨之而普及,成為一般人的日常生活,這也是第三期與前二期最大分別。[2]


         另外,參考了胡世慶的《中國文化通史》,他不採取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以從古至今以分期方式論述中國文化,而是用了專題論述方式。全書共分十一編,包括:沿革地理和名城勝概、經濟、政治、社會生活、學術、宗教、科技、文學藝術、語言文字和圖書獻、少數民族、中外交流。胡氏說他所寫的內容不是廣義的文化史(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但也超出了狹義的文化史(精神文化)的範疇。目的讓讀者只需透過便能較全面瞭解中國傳統文化。他在〈導論〉中也提到中國文化史的分階段論,他認為要探究中國文化歷史進程,可以以七個階段劃分。第一是夏至西周青、第二是春秋戰國、第三是秦漢、第四是魏晉南北朝、第五是隋唐至五代、第六是北宋至明初、第七是明中業至清鴉片戰爭。


胡氏雖在〈導論〉中說及中國文化史進程分七階段,內容卻沒有階段劃分,假如未曾讀過通史,對中國歷史變化無甚基礎,對胡氏的《中國文化通史》較難有清晰的概念,未必能達到對中國文化有個基本的,比較全面的瞭解。如要讀胡氏的《中國文化通史》,建議先讀通史,再讀胡氏這一書便能達到這目的。〈導論〉最後部份提到中國核心的精神,他說到人作為客體融化於自然圖式中,認為是以道家精神補儒家精神,儒家講倫理,要入世,要解決人世的憂患,道家要與自然融和,以無為來包容天地萬物,人與自然融和一體,所謂物我兩忘,而非作為客體融化於自然。個人認為中國哲學是講主體性,沒有所謂主客之分,西方才有主客的相對觀念。胡氏說中國重點在「和」字,人與人、人與自然要融和,按照胡氏所言儒家是最合中國的核心精神。牟宗三先生認為中國是重視主體,牟先生認為儒家的「仁」是主體的代表,之後的孟子以心講性、乃至王陽明的「良知」都是源於孔子的「仁」,由此可見「仁」才是中國的重點字。特別提出中國的核心精神來說,近世統治者特別重是「和」字,以「和諧」之名蓋過了獨特性,而中國人偏偏是主體性哲學,以個人出發,個人出發便能產生不同的詮釋,但也不失普遍性。道家的「無為」便保住了人的獨特性。我們研究文化史,體驗到學術精要之處,不要昩於近世當權者重視「和諧」而錯覺中國人的精神重點在「和」字。




[1] 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之〈附錄二〉,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4月,頁152。

[2] 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中國文化之演進〉,頁2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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