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
Sen

教育工作者;传播学、心理学爱好者;前新闻从业者。

规则

希望你能模范遵守那些良性的规则、制度、法律,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作奸犯科、践踏法律,成为社会的败类。

自由源自规则,规则保障自由。

刚过去的五一假期,妈妈想去看你,那就去看你。一家私营孕童摄影机构,花费了一天时间,因为你总是用手臂挡着脸。经过四次探照努力,最后小姐姐给了一双蓝色小袜子和一个装有你第一张照片的蓝色相框。

即便B超室里写着禁止查询胎儿性别,但蓝色和粉色代表着不同的性别,大家彼此心知肚明。

法律法规禁止的,对人们来说有利的,总有灰色边界问题。比如关于胎儿性别的鉴定暗示。

在不同的国家,即便杀人放火,也有着不同的惩罚措施。比如一些国家还有死刑,而一些国家则只是最高无期徒刑或者面临死亡之后还要继续服刑。

既然法律规定了,那为什么还要以身犯险,而置自身可能丧失的性命、自由于不顾?因为有利可图,或者因为愚蠢、冲动、仇恨、公义等。

人际关系复杂,于此尤甚。

绝大多数情况下,规则体现在日常的琐碎生活中。比如过马路要看绿灯,红灯需要停下来等一等。

这些细碎的规则,规范着人们的生活,最大化程度保障人们生活的安全与自由。

同样,因为一些规则的模糊不清,或者人们频繁践踏边界,所以各种混乱接踵而来。

比如中国式过马路。攒够一小撮儿人,就可以不管不顾红灯还是绿灯,只管闯就是。因为车辆并不敢直接撞人,撞人的后果更加严重。不管车辆有意还是无意,也不管行人是否在闯红灯,车辆都有责任。

由此可见,规则存在不公。如果确认行人闯红灯,那么是否可以撞死白撞,车辆不负任何责任。这样貌似又有些不近人情,车辆肆无忌惮,不让行人,只会在信号灯转变的瞬间更加猖獗。

规则是一种调节和平衡,即便法律也同样如是。好的规则或法律、制度等,也很难全面兼顾,只能是尽可能地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问题恰恰不是出在这里,问题在于,良好的规则、法律、制度,并没有被良好地遵守和执行。

简单说,就是闯红灯、抢信号灯,行人靠右行驶却总有人逆行,甚至在人行道骑车、开车逆行,而没有受到任何警告或惩罚。

更加变本加厉的在于,上位法规定的原则,在下位法或者具体的规章制度条文面前,变成了另外一副参考执行标准,甚至恰恰相反。比如,写给你的上一篇关于自由的文字,在公众号平台发布两个半小时后,被系统删除。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在具体的保障言论自由、新闻传播等专项法律层面,我国至今没有明确的规范条文出台,所以各个有关监管部门就拥有了无限的自由裁量权和莫名其妙的执法权,连司法程序都不用走。

同样涉及规则的一个问题,就是程序正义的问题。比如立法、制规,需要建立在广泛咨询的基础之上,一些民主国家还会发起全民公投,以确定或修改重大的法律制度。而程序正义,就是要保证类似涉及重大问题的立法、制规过程,符合更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愿。

你看,我一个码字的而已,谈论到一些敏感的问题,还是会进行自我言论审查,而这种审查,并没有明确的规则,没有法律条文说不准谈论这些问题,而我写下这些,就要面临被网络平台删除的可能,而调查取证、行政复议、司法复议又是极其漫长且成本高昂的过程。

法律、法治本身被践踏、凌辱,以及其自身的腐败、和稀泥、政治化等,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就是潜规则横行的表现。

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你能遵守公序良俗——道德的问题,有机会再聊。规则的问题交给规则,希望你能模范遵守那些良性的规则、制度、法律,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侵犯他人的正当权利和自由;不要作奸犯科、践踏法律,成为社会的败类;更不要因为任何团体、组织或政党的洗脑、蛊惑、煽动而成为历史的反动罪人。

当然,并不是每一部、每一条规范、法律、条文,都必然是良性的。这就需要你拥有独立判断的智慧和能力,甚至明哲保身的中庸人生选择。

要尽量活得有自由和尊严,不要蝇营狗苟苟且偷生,当然更不要被人以枪,是非不分,公义不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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