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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香港目前实行普选,就相当于变相港独?

陶杰和胡锡进在镜头面前各有各的顾虑,都没有把内心最真实的话说出来,我也就懒得往下看了。

陶杰这套说辞我很熟悉,上次在香港大学跟朋友花了四个小时讨论,他也是如出一辙的观点和逻辑。

但我们远远比这两位聊得更彻底。

朋友认为,林郑最初几步就走错了,应该果断撤回修例,果断引咎辞职,在黑小将还没来得及喊出五大诉求之前。

我问:这个修例有什么原则性的政治错误吗?究竟是违反了宪法还是侵犯了人权?为什么要撤回?

他说:这么多人反对,至少引起了恐慌吧?政府难道不应该尊重民意?造成如此大的群体事件,放在哪个民主国家,政府负责人都会辞职平息事态。据说林郑已经数次提出辞职,北京不同意,逼着她硬扛。

我问:就算如你所说,林郑辞职换个人当特首,黑小将就会偃旗息鼓吗?

他说:换个人也是北京指定的,跟林郑有什么区别?当然不满意啊。

我问:那你的意思是,香港人民自己选特首?

他说:对啊。港人治港,当然要自己选特首。

我说:那也不是不行。就跟美国联邦制一样,州长是全州人民选出来的。不过美国的州可没有司法终审权,也没有自己的货币和海关,全州人民除了向州政府纳税,还要向联邦政府纳税。要不香港也这样呗?

他一下子愣住了,回过神来立刻表示反对。

我问:照你的意思,香港人民又要普选,又要司法终审权,又要保持独立货币和海关,又不向中央政府纳税,岂不是事实上独立了?

他被逼无奈承认,其实要的就是独立。

我说:独立也不是不行。问题是香港这么小,又不像台湾一样有军队,那谁来保护你们呢?像日本韩国一样请求美国驻军,一来我党能同意吗,二来费用出得起吗?

他彻底无话可说了。

所以啊,香港人民还是图样图森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能够得到什么,不知道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闹一闹也好,严酷的现实会帮他们补上这一课。

(本文转自微博@也要楚天阔2019 )


我再补充一点,大多要普选的香港人,依据都是基本法里面的第45条中一句“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他们认为这是中央欠他们的权利,所以要争取。

没错啊,这是你们的权利,而且也是合法的。但是你们可以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吗?如果要实现整个基本法的内涵,第23条是不是你们应该同时遵守(就不说先遵守了)的义务?如果这些香港人回答一个“不”字,那就是他们的双标之处。

最后放上陶杰和胡锡进的视频(陶杰全程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自命“高等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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