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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黑暗,有话不吐不快。

谁能代表谁——兼论“无大台”的遗产

最近我见到处处有人代表施暴者道歉。这我能理解,而且相信是一种善意。奇怪的是,在 twitter、facebook 和各种(中英文)媒体上还有和整件事毫无关系的人主动入戏,代替受害者原谅他们。Oh the sense of entitlement...

这里不讲后面那种人。

以前有一个R姓大陆记者,有一次代表全亚洲来提问题,从此被网民们嘲笑。嘲笑的当然是他的傲慢和虚荣。

于是内心黑暗如我,今天不由得感慨,哪怕心怀善意的人也会犯同样的错误。

谁能代表谁?有很多种情况。现在的情况是,这里有一群人,有没有一个人可以替他们发声,替他们表态,而且不会被他们(正式地)反对。如果这群人里有一个权力结构,那这样一个人还是能找到的。反过来说,我们也容易分辨谁没有这个代表权。比如明天我代表香港警察道歉,就一定不会有人搭理。

而“无大台”的抗争者里恰恰就找不到这样一个人。换一个角度来说,因为“无大台”所以不能把他们看作是“一群人”,而只能是分散的个体。所以谁也代表不了谁。

所以,代表施暴者道歉在这个现实里只能是一厢情愿。善意可以感知,道歉难以承认。

(希望没有太刻薄。)

这么一想我反而释怀了。那些我原本以为是伪善的文宣,可能并不是伪善,而是那些去了机场堵路但是没有打人的抗争者真心为他们自己犯下的错误道歉;他们并没有试图替施暴者道歉。他们也没这个权利。(关联上一篇文字。值得反思。)

可是话说回来,这也表明,除非施暴者良心发作自行认错,不然这件事情在道德层面上只能不了了之。而且是永远的不了了之。与此相对,(常常被我唾弃的)美国政府能为一个世纪以前的排华政策道歉,恰恰是因为他们“有大台”,所以哪怕当年的决策者们都不复存在,当下的决策者依然可以代表那个政府道歉。正义是可以这样昭彰的。

当然这并不排除如果有抗争者做了好事,这些分散的个体不会都与有荣焉。如果是这样,还真是个稳赚的套利。(请原谅我的内心黑暗。)光荣属于大家,耻辱各自保留。

但我相信这次的抗争者们大部分并不是这样的投机者。

这些思考似乎也关乎这次运动的遗产(如果天幸能存留的话)。分散在个人的,当然是各自保留自行支配——和同侪交流也好,教育下一代也好,没什么特别的。可是如果有“集体”的遗产呢?那该属于谁呢?假如……假如这次运动“胜利”了(真是很难定义“胜利”),比如港府突然垮台而且因为外星人入侵所以大陆没有接手,那么“胜利果实”交给谁呢?或者说运动转入低潮,可是突然冒出来三十几个组织都要继承正统,又该怎么办?

当然也许从根本上就该否定属于“集体”的遗产。嗯……如此说来,这场运动还真是不一样虽然我还说不清楚究竟在哪里。可至少有一点,代人道歉是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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