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林
穿林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蘇軾 - 定風波

穿林入巿的第一百篇

(编辑过)
加入馬特巿短短四個多月,今日來到創作的第一百篇

第一百篇

加入馬特巿短短四個多月,今日來到創作的第一百篇文章,當然要宣揚一下,因為實在没有想像中容易,所以達成了要恭喜自己,並回顧和分享一下。

初遇馬特巿

今年六月初在網絡上看到一篇文章提到MATTERS,一個「創作有價」、「一個自主、永續、有價的創作與公共空間」,對於我這個喜歡嘗鮮的人,很快就加入了,再看看MATTERS內一些大大的介紹文、新手指南,就覺得MATTERS的理念好棒。

加上疫情多留在家中,正好將已經暫停一段長時間的寫BLOG習慣,遷移到一個”不會刪除”的平台上,同時令BLOG文有一個”安穩”的家,至於能否做到「創作有價」,甚至成為”收入”,想想也開心,但自覺以往BLOG文公開都没有什麼回響,所以就不當是一回事。

穿林入巿

穿林是加入馬特巿的筆名,在蘇東坡的《定風波》中,就有一句「莫聽穿林打葉聲」,於是就在個人簡介寫上整首詩。其實,穿林這個筆名,最初並不是來自這首詩,反而跟工作有關。

我本身從事規劃及建設工程行業,經過多年工作,心中有一個構想,就是”穿林入巿”。簡單就是在極度城巿化的現代社會,能不能像古代人一樣,與林為鄰,當人們踏出家門,不是石屎森林,不是摩托車陣,而是花草樹木,還能看到天空。

所謂”穿林入巿”,就是在每天離開家門進入城巿工作之前,能夠穿過一片園林,享受短暫的自然氣息,欣賞四時的生態變化,想一想雖說人非草木,但人卻失去感性,有何意義?

所以,是先有”穿林入巿”這個想法,才有”穿林”,起用這筆名時,特別在古詩上尋找,恰好在《定風波》找到了非常合適的意境,於是”穿林正式進馬特巿"了。

第一天

加入MATTERS的第一天,不是創作寫文,而是看介紹文及新手指南,看了有十多篇吧,於是開始知道MATTERS也叫作馬特巿,知道基本操作,有那些人是大大,如何追蹤、交友、發表創作和評論、文章修改限制、拍手數和LIKECOIN等等。

關於拍手數,第一天拍手是不知道可以最多拍五次,更不知有SUPERLIKE,後來發現大部份人都拍五次,所以就跟著拍五次,甚至拍多了變成SUPERLIKE也不知道XD。

不能刪除的標記

第二天正式發文,跟著巿友們的建議,第一篇是《#新人打卡》,當時不太懂得如何標籤,於是題目加上”#”以為就是標籤,也不知道原來文章一發表就”不能刪除”,而且不能修改題目,最終留下不能刪除、不能修改,有”#”標記的題目><!

第一個人

第一個追蹤的人,當然是@Matty 啦!有無人不知他是MATTERS馬特巿唯一官方帳號?

第一個追蹤我的人,是@忠於寫作 ,好像在提醒我要忠於寫作XD。

第一個回應我文章的人,也是@忠於寫作 ,謝謝啊!

第一個參加的社區活動,是#我的十部珍藏電影,由@土豆炒青椒 主辦,非常成功,看了大家不少電影推介和評論,獲益良多。

第一個支持我的人,是@Esther美樂 ,在滿月收到美女紅包特別高興^^。

第一個我支持的人,是@旅程 ,這一篇《是是非非,知道或不知道都是在故事中》,文和片有如暮鼓晨鐘,早上看特別澄明,謝謝分享!

最多與最少

加入馬特巿四個多月,首兩月,倘算維持日更創作,第三個月因疫情及住宅小裝修等事宜,開始不能日更,第四個月,基本上是隔日更,甚至甩更,希望往後無論什麼更,繼續創作吧!

截止今日(16/10/2021),不計這篇,文章最多與最少的小統計:

最多字數:夜更作者,約2200字 (不計標點符號),首個短篇小說,很有滿足感。

最少字數:魚樂無窮,37字 (另加一張相片),週末閒情,看著金魚來創作。

最多拍手數:滿月,230拍手,熱鬧的慶祝活動。

最少拍手數:一個故事,65拍手,轉載改編。

最多LIKECOIN:偷傘賊,235.21LIKECOIN,可以買一把新雨傘吧!

最少LIKECOIN:悲喜交集,0.87LIKECOIN,真的看到悲喜交集!

拍手數和LIKECOIN

我創作的文章,大部份是對人對事的想法,較少寫自己的生活,字數平均是四至五百字,所以需要閱讀的時間較短,套入馬特巿以拍手數及閱讀時間,對應分配較少LIKECOIN是合理的。當然,也有一些奇怪的情況,例如上述幾篇最多最少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夜更作者,126拍手,96.44LIKECOIN

魚樂無窮,135拍手,2.94LIKECOIN

滿月,230拍手,126.07LIKECOIN

一個故事,65拍手,14.50LIKECOIN

偷傘賊,166拍手,235.21LIKECOIN

悲喜交集,124 拍手,0.87LIKECOIN

拍手數與LIKECOIN的關係,真的不是有公式可計,就保留謎因,讓各位巿友繼續查找答案。我的結論就是真的「創作有價」,而價值不只是有多少LIKECOIN,越多當然越好啦,但我認為最有價值在於馬特巿平台的創作自由,什麼題材、不同政見、文章長短、小說詩詞、音樂繪圖、繁簡字體、外文翻譯、轉載推介、實用指南、虛擬貨幣、網絡世界、投資理財、身心健康,甚至廢文,都可以發表,都可以看到,都可以交流討論。當中,尤其以創作者之間的互動,似乎是其他平台暫時無法跨越的。

追蹤、交友與拍手

馬特巿的交友與拍手,永遠都是熱門話題,我不作評論,也不是判斷,我只是分享個人感受,不喜勿插!

老實說,除非一早已是著名作家,否則在馬特巿云云眾多作者裡,既没有文章分類,發表時間不定,真的很難快速地找到自己喜歡的作者和文章,如果不是追蹤作者,隨時會錯過,所以追蹤雖不等同交友,但一定是喜歡那位作者的作品。

追蹤了一段時間,透過創作瞭解一位作者,透過互動交流,就容易成為”朋友”。馬特巿的交流討論互動氣氛濃厚,立場不同也可暢所欲言,實在很容易交朋結友。如未來能解除防疫隔離,消除地域限制,有機會定當找巿友一聚,”大家坐低飲啖茶食個包"。

拍手數跟獎賞有關,有錢就有是非,不計他人,只看自己也會有些想法,好像我剛才列出的一些拍手數和LIKECOIN的數字,就令自己費解。不過,也因為難以理解,更不用斤斤計較,反正已明白,多創作多收獲,每個人都總認為自己的創作很有價值,總是認為懂欣賞自己的人太少,若經常想得到更多,就只會想著怎樣得到,這樣,就不是喜歡自己的創作,而是跟著讀者喜好創作,或只是為得到拍手數和LIKECOIN而創作。

所以,我會經常提醒自己,喜歡創作,喜歡自己的風格和題材,就繼續吧,如果忘記創作初心,只想得到更多,卻不清楚方向,迷失了,就容易寫不出來,就没法創作,或最終會放棄創作。

另一方面,看到有些巿友不斷挑戰自己,嘗試不同的創作風格和題材,不同平台和領域,這方面,我真心欣賞,希望我也可以突破自己,因為創作無需設限。

下一個一百篇

記得在《第五十篇:幸運》,我曾經寫道:

來到馬特巿,第五十篇只是一個數字,但寫了想寫的,也看了不少好文章,跟巿友觀摩學習,交流互動,互拍也好,取暖也好,讚彈也好,都是馬特巿的獨有文化,遇上了,加入了,真的很幸運!

但願我在馬特巿的幸運可以持續,未來遇到更多好的創作和巿友。謝謝馬特巿和各位!

最後,特別感謝以下超級鐵粉

@蔡艷秋@Mun's writing@巫筆@Flora異想@Carol.W@蔚藍天空@Esther美樂@是兔也是貓@annepink厚脸皮瓶瓶泡泡@廢文集散地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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