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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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科技之中,用老派的靈魂,試圖達成更超越的公民想像。From Taiwan。

以規則效益主義檢視信奉惡法亦法者

台灣有不少人喜歡把依法行政和惡法亦法掛在嘴邊,其實惡法亦法這個信念也不像某些進步派人士說的如此低級,這個信念背後是有一套政治哲學的基礎,那就是規則效益主義。

(關於規則效益主義的介紹,我簡單節錄維基百科的介紹,「規則效益主義是效益主義的一支,其學說認為,若每個人都永遠遵守同一套道德規範,就能產生最大快樂值。常見的應用可見於交通規則,不能像情境功利主義那樣,視哪種方法能取得最大快樂值而決定該往左開還是往右開,而是根據既定的規範。若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那麼交通就能安全便利(最大快樂值)。」)

對惡法亦法的批判之中,最為人所知的應該算是公民不服從這種對公權力的制衡。但這是立基於政治哲學道德價值才會有意義的對話,談論何謂惡就是談論what is good,這是政治哲學價值的層次。但我認為許多人在說惡法亦法的時候,只是以退為進,套用一個耳熟能詳的用語,透漏「就算這件事有惡的地方,但因為我信奉的是規則效益,是那個法,我還是覺得應該執行」。其實我們可以退到更基本的層次,先檢視這個人過往的價值判斷到底有沒有符合規則效益主義,看看他是否無法接受同樣有損規則效益主義道德價值的其他行為,如違反交通法規、公務機關不照SOP做事(例如警察不配戴員警編號值勤)、為了省麻煩跳過一些看似無關緊要的防呆措施等.....

根據我的觀察,許多人搬出惡法亦法這套說詞時,通常評論的事符合以下兩種條件。其一,他往往只在明顯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中擁護惡法亦法;其二,這個權力劣勢往往是社會中的少數,例如被不合理對待的,會是一個無緣無故被盤查的流浪漢,而不是較常見的紅燈右轉駕駛。其實他一來不在意what is good,二來也不相信規則效益主義,他們連相信惡法亦法都是唬爛的。我的看法是,有些人不過就是自私,想要的是藉由權力排除和自己不同(也就是自己不會落入的處境)的人所造成的麻煩;但有一種更為劣根性的層次,就是權力的壓迫其實可以帶來爽感,就算本身不是壓迫者也有類似的效果,而唯有在上述的情境下,權力壓迫彷彿永遠與自身無關,人就可以以旁觀者的身分享受這種爽感。無論是基於哪種動機,以看似有政治哲學基礎的惡法亦法加以包裝,便可以讓自己顯得心中懷有價值;有得爽,面子又有得拿。

我身邊擁護惡法依法的人,鮮少是令人在道德價值上不認同也讓人充滿尊敬的真規則效益主義者,大多就像上述兩種人。若滿足自私和卑劣的爽感是大多數台灣人的渴望,那這種假惡法亦法的評斷,或許勉強可以算是一種效益主義,畢竟它滿足大部分人的效益,但這種噁心的現象絕對不是規則效益主義,充其量只是一種滿足以低賤人性以及愛慕虛榮所構成的卑劣效益的效益主義。無論如何,不信奉效益主義的我,是不會花時間和這種人談論什麼公民不服從,一來浪費時間,二來還會讓他們誤以為自己是規則效益主義者,帶給他們愛慕虛榮的爽感。現在社會的問題是,大家花太多時間去和假裝有道德價值的人談論道德價值,結果就是浪費時間,還讓大家學會怎麼拿道德價值當話術。 真要和這種人說些什麼,大概就是叫他們少在那邊放屁,你根本不相信惡法亦法,你只是自私和卑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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