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要,立即,馬上!
第一幕:愛情故事
我暗戀上了一個人。
和我所有的暗戀故事一樣,心動來的突然而猛烈。才認識不久,躁動的大腦已經開始幻想和對方在一起的場景,甚至是在我還不知道對方的性偏好與感情狀況的情況下。
「我好想立刻直接告白啊!」
「喂,別做傻事!你會嚇跑對方的!」
說來也奇怪,歷經多次情感重創,每當我覺得自己已經「心如死灰」,再也無法愛上任何人時,我的心,就會令我的理智大跌眼鏡:它又湧動了。
我的朋友Y說自己從來沒有追求過暗戀的人,一旦對方表露「沒那麼喜歡自己」的跡象,他就立刻退回被動狀態。好在他傑出的外表和才華讓他從不缺乏追求者,因此似乎這對他而言也不是什麼巨大困擾。
而我,就不一樣了。
我按耐不住自己的迷戀。
非追不可,非表白不可。
就好像是暫時失去了判斷盈虧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我被強大的激情驅動,非得進行這麼一場刺激的冒險。
「你知道我小學的時候喜歡過你嗎?」
「知道啊,二年級的時候你就跟我表白了。」
四年前,我去廈門找我小學時一起玩的夥伴,他也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在海邊散步時我們進行了上面這段對白。當他告訴我,我記憶中的暗戀不僅僅是暗戀而已,八歲的我居然就已經做出了「表白」這件大事時,我意識到:
「這就是我,本性難移。」
「為什麼不採取明智的策略,而就那樣愚蠢而莽撞地直接表白呢?」
真是太糟了!我希望自己也能有足夠的耐心,像大多數人一樣,精心挑選策略,享受play hard to get 帶來的權力感和「反過來被追」的成就感。然而我卻無法掩藏自己內心的興奮、喜悅與和孩子氣的熱情,總是急匆匆地就將自己的內心坦露無遺。
如果我是男生,可能會被列為「霸道總裁」類型吧。
第二幕:寫完文章
「寫完的文章,要再多讀幾遍,才能發現錯別字和不夠流暢精準的地方。」
從小我的外婆和小姨就這樣教導我。
但我沒耐心!
我總希望我的文章能自己修改自己,讓我寫完它後,就可以做個撒手掌櫃,無須再為細節操心。
但事實肯定不會是這樣的,好的文章當然需要修改,沒有錯別字也是對讀者的尊重。
可是……我無法忍住寫完文章的激動,總想快快點擊發送怎麼辦?
那就告訴自己,再耐心瀏覽一遍,發送後可以吃自己喜歡的零食吧。壞習慣的改變總是需要應用一些條件刺激的小方法,在這點上,複雜的人類和動物們區別並不大。
第三幕:閱讀
「又是大段的環境描寫,跳過好了。」
從小我就因為缺乏耐心,養成了很不好的閱讀習慣,那就是跳過一切細節描寫。環境渲染,自然描寫,甚至是抒情,我都一概略過。小時候大人開玩笑說我是囫圇吞棗,一目十行。而這些被我跳過的地方,正是彰顯作者的語言風格和文字功底之處,於是儘管熱愛讀書,我也沒能夠掌握好的文筆。
雖說大腦儲存知識(語義記憶)的方法的確是抽掉語法結構,只儲存和意義相關的關鍵語義元素,就像曬乾海鮮那樣。但對文學作品的理解,若是脫離了語言,那麼作品一大半的精華,以及自己以為自己體會到「意義」也就喪失了一大半。
不僅如此,這個壞習慣也造成了我學習新語言的困難。因為語言環境優勢,擁有巨大的被動單詞量,我卻因為從不留心語法細節,無論口語還是寫作都仍錯誤百出。在寫重要的文章時,每每都需要再查字典、查語法書,才敢繼續寫下去。
「真是惱人啊,為何我就對細節如此不感興趣呢?」
但諷刺的是,或許正因如此,我總癡迷於講究細節的人,並由此繼續展開一場率性的、不拘小節又莽撞的追求行動。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