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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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好

记录0004



高家村是世外桃源么?


党国英




  发表在今年《读书》第一期的《书写历史:〈高家村〉》,是一位在农村生活过23年的人士的大作。我出身于与农村差别不大的一个北方小县城,又在地道农村“插队”三年,但我读了这位高默波先生的大作禁不住怀疑自己的眼睛:这个高家村是世外桃源么?


高默波不算大账,算小账,算高家村的账。他说人民公社制度下高家村的农民有积极性,甚至还享有做人的尊严,真让我开眼。不过在我插队的地方看不到这种景观。那时,家乡农民一年四季劳作不休,却填不饱肚子。农民被逼无奈,偷跑到数百里之外的子午岭山区垦荒种地,为躲避政府的打击,日子过得像打游击一样。县城里居民也不好过,吃一顿饭,要接待十几拨讨饭的农民,而城里我辈的饭碗里也不过是陈玉米面挤压的面疙瘩而已。“学大寨”的运动要榨干农民的最后一滴汗,哪怕寒冬腊月,农民也要披星戴月挣扎在“农田基本建设”的工地上。谁敢不“与天斗”,就要遭受“与人斗”的惩罚。天公作证,那时农民何曾有什么“国家意识”、“社区意识”,他们有的是噤若寒蝉,苟且偷生。


也许我的经历归于我的命运,这小账不算数。那么拿《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算算大账吧。1978年,我国3亿农村劳动力约播种18亿亩土地,产了6000亿斤粮食,每个劳动力的年工作日少说是300天。1996年,我国农村实际上是2·5亿劳动力(大多为妇女、老人)约播种了16亿亩土地,产出粮食为1万亿斤粮食,每个劳动力的年工作日不超过80天。劳动效率天上地下。这都是化肥的功劳么?没人相信。人民公社是不是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本来有良知的人们凭直觉就可以判断。如果书读得多了,没有了直觉,该有记忆吧?但凡有过务农经历的人都知道,那时“自留地”的庄稼长得比生产队的好,好过几倍。农民的积极性什么时候才焕发出来,这不是很清楚么?再说,当年打破人民公社制度的束缚,是农民自己先行动起来的,时过几年,中央政府才正式予以承认。


道理摆不了,就拿道德说事,时下很风行,但在我看来这不管用。农民该偷懒时就偷懒,扯不上道德不道德。在基本行为上,城里人,包括城里的知识分子,与农民没有什么两样。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偷懒,那不是理性之举么?是的,当然有反例存在,但那是个别现象,是某种宗教情感支撑下的异常表现。当年就有过宣誓“扎根农村”的英雄豪杰,他们现在在哪里?现在还有那么些个人民公社的最后堡垒,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那里上演的是禹作敏式的“庄主经济”。庄主们能量不小,他们不仅在找知识界的代言人,更在找政治上的保护伞。高默波就像是他们的代言人。但高默波一定错了,就像浩然写《艳阳天》那样错了。


农民广泛崇敬毛主席兴许不假,但这不代表农民要回到人民公社时代。农民怀念过去的平均分配制度,并把它与毛主席联系在一起,这也可以理解。现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的确不意味着农民主观感受到的福利水平提高了,因为决定福利大小的主要是物质财富的相对量,而不是绝对量。现在贫富悬殊扩大了,并有其不合理性,普通农民不高兴。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平均主义制度具有降低农民生存风险的价值,农民向往它,也是农民的理性表现。但不能说平均主义制度永远是合理的,当中国农村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民终归会摒弃平均主义,到那时,高默波想一想,农民会崇敬什么呢?


我们当然不能回避现在的问题。农民的确需要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全面援助。当前的农村税费改革正是这样一种努力。但在我看来,目前的所有问题加起来,也比不上人民公社制度复辟可怕————如果它还有可能借尸还魂的话。现在有不少人说自己在为农民说话,但我仔细一看,不禁想起马克思的一个精彩评论。19世纪中叶数路人马都在批判资本主义,但其中一路人马的屁股上烙着一记封建主的纹章!跟在他们后面的无产阶级们一哄而笑便散开了。在这个时代讲这件事情决不可笑。我体会到的是沉重。我想对农村的朋友们说:对那些说要把你们引向天堂的理论,可得警惕啊!



《南方周末》 2001年3月29日



“文革”究竟好不好?


徐友渔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谈文化大革命,意味着中国人告别那场噩梦已经快四分之一个世纪了,人们多半会不假思索地把它称为十年浩劫,说它使中国的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


但现在突然有人著书立说(见《读书》今年第一期:《书写历史:〈高家村〉》),称以上看法是“精英们制造的历史”,据他自称站在贫困农民的立场上写的历史,文化大革命却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达到最好的黄金时期。作为文革的经历者和研究者,我倒想和这种看法辩驳一番。


如果要辩论的话,作者已经把自己放到了极其有利的地位:他说的是自己居住了23年的村庄的事,他只是说高家村的历史证明文革好。谁有那功夫去高家村住上23年,再来摆事实、讲道理?幸好,作者还是道出了他的理论立场:“ 写历史从来就不是把事实找出来然后记录下来,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包含理论假设的事实……对同一个事件不同的人由于出发点不同会写不同的历史。”看来,我和作者还是有一点共识:对同一件事,立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


作者说:“‘文革'是教育的最好时期,因为正是在这时高家村第一次办起了一至三年级的小学。于是这个村历史上第一次全部学龄儿童入学。”这不禁使我想起,文革中隔三差五地宣传“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把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成(都)昆(明)铁路的通车、氢弹爆炸成功等等都归功于文革。但事实上,这些事情是早就可以完成的,是文革使计划的完成一拖再拖,经费再三追加,工伤事故恶性加剧。作者为什么不反过来问一下,为什么建国近20年,高家村竟然连小学都没有呢?我们不是一直在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吗,作者不是反复讲文革前的“毛泽东时代”如何使教育水平提高了吗?除非你认为高家村的人只配当文盲,儿童能读一至三年级纯属锦上添花,甚至皇恩浩荡,才会把这件事当成文革的伟大成果来宣传。我疑心作者确实持有这个标准,因为他说,高家村的村民“不觉得他们理所当然地得过好日子”。说到这里我想起我下乡时(1969年,正值文革期间)见到农民一贫如洗的震惊,但开忆苦思甜会时,一个老农妇歌颂“幸福生活”竟说:“感谢政府每年发一丈布票给我,使我有衣穿。”


提起忆苦思甜会还使我想起,开会前书记使劲打招呼:“这次是忆1949年之前的苦,千万别忆成1962年的苦!”但几乎每个老农都要说到公社食堂化时期他们吃不饱,饿死人,说这是刘少奇使他们受苦了。只是文革之后我们才知道,正是刘少奇为矫正大跃进、人民公社的错误,触怒了毛泽东,使他在文革中被打倒。可见,吃不饱是农民的亲身经历,不会错,但对事实的理解和解释,农民却可能大错特错。现在,作者说高家村的人认为文革有多么好,是每个人都这么说,还是一些人这么说?说这种话的人明不明白文革是怎么回事?有没有可能,是作者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农民头上?


作者把文革说得样样都好,而把改革开放分田到户说成是“不伦不类的私有化”,对提高农民生活毫无助益。我倒想和作者打个赌,问问高家村的农民:“ 你们愿不愿意把分到手的土地交回去,重过‘一大二公’、学大寨的日子?”这位自诩为站在贫困农民立场的人,敢和我赌一把,拍胸脯说乡亲们一定愿意回到文革,回到他所谓的“毛泽东时代的黄金时期”吗?



《南方周末》 2001年3月29日





我成长的村庄


焦国标




  今年第一期《读书》上高默波先生的《书写历史:〈高家村〉》(这个题目起得不怎么好)并未让我过于起急。高要独立写史————与文革中受迫害的当权派、知识精英和农村地主不同的文革期间农民的历史————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其合理性应无大问题。只让自己记忆,不让别人记忆,过滤别人的记忆,有意泯灭某种记忆,是日本右翼混蛋编教科书的伎俩。


可是高的一些具体观点,我不能赞同。一些例证得出的结论,似嫌简单。比如“文革是教育最好的时期,高家村第一次办起了一至三年级的小学。这个村历史上第一次全部学龄儿童入学”。这是事实,我老家也是这样。但是那时小学都教什么?我大约是1970年入小学,语文课前四课还能背:第一课是“毛主席万岁”,第二课是“共产党万岁”,第三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第四课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 


高说:“没有简单的理由说在公社制度下的农民不积极投入(生产)。”实际情况是“投入”了,但“积极”是被驱赶的。高提到那时“大兴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农民十冬腊月是被“投入”到结满冰碴子的河里挖河的。我的一些叔伯们因此留下终生的腿疾!去年八月去甘肃天水,看见西部连绵的大山全部被公社社员修成精美的梯田,真是又感动又悲伤。人力之大如帝力之大,造化造山的力量有多大,社员修梯田的力量就有多大。可是在这旷古未有的改天换地工程中,有多少父老压弯腰累断腿落下五劳七伤!而今西部要封山了,要恢复植被。几十年过去了,转一圈又要回到原先的大山面貌。等到恢复成功,一百年过去了。


高说:文革过激行动,不是农民发明的,也没跟着去做;农民对村里的地主富农也是同情的;他们对阶级斗争要么是不理解,要么是消极抵抗云云。高这些结论太轻松了些,起码在我的文革经历里不是如此。回忆起农村文革期间打派仗,至今心惊肉跳。我是1963年生,文革早期的东西记忆不深,有件最伤心的记忆就是斗地主。地主“赵猴儿”70多岁了,极瘦极佝偻,真的像个老猴。每晚去挨斗,常常吊起来打。有一天晚上,他又“自动”挪着去挨斗。乡村街道高低不平,“赵猴儿”走到我们胡同口不小心歪倒,再也起不来。我妈看猴儿经过,将他扶起来。老头问:“你是胡同里的媳妇吗?”我们这个胡同很大,而且是一大家族。我妈不敢多说话,只让他快走,怕给胡同里添麻烦。我们那里文革期间换亲(两家)、转亲(三家及以上)的很多,多半都是地主的女儿给自己的兄弟换媳妇。有一次我的中学语文老师悄悄跟我感慨说:“没有改革开放,我儿子哪里找媳妇!”他家是富农。


文革期间农村有些文体医疗建设,不说高默波先生特别肯定,我本人也有神往的东西。比如合作医疗,我父亲1970(或1971)年在我们开封地区医院住院四十多天亡故,基本没花多少钱。他去世后留下500多块钱的遗产,母亲把它藏在房顶二檩子上,我们孤儿寡母好像花十年才花完。搁现在,当场就得家庭破产。



《南方周末》 200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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