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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倫才子寫的「愛情哲學內心小劇場」- 《我談的那場戀愛》

(编辑过)
「說謊有兩種:為了開脫的說謊以及為了被愛而說謊。但是為了被愛而說謊,其背後的假定更為邪惡,那就是「如果我不說謊,我就不會被愛。」這樣的追求別人就變成拋棄自我。」

《我談的那場戀愛》由艾倫・狄波頓所著,作者以第一人稱,描述「我」跟珂麗葉相遇、曖昧到熱戀、生厭、冷戰到最後分手的戀愛故事。在每段戀愛中,難免會上演不同的「內心小劇場」。

「是不是他不愛我呀?」「她跟誰出街呀?」「為什麼他不回覆我message?」

《我談的那場戀愛》就好像是艾倫・狄波頓精心挑選的「愛情哲學內心小劇場」,看他描述「我」的內心世界是多麼親切,像極你我的愛情。

「我」跟珂麗葉是在飛機上相遇,珂麗葉就坐在「我」旁邊,然後就自然地搭訕起來。「我」就計算出兩人在此相遇的機率是1/5840。如果一件事發生的機會微乎其微,而這件事依舊發生,難道不能以宿命的角度看待嗎?「我」於是引伸出「浪漫的宿命論」之說,我們是天生註定在一起的。

你是怎樣認識你的伴侶?大學同學?朋友?朋友的朋友?同事?前同事?前台接待員?如果要計算機會率的話,我想也是萬份之一的機會率。宿命論看似荒謬,但是愛情本身不就是荒謬嗎?愛情令人理性倒退,放棄部份自我,墜入先入為主或確認偏誤等心理陷阱。但最重要的是這些事情至少證明,這刻我愛上某一個人。等最終我覺得兩人沒有宿命在中間,那就是我停止愛上那一個人之時。不是嗎?

「單戀也許痛苦,但傷害的人只有自己。但一旦愛情變成雙向,你就不再是單純地消極地被傷害,而要負起傷害別人的責任。」

我們想被人愛,但一旦真的被人愛,就會墜入覺得自己不值得被人愛或者對方不是值得被我愛的漩渦之中。人追求的永遠得不到,因為那只是我主觀的意願,因此所謂的「追求」在你得到的時侯,就會變質,發現原來不是我所「追求」的模樣,特別是在愛情方面。你以為對方是女神,但發現女神私下像中年漢一樣不修邊幅、不沖涼的,而且還會擤鼻子。所以,有些傷害不關你事的,而是對方自找的,但同樣也是「入你數」。

「當我覺得這是好的,變成我覺得這對你也是好的。」

愛情中,兩個獨立的人慢慢變成一個整體。於是,雙方產生了控制欲,想改變對方,成為我想的人。拿著「我咁樣做都係為你好」的檔箭牌的人,有幾多時真的為對方好?還是,只是合理化自己的執著,到頭來都只是為我好呢?


「你為什麼不愛我」和「你為什麼愛我?」一樣難回答。

事實上,我們永遠不知道愛情為什麼來到,又為什麼揚長而去,就如蒙著雙眼的邱比特發出的箭是隨機一樣。一旦伴侶開始失去興趣,另一半似乎也沒法力挽狂瀾。唯有端上「浪漫恐怖主義」的工具箱上場,即是情緒勒索者常用的技巧如:賭氣、嫉恨、愧疚、大吵大鬧、小事化大等等⋯⋯希望成功拿到贖金,即是對方的關注和愛。不過,有那個綁匪可以把人質綁架一世呢?

最後,作者有個建議給大家,就是善用幽默感:「一種可能使國家和情侶不會變得無法忍受的成份—幽默感。如果彼此無法拿兩人的差異來開玩笑,表示兩人已經不再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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