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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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過完了,「烏龜」也有個戲份

過完這個週末,元宵節也來到尾聲了。不知大家吃元宵了嗎?我又來與大家分享我們離島怎麼過元宵節了。在澎湖,元宵節的重頭戲就是「乞龜」,白話來說,就是去廟裡面「乞」一隻烏龜回家,當然不是真的烏龜,而是以糯米或黃金(為何一下從糯米跳到黃金)製成的烏龜。

(本張是我家某一年元宵的小龜)

乞龜者通常是廟宇信眾,在未來一年中心中有所想之事(多半是創業、就業順利等事)向神明祈求,約定好若心願實現,來年就會奉還雙倍或更多,搏杯得到應允之後,就可以把烏龜帶回家。來年還願時,並不一定是真的還來一隻兩倍大的烏龜(不然按照這個規律,整個島應該早就被烏龜佔據了吧...人都沒地方走路)而多半是將龜換成香油錢給廟裡,廟方人員再製作一隻該年的烏龜,讓其他信徒來乞。

(本張為網上圖片)

這習俗由來已久,除了澎湖之外,高雄、宜蘭也都可見。最早應該可以上追1771年(乾隆36年)《澎湖紀略》記載:「元宵,各家先於十三夜起,門首掛燈,廳中張燈結彩;至十五日夜,各家俱備牲醴碗菜,供奉三界,闔家燕飲。鳴鑼擊鼓,極為熱鬧。間亦有裝扮故事,往別澳遊玩者。各廟中張燈,男女出遊,謂之看燈。廟中札有花卉人物,男婦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杯,求得花一枝或『亞公仔』一個,回家供奉。如果添丁,到明年元宵時,另做新鮮花卉、人物以酬謝焉。」

在有些廟宇當中,乞龜伴隨著「發財金」的性質,實質上是一種以神明為擔保的借貸,乞龜成功同時,從廟方得到一筆現金,來年再加倍奉還。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還得起,乞龜未還的就會被寫在當年元宵節的牆上,寫「xxx未還戊戌年金龜」等,也是挺丟臉的,大概就不會想回鄉下過年了吧。

在澎湖,村子之間也有競爭烏龜的風氣。有些富裕的村子會出「金龜王」,價格可以超過百萬。有些廟宇用「白米龜」,元宵競標結束後,分送給弱勢團體,亦有社福功能,就不必多說了。競標百萬龜王的,通常也會是村子裡的頭人,或也會成為地方選舉的風向球,例如「某某今年竟然挑戰村長去搶龜王,可能是要出來選喔!」這種耳語也是很多的。

分享完畢,祝福大家新年一切順利!

(今年有個村子出了兩百斤米龜,照片在此: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14785891388122&set=gm.1662246073822176&type=3&theater&if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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