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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不应承受的污名

《少年的你》,又是一部在2019年引发现象级讨论的国产电影。


这部聚焦于“校园霸凌”、拢聚易烊千玺、周冬雨等一线流量影星的电影,在经历了“撤档风波”后,终于在2019年10月25日如期上映。预售票房破亿,首日票房突破7000万,豆瓣评分8.7分,可谓表现不俗。


但在仅仅上映一天后,也就是10月26日,众多营销号大V发微博指出《少年的你》原著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涉嫌抄袭“融梗”东野圭吾的作品。 所谓“融梗”,是指创作者将另一部作品逻辑链条上的环节,一个一个拆分下来,选取其中的部分“融”进自己的作品。与法律有明确界定的抄袭相比, 何为“融梗”并没有法律或业界的统一共识,因而大家对于“融梗”的讨论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受众对于两部作品间相似性的主观感受。


/ 相关微博截图 /

涉嫌“被融梗”的东野圭吾作品,是指《白夜行》和《嫌疑人X的献身》。《白夜行》中男女主角的关系被比喻成“枪虾”和“虾虎鱼”之间互利共生的关系,《嫌疑人X的献身》中单恋女主的男主人公为了帮女主掩盖罪行不惜献出生命。而《少年的你》的基础设定,则是高考复读生陈念遭遇校园霸凌,受到小混混刘北山的保护,两者同样处于一种共生的关系;刘北山也不惜扛下故意杀人、强奸等罪名以掩盖陈念过失杀人的行为。


与网友们的言论一同被营销号大V转发的还有两部作品的 “调色盘”(被指认抄袭的作品与被抄袭的作品的对比表)。


/ 调色盘 /


至此,关于《少年的你》抄袭“融梗”的争议被全面点燃。在这场争论中,网友、粉丝、导演、网络文学作家争相发表自己的看法。


10月27日,凤凰网娱乐发布了对《少年的你》导演曾国祥的专访(链接:http://ent.ifeng.com/c/7r72eIdNP8q),曾国祥表示,《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自己只看了一遍,整个电影也只保留了其中适合电影的成分。至于原著存在的争议,他坦言:“我知道,但那本(《白夜行》)我真的没有读过。”


10月31日,知名学者易中天发文点评《少年的你》,在文章的末尾他对抄袭“融梗”争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很少有作家能到绝不借鉴。


/ @易中天 /


11月4日,在抄袭“融梗”争议被爆出近两周后,《少年的你》小说原著作者玖月晞发布长文否认抄袭,“我不认同网友所说的‘融梗’指责。我的作品中或许有着共通的思考,但没有任何抄袭融梗。”她还在长文中讲述了自己的创作《少年的你,如此美丽》的创作过程。



关于《少年的你》及原著是否抄袭东野圭吾的作品,业界并没有公论。一个普遍的常识是,文艺创作的道路,离不开对他人的借鉴,创作者也经常会受其他优秀文艺作品的启发而燃起新的灵感。例如作家张爱玲就深受小说《红楼梦》的影响,其早期作品的行文思路、语言风格依稀可以觅得《红楼梦》的影子。但这种借鉴、致敬在什么程度上可以被称为抄袭,则需要更为审慎的判断。


从中国国内司法实践来说,要判断一部作品抄袭,通常会参照“接触的可能”加“实质性近似”原则。前者是指创作团队在创作过程中,是否事实上接触、参照了另一作品;而对比两部作品发现确实存在细节、桥段等多处重合,则可能被视作“实质性近似”。而两部作品的对比工作,技术性极强,甚至对作品各个元素(如故事构思和主线、情节、人物形象与相互关系)的权重考量都会有所不同。法院不仅要对比作品的相似性,同样也要考虑“相异性”。正如前文所说,文艺作品间的相互影响非常正常,法院也会尤其关注不同的作品带来的阅读感受和体验会否让读者产生混淆。


在目前司法部门尚未介入、没有做出任何定论之前,我们无法进行“有罪推定”,断言某一部作品就是抄袭,最多只能加上“涉嫌”二字。


当然,并不是每一部争议作品都会走上法庭。在司法介入之前,争议双方就是否抄袭各自举证,各自提出判断是否抄袭的标准,这是可以争论的话题。正是在这种积极的互动讨论中,业界才有可能就什么是抄袭、融梗形成共识,进而形成明确的规范或自律的惯例。


然而,就在《少年的你》是否属于抄袭有法律或业界的定论之前,一场本应是积极、正常的讨论中,却屡屡出现这样的声音。


人身攻击

大量的言论直接开始辱骂电影的创作团队。


而这些侮辱性言论背后,往往有着这样的理由:


这一类观点的基本逻辑是:


理由:演员明知自己参演的影片是抄袭作品

结论:他应该拒绝参演该影片


演员拒绝接受抄袭或有抄袭嫌疑的影片邀约,确实是尊重艺术、尊重观众的表现。明知原作抄袭却参演,确实有“明知故犯”“不爱惜羽毛”的嫌疑。


但此类言论却将“演员明知影片为抄袭”作为论证的基础,显然陷入了“不当预设”的误区


事实上,我们并不知道演员在决定是否参演时有没有充分了解剧本,也并不确定他对于原作品了解多少。在不能确定演员作出决定期间具体的想法与对影片的了解程度时,断言对方“明知故犯”,这种判断显然是武断的。


而关于许多网友所谓的“演员是原作者的粉丝,所以肯定知道是抄袭”的言论,我们仍应该保持警惕:“粉丝”本身是一个模糊的定义,从单纯有好感到深深喜爱都是成为粉丝的标准。易烊千玺读过东野圭吾的作品,这是事实。但并不能因此推出,易烊千玺也会和某些网友观点一致,一定认为《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是抄袭或涉嫌抄袭——正如前文所说,这仍是一个争论中的问题。


通过模糊的定义与主观臆测,在是否抄袭还未盖棺定论之前就把演员和影片制作方扣上“共谋”的帽子,显然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10月28日,原创作者匪我思存针对自己原创的作品被流潋紫抄袭并改编成《甄嬛传》一事发表长文。在该文中,匪我思存也认为,原著涉嫌抄袭不应该成为攻击演员的理由。


诉诸动机

前文已说到,关于《少年的你》及原著是否抄袭,是一个可以争论的话题。支持和质疑的双方都可以就事论事发表自己的观点。但争论中却出现大量类似的言论,质疑对方发言的动机:


质疑方指责电影支持方是在“控评”,为电影、创作团队说话就是收了黑钱:


理由:演员是流量明星,有大批的粉丝愿意为了维护明星而“洗地”、控评

结论:帮演员发声的声音都是在控评


电影支持方也认定质疑方动机不良,为了蹭热度、想红,或是流量影星的“黑粉”:


论证1

理由:质疑电影抄袭的文章获得了大量流量和关注

结论:质疑方就是为了蹭热度和流量


论证2

理由:质疑电影抄袭能够抹黑流量影响

结论:质疑方就是流量影星的“黑粉”


这些相互攻击的声音,都属于“诉诸动机”。所谓诉诸动机,是指的是通过揣测说话者的身份、利益关系等无关因素,主观臆断其立场、正当性。与摆证据、讲道理不同,诉诸动机错误地在说话者的身份与具体立场间建立因果关系,是一种在公共说理中常见的“阴谋论”。


抄袭与否、“融梗”与否,都是可以通过法律、技术途径查明的客观事实,与是否被资本操控、粉丝是否洗地无关。而将为演员发声主观地归为“无脑粉丝控评”的做法,则只关注了发声者粉丝的身份,忽视了发声者理性思考的内容


而在关于《少年的你》的争论中,不管是批驳演员还是维护演员一方,很多都落入了互相指责对方身份的窠臼。将维护演员定义为“粉丝护主”,把抨击演员当成“流量偏见”,都是在用对方的某种身份影射其可能采取的立场,不足以成为论证的依据。一个人采取某种行为可能处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而仅根据他的身份遍“揣测”其动机则是十分片面的。在公众说理中,我们也应该学会剥离说话者的身份、利益关系,将目光聚焦于他的观点和论据



结语

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对于原创与版权的保护意识在不断提高,这是很好的事情。抄袭在公众监督下无所遁形,这是对于原创的鼓励和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抄袭的讨论被情绪绑架,就会陷入互相指责的窠臼。


真理越辩越明,建立在双方相互尊重、兼听则明的基础上。不论是将粉丝评论定性为“无脑控评”,进而上升为对演员的人身攻击;还是把质疑的声音质疑为“流量偏见”、“蹭热度”,都是带着偏见去相互攻击。这样不仅无法说服对方,还恶化了讨论环境,使得理性讨论更加困难。


对于抄袭与否,如果没有司法界根据《著作权法》进行最终判定,那么它只算是有抄袭嫌疑。持不同观点的网友扮演着双方“律师”的角色,他们都有权利为自己支持的观点“辩护”、发声。但是很多人并不作为“律师”进行辩护,而是化身互联网法官,只凭主观臆断或者只听一方意见就给事件定了性。


理性讨论,既是对当下原创作品的保护,也是对未来创作环境和创作者信心的保护。我们相信,在理性的讨论下,真理是越辩越明的;我们也期待,未来的原创环境会越来越好。


关于“粉碎偏见”:“粉碎偏见”是C计划与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媒“NJU核真录”共同发起的媒介素养项目,旨在分析公共舆论场上的偏见谬论,促成更加理性的公共对话。

关于C计划:C计划是一家致力于思辨教育的社会企业,通过倡导活动和课程服务,提升人们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关于核真录:《NJU核真录》创办于2017年10月,隶属于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是一家致力于新闻事实核查与媒介素养教育的校园媒体。该公众号全部文章由南京大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自行采访、写作完成。


▷ 编辑:蓝方

▷ 排版:鱼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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