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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大兴屠杀调查|遇罗文

野兽按:今天在观看美国之音的文革五十年特别报道,解码五一六时,里面有采访遇罗文了,提到了遇罗文的《大兴屠杀调查》,记起宋永毅的《“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里也提到过文革中的大兴屠杀事件。

1966年5月16日,这一天,深深镌刻在中国历史上。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这一天发出一份纲领性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史称“五·一六通知”,从这一天起,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上,正式掀起了文革狂潮。

大兴事件,也称“大兴屠杀”、“八三一事件”,是北京文革屠杀的一部分,是指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初期,1966年8月27日至31日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县(今大兴区)针对“五类分子”(俗称“黑五类”)的大规模屠杀事件。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地富及其亲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背景

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发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同年8月,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的北京市部分中学红卫兵在北京市进行大规模抄家、殴打、屠杀活动,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红八月”。

1966年8月,红卫兵打死人的事件曾被汇报到毛泽东处,毛泽东反对发出制止打人的《紧急呼吁书》,并在8月2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讲话指示:“北京太文明了!”、“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流氓也是少数,现在不要干涉”。1966年8月下旬,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北京市公安局讲话中说到:“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

经过自上而下、有自主的周密部署,红卫兵此后掀起了殴打屠杀黑五类的高潮。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市昌平县也提出了“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连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各人民公社间展开了杀人比赛。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事件,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

过程

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谢富治的讲话。派出所的民警开始行动,并向红卫兵提供了管辖区域内的“四类分子”情况,并介绍其“不法行为”激励红卫兵的仇恨。此后,自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的13个人民公社共48个生产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家庭被杀绝。

大辛庄公社屠杀

在大兴县此次屠杀中,屠杀规模最大的公社是大辛庄公社。大辛庄公社屠杀发生在1966年8月31日夜,故又称“八·三一事件”。指挥该公社屠杀的是高福兴(公社主任)、胡德福(公社团委书记)。该公社共有100多人遇害。直到9月1日上午,中共大兴县委派人制止,屠杀方才结束。

1966年8月31日晚,大辛庄公社召集下属各生产大队的干部开“动员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大辛庄公社主任高福兴、大辛庄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成员还包括大辛庄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当时,大辛庄公社书记贺云喜(音)由于出身“地富”,已被“九人小组”关押,后来也险些在屠杀中被杀。此次会议传达了高福兴、胡德福从北京市天堂河劳动教养管理所(另名天堂河农场;即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最新“精神”,命令各大队必须于当天(8月31日)夜间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高福兴、胡德福向干部们讲,北臧公社马村大队(该大队距离大辛庄公社五、六十里,从8月24日起就开始屠杀)的“阶级敌人”举行暴动,杀害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杀光“他们”。干部们当时对马村大队的情况也都不清楚,所以只能听高福兴、胡德福的介绍。“动员会”结束后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天夜间必须开始行动,拒绝执行命令或者将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者,按“反革命”论处。动员会上没有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当夜,高福兴、胡德福坐镇大辛庄公社大院,并派出干部赴各大队查看命令执行情况。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生产大队。其中仅有靠近大辛庄公社的6个生产大队采取了屠杀行动,这些生产大队分别为:黎明大队 (其他语言)、中心大队 (其他语言)、昕生大队 (其他语言)(昕升)、红升大队 (其他语言)(宏升)、杨各庄大队(前 (其他语言)、后 (其他语言))、东黄垡大队 (其他语言)。其他多数大队未在8月31日晚上采取屠杀行动,而9月1日上午大辛庄公社屠杀已被制止,故没有发生屠杀。也有的大队如西白疃大队反对屠杀。

在执行了屠杀命令的6个大队中,黎明大队死亡人数最多。其中几个大队把全部“黑五类”都杀害了。黎明大队、红升大队、昕生大队、中心大队这4个大队的死亡人数为106人,黎明大队杀害六十多人,人数最多;中心大队、昕生大队各杀害二十多人;红升大队由于行动迟缓,仅杀害两个人,其余未来得及屠杀。死者中最老的80多岁,最小的是在襁褓中的婴儿。

9月1日上午,大兴县副县长刘英武(军代表)、付华忠赶到大辛庄公社召开大队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大兴县委有关制止屠杀的指示,黎明大队、红升大队、昕生大队、中心大队这4个大队的屠杀行动方才终止。但是由于高福兴、胡德福未向各大队传达中共大兴县委的指示,致使公社附近的杨各庄大队、东黄垡大队直到9月1日还在进行屠杀,这两个大队前后共杀害二十多人。


屠杀方式

屠杀行动经过精心策划,各大队的方法类似。先将要杀的人集中关押,再逐一叫出门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押的人则不知情,直到所有人被杀害为止。有的大队的屠杀行动保密很好,负责杀人的都是积极分子,第二天(9月1日)早晨社员出工,许多社员发现出工的人突然大量减少,方知昨天夜间发生屠杀事件。

杀人方式有的是用棍棒殴打,有的是用铡刀铡,有的是用绳子勒死。婴幼儿则一条腿被踩住,另一条腿被劈开,从而被撕成两半。

以黎明大队为例,该大队先将“黑五类”中的青年秘密杀害,防止他们举行暴动,然后将老人杀害,最后杀害儿童,婴儿则被撕成两半。妇女们还被打手扒光衣服。有的儿童被一个人留在家中,打手们到各家搜查时,见到儿童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儿童被当场摔死。死者均被埋入村北的苇塘。有的儿童没被摔死,从苇塘中往外爬,被打手们用铁锹打死扔回苇塘。

中心大队的屠杀

中心大队贫协主席自己一个人就用铡刀铡死了16个人,自己也因紧张而瘫倒。被铡死者的尸体都被塞入一口深井,一直到深井被塞满才停止塞入。后来过了些天,井内向外泛出白沫和恶臭,村民就将部分尸体打捞出来,埋在苇塘中,然后将井填平了。

黎明大队的屠杀

黎明大队将被杀者掩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中。后来,该大队改将活人用绳子套在脖子上往苇塘拖,经过拖曳和绳子勒,到苇塘时人就已经死了。后来,这个苇塘被人们称作“万人坑”。

西白疃大队对屠杀的抵制

也有的生产大队反对屠杀,比如西白疃大队 (其他语言)就是其中之一,当时西白疃大队的大队书记为李树清(女),贫协主席为李树珍,二人为堂兄妹。

1966年8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至大辛庄公社参加“九人小组”召开的会议,得到了各大队于当天(8月31日)晚上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的命令。会上还有人建议,西白疃大队的“地富”分子较多,如西白疃大队进行屠杀行动时人手不足,外村的打手可前来支援。李树清回到大队后,感到害怕,便紧急召集大队、小队干部开会商议。曾经当过八路军的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贫农)坚决反对杀人,并称:“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结果他发言之后,干部们均不再主张屠杀。鉴于公社的会议上有人建议外村打手前来支援西白疃,为防止外村的人来西白疃而引发意外后果,干部们决定派人把守村口,外村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9月1日,大兴县派人来大辛庄公社制止屠杀。此后,还有外村人员来西白疃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干部们“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西梁各庄大队的上访

1966年8月30日,西梁各庄大队 (其他语言)组织贫下中农社员参观北京大学,下午回到大辛庄公社。他们一行刚下车,大队干部便得到通知,留下参加“动员会”。于是,西梁各庄大队书记王世荣等三名干部留在公社,西梁各庄大队干部刘尚彬带领社员们回家。 8月31日,大辛庄公社“九人小组”召开的屠杀“五类分子”动员会召开,该会一直开了一夜,直到接近天亮时才散会,大队干部们返回各大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害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抢先下手,自8月31日起将“五类分子”全部杀害。

西梁各庄大队书记王世荣回到大队后,召集干部们开会研究。干部们认为,公社的这一决定有些反常,并且干部们认为自己没有处决人的权力。干部们决定,派王世荣等三名参加了“动员会”的干部赴北京市内进行咨询,看上级是不是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王世荣等三名干部首先来到国务院,但未获任何人接见。此后,他们又来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被接待站的工作人员告知,至少七天后才能帮他们解决问题。王世荣等三名干部又来到中共北京市委接待站,获得李(女)、王二位工作人员的接待,并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只知道北臧公社马村大队正在杀人,但还不知道大辛庄公社也已经开始杀人。他们表示,这种杀人行为不对,一定会到大兴县进行过问。

9月1日上午,县长付华忠、军代表刘英武来到大辛庄公社召开大队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了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后,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肯定自己的做法正确,于是召集“黑五类”开会,传达上级指示,并传达了“十六条”的精神(“十六条”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令其安心。“黑五类”得知自己及亲属不会被杀害,十分激动。


杀人案例

中心大队的韩宗信,出身地主,自幼离家,参加国民党军队,后来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投降,1955年回到家乡,并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起义证书悬挂在家中屋内墙壁上方,希望靠该证书保护自己。四清运动中,韩宗信遭人检举私藏枪支,被拘留几十天。被害前几天,韩宗信刚刚获释。8月30日,韩宗信的表侄韩玉春得知姑父被释放,曾特地来到姑父家看望姑父。8月31日,韩玉春得知姑父全家五口(韩宗信,其妻,十六、七岁的女儿,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三位子女都正在上中学)均遭杀害。只有韩宗信的小女儿早年因为家贫而在4岁时被送给北贺村(即后来的大辛庄公社北贺大队)一户家庭(后被划成地主成分),由于北贺大队未杀人,故小女儿幸存。

改革开放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幸存的小女儿1800元人民币,以作当初没收韩宗信家房屋和全部动产的补偿。 韩玉春的妻子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


北臧公社屠杀

北臧公社在大兴县西部,自1966年8月27日起开始屠杀。该公社共有三个大队进行了杀人行动,分别为:新立村大队死亡53人,马村大队死亡34人,六合庄大队死亡11人,共死亡98人。

曾奉命多次到马村大队制止屠杀的大兴县干部张连和写下了《五进马村劝停杀》一文,其中描述了9月1日他随中共大兴县委书记王振元到马村大队制止屠杀时的见闻: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 “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关,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张连和后来还回忆称,文中提到的孩子和投井的青年都死了:

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

1966年9月1日,中共大兴县委书记王振元率张连和等十多人,到马村大队劝阻杀人。马村大队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王振元一行“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一行硬闯了三次,才获得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此后,王振元一行同马村大队书记李恩元进行谈判,谈判从9月1日下午一直进行到半夜,才说服李恩元等人停止杀人。李恩元等人在谈判中曾多次强调:“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屠杀方式

打手行凶的动机很多都是由于个人恩怨,甚至有的只是为个人私利。有一户,陈姓户主曾经当过伪军,但家庭成分为贫农,大队干部对杀不杀该户存在争论。陈姓户主的两个儿子跪下称:“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人当即用杀猪用的通条扎死了这户全家,原来他欠了陈家的钱,不想还钱。也有的人,由于向“五类分子”借过东西,急于通过杀人销帐。还有的杀人者是想强占“五类分子”妇女,并对妇女声称“给你换换成分”。

在新立村大队,有个赶车的车把势在装运尸体时发现一名三岁女童还活着,为救她便把她藏在车辕下面。不料,在途中车子颠簸,女童苏醒,被其他打手发现,将女童劈成两半。车把势乃拒绝继续赶车。

杀人方法十分多样。例如,一群打手守在被害人的屋子门口,将被害人叫出门。被害人刚一出屋门,便被打手用事先备好的铁丝套在脖子上勒死,使被害者发不出声音,便于继续叫他家的其他人出门杀害。也有的被害人刚一被叫出屋门,便被打手用事先接好的电线电,使被害者发不出声音。

在马村大队,祖孙二人同时被活埋。打手们向二人身上扬土时,被奶奶抱着的小孙子说:“奶奶,迷眼。”奶奶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杀人案例

1966年8月27日,北臧中学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游斗队伍到达新立村后,村干部将村内的“黑五类”押来陪斗,命令“黑五类”跪在碎玻璃上,直到碎玻璃扎进膝盖。此后,新立村的打手们用棍棒猛打“黑五类”的头部。北臧中学的学生们十分害怕,忙将校长马泽林围起保护。这些游斗校长的学生们其实没想过杀校长。新立村的打手们随后将“黑五类”不分成人还是儿童一律用棍棒当场打死。

文革时任职于大兴县文化馆的王哲仁(北臧大队人)的妻子的表姐一家共四口人居住在北臧公社新立村大队,由于表姐夫早在1950年代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决,所以表姐一家成了异类。表姐的两个已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屠杀发生时,村里派人到他们的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村,但工作单位没有同意,使他们幸而免于被杀。但守寡的表姐和其子女却被杀害,其中正上中学的一个女儿在放学路上被打死。表姐的那位幸存的已成年女儿此后由于不能走出屠杀带来的阴影而一直未婚。

制止

事件发生时,正值文化大革命初期,包括中共大兴县委在内的中共各级党委均在“接受批判”。大兴事件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命令停止屠杀;北京市委书记马力亲自到县里制止。9月1日,中共大兴县委书记王振元率张连和等十多人赴马村大队劝阻杀人,通过和马村大队书记李恩元的谈判,于当日晚上制止了屠杀。9月1日,大兴县副县长付华忠、军代表刘英武来到大辛庄公社召开大队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了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

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善后处理

事件发生后,在1968年至1969年前后,西梁各庄大队干部刘尚彬曾见到原大辛庄公社主任高福兴、原大辛庄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下放劳动。后来,在遇难者家属的不断追究下,在1970年至1971年间,高福兴、胡德福均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另一种说法为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在干校的6年折抵刑期,而且还获提前释放,后享受退休待遇)。据说在判刑之前,高福兴曾被安排到礼贤公社任干部。1986年,对高福兴、胡德福又进行了重新处理,此次处理减轻了他们二人的个人责任,强调了事件发生时的环境因素。

原西梁各庄大队“九人小组”中的其他干部未受处分,继续当干部。

原黎明大队党支部书记杨万杰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在狱中自杀身亡。原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逝。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处监外执行,刑期不详。

原马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李恩元,因为在上级发出制止杀人的指示后,不服从指示继续杀人,而曾经被关入监狱,和遇罗克、遇罗文在同一个监狱,不久就获得释放。

后续

当时曾负责制止屠杀的中共大兴县委书记王振元于1967年被揪回原籍浙江省乐清县批斗,此后失去消息。1967年初,解放军“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人员进驻大兴县,成立“三支两军”领导小组。4月,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至11月,大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县革委内设党的核心小组,代行县委职权。原县委工作机构全部撤销。1970年8月,中共大兴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恢复县委领导机构,至1976年10月,县委、县革委仍为一套工作机构。

张连和曾经三次用公函向当地组织部进行查询,但没有获得回复。

1966年8月12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数千教职员和学生到街上庆祝毛泽东与文革支持者的第一次会面。当中有人手持“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横额。摄影:李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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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屠杀调查 

遇罗文 

一、缘起 

遇罗克在66年写的《出身论》里,列举当权者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
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有过“残酷的‘连根拔’”一
句,指的就是发生在66年8月、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 

无奈的是,我们办的《中学文革报》寿命只有三个月,报纸也只出了七期,尽管
每期都尽量揭露、抨击残害人类的法西斯暴行,毕竟篇幅太少、时间太紧,无法
完成原订的计划。罗克被捕前甚至幻想编一本书,专门收集、揭露“文革”前后
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 

罗克入狱不久,我也被关进同一座监狱,恰巧牢房里关押着一个屠杀事件的行凶
者。他虽然无颜宣传自己的丑行,但是其他难友忍不住要传播他耸人听闻的劣迹,
并给他起了个“屠户”的外号。 

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
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
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 

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
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
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
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
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
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
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 

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
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
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
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
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
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
社”出版)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
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 

我首先到去年才开放的“北京市档案馆”,在那里竟找不到“文革”初期众所周
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卫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杀行为,只言片语都
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67年3月18日,北京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
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
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
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
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
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
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
部分人又回到北京,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 。“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
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 

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
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 

把有“问题”的人撵出北京,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长、市委书
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北京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
模的遣送行动。“文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
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
然是一无所获。 

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杀的是
高福兴、胡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我最先想找的是他
们,如果顺利的话,从他们那里能知道又是谁指挥的他们、他们当时是什么样的
思想动机。 

很不容易,托人找到了高福兴的弟弟,却不料碰了钉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
“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杀事件的史实。 

好在事件本身是无法保密的,通过对许多事实的了解,幕后的活动不言而喻。而
更大的意义,在于挖掘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知道为什么发生,才能避免再发生。 

大兴屠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北京市区的红卫兵暴力和杀戮。 

如果以66年5 月16日作为“文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封建色
彩的“红卫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卫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
有较高权势的出身。“红卫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极不光彩的行为。 

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 

“红卫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
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
活动。 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
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
子”)。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这些“老红卫兵”。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
给毛泽东载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问宋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文质彬彬”
的彬,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

“818”以后,“红卫兵”名声大振。愚昧、偏见加上无限制的权力,使他们已
经具有野兽般的性情、灭绝天良的心灵。 

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
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
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
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
都给撕下来。 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 更
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 

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
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
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
老太太活活踩死。 

8月25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
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卫兵”。这
个“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
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
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
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北京的“栏杆市事件”。 

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
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
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 

南宫口胡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卫兵”
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
难受得多。 

1966年8月下旬,北京市区有数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
辐射流传到了北京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 

二、采访老韩 

2000年2月29日下午,我驱车来到距京城四十多公里的大兴县大辛庄乡西白疃村。
经朋友介绍,我要采访韩玉春老汉。 

老韩今年六十多岁,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年,是西白疃大队的书记,他的年龄和处
境,应该对那个年代不陌生。 

西白疃距离大辛庄村四公里,大辛庄所发生的事件,除了本村的人清楚以外,就
要数相邻的村民了。 

果然,老韩夫妇听说我是来了解“文革”那段惨案的,热情而详细地讲了起来。
他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问‘831事件’?” 

起先我一愣,不明白“831 ”是指什么,经老韩解释才知道,大辛庄的惨案发生
在66年8月31日夜里,一夜之间杀了一百余口人,第二天(9月1日)上午,县里
来人制止继续施行暴行。所以当地人习惯地称它为“831事件”。 

况且官方曾经多次来调查此事,为了叙述简明,也有必要给它冠以名称。 

这个名称还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印象。我一直以为屠杀“地富”从大辛庄兴起、
持续了好几天。看起来,全县的屠杀活动有先有后,但截止日期似乎都在9 月1
日这天。 

大辛庄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靠近公社的六个生产大队采取行动,
它们分别是:黎明、中心、昕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以公社为单位来说,
死的人也最多。 其中黎明大队死人最多。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大队 ,多数大队没有在当天晚上行动,所以后来也就没
有屠杀行为。也有反对屠杀的,西白疃就是其中的一个。 

据老韩说,当时的大队书记是李树清(女),贫协主席是李树珍,俩人是堂兄妹,
平时很看中邻里关系,不擅长搞“阶级斗争”那一套。李树珍过去是村里最穷的
人,在庙里诞生,土改前一直就在庙里居住。有一年要让他当大队书记,他说什
么也不干,理由是不愿得罪人。 

66年8 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到公社开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
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还包括公社副书记李自永、
李冠清。公社正书记贺云喜(音)因为是“地富”出身,被“九人小组”关押着,
也险些被杀。 

会上传达了高、胡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让各大队当
晚把“地富”份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 

李树清回到大队,已经吓得腿软,连忙召集大小队干部商量办法。 

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极力反对杀人,他说:“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
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
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 

张万义是世代贫农,自己又当过“八路”,所以说话硬气,也敢于直接反对。本
来队干部们对于杀人就很犹豫,又被张万义泼了冷水,没有人再主张屠杀。 

李树清说,在公社的会上还有人提议,西白疃“地富”多,如果行动起来人手不
够,外村的打手可以来支援。为了防止外村的人闹翻了西白疃,发生意想不到的
后果,大家商定派人把守在村外,一律不许外村人员进入。 

老韩承认,幸亏第二天县里来人制止了屠杀,否则西白疃是否能顶得住这股潮流
也很难说。9 月1 日以后,还有外村的人来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村干部“胆
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韩夫人说:“这村的‘五类份子’们可吓坏了,好多天都不敢进屋睡觉,生怕被
堵在屋里遭到屠杀。他们也豁出去了,说,要是来人杀他们,就和凶手拼命。” 

难以想象,在这种状态生活的人们,要承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
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
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
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
得很隐秘,下手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
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 

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
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
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
人也就断气了。 

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 

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
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 

老韩夫妇在当时,算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我很想听听他们能客观地解释,
人们怎么会变成了野兽,难道不知道婴儿是无辜的吗? 

他们马上想到了“四清”,想到了那时大讲、特讲的阶级斗争。那时就让“地富”
子女斗自己的父母。检举父母的“罪行”的,就受到表扬,奖励去“人大会堂”
参观;不愿斗自己父母的,也被划成“地富分子”。说明从很早起,官方已经开
始了违反伦理道德的畸形教育,加上固有的血统论观念,难免丧失了人性。 

“到了‘文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
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
是‘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 

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
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 

老韩的姑姑住在中心大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和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仨人
都在上中学。她家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穷,四岁时送给了本公社北贺大队
的一户人家。那家虽然也是地主成分,但是北贺村文明些,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老韩的姑父叫韩宗信,地主出身。他从小离开家,参加了国民党的军队,后来投
降,55年回乡,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证书”悬挂在屋
内上方,目的是希望靠它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儿保护。 

“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有人检举韩宗信藏了枪,把他拘留了几十天,被
害前几天才将他释放。 

8月30日,老韩听说姑父回了家,特意去看望他,想不到第二天就得知他们全家
的死讯。 

改革开放以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唯一存活的女儿一千八百块钱,
算是偿还当初没收她家的房屋和全部动产。 

偿还如此少的钱,难免让我感到吃惊,韩夫人却感慨地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
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 

人总爱有因果报应的善良愿望。我禁不住脱口而出:“这些作恶的人,没有得到
报应么?” 

老韩说:“有什么报应?主谋高福兴、胡德福也只是关了几年就放了,‘九人小
组’里的其他人,该当干部还当干部,没听说谁受到处分。死了的人,连家属都
没剩,谁替他们喊冤?” 

韩夫人说:“反正好几年,外村的姑娘都不敢嫁到大辛庄来,怕给宰了。”可惜,
这种报应未必报到了作恶人的身上。 

三、来到大辛庄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 

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
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
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 

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
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的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
书记职务。 

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是污染程度非常
严重的5级。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是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
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
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
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还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
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走
路的婴儿。 

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个,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个;红升行
动慢一些,刚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杀。 

9 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杀,这四个大队
的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高、胡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
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人组织的行动,
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
委或县政府。按“文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
刚夺了权的“文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
(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
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
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
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杀。作为执政者来
说,自己的“太子”、“衙内”们杀些人,他们是容忍的,农村的平头百姓们也
肆无忌惮地杀人,他们还不好接受。万一引起动乱怎么办?起码国际影响也不好
吧,尤其事情发生在北京。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执掌生杀大权
的人物,是毛泽东、林彪赞扬的红卫兵;受害的一方,是毛泽东划定的阶级敌人
及其后代。况且这种压迫、敌视行为,从49年以来就建立了,59、61年又两次得
以提升,以至喊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
低人一等的“贱民”阶级。“老红卫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
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
人”及其后代,他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杀
活动停止了,可是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然层出不穷。 

就在大兴屠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卫兵,
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卫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
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
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
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
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 在这种情况
下,大兴屠杀根本不可能被否定。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
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
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
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
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
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
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
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传达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 日已经杀了34人,
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 

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
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
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
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
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
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
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
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
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 

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
后来才恢复了热闹。” 

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高
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
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 

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 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 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
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
行(时间不详)。 

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 

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
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
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
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
只好中断。 

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
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 

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
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 

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
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
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
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
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
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
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
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
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
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
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
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
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
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
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
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
些“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
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
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
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
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
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四、北臧公社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
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
11人,共计98人。 

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
章《五进马村劝停杀》,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
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
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
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
“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
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
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
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
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
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
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
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
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
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
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
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
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
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
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
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
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
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
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 月
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
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
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
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
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
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
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
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
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
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
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
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有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
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
“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
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
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
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斗,从此
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 

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
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 

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共产党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
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
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
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 

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
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
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
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
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
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
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 

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
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
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
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
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
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
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 

“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
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
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
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
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
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
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
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
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害人
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
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
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
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
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
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
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五 结束语 

事情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每当回忆起这些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丑闻,总是难以克
制愤恨、悲凉的心情。所以愤恨,是因为凶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他们给全
体民族带来耻辱。而且,至今他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悲凉,是因为人
的生命竟会这样轻易地被剥夺,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是自己?而且,至今没有
一个当年的凶手出来道歉或者忏悔。 

不能惩恶,谈不上社会的稳定;不会忏悔,就没有进步的可能。 

最使我困惑的是,一个疑问永远在缠绕:我们就是这样一个丑陋的民族吗? 

在采访的时候,大辛庄方圆几十里的农民都说,大辛庄可是个好地方,周围都是
沙包地,惟独那里是胶泥地,产粮多;那里还是个“文化村”,出过许多“文化
人”。 

这么一个生活富足、文明程度较高的村落,怎么就变成了杀人魔窟?那里的人怎
么了? 

中国人怎么了? 

我想,通过一个一个地区的调查,我们会解开这个迷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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