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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上海“小红楼”黑势力覆灭始末|《财新周刊》

野兽按:就在鄭爽張恆代孕棄子消息爆出的前兩天,即1月16號,《財新》發布了一篇名為《滬上「小紅樓」往事》的特別報導。該文章披露了上海楊浦區黑社會組織頭目趙富強逼迫女性賣淫,以性行賄,囚禁女性的犯罪事實。其中與代孕相關的犯罪細節殘忍至極。一名受害者稱,被拘禁期間,她連續十餘日遭強制注射催卵針,再被戴上眼罩送至某診所,在未注射止疼藥的情況下被強行取卵。這樣的傷害造成該女子腹腔嚴重積水,如同懷孕六七個月,使其住院治療約一個月。另一人稱自己也有類似的遭遇,兩名女性至今不具備生育能力。近20年間,涉事的9位女性中,有1人受其哄騙剪斷了輸卵管,3位分別與其結婚並再離婚,至少6人與趙富強育有子女。案發後趙富強被判入刑,而這些未成年子女,連同多名代孕生育的兒童,或面臨戶口、上學及缺乏經濟來源等問題。因生育孩子非部分女性的主觀意願,只能暫時由生物學上的曾祖父母撫養。

這一極端案件或許具有某種程度的特殊性,但與貪污腐敗相關、涉及代孕的案例並非唯一。根據《財新》於2019年8月的報導,中國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因受賄1.53億元被判無期徒刑。案件披露,山東一老闆關成善為感謝王保安在項目申報過程中提供的幫助,投其所好,找了兩家代孕中介。代孕婦女為其生了兩個兒子。小兒子出生一週後,王保安落馬。


财新周刊|特别报道:上海“小红楼”黑势力覆灭始末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03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从小裁缝到组织卖淫再到二房东,赵富强以性贿赂开出一条黑金路

位于上海杨浦区许昌路的“小红楼”,让赵富强得以将人脉转化为实际的利益。图/财新记者 唐爱琳

《财新周刊》2021年第03期

出版日期 2021-01-18

《财新周刊》 文| 财新记者 唐爱琳

2020年9月22日,47岁的赵富强站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等候宣判,全程低着头,难掩沮丧。“与平时看着人说话、很有威慑力的形象,完全不一样了。”一位在场人士说。

上海誉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誉升投资”)的实际控制人赵富强来自江苏泰兴农村,早年做裁缝,上世纪90年代落脚在上海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工业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区杨浦。此后十余年内,他从裁缝转为经营两间提供卖淫服务的美发店,后又成为商铺租赁的“二房东”,凭借套路租赁的欺诈手段完成早期资本积累,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近几年因参与动迁清场,逐步拿到大量国企房源,此次被抓前,他再度转型经营的“汇吃汇喝美食城”已在上海三个区开设。

根据判决书,在黄浦江北侧的杨浦区许昌路其租用的办公楼等地,赵富强通过暴力等方式组织安排多名女性,长期提供吃请、嫖宿、行贿。出入此处的不仅有官员,也有国企工作人员,该场所亦被坊间称为“小红楼”。资本和人脉的积累,使得赵富强日渐膨胀,号称“杨浦没有搞不定的”。

上海二中院的一审判决显示,赵富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盗窃、组织卖淫、聚众淫乱、行贿等十宗罪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37人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到20年有期徒刑,其中赵富强的多名前妻或与赵富强育有子女的女性也获刑8年6个月至20年不等,另有多名上述女性的亲友被判刑。

此案更引发上海市杨浦区政法系统“地震”。陆续宣判的关联案件披露,杨浦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因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杨浦区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因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二审维持原判;杨浦区多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派出所警察、工商所人员亦获刑1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此外,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原副局长岑宏权也已落马。

官方披露的消息显示,2019年5月15日上午,时任杨浦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在办公室约见了赵富强,称抓捕在即,劝说其尽快离沪。财新记者获悉,得到消息的赵富强当晚带着多部手机和三名女性开车逃往江苏泰兴老家。次日13时许,警方在泰兴将赵富强等人抓捕归案。

庭审中,赵富强只承认聚众淫乱及开美发店时期存在组织卖淫,对行贿金额提出辩解,其他罪名则全部否认。一审宣判后赵富强上诉,上海市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12月30日宣判维持原判。

通风报信

赵富强黑社会组织案发可追溯至2018年11月。判决书显示,当时一名女性向上海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称赵富强以招聘女助理为名物色女性、强奸残害女性,使用钱色拉拢腐蚀干部。财新记者获悉,2019年1月,该受害人还向杨浦公安分局报强奸案,并被受理。

两个月后,赵富强与许安的离婚诉讼在杨浦法院开庭。此前赵富强和1996年出生、比他小23岁的许安仅凭户口本复印件即登记结婚。这起离婚诉讼的判决书显示,许安被非法机构取卵并代孕生育一对双胞胎,因见到赵富强就害怕、双方没有感情起诉离婚。许母张蕾向财新记者描述,“庭审期间赵富强态度嚣张,全程低头摆弄手机,都不看法官一眼”。

庭审当晚,许安和张蕾将拟好的举报信通过微信点对点发送至被举报人,信中列举了多名政府官员、国企干部和警务人员,称赵富强长期向前述人员行贿或利用女性提供性贿赂。张蕾记得,之后不久赵富强来到家中,态度反转,称希望好好谈谈。

两封举报信结束了赵富强在沪20余年的春风得意。他试图通过“关系”打探是否立案,把举报信粉饰为“家庭内部矛盾”,同时也准备好了出逃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的签证。卢焱落马后表示,他也担心被牵连,反复提醒赵富强妥善处理,并通过时任杨浦公安分局副局长岑宏权了解案件性质及进展,5月15日在得知即将收网后约见赵富强。

而彼时正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到上海,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为期一个月督导的前夕。7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组长吴玉良向上海市反馈督导情况,要求深入推进“打伞”“断财”和问责,聚焦已办和在办涉黑涉恶案件,深入排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要求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一抓到底;放大督导效应,以线索核查为抓手,以“打伞”“破网”“断财”为重点,以整治行业乱象为基础,以治本治根为目标,在打击办案、深挖彻查、综合治理、常态长效上持续发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强大攻势。

当日傍晚,上海市纪委监委官网宣布,杨浦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卢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通报称,卢焱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仅不在所在地方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沆瀣一气,为其打听案情、通风报信,甘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徇私干预司法、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生活腐化堕落。与不法私营企业主狼狈为奸,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承接工程、协调案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财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

53岁的卢焱是江苏金坛人,曾为上海市东海中医医院检验士,后自杨浦区卫生局办公室科员起步,浸淫杨浦政坛近30年,曾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经多个社区街道历练,2015年任区委办主任,2016年任区委政法委书记。落马前的2019年6月21日,卢焱还曾陪同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5下沉小组开展现场督导。

一位接近卢焱的上海政法系统人士表示,卢焱讲义气、嘴甜、情商高,有求必应。财新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赵富强经人介绍认识同为江苏籍的卢焱后,这位同乡多次在赵富强的许昌路632号办公室安排饭局,还为赵富强加快营业执照办理、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处理房屋纠纷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赵富强行贿共80万元现金。

2020年9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卢焱受贿、贪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9年间,卢焱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79万余元。2009年至2010年,卢焱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被动迁安置人员、伪造相关安置审批材料的方式,违规以动迁安置价格27万余元购买价值74万余元的动迁安置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47万余元。2017年10月,卢焱在杨浦区有关专题会议上获悉,以赵富强为首的相关公司和个人在杨浦区法院依法执行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上海潇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潇戈物业”)等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收取并转移巨额房屋租金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下半年,卢焱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向时任杨浦法院院长任湧飞打招呼,要求关照该院正在审理的潇戈物业被申请破产案,使得该公司得以存续。2019年上半年,卢焱得知杨浦公安分局已对赵富强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将上述情况向其通风报信。同年5月,卢焱得知公安机关即将抓捕赵富强后,于5月15日上午在自己的办公室内约见赵富强,劝说其尽快离沪。

上海二中院认为,卢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杨浦政法系统“地震”不断。卢焱落马三个月后,时任杨浦法院院长任湧飞和杨浦公安分局副局长岑宏权先后被查。

任湧飞现年57岁(1963年7月出生),上海本地人,在上海市高院工作近22年后,2007年任卢湾法院副院长,2011年重返上海市高院,先后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五年后,53岁的任湧飞出任杨浦法院院长,直至落马。

官方通报称,任湧飞在担任杨浦法院院长期间,从杨浦区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上得知,以赵富强为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多次实施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非法转移巨额房屋租金,故意欺骗并侵占国有资产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下半年,任湧飞经卢焱介绍,接受赵富强的请托,在终结其潇戈物业破产程序等方面提供帮助,使该公司得以存续。

小裁缝、“老鸨”、二房东

自江苏省泰兴市新街镇高速路口出来,右转进入三车道宽的“富强路”,沿路修建着城墙形状的护栏,两旁种着香樟树,靠近河边的一座七层建筑和连通的二层小楼便是赵富强家。木色双开大门的正上方,还挂着“光荣之家”的牌子。

今天的气派景象,很难与赵富强曾经贫寒的家境联系起来。1973年,赵富强出生于江苏泰兴农村,因生活困窘,父辈三兄弟中仅有赵富强的父亲娶妻,母亲生下姐姐赵竹和赵富强后不久便过世。作为家中两代人的独苗,赵富强自小备受宠爱。赵竹记得,每回父亲要打弟弟,奶奶总是护着;偶尔饭桌上有肉时,也是尽着弟弟吃。父辈还曾担心家里太穷,赵富强娶不到媳妇,想着用姐姐的婚事作为交换。

赵富强的父亲想让他读书,但上到初中赵富强就跑到邻村学裁缝。之后约十年时间里,赵富强辗转江苏泰兴、启东和上海等地,先打工,后开裁缝店、服装厂。赵竹也曾去厂里帮忙,她说弟弟剪裁手艺好,料子很少浪费,服装常在通宵赶工后销售一空。

生活条件改善后,赵富强曾帮村里残疾人盖房子、接济救急。“他口袋里有100块,都会吹有500块,看到别人缺钱就拿出来。”赵竹称弟弟“良心好”,近几年赵富强在村里修建了包括“富强路”在内的四条马路,还种了香樟树,装了路灯。

故乡对赵富强而言,既是一块隐形的伤疤,也是证明自己的舞台:他的第一对双胞胎男孩在老家抚养长大,赵竹记得,曾经“担心他讨不到老婆”的父亲“高兴得不得了”;几乎每次回村,他都开着几辆车沿路停一排,还有多名女性同行。一位知情人告诉财新记者,赵富强曾对她吐露,自己年幼时家里穷,村里人看不起,现在哪怕自己掏钱,也要回去显示自己在上海混得多好。

2000年左右,落脚上海的赵富强在裁缝店外还开设两间美发店。他曾表示,“那时穷,只要赚钱都想做”。判决书显示,赵富强先后开设“旺盛美发店”“欢欢美发店”,招募管理多名人员长期从事卖淫活动,以每次150元的价格收取嫖资。

“赵富强是个魔鬼。”一名曾在上述美发店工作的女性对财新记者描述,赵富强自保姆介绍所将她招聘过来,嘘寒问暖后发生性关系,再以“会负责一辈子”“一起为家赚钱”等话术说服她卖淫,但并未支付工资,仅在年底给一些生活费。如女性有所不从,赵或殴打,或威胁将卖淫之事告知其老家亲属。

上海二中院的一审判决显示,赵富强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盗窃、组织卖淫、聚众淫乱、行贿等十宗罪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判决书记载,在其经营美发店的六年间,多名店内卖淫人员曾被警方行政处罚。赵富强的前妻之一宗某也在此处卖淫。她供述,赵富强告知如被警方查处,就否认有卖淫活动,且不能交代出他的名字,有时也让卖淫人员使用假身份。

在此期间,赵富强发现房屋转租中或可谋利,逐步转型成为商铺租赁的“二房东”;在美发店工作过的多名女性,也先后成了赵富强的妻子以及其公司的核心成员,分管财务、内资等部门。

经营美发店期间,因其中一间未挂营业执照被处罚,赵富强经人介绍,认识了时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江浦工商所副所长冯伯平,开启了一场人搭人的关系链条。

冯伯平供述,自己接受赵富强请托,在处罚其无证店面时按照最低标准处罚,或以罚代停,也帮助赵富强违规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判决书提及,2007年赵富强为购买一处门面房,曾向冯伯平借款30万元,每月支付0.9万元,后增加至每月1万元;截至2018年11月,赵富强以支付借款利息的名义,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多次给予冯伯平钱款共109万余元。法院认为,因借款后长达十余年的时间内,赵富强未归还本金,且借期届满后冯伯平未曾催讨,冯伯平长期为赵富强组织提供不法帮助,在冯退休之时,赵表示不再支付利息,冯对此未提出异议,应认定二者之间是以支付借款利息之名,行行贿受贿犯罪之实。

2008年前后,冯伯平向赵富强介绍了时任平凉工商所所长吴剑磊。判决书记录,吴剑磊曾先后在桑拿会所和赵富强的许昌路办公室与两名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吴剑磊因其接待态度和言辞遭到信访投诉时,赵富强派人对投诉者进行连续多日的盯梢,还通过投诉者住处门禁通话系统实施言语威胁,这在一审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吴剑磊供述,他曾帮助赵富强加快办证速度,介绍房源并从中获取中介费。

更为重要的是,吴剑磊还给赵富强介绍了他后来攫财的关键人物——律师李某。

一位上海法律界人士表示,“李某相当低调,开会时经常坐在角落里一声不响,但与领导关系较好,会后常请领导搭车”。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是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曾获杨浦区优秀律师、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表彰。据悉,李某还是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杨浦商贸”)的法律顾问,杨浦商贸为杨浦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从事商业资产开发、建设、管理、经营。赵富强公司多名员工表示,李某是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赵二人是“好哥们”,经常一同吃饭、喝酒、谈事。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李某的律师事务所便代理过赵富强员工的诉讼。此后,在赵富强参与杨浦商贸的三次清场、动迁项目中,均有李某及其律所从中游说或“搭桥”的身影。

套路租赁

自裁缝转型为“老鸨”的赵富强,很快在房屋租赁中发现有利可图,之后的十多年里,他大部分时间从事商铺租赁的“二房东”生意。判决书显示,2004年起,赵富强逐步介入商铺租赁,通过欺诈手段垄断房源,使用暴力、“软暴力”等方式解决租赁纠纷。

2010年时,天涯论坛上出现了一则“寻找同样受害人”的网帖。发帖人胡女士告诉财新记者,她曾将门面房租赁给一名江苏籍女性,原本签订的短期合同明确不能转租,随后胡女士发现该商铺已转租至他人经营,赵富强公司的业务员出具了一份27年租金不变、有权转让且有房东签字的合同。

胡女士认为该签名系伪造,并到派出所报案。因系合同纠纷,警方不予受理,胡女士到杨浦法院递诉状时,一位办事人员提到,赵富强及其公司“每个月都有十几个官司”。考虑到起诉过程需耗时一年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胡女士选择私下解决。在许昌路的办公室里,胡女士见到了赵富强。“他形容消瘦,但态度嚣张,眼睛很少跟人对视,身后还站着律师。”胡女士回忆,“他说就是要整你们上海有钱人,我养的人有精神病、残疾人,你有精力搞,我可以陪你搞一年。他还扬言警方有他们的人,你们小老百姓能告赢我们吗?”

通过家人的关系,胡女士赔偿了对方3000元后拿回了商铺。判决书披露,前述房东签名并非伪造,赵富强组织成员将空白的同意转租及长期租赁证明夹带在相关签约文件中,骗取房东签字,故意制造出租人违约假象,以补偿款名义为要挟,通过滋事、撬锁等方式敲诈。与房东签署“第一合同”后,赵富强组织将商铺转租,与承租人签订“第二合同”并从中获利。上海二中院一审认定,赵富强组织巧立转让费、手续费、物业费、办证费等名目,并将转让费隐含在首月租金中不予退还,口头虚假承诺退转租可退还保证金、可经营餐饮办理营业执照;还利用承租人前期已投入成本,不续签会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以“不交费就不予续签”等要挟,多次强迫承租人支付前述转让费、续签费等款项。

在案材料显示,赵富强曾请律师帮助修改租赁合同,逐渐形成租赁合同模版和问答话术,用以培训员工。不同于上述口头虚假承诺的退转租可退还保证金,财新记者获得的一份赵富强组织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书》显示,双方仅约定合同期满可退还保证金,同时约定承租方转租、退租等情形为违约。合同还约定,承租方逾期1日支付租金,按当日房租的10倍计算租金,逾期3日出租方则可将租客屋内物品经摄像取证后清场;双方产生纠纷经仲裁委判定,若由出租方赔偿,则赔偿金额不高于本合同保证金金额。

赵富强公司一名前员工向财新记者描述,“进到公司里的钱没有那么容易拿出来”,仅有赵富强亲自关照的零星案例,租客方能少些亏损。多名组织成员供述,遇到商铺租赁诉讼时,赵富强组织则虚假陈述或出示被害人被骗签的材料。

判决书记载,仅2012年至2019年6月间,赵富强组织从事的房屋租赁业务遍布全市9个区,地址涉及1300余处,获利共计9.7亿余元;其中,2014年6月至案发,该组织利用上述手法实施诈骗罪84起、强迫交易罪15起、敲诈勒索罪4起、寻衅滋事罪5起,单笔金额3000元至22万余元不等,非法谋利共计600余万元。

综合多方信源,以“套路租赁”的手法,赵富强逐渐发展至员工规模约百余人,成员在组织内以固定的数字编号互称,赵富强被称为“137”;组织内先后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内资部、纠纷组等多个部门,多由赵富强的前妻或与其关系亲密的女性任负责人,其中纠纷组即处理房屋纠纷的打手,如被警方拘留将获公司补偿金;组织还吸纳了多名女性的亲属从事收租、物业、清洁等工作,并为骨干成员提供房源由其自主经营。

“考验”

2014年是赵富强的“事业”转折之年。他参与处理长阳路商铺的租赁权纠纷,并结识了时任杨浦商贸总经理梁超与副总经理李斌,逐步获取国企房源和动迁清场项目。

这场纠纷起始于2010年3月,当时温州人陈某购入长阳路1997号底层商铺,该商铺被一隔为四间门面房。因发现商铺被占用,陈某等起诉商铺承租人。2014年4月,杨浦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上述房屋为商业网点公建配套用房,根据相关会议纪要,杨浦区财贸办可安排所属单位向产权人租赁使用该房屋,对于原告要求腾退、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之后杨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杨浦商贸集团控股的上海杨浦商贸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下称“商贸资产公司”)与产权人的《协调会议记录》也显示,商贸资产公司主张因历史原因,上述房屋使用权与产权分离,商贸资产公司为合法使用权人;产权方则主张,取得产权时不了解上述房屋的历史原因,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要求返还房屋。杨浦商贸出具的一份《情况汇报》称,陈某等人看到判决后,于2014年6月9日纠集几十个不明身份者强行将上述商铺的租客赶走、物品搬出,将门锁上铁链。

经前述律师李某从中牵线搭桥,商贸资产公司委托2007年注册成立、赵富强实控的上海易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祥物业”)出面解决这起纠纷。

这被赵富强视为一场对他的考验。多方信源显示,他通知公司全员到距离许昌路办公室不足3公里的长阳路“撑场面”。“马路上全是人,哪里能开门做生意。”一位在此经营羊毛衫店已有十余年的老板,向财新记者回忆起当时对峙的情景。判决书显示,赵富强纠集组织成员等百余人,与对方数十人在该处对峙,时间持续近一周,致使该路段长时间交通拥堵,周边大量群众聚集围观,公安数次出警处置。

产权人被迫离开后,赵富强的易祥物业持委托文件要求与该处商铺重签合同。在此处经营家电维修的个体工商户翁细明认为原合同尚未到期,且没有杨浦商贸的通告,拒绝签字。赵富强遂派纠纷组清场。翁细明告诉财新记者,纠纷组人员多为有纹身的高壮男子,也有残疾人,他们经常在晚上拿着铁棍猛敲卷帘门,再剪断电线,导致店内监控设备无法记录事发经过。硬撬开门后,一行人打砸电器设备并扔出店铺。翁细明的妻子称自己被推倒、踢踹,“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心都颤”。

翁细明多次报警、信访,滋扰还是断断续续,直到2015年1月退租。判决书显示,赵富强纠集组织成员胁迫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指使他人采取损毁店面招牌、破坏水电、强行驱赶承租人的“软暴力”等手段,致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

自诩“从来不做亏本买卖”的赵富强曾表示,当年在长阳路纠纷处置中没有赚钱。经过此次“考验”,李某安排赵富强认识了时任杨浦商贸集团副总经理李斌,赵富强也和此前经介绍认识的时任杨浦商贸资产公司副总经理朱建平有了来往,李斌与李某又介绍赵富强认识了时任杨浦商贸总经理梁超。

上海二中院认为,赵富强等人在杨浦商铺租赁行业内逐步确立了非法权威,形成垄断地位,并正式形成以赵富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之后赵富强从杨浦商贸处获取了大量房源,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案发,赵富强组织控制了杨浦多家国有企业出租房源共计72处,其中大多数来自杨浦商贸。

赵富强还参与了杨浦商贸的另外两次动迁清场,均被法院认定构成寻衅滋事。判决书显示,在周家嘴路4370号的动迁清场中,赵富强组织将承租人经营的店铺大门损毁,向店内倾倒大量黄沙、水泥,强行搬离承租公司内物品、封堵大门,造成一名对方人员轻微伤,一名赵富强纠集的社会闲散人员被砍伤;在平凉路480号的沪东购物中心动迁清场中,赵富强组织采取断水断电、封堵楼道等手段,还殴打对方两名人员致伤。梁超、李斌、朱建平及其辩护人提出,他们三人未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法院认为,因三人明知赵富强组织主要以暴力、“软暴力”等方式清场,且知晓在周家嘴路4370号清场中发生流血事件,仍将平凉路480号沪东购物中心的清场事宜交由赵富强组织处理,与后续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赵富强组织成员构成共同犯罪。

在律师李某帮助下,赵富强从沪东购物中心清场中获利460万元,作为其在长阳路纠纷中的回报。朱建平供述,2015年2月后,李某建议将上址动迁清场交给赵富强,称其在长阳路租赁纠纷上花费了很大精力,没有赚钱,应该让赵赚点钱。时任杨浦商贸总经理的梁超也供述称,杨浦商贸原董事长刘蔚杨和时任平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廖大华曾为此打招呼。

判决书显示,赵富强与梁超、李斌、朱建平共谋,2015年3月31日由杨浦商贸资产公司与2014年底才注册成立、赵富强实际控制的上海易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样物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由易样物业取得沪东购物中心2015年4月至12月的实际管理权,并负责该处动迁清场工作,同时杨浦商贸三人还违规允许易样物业转租谋利。《委托管理协议》显示,上址共有四户租户,易样物业负责收取欠租、欠费,并从中提取50%作为酬金,且对该址房屋有自营、转租等占有、使用、收益权。判决书引述相关政府文件证实,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不得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委托管理协议》临近期满时,易样物业递交报告,以清退上址租户需支付补偿款等为由申请补偿460万元,在这份报告中,租户由4户变为11户。判决书显示,梁超等人明知赵富强提出的申请名目系虚假,仍委托李某及其律师所出具《律师意见书》。梁超供述称,补偿名目有几处不合理,即以总面积计算、委托协议允许边清场边转租、补偿报告提及十几家租户未清退等与实际不符。但杨浦商贸资产还是与易样物业于2016年2月签订《补充协议》,并于同年2月、3月两次向易样物业支付共计460万元。判决书显示,此处原四户租户几乎未收到任何动迁补偿、营业执照补偿、装修补偿等款项。

“公关部”

或许是早年开美发店经历的影响,除了金钱贿赂,结识了一定人脉的赵富强还通过组织提供性陪侍来巩固人际关系。判决书显示,自2010年至案发,为谋取非法利益,赵富强及其前妻林某先后伙同他人招募、管理、控制10名女性,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卖淫。这一模式在2015年左右逐渐成熟,彼时赵富强将承租的许昌路632号办公室翻修一新,组建了以吃请、性贿赂为主的“公关部”。

2015年,学舞蹈的许安被招聘至大连路一间“137国际舞蹈学校”教学,认识了舞蹈学校老板赵富强,后者谎称将舞蹈学校交予她运营,许安遂放弃去韩国留学的计划。许母张蕾不同意,为了解赵富强的实际情况,还曾在其公司工作了五个月。

第一次踏进许昌路632号的办公室时,张蕾颇为吃惊。这栋外表看似破旧的七层小楼,坐落于黄浦江北侧的工人聚居区,距离赵富强早期开设的美发店不到2公里,电梯上至四楼,装修呈现出与外立面极不相符的景象:乳白色瓷砖嵌之以金色装饰,即便是瓷砖缝隙也填满了金粉,在水晶吊灯的照射下显得金碧辉煌。设有餐厅、茶室、办公室和赵富强卧室的四楼被张蕾形容为公司的“心脏”,核心成员的办公室墙壁上挂着十余台显示屏,“像交通指挥中心一样”,上面投放的是赵富强在全市主要物业办公室的监控画面。

这里既是赵富强公司的办公室,也是向官员提供吃请、组织卖淫的“小红楼”。财新记者看到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来此吃饭的官员往往单独与赵富强联系,赵再通知由其身边女性及女助理组成的公关部微信群“内部群~137”,被指定的陪酒人员及服务员的名单以每个人代号的形式发到群里;宴请地点不一,或在外部餐厅,或在“408”(指许昌路办公室的4楼),或在“00处”(大连路舞蹈学校所在会所,“00”为许安的编号);群内还会提前通知要准备的烟酒种类,行贿用的购物卡每人3000元至1万元不等或现金。

从迎接官员到饭局、KTV中的一举一动,赵富强都通过文字固定下来。赵富强组织公关部的一份《内部群工作制度》显示,客人到达对一楼接待人员表示来此吃饭后,接待人员先要否认,表示此处没有吃饭的地方,并询问具体的预约对象;送客时需避免有人拿手机自拍。上述文件还对饭局间敬酒次序、用餐礼仪、点烟、聊天内容等均做了规定,并制定了罚款措施。

赵富强也对陪侍女性的表现制定了奖惩标准。财新记者看到的一份参加应酬的分成记录显示,一壶酒奖励500元,唱歌时左右两边都有领导且能够聊天、唱歌的奖励600元,边唱边跳舞的奖励900元。据多名参与性陪侍的女性供述,陪睡一晚奖励7000元至1万元不等。多方信源显示,平日赵富强也会在女性身上“投资”,曾送部分人员去洗浴中心培训按摩,也有人学跳舞、武术。

饭局上很少公开谈及具体的利益往来,赵富强会安排员工趁他接电话等不在场时间,向领导夸耀其做慈善的故事。在一份培训员工话术的《问答》文件中,员工需在茶室沏茶期间,以抱怨的口吻谈及老板“是个傻子”,“在老家投资几千万,政府就给了个牌子‘赵富强路’,听得让我们无言以对”,并在谈话中吐露介绍房源可拿30%的利润,还以玩笑话化解坊间对赵富强有多名女性和孩子的传言,“上次有客人问我是谁,他张口就说我是他女朋友”。

熟悉赵富强的李文认为,这些员工也并不了解全部真实情况,“他先骗底下的人,再让底下的人去骗别人”。

饭局之外,赵富强还组织官员与女性周末出游并发生性关系。相关材料显示,安排出游前,赵富强和相关女性会在微信群内讨论参加人员,参考酒量、形象等标准,并避开陪侍人员的生理期。

综合判决书、在案材料及多方信源,卢焱、梁超等人曾多次接受吃请,李斌、朱建平、杨浦商贸原董事长刘蔚杨、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杨浦城投”)原总经理杨仁杰、吴剑磊等人多次与赵富强组织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时任平凉路派出所所长胡程浩、副所长孙震东与赵富强亦往来频繁。判决书记载,梁超收受共计价值4万元的购物卡,李斌收受购物卡、金壳打火机、金如意等共计10.23万元,朱建平收受购物卡、打火机、足金金块和名贵香烟等共计7.9万元,时任上海卫百辛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王爱庆收受现金12.5万元,吴剑磊收受5000元购物卡。

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根据张蕾描述,“小红楼”的一楼为保安和财务室,四楼以上为核心员工和女性的宿舍,不少女性的父母也在此居住工作;楼内电梯和不同房间都安装有刷卡门禁,外人如要进入,还需保安通过对讲机联系赵富强。多名在此处工作过的信源表示,楼内暗藏了诸多监控摄像头。

“很多人不知道,住进去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悲剧要开始。”2017年,李文因父亲生意失败而自美回国工作,住进了许昌路办公室楼上的员工宿舍。她向财新记者回忆,赵富强以有人脉能帮助疏通其父的官司为由接近她,然后发生性关系并拍摄照片、视频。这些照片和视频既是赵富强的癖好,也是他控制女性的手段,如女性有想离开的迹象,他以此要挟,称要将照片和视频发给她的老家人或到处张贴。

李文回忆,赵富强惯用“低劣”的精神控制法,从工作能力、穿着、长相等方面言辞抨击,如称“垃圾、狗屎,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当你被完全摧毁时,他再以圣母的形象出现,说我来拯救你,离了我你就不行,只有我可以帮你。”

2017年下半年起,赵富强公司招聘了多名女助理。判决书显示,杨凯同年10月任赵富强助理并负责招聘,他曾在“BOSS直聘”上以上海汇吃汇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包括总裁助理在内多个职位的招聘信息,赵富强负责复试。在案材料显示,女助理入职后,赵富强再次如法炮制、嘘寒问暖,杨凯和其他多名助理则负责做思想工作,称与老板发生性关系“好处很多”,给房给车、还给父母安排工作等。

赵富强还试图通过经济手段控制女性。判决书记录了多名女性签署高额借款合同,以及约定有“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违约金为30万元”的劳动合同。李文表示,借款合同金额通常由赵富强指定,平时工资也常打欠条,以便需要时以威胁控告的方式进行控制。财新记者未能证实赵富强是否实际控告过。上述手段之外,多位女性曾遭到赵富强殴打,或隐私部位被刺以“赵富强专用”等字样,或遭取卵代孕。一位前员工描述,“做不到他心里去或不想做,赵富强非打即骂”。

待实现控制之后,赵富强会提出让女助理“搞定领导”。多名曾参加应酬陪酒的女性员工作证时称,赵富强经常劝说,女助理要利用自己年轻貌美的优势为公司谋取利益。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赵富强为长期控制女性,满足个人淫欲,以招聘总裁助理为诱饵,采取在聘用合同中预设陷阱、不断灌输淫秽思想等手段玩弄女性;通过当众侮辱、肆意殴打、限制自由等手法残害女性;尤为恶劣的是,赵富强还采取暴力手段奸淫女性,并在其隐私部位纹身,给被害女性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并不是所有应聘者都会留下。判决书记载了一位证人证言称,她入职后发现公司不正常,工资需签借款协议,她受到赵富强短信骚扰,还被要求住在许昌路宿舍,因而工作两个月即辞职。李文认为,仅有能够被洗脑的应聘者才会最终留用。

一些“被洗脑”的受害者后来变成了加害者。与赵富强一同被判刑的,就有其身边的九名女性特定关系人及四名女性的亲属。判决书显示,其中四名女性自美发店时期就跟随赵富强,另五名则在2008年之后加入,她们大多为“80后”和“90后”,多在20岁左右开始与赵富强有接触并发生性关系。这九个人中,有宗某、雷某、林某等三人与赵富强先后结婚再离婚,至少六人与赵富强育有子女,她们中的大多数连同直系亲属均曾长时间在许昌路五楼和六楼居住。

“大家都像被植入了芯片一样。”李文向财新记者回忆,在自己遭到赵富强殴打时,有员工问谁能去救,赵富强的一个前妻林某曾说,“你让他打,我们都挨过打,凭什么就她不能打”;一名女性的哥哥则表示,自己的妹妹挨打时“我们都在旁边把门关上,就让他打”;在李文拒绝参加性陪侍时,另一名跟随赵富强20余年的前妻表示,“我们每个人都是愿意为公司献身付出的,不愿意那是你的事”。

财新记者了解到,1989年出生的林某与赵富强在网络直播间认识,两人结婚又离婚,其间林某受赵富强哄骗剪断了输卵管。林某也曾参与性贿赂陪侍,她供述说,起初被要求陪睡时,自己是不愿意的,但赵富强称,以前开发廊时,他的前妻为了他去做卖淫的生意,把赚的钱都给他,现在自己是他女朋友就要为他“献身赚钱”。之后,林某更成为赵富强的帮凶,参与组织陪侍。判决书显示,林某等协商确定卖淫价格、安排卖淫人员及场所;另有组织成员供述称,在安排出游时,林某很有主见,打前站时就把景点、吃住情况拍成照片发给赵富强。一审判决,林某因参加黑社会组织、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李文认为,部分女性因已为赵富强生育孩子,全家住进了许昌路宿舍,已经骑虎难下。此次案发后,亦有女性特定关系人的亲属因参与清场、收租等被法院认定为骨干成员或积极参与者,分别判处5年6个月至15年有期徒刑。

蒋某即是其中之一。2010年,蒋某通过招聘进入赵富强的誉升投资,先后任文员和办公室助理,随后与赵富强发生性关系并怀孕。蒋母丁梅无法接受1990年出生的孩子与年长17岁的赵富强在一起,曾提议流产。丁梅告诉财新记者,赵富强当时威胁如果打掉孩子,就去法院告她。

“我们农村人没见过,当时被吓蒙了,我女儿也说他这个人什么都做得出来。”丁梅记得,赵富强曾携其前妻雷某来家拜访,并介绍雷某为自己的外甥媳妇,自己的孩子则是收养的孤儿。直至女儿蒋某与赵富强办没领结婚证的婚宴酒席时,丁梅才意识到赵富强身边已有多名女性。

丁梅称,自己在许昌路宿舍居住生活期间,多次听到赵富强指责女儿一点用都没有,女儿还时常挨打,某次挨打后在床上躺了两天,丁梅询问原因,蒋某称为了工作而不愿详述;蒋某还被迫写了金额为100万元的欠条,如果不按照赵富强要求做事,则被威胁收回经济来源。所谓经济来源,即一处商铺的租金差价,由蒋某自负盈亏;赵富强给每位女性的母亲,即他口中的“老妈”,每月3000元;蒋父也在公司内负责水电维修、改造等工程。

蒋某生下两个女儿后,丁梅原打算离开,“哪怕回家要饭、种田,都不待了”。赵富强知悉后将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转至丁梅名下,利诱之外还有威逼,称可以通过制造该公司诉讼,控告法定代表人。

“生了一个小孩,就一步步陷进去。”丁梅记得女儿也曾说起,孩子身上流着赵富强的血,上学需要相关手续和证明,能走去哪里。

这场迟迟未能实现的出走,最终导致蒋某和其父双双获刑。判决书显示,蒋某系赵富强黑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者,在组织卖淫中,蒋某负责记录、统计卖淫人员及次数、计算卖淫提成,蒋某自己也承认曾参与性陪侍,获刑8年6个月;其父则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参与过三次清场,负责断水断电、砌墙封门,其中一次将雁皇羽绒店内商品搬至许昌路办公楼,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丁梅说,外孙女曾问她:“我爸爸把妈妈和外公都牵进去了,你恨我爸爸吗?”

赵富强的另一名前妻雷某家中,则面临着兄妹三人均遭刑事起诉。财新记者了解到,2000年左右,16岁、初中刚毕业的雷某经亲戚介绍到赵富强在上海的服装厂工作,可实际上却是在一间美发店上班。在此期间,赵富强与雷某发生性关系后,开始让雷某接客。雷某曾表示过,那时年纪小,刚来上海,无依无靠,为了生存跟着赵富强。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作为赵富强组织中财务部的负责人,雷某以夹带骗签等方式签订租赁合同,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16年徒刑;她的一个哥哥在纠纷组工作,参与处理多次清场,也作为骨干成员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另一个哥哥被另案处理。此外的特定关系人中,还有一名女性和她的父亲、一名女性和她的哥哥也在赵富强黑社会案中被同案处理。

诈骗国有资产

“小红楼”让赵富强得以将人脉转化为实际的利益。判决书记录了赵富强五起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骗取市政拆迁补偿款及租金等共计5400余万元,其中两笔造成杨浦商贸和杨浦城投分别损失超过2000万元。

2017年10月,赵富强看准了一笔数千万元的动迁补偿款。此前赵富强实际控制的誉升投资承租了周家嘴路3215号的部分楼面,该址由杨浦国资委下属的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卫百辛集团”)持有。判决书显示,赵富强获知该址被列入征收范围后,与当时已转任卫百辛集团董事长的梁超、卫百辛副总经理李斌及王爱庆等共谋,利用卫百辛集团的名义骗取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款。

这期间赵富强开始频繁约请梁超。梁超供述称,赵富强、李斌多次向其打招呼,提到给誉升投资的补偿款,希望按照顶格标准计算。判决书也记载,2018年至2019年间,赵富强多次组织出游、安排人员性贿赂李斌,李斌转任卫百辛副总后分管周家嘴路3215号的动迁工作。李斌供述,在一次出游中,赵富强表示已与梁超打过招呼,希望多关照。

为获取该址动迁补偿款,赵富强安排人员制作《装修预算决算书》。该人员供述,一开始装修价格做到1000多万元,赵富强不满意,最后应其要求将价格做到3000多万元,并加盖了某工程公司图章。判决书记载的另一名证人证言显示,该橡皮公章系伪造。之后,评估人员受上海市杨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委托对该址进行评估。一名评估人员作证表示,王爱庆告知其誉升投资刚装修好,自己遂按照誉升投资提供的预决算书上的定价出具评估价格,并未核实是否与实际装修一致,最终确定房屋评估价约1900万元。

卫百辛集团一份《会议记录》显示,有集团监事曾提出,应按照违约条款补偿租户,不应享受征收补偿;同时誉升投资装修前并未报备,装修损失应一并承担。这名监事在作证时指出,誉升投资未履行对该址进行整改并恢复原状等要求,对群租房部分不能获得补偿款。判决书显示,此前2015年,因誉升投资转租后存在群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情况,杨浦区公安消防支队、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分别发文责令整改,卫百辛集团亦曾发文给誉升投资要求恢复原状,并在装修前报备。前述《会议记录》显示,梁超提出让誉升投资提供一份评估公司出具的赔偿依据。

法院认定,梁超、李斌、王爱庆在土地征收部门委托评估过程中,帮助隐瞒誉升投资的房屋装修、经营业态系违规且均未整改的情况,并由赵富强指使他人伪造、提供《装修预算决算书》,致使土地征收部门于2019年1月31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错误计算了应给付卫百辛集团的装修补偿、设备搬迁、设备重置等费用,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同年5月24日,杨浦一征所按前述协议向卫百辛集团支付5000万元征收补偿款,其中包含预定应支付誉升投资的补偿款2476万余元。

杨浦商贸之外,赵富强还从杨浦城投处骗取高额租金。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20日,杨浦城投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源丰文教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源丰文教”)偿付欠缴的国顺东路200—244号房屋租金。杨浦法院一审裁定源丰文教败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于2015年7月21日解除,源丰文教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该址房屋返还,并支付拖欠租金。2016年9月7日,上述判决文书送到源丰文教。

杨浦城投原总经理杨仁杰作证时表示,其于2014年底认识赵富强,翌年7月,杨浦城投起诉源丰文教并在该址张贴告示,要求租户直接将租金交予杨浦城投,但租户和源丰文教对此均有异议;杨仁杰找赵富强商量由赵接手源丰文教补交租金。按照杨仁杰的设想,杨浦城投不终止协议,由赵富强接手源丰文教后支付判决所生效的赔偿。

赵富强案判决书显示,2015年8月,赵富强明知涉诉房屋情况,仍通过受让源丰文教全部股权的方式实际控制该公司及上址房屋,同时两次安排杨仁杰接受性陪侍。

但杨仁杰的设想在杨浦城投内部未获同意,公司还是主张解除合同,杨仁杰参加庭审的要求,也被杨浦城投原董事长拒绝。眼看打算落空,赵富强组织员工于2015年11月到杨浦城投滋事。

判决书记载,赵富强以源丰文教名义,将上述房屋转租给其实际控制的潇戈物业、易样物业等公司及组织成员个人,并以前述公司及个人名义向该址租户收取租金、保证金,自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造成杨浦城投损失2200余万元;其间赵富强组织曾以言语威胁、断水断电、打砸设备等手段催讨租金,造成承租饭店的两名员工轻微伤。

官方通报显示,2017年10月,杨浦区有关专题会议上提及,以赵富强为首的相关公司和个人在杨浦区法院依法执行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存在故意利用案外的潇戈物业等单位或者个人名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收取并转移巨额房屋租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平安上海”

在套路租赁、动迁清场和性贿赂模式均已成熟后,赵富强逐渐由二房东转向经营美食城,三年内多家“汇吃汇喝美食城”在上海徐汇、杨浦、虹口等地开业。赵富强曾对亲友提起,美食城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只要管理得好就能有长期稳定的收入。然而,试图正规化的美食城档口,却在招商、租赁中延续了套路租赁模式。据判决书记载,仅徐汇区美食城一处即存在15起以转让费、保证金名义的诈骗,总额约280万元。

与此同时,赵富强还看中了一档电视普法栏目。因运营上海法治天地频道《平安上海》栏目的上海万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资金链紧张,经人介绍,2017年1月,赵富强进入投资,由前妻林某持股51%。

注资以外,赵富强还安排团队协助拍摄,很快“汇吃汇喝美食城”出现在栏目片尾的鸣谢名单中,赵富强公司多个员工名字出现在“出品人”“制片助理”“编导”等名单里。

这档普法电视栏目很快成为赵富强对外的一块招牌。回泰兴老家时,他不再每次开几辆车出现,而是只有印着“平安上海”的这部车;他认养的女儿也冠以该栏目的出品人;同时还以栏目组的名义对外招聘。李文就是在此时进入栏目组做运营。

小红楼

江苏泰兴,靠近河边的一座七层建筑和连通的二层小楼便是赵富强家。木色双开大门的正上方,还挂着“光荣之家”的牌子。图/财新记者唐爱琳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赵富强会带队参观他投资的汇吃汇喝美食城,还开车带新入职员工回泰兴老家,参观他捐资修建的富强路。其间赵富强描述自己如何从一个小裁缝得到领导赏识,摸爬滚打走到现在,“所作所为都是为杨浦的市容市貌做贡献”“别的不求,只求为政府增添一些色彩”。

李文对这个普通话都说不清楚的老板心生疑惑,但无论在美食城还是《平安上海》栏目组,她接待参观的领导都称赞赵总是“大善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你不会觉得有什么不正常的。”看似略带官方背景的公司让李文觉得这或许是一份不错的工作,她还曾随赵富强进入过上海某检察院。事后李文回忆说,很多招聘进入的员工“都是被所谓的政府幌子骗了”。

在赵富强被捕12天后,《平安上海》栏目撤下了赞助商和挂名出品人的赵富强公司员工,节目最后一次更新也停留在了2019年7月。2020年11月,财新记者走访时看到,赵富强公司位于许昌路472号的办公室仍贴着“《平安上海》栏目中心”字样。

末路狂奔

赵富强也有被骗的时候。2018年,耿秋月通过招聘进入公司,很快得到赵富强的赏识,她曾向赵富强介绍了号称来自北京高官家庭的王大伟,称可以疏通关系帮助解决前述国顺东路的官司。

相关司法文件显示,源丰文教败诉后,2016年11月,杨浦城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仅划扣了源丰文教名下12万元银行存款,此外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2017年10月,杨浦城投又以赵富强为源丰文教及潇戈物业的实际控制人,赵富强曾指示潇戈物业直接向小业主收取系争房屋租金,潇戈物业收取租金后未将租金交付源丰文教,也未交付法院执行,存在转移执行财产的情形为由,申请杨浦法院执行潇戈物业名下财产,法院又划扣了源丰文教名下银行存款12.5万元,赵富强以源丰文教名义缴纳200万元执行款。

判决书记录,2018年,王大伟曾至许昌路“小红楼”四次,与多位赵富强安排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过,王大伟似乎并未帮上忙,同年7月至11月,赵富强以个人名义分四次缴纳执行款130余万元。

“赵富强越来越疯了,不知道是精还是蠢。”李文觉得有些讽刺,赵富强嘴里99%都是假的,还有1%他自己也难以分辨真假,这样一个“骗子”最终也被骗了——他系在腰间显摆的一条从王大伟处获得、宣称价值120万元的皮带,淘宝上只卖千余元。

但赵富强变本加厉,他频繁提供性贿赂。为了控制这些女性,他一方面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另一方面强迫女性取卵代孕了多名孩童。

判决书显示,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赵富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先后对五名女性共计实施13次奸淫,其中两名供述称因“赵富强曾说过杨浦没有他搞不定的事情”或“感觉赵富强认识的领导多,关系很硬”而没有报警,一名当场报警,另一名时隔几个月后报案。对此,赵富强及其辩护人提出五名被害人与赵均系自愿发生性关系。

2017年底,李文自述遭到赵富强持续约一小时的拳打脚踢及多次过肩摔,之后再遭强奸,其间趁赵接电话期间向母亲求助。据判决书,李母事后回忆当时自己阻拦,也遭到殴打。之后,赵富强派人随李文至银行取款,李文暗示银行员工报警,并在杨浦区平凉路派出所报案。

李文向财新记者回忆,当时自己身上已有淤青,在派出所的五六个小时里,尽管自己多次求助,警察并未进行验伤等例行检查程序,也未做笔录,“他们随便看了一眼,说这也不严重”,反而表示“跟着赵富强不是挺好的”;赵富强赶到派出所后称是家庭纠纷;李文的母亲也劝说其撤案,称赵富强威胁要让李文写借条,“只要她一走就去告贪污”。警察做了撤案笔录后,由赵富强将李文带回。

李文称,这之后,自己受到了赵富强的严密看管:房间门口有人把守,手机被强行控制;作为报案人,她被公司员工认为是“背叛了老板”;其间她还听到时任平凉路派出所副所长的孙震东在与赵富强通电话时提到自己,“那个姑娘就是要报警”,还在许昌路632号的茶室遇见过孙震东,后者指着李文称“这就是报你强奸的那个”。

李文说,被拘禁期间,自己连续十余日遭强制注射催卵针,再被戴上眼罩送至某诊所,在未注射止疼药的情况下取卵。这一次取卵造成李文腹腔严重积水,如同怀孕六七个月,住院治疗约一个月。许安称自己也有类似的遭遇,此次取卵造成两名女性至今不具备生育能力。

李文与赵富强暂时缓和关系后,她曾劝退多名女助理,还在每次外出时带一些衣物放在朋友家,最终于2018年6月逃离许昌路。不过,赵富强很快又找到了已经换了城市和手机号的李文,以裸照、视频和后续出生的试管婴儿相威胁。

几乎同时期,许安也设法从大连路舞蹈会所逃离。当时许安已患有抑郁症、焦虑症,身体消瘦得皮包骨头、双眼凹陷。许安被软禁在舞蹈会所期间,赵富强逼迫许母张蕾提供户口本,用以给取卵代孕的孩子报上海户口。彼时已骑虎难下的张蕾考虑为女儿多争取一些经济利益,赵富强为表达诚意支付了70万元购房款。尽管张蕾仍不同意拿出户口本,赵富强还是将许安的户口从张蕾名下迁至赵在许昌路购买的房产处,再报入这两个并非许安意愿生育的孩子。许安说,户口甫一报毕,她听到平凉派出所的人与赵富强通电话说:“钱还给你了吗?没有的话我把她抓起来关48小时。”

许安逃离后,赵富强试图追回这名妻子,以便再报入一名女童的户口,遂派人盯梢。为躲避追踪,许安租住在外,母亲张蕾每次去送饭都要先在楼下兜圈子。有时张蕾发现盯梢后报警,警察也曾表示“你搞不过他的”。张蕾说,当时赵以夫妻关系和代孕的孩子相威胁,还散发带有结婚证截图、人像截图的寻人启事,她们觉得就像“抓在悬崖边上,晃着,不知道怎么上去”。

尽管表面嚣张,此时的赵富强已是尽显败迹。关键公司潇戈物业因房屋纠纷而濒临破产,经卢焱请托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帮助,潇戈物业逃过一劫。之后不久,2018年11月,一封来自受害人控告赵富强强奸残害女性、使用钱色拉拢腐蚀干部的举报信交予上海市纪委监委,两个月后,杨浦公安分局受理了这名受害人被赵富强强奸一案;2019年3月,赵富强又因为在与许安的离婚诉讼中“态度嚣张”,触发了压倒他的最后一封举报信。

2019年3月24日凌晨,赵富强在发给许安的微信中说:“你把我害惨了,公司宣布解散了。你怎么搞的,现在我打领导电话别人都不敢接,负面影响有多大你知道吗?”在紧接着发来的一条员工撤离景象的视频里,他举着摇晃的镜头说:“搬走了,都搬走了。”

赵富强案发后,牵扯出至少1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干部。杨浦区委政法委原书记卢焱、杨浦法院原院长任湧飞分别被判处17年和7年6个月有期徒刑,平凉路派出所原所长胡程浩和副所长孙震东因包庇赵富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分别被判处4年和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平凉工商所原所长吴剑磊和江浦工商所原副所长冯伯平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和7年有期徒刑;杨浦商贸的梁超、李斌、朱建平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8年、10年6个月和7年,卫百辛的王爱庆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受贿罪被判处7年6个月,另有上海五环大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黄浦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的三名国企工作人员获刑。

与赵富强同案获刑的九名女性特定关系人中,有六人与赵富强育有未成年子女。目前,这些未成年子女连同多名代孕生育的儿童或面临户口、上学及缺乏经济来源等问题。李文的两个孩子至今未上户口;蒋某未与赵富强办理结婚证,两个女儿的户口分别在赵的两个前妻名下;许安的两个儿子虽户口在其名下,但因生育孩子非主观意愿,孩子一直由生物学上的曾祖父母抚养。

文中许安、张蕾、赵竹、李文、丁梅为化名

注:本文刊发于《财新周刊》2021年第03期,原题为:特别报道:沪上“小红楼”往事


2014年9月12日,一名孕婦到達上海一家診所約見醫生。攝:Carlos Barria/Reuters/達志影像


反代孕狂潮的偏見:隱身權貴、失足孕媽,和成為眾矢之的男同性戀?

狂熱的輿論扭曲了關於代孕的集體認知。反對代孕的大討論中,「誰在代孕」和「誰在消費代孕」的基本問題仍然充滿偏見和錯誤認識。

侯奇江

2021-01-25

1月18日,大陸明星鄭爽和前男友張恆在美國代孕棄子的消息如巨石落水,激起輿論千層浪花。錄音中鄭爽反悔代孕、意圖棄子的輕率態度,引發了輿論的憤慨。隨着事件的發酵,不同媒體從女性與身體,法律與倫理,地下黑色產業鏈,各國立法實例和糾紛實踐等等角度對代孕議題競相報導和評論。對公眾而言,一度神秘的代孕話題揭開面紗。有錢就能代孕的普遍現象、觸目驚心的代孕糾紛和倫理困境一一浮出水面,撥弄着敏感的大眾神經。

剝削女性、外包生育、嬰兒工廠、販賣生命……不同立場的道德譴責匯合成了情緒洶湧的大合唱,反對代孕成了壓倒性的主旋律。但是「到底是誰在代孕」的集體認知卻僅限於「有錢人」和「同性戀」,而貪腐高官這樣的特權階級接受代孕送子的賄賂時卻能保持隱身。反對代孕的民意也逐步從「仇富」變成了「恐同」——「有錢人突破倫理,為所欲為」的矛盾逐漸演變成了「男同性戀傳宗接代,剝削女性」。鋪天蓋地的媒體曝光和瘋狂的輿論非但沒有增加溝通和理解,反而加劇了分歧和割裂。

雖然反對代孕的聲音整齊劃一,但為何要反對代孕的原因,卻不盡相同。社交媒體上焦慮的中產階級用居高臨下的、想像的知識替代代孕的種種現實。在缺乏對孕媽、代孕者和歷史案例的了解下,部分女性主義的零碎觀點淪為人云亦云的陳詞濫調。不少網友僅憑藉極端案例的隻言片語和娛樂圈的捕風捉影,隔靴搔癢地紙上談兵,大做道德批判。代孕議題深陷樸素的生物本質主義泥潭。反對代孕的狂潮,逐步升級為反對一切合法代孕可能性討論的偏執。「非蠢即壞」,「代孕Biss(必死)」的極端、簡化態度,更是掐滅了不同意見之間溝通的希望。

洶湧的輿論情緒、偏頗的集體認知、複雜的道德困境、性別與階級的交叉勾連,圍繞代孕的話題撕裂了不同的圈層和群體,挑起了更深的矛盾。我並不支持代孕,本文也並不是要反對「反對代孕」,而是在主張反對代孕的同時,糾正部分錯誤認識和誤解,反對針對少數群體的代孕污名,促進開明的良性討論。

2009年2月28日,一位年輕的中國代孕母親在廣州市的醫院產科病房。攝:James Pomfret/Reuters/達志影像

輿論盲區中的「有權人」

多個貪官代孕受賄案、黑社會脅迫代孕案,雖然同鄭爽的驚天言論一樣讓人大跌眼鏡,卻未引起輿論的注意。

就在鄭爽張恆代孕棄子消息爆出的前兩天,即1月16號,《財新》發布了一篇名為《滬上「小紅樓」往事》的特別報導。該文章披露了上海楊浦區黑社會組織頭目趙富強逼迫女性賣淫,以性行賄,囚禁女性的犯罪事實。其中與代孕相關的犯罪細節殘忍至極。一名受害者稱,被拘禁期間,她連續十餘日遭強制注射催卵針,再被戴上眼罩送至某診所,在未注射止疼藥的情況下被強行取卵。這樣的傷害造成該女子腹腔嚴重積水,如同懷孕六七個月,使其住院治療約一個月。另一人稱自己也有類似的遭遇,兩名女性至今不具備生育能力。近20年間,涉事的9位女性中,有1人受其哄騙剪斷了輸卵管,3位分別與其結婚並再離婚,至少6人與趙富強育有子女。案發後趙富強被判入刑,而這些未成年子女,連同多名代孕生育的兒童,或面臨戶口、上學及缺乏經濟來源等問題。因生育孩子非部分女性的主觀意願,只能暫時由生物學上的曾祖父母撫養。

這一極端案件或許具有某種程度的特殊性,但與貪污腐敗相關、涉及代孕的案例並非唯一。根據《財新》於2019年8月的報導,中國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因受賄1.53億元被判無期徒刑。案件披露,山東一老闆關成善為感謝王保安在項目申報過程中提供的幫助,投其所好,找了兩家代孕中介。代孕婦女為其生了兩個兒子。小兒子出生一週後,王保安落馬。

從輿論觀察的角度來看,上述貪官代孕受賄案、黑社會脅迫代孕案,雖然同鄭爽的驚天言論一樣讓人大跌眼鏡,卻未引起輿論的注意。在一浪更比一浪高的代孕批評和反思中,貪腐官員一直是隱形的。這輿論差異背後的原因着實令人深思。誠然,《財新》是定位於專業人群的付費媒體,覆蓋讀者受眾有限,但類似消息並非為此一家壟斷。《每日經濟新聞》等媒體也報導了「送子行賄」的王保安貪腐案;新京報2018年的《以「代孕」為名進行錢色交易的官員》則報導了當年10月被雙開的包頭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福榮。他假借「代孕」之名行錢色交易,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這些都是對讀者完全開放、可以免費閲讀的內容。

在批評市場和資本的同時,另一個關於代孕的隱秘真相不應該被輕易忘記:代孕也是權力的異化。真正的特權階層或許可以免於輿論的批評和民眾的道德審視,但傳宗接代似的生育訴求不僅限於普通人。「是誰在消費代孕市場」的輿論詰問中,我們不應該放鬆對「有權人」的警惕。

國家幹部、體制內高層官員及相關聯利益群體,應該是中國社會真正的權貴階級。勾結官員收買法院、警察的黑社會組織頭目,更是富有影響力的特權。這一類人群不但把握大量的社會資源,在地方或行業擁有實質影響力,且最不易受到監督和約束。當然,生育技術的更新進步和代孕市場的出現是外部環境的前提條件,而「膝下無子、傳宗接代」的陳舊思想、錢財和權力之外膨脹的生育慾望,更是官員個人代孕、接受代孕行賄的內部心理動機。作為行賄腐敗的方式,代孕是權力異化的新手段;代孕生子、代孕受賄是官僚隱形特權的延伸,是尋租行為的新變種。

2020年3月12日武漢,一名產婦護士戴著口罩在一家私立醫院產科照顧新生兒。圖:Getty Images

抵制代孕就要恐同仇男嗎?

到底誰是代孕群體?同性戀群體是代孕的主要力量嗎?

與上述輿論真空形成強烈對比的是,許多網友找出了涉嫌「代孕」或「棄子」的明星名人,掀起了狂熱的輿論審查,捕風捉影地清算其私生活。人們重提2017年徐靜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代孕很正常」的言論;陳凱歌去年拍攝的涉及代孕話題的短片《寶貝兒》再次遭受三觀不正的指責。於正、陳坤等娛樂圈紅人和明星也遭到代孕質疑。

時尚博主gogoboi未婚但有一個混血女兒,一時成為眾矢之的。#gogoboi清空女兒微博#的話題登上熱搜,其微博評論中充滿了「死基佬」、「代孕biss(必死),你等着封號」的羞辱和威脅。在許多主流財經媒體的報導中,同性交友軟件Blued的代孕中介業務「藍色寶貝」,成為最典型的中介代表。又因為其上市招股書對利潤和行業情況的詳細披露,批判代孕的矛頭對準了性少數群體。同時,一些關於少數群體出櫃、代孕的紀錄片因為「坐實」了拍攝者的代孕行為,而成為討論的風口浪尖。

部分女性主義者和酷兒群體的關係因此變得劍拔弩張。一些人認為,男明星、男同性戀代孕或棄子,都不曾引起如此規模的輿論風暴,本質上還是「民意只圍獵女性」的區別對待和雙重標準,「錯就錯在她是女的」。「都同性戀了還繁殖癌,醒一醒」、「賤Gay沒有子宮」、「作為一個女權主義者,我徹底恐同」類似言論的子彈在微博等社交媒體中隨意掃射。男同性戀群體因為生理性別和無法走入異性戀婚姻的性向,成為了代孕攻擊的靶心。

到底誰是代孕群體?同性戀群體是代孕的主要力量嗎?研究性別社會學的劍橋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李在洲,曾經在中國中部城市進行地下代孕產業的田野調查。在《澎湃》的採訪中她說,調研的中介表示,絕大多數代孕客戶是不孕不育的異性戀夫婦,少部分是同性戀,另有少部分單身生育。由於代孕是地下產業,孕媽和代孕者都傾向於保護個人隱私。國家沒有統計,中介也不會詳盡地調查。單身生育的群體,中介也不能確定其性向。另外,還有客戶是失獨父母或二胎開放之後過了育齡的夫婦。此外,《財新》在2017年關於代孕的調查報導中,業內人士也表示,「難治型不孕不育者是代孕的主要需求者」。根據這樣的事實,同性戀群體不應該被過度代表成為主要的代孕群體。

本質上,代孕合法化與同婚合法化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議題,其覆蓋的適用人口和規範的公民權利各不一樣。當然,婚姻和生育息息相關。對於異性戀而言,領結婚證往往也意味着得到了合法生育的許可;但同性戀受限於生理的天然限制,即使合法結婚,也不能自然地實現生育權,必須採用代孕等技術手段才能育子。在這一環節才需要代孕技術的法律許可。因此,同性戀的婚姻合法化,並不意味着代孕的合法化。呼籲平權運動不等於支持代孕。包括單身人士、同性戀群體在內的許多群體都在嘗試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的家庭組合方式,但這不意味着代孕是他們的絕對主張和訴求。

在中國,代孕違法嗎?

從嚴謹的法律角度來看,中國尚無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公民代孕。

「在中國代孕違法。」但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嗎?近期,包括黨媒、官媒在內的許多媒體都發出過「中國代孕違法」的說法。社交媒體上,「代孕違法」的說更是法鋪天蓋地,中國人從未如此富有「法的精神」。然而,從嚴謹的法律角度來看,中國尚無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公民代孕。

中國衞生部於2001年發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這僅僅是一項行政規章,規制的對象是醫療機構和工作人員,並不限制人民的公民權利。換言之,開辦代孕的醫院和機構違法,但該管理辦法對選擇代孕的普通「代孕顧客」沒有約束力。「中國法律明令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代孕技術」才是嚴謹的說法,而且,它也是機構和從業人員在行政層面的違法。2015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曾提出過「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不過這一條款在草案審議期間被刪掉。實際上,代孕在中國地位尷尬,《財新》在報導中曾將此現象總結為:「法律不禁,政府不許」。

不禁止,不等於合法,也不等於違法。對自然人而言,代孕沒有對應的罪名,也沒有相應的懲罰。雖然法律不一定承認代孕合同的有效性,但它不影響代孕事實發生之後,父母、親屬或孕母與孩子親子關係的確認。從法律執行層面來看,全國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權糾紛案就是一項有力的例證。2013年,一對已婚夫婦在做了試管嬰兒之後不幸車禍身亡。這對小夫妻的雙方父母都想要胚胎以延續血脈。根據國家輔助生殖技術及胚胎處置的規定,醫院不能擅自將冷凍胚胎給他們。於是兩家老人各為原告被告,對簿公堂,要求法院判給他們對冷凍胚胎的處置權。法院在二審決定將胚胎處置權判給四個人。拿到胚胎之後,老人們還是希望能代孕抱孫子。經過重重波折,最終胚胎被順利送出境,孩子在老撾代孕成功。

《新京報》2018年的報導詳細記述了上述案件的經過。4枚胚胎從南京的醫院運送出國,在老撾孕育出一個生命,再跨境回國。這個過程需要許多合法手續。如果跨國代孕是明確的違法行為,這樣的案例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發生。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開判決書,近期涉及「代孕」糾紛的案例證實了這樣的社會現實:2015年至今,涉及代孕的的各類案件激增,其中民事案件多與物權糾紛、合同糾紛、家庭關係等其他糾紛相關;刑事案件與貪腐、人身傷害或謀殺等有關;行政案件多涉及醫院、衞健委等各級衞生監督機構等糾紛。但是,沒有個人僅僅因為參與了代孕而受到法律的懲罰。

同樣選擇了跨國代孕,這四位老人的具體條件、生育訴求和行為動機與鄭爽張恆截然不同。簡簡單單的一句「代孕違法」並不能排除另一些代孕行為實際上受到情、理、法各方的合理支持。懸停的法律條規,模糊的法律現狀,現實中頗具彈性的行政操作……法律非但沒有引導、解決問題,它本身就構成了代孕爭議性的一部分。

在中國,與法律概念同樣重要也常常被混為一談的是行政命令。與曾經的獨生子女政策、現行的二胎政策類似,代孕也是一項涉及人口管理和社會家庭結構的公共政策。作為生育技術的代孕,它也反應出着國家在關乎民生、人口決策上的行政意志。合法化瞭如何管理?罪化了如何懲罰、懲罰誰?不論是堵是疏,在細化落地代孕相關的政策法規的同時,它都需要考慮到多方利益,與現有的產假產險、生育託養、戶籍與教育等婚姻人口制度相互配合適應。

中國重慶市, 小學舉行的國際婦女節慶祝活動期間,學生們舉著書包打扮成孕婦,以感受母親們經歷的一切。圖: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代孕就是在壓迫女性嗎?

反對代孕的理由中普遍存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樸質感情和「強迫洗腦、被迫自願」的代入恐懼。這些反應是合理的,但也是有局限的。

近年來性別議題的廣泛討論引起了社會風氣的變化。信息資源較為豐富的城市中產女性首先開始直視生育對身心的負面影響,訴說產後抑鬱和育兒的辛勞苦痛。逐步改善的性別觀念打破對母親角色的浪漫化想像,反對母子關係的道德綁架。「母職懲罰」說法的提出,是為了改善育後女性面臨的職場擠壓和下降的社會地位。這其中的進步難能可貴。與此同時,社交媒體上「婚驢」、「繁殖癌」的羞辱性詞彙普遍流行。暫且不論對錯,它們也反映出許多單身未生育的女性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焦慮和質疑。但這都是一種帶有時代性和階級性的性別認識,並未得到普遍認可。

在這樣的輿論底色下,反對代孕的理由中普遍存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樸質感情和「強迫洗腦、被迫自願」的代入恐懼。這些反應是合理的,但也是有局限的。其他媒體對世界各地代孕情況的報導,大都是從曝光、揭露黑產的角度入手。「代孕媽媽都是被洗腦、受壓迫才出租子宮」,「代孕只能是貧困下的無奈選擇」,這樣的敘事,更成為媒體和輿論中「唯一正確的現實」。

然而現實不只有這一種。李在洲的田野調查說明,代孕媽媽其實有主觀能動性,不一定全部都是被壓迫、被剝削的生育奴隸。首先,她們不是絕對貧困的社會最底層。很多代孕媽媽來自農村或者城鄉接合部,擁有初中到高中學歷,並且做過打工妹、農民工或者開過小店。其次,短期內的經濟訴求是她們做代孕母親的主要動機:欠債或者家人重病時,代孕對她們而言是掙錢最快的選擇。面對這份工作的道德壓力,有一些人會在代孕時假裝打工,再把代孕賺的錢悄悄存起來,留給以後自己的孩子花,增加自己和孩子的經濟安全。

最重要的是,做代孕其實是她們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的「高收益、低風險」的選擇。在訪談中,她們表示,工廠的工作強度極高,精神極其匱乏,收入非常低。流水線上的工作不能帶來技能經驗的累計,還會接觸到危險器材、化工毒害。年紀大了,體力精力不好,也得走人。雖然生育存在風險,對身體也有傷害,但很多代孕媽媽有過生育經驗,了解生育的潛在風險。大部分人會在身體條件尚能承受的時候代孕一兩次。賺夠了錢就會回家。

中產階級的年輕人看待代孕婦女,缺乏對底層生活的理解、想像和知識,很多發言實際上是在投射自己的焦慮。

回頭再來反思輿論中對自由和倫理的討論,有很多「以中產階級之準繩,衡量底層女性之困難」的情況。一種似是而非的馬克思主義觀點認為,代孕是有錢人對窮人的剝削,是新自由主義對人的異化。但這種簡單否定的觀點,也沒有站在代孕婦女所在的階級立場思考如何滿足她們的經濟和實際生活需求,或者如何實現生育的勞動力解放,反而立刻拔高到宏大的理論層面,指點江山,把代孕話題變成了「左右的路線之爭」。

即使在看似保護女性、標榜性別進步意識的言論中,也有許多實際上傳統保守、自相矛盾的觀點。生物本質主義出於保護女性的名義,抵制「販賣身體」的商業行為。但它強調懷孕是一種關乎女性身份的生育勞動,子宮和生育能力才是女性性別身份的本質。女性的價值在於生育——這一直是女性主義所反對的。家庭道德倫理之說強調母子關係的不可分割,浪漫化天然生育與母職的偉大。一味強化女性的母職,也是女性主義所批評的。

法學家羅翔「自由不被限制,一定會變成對弱者的剝削」道出了追求公平正義的法理理論中,對自由合理限制的理想,它的真意在於「有限制的自由」而不是「抹殺自由」。但網絡中時髦的「洗腦說」和「建構說」對羅翔的金句簡單粗暴再利用,輕易地全盤否定現實生活中女性自主選擇代孕的可能性。

被問及如何看待代孕,著名童話作家鄭淵潔在微博上說「我就是代孕的產物。我媽媽代表我爸爸孕育我。所有人的出生都是以妻子一己之力將兩個人的事獨自承擔受盡苦難代表丈夫懷孕。」此番言論難能可貴地突出了傳統家庭框架內女性承擔絕大多數生育勞動和風險的事實。但是,代孕概念的泛化背後是對女性生育主體性的徹底消解。不妨來思考,生物學上血脈的延續並沒有排斥母系,在誰都不能單性繁殖的條件下,為什麼是男性借腹生育,而不是女性借精懷胎?身孕即代孕的觀點本質上仍是一個男性主體立場的觀點。

代孕正是這樣一個由性別和階級相互交叉影響的複雜辯題。在《澎湃》的採訪中,李在洲表示,中產階級的年輕人看待代孕婦女,缺乏對底層生活的理解、想像和知識,很多發言實際上是在投射自己的焦慮。有些媒體中俯視的同情將代孕媽媽看成了失足的、賣孩子的婦女,但代孕母親實際上會靈活地利用生物學和文化上的證據來判斷親屬關係,找回道德支點,釐清勞動價值。捨身賣子的妖魔化是對代孕媽媽錯位的批評,「居高臨下的拯救者姿態其實對代媽未必是一種尊重」。

2006年5月10日西安,一個新生嬰兒躺在一個育兒中心。圖:China Photos/Getty Images

無處安放的生育權

中國各項政策的生育主體一直是異性戀的已婚夫妻,而非公民個人。生育權一直是適齡異性戀夫婦的特權。

公眾的偏見似乎已經將代孕視作道德和倫理的洪水猛獸。但是,即使完全禁止代孕,不同群體關於生育權的訴求和矛盾,仍然是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在實踐層面,不孕不育的異性戀夫妻、失獨夫婦實際上已經合法地採取包括試管嬰兒在內的各種生育輔助技術。在代孕議題的輿論中,他們也擁有最多的理解同情,享受着最寬鬆的輿論環境。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7條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這個「公民」的範圍顯然包括所有人,可見生育權的權利主體不限於已締結婚姻關係的夫妻,也包括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公民。但是,這是理想化的「應然」。實際上,中國各項政策的生育主體一直是異性戀的已婚夫妻,而非公民個人。現實生活的通常情況下,只有結婚才能獲得孩子的出生許可,只有結婚,生母才能享受產假產險等生育保障。生育權一直是適齡異性戀夫婦的特權。

單身女性也已經開始爭取婚姻之外的育兒權利。2019年12月23日,中國第一例單身女性凍卵案開庭,原告說出眾多單身女性的心聲,主張自己作為未婚女性凍卵的權利,且指出了生育技術在政策上的性別歧視和不公。根據衞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國女性只能因夫妻不孕或患有癌症,才能獲准冷凍卵子。一般的單身女性不能凍卵。然而,《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卻允許男性僅出於「生殖保險」目的,以備將來生育而保存精子。

法庭上,代表醫院的被告律師道出了反對凍卵的理由,其中許多與反對代孕的理由一樣:取卵對女性身體有傷害,單身生育可能會造成單親家庭子女的教育問題,凍卵技術的應用可能會推遲女性生育年紀。而原告女性的反駁認為:已婚夫妻可能因離異造成單親家庭,單身凍卵女性也可以選擇組建家庭,「整體的社會問題不能由單身生育來背鍋」。

這是女性憑藉自由意志主張積極採用生育輔助技術的案例。一位女權主義者很可能出於「支持女性身體自主」的想法支持女性單身凍卵。但是,同樣作為法定意義的單身女性,她會支持小三、二奶這樣的人嗎?基於不同的身份、動機和具體生育訴求,代孕願望在不同維度的道德象限中定位不同,折射出了社會變遷中的矛盾而複雜的倫理困境。

代孕或許不是最理想的實現生育權的方式,但探索傳統婚姻之外的新型家庭組織方式是多元發展的趨勢。

讓我們先擱置下道德相對主義的討論,或是基於性別、性向、階級等身份光譜的差異。凍卵或代孕,作為某一種生育手段,或許是錯誤的、可否的,但我們應該達成一個基本的共識:對於任何人而言,延續生命是一種普遍的願望;生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生育不應該只成為符合某種道德規範的人類的特權,就算他們在這個社會中佔大多數。

在生殖技術的發展下,社會不會、也無法原地踏步不前。代孕或許不是最理想的實現生育權的方式,但探索傳統婚姻之外的新型家庭組織方式是多元發展的趨勢。包括代孕在內的各項生育輔助技術當然是帶有、或者服務於某種意識形態的技術。它的技術本質註定要重構以前建立在傳統生育基礎上的社會人際關係。它會牽動與之相關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文化,更需要法律和政策的回應。在文化和社會方面,它既有可能造成對女性群體的不公、強化基於血脈的父權繼承,也有可能因為改變人口再生產的傳統模式,而鬆動現有父權的異性戀家庭模式。

它究竟是可以撬動社會結構的槓桿,還是固化社會結構的螺絲?目前與它相關的社會價值將走向怎樣的歷史方向仍不明晰,還需要經過更多的價值辯論和實踐考驗。但這樣的辯論應該是開明開放的,這樣的實踐應該是尋求共善(common good)和最大化福祉的。代孕問題或許沒有一勞永逸的方案,這樣的爭論或許沒有正確的完整答案,但不同群體關於代孕的溝通應該在道德分歧中尋找共識,彌合割裂的身份,謀求新的合作秩序。新技術和相關討論應該是不同圈層、群體和心靈意識之間的橋梁,而不是隔開我們的囚籠。

參考文獻:

1. 王淇. 關於生育權的理論思考[D]. 吉林大學, 2012.

2. 鄭玉雙. 破解技術中立難題——法律與科技之關係的法理學再思[J].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 21(01): 85-97.

3. 楊彪. 代孕協議的可執行性問題: 市場、道德與法律[J]. 政法論壇, 2015 ,33(04) : 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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