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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卢雪松事件看“新极权主义”的组织与思想控制

野兽按:卢雪松事件对于许多人来说,已经非常陌生了。所以有必要来重温一下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东北艺术学院教师卢雪松因为向学生介绍林昭事迹,被停课及被公安施以劳教惩罚。卢雪松决定作出上诉以推翻施加在她身上的非法惩罚。

●东北艺术学院教师卢雪松决定对公安的劳教判决作出上诉,以表达她对正义的立场。(作者提供)

卢雪松:我自己的维权之路

我原本只是一个没有什么宏伟人生抱负的女子,想认真做事,也不忘相夫教女。在我的课堂上,作为一名基层普通教师的我,也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刻意的隐瞒与欺骗,能够满足自我良知的最低要求。我当然知道这仍旧是一个“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盛世”,那种“焚坑事业待商量”的“祖龙”之豪迈依然。但我天真地以为,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当中,社会这一边毕竟已经稍稍成熟、独立和具有包容性,它应当已经有了许多缝隙提供给那些不甘屈从的生命,能够坚持以自己的比较健康的方式生活。我在课堂上讲到林昭,一个被国家暴力残忍杀害的美丽生命,因为我认为林昭之死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我们每一个承担着文明传续使命的人都必须对她有所交代,都必须从她这里上路出发。透过教育的方式启发年轻学子的独立思考,还有比这更和谐的服务社会的方式吗?我没有想到我会被校方以违反程序和法律的方式逐出课堂,更没有想到我的善意的解释和积极的建议都被校方一再冷漠地拒绝,至于我的遭遇在互联网上成为舆论事件,就更出乎我的意料了。

在学院办公室被警方暴力带走

二○○五年八月一日,我在学院办公室被警方非法传唤,现场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当几个强壮的男员警扭着我的两臂,将我强行拖下学院的楼梯,在疼痛和耻辱之中,我对平静生活的善良信念一瞬间被击得粉碎。几个小时后,我被押回住所,见证了搜查的全过程,我和我先生的近万册藏书和大量著作文章的手稿被翻了个遍。两个小时的搜查中,一岁的女儿始终默不作声,不哭也不喊。当她定定地望着我,我却因为心情沉重、愤怒而散乱,无法顾及,不能响应。女儿的样子很乖,我无从知道她的内心是否有疼痛。当夜我被“取保候审”,在档上我见到了“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的字样。一个平凡的女子,当她骤然遭此劫变,她从中应学习到什么才不辜负这些遭遇?在暴风雨中如何保持清明的心智和独立的判断?我在沉默中思考。二○○五年九月十四日,我接到《劳动教养决定书》(长劳字二○○五年第五二三号)、《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决定书》(长劳字二○○五年第二十号)。我只知道劳动教养是一种违宪和违法的罪恶制度,却从没想到自己也会加入被这一制度处罚的行列。我必须继续思考,思考我的命运和道路。我记得林昭在接到判决时说过:“这是一个可耻的判决,但我骄傲地听取了它。”判决依然“可耻”,但圣女林昭可以由衷骄傲,而平凡如我却只能在痛苦的持续思考中让自己渐渐清醒。

竟以传播法轮功材料为罪名

我的思考是缓慢的,也是艰难的,这可能和我的天生有些愚钝的秉赋有关。讲授林昭当然不是可以落在纸上的罪名,因此,在《公开说明》中,恼羞成怒的校方恶意中伤我的个人经历,我被指控为“传播法轮功宣传材料”、“向学生介绍退党网站”。在《劳动教养决定书》中,这些东西几乎被警方原样照抄:“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将一本《九评》交给学生”、“宣传介绍退党网站”。问题是,没有做过的事情,甚至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我又该如何认可呢?自始至终,我没有见到过那本《九评》,不知它是否存在;也没有见到过提供证词的那位学生,不知那证词里是怎样描述的。我的质证与核实的要求屡次被驳回,员警说:“没有这个必要!当时又没有第三人在场,你不承认有什么用?”那时候我不仅未读过《九评》,而且不知如何突破网络封锁呢。我曾很闭塞地生活在自己的狭小世界里。是互联网上的热烈讨论和诸多热心的网友们增广了我的见闻,开阔了我的视野。在我的思考中,有两个基本立场越来越清晰:一是,我被校方报复性地栽上的那些可怕罪名,原非我所宜有,作为“有罪推定”和“疑罪从有”理念的受害者,我需要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栽到我头上的那些罪名,在我看来它们本身也不应当成为什么罪名,在一个健康的多元社会当中,它们原本都是无害的和应当被包容的。任何一个组织都必须保持足够的开放,对批评意见有足够的容忍,才可能拥有未来。同时表达这两个立场比较困难,但失去其中任何一个都会严重扭曲我的本意。

要求撤销劳教决定走上维权路

当我开始走法律维权之路,我首先问自己的是:什么是维权?对我自己来说,维权首先是反省,反省自己有生以来不知不觉间接受的那些错误和荒谬的教育。顺从错误的情境是一种麻木,对自己和别人的遭遇无动于衷是一种冷漠,过度权衡利弊是一种残忍,对明天的世界缺乏想象是一种绝望。我们都知道恐怖之所在,可是多少人自欺欺人地绕道而行,维持着自己内心脆弱的虚假和谐。在麻木、冷漠、残忍、绝望和恐惧面前,爱被良久地遗忘了。我发现自己竟然在持续的恐惧中生活了那么久,如果不是更强烈的恐怖的刺激,我竟差一点忽略了自己已萎缩了那么多的爱的能力!爱的能力是原初的能力,所以至少对于我,维权就是回归爱的立场。以爱战胜心中的恐惧与仇恨,这一过程艰难而有价值。从爱出发,我相信所有人的神圣权利是完整的一体,他们关乎人间的公义和基本秩序。

我的法律维权之路并不顺利。首先因我着实弄不清所谓“劳教管理委员会”怎么算得上法律实体,导致经历了“被告主体错误”的一次小小波折。在我要求撤销劳教决定的行政诉讼状正式被接受之后,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于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的(二○○六)朝法立字第二号以“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法外理由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署名法官为郑宏平、徐健、盛雅梅。我问:“什么规定?”法官尴尬而无奈地苦笑,说:“我们也没办法,你上诉吧!”在我上诉之后,长春市中级法院于二○○六年五月十一日的(二○○六)长行终字第五十六号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违法理由作出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署名法官为刘树启、吴威、韩会志。法官先生们,请相信我列出你们的名字是出于对责任伦理的坚持而不是出于仇恨。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我来到长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依法递上《行政申请再审状》。窗口的法官起身去请示领导,二十分钟后返回,明确告知我,他们拒绝接收,也不能出具任何书面的理由。二○○六年六月十三日,我以特快专递方式将《行政申请再审状》寄出。

起诉面对罪恶表达不满

在和法院打交道的这些日子里,窗口的法官们对我还算礼貌,并无凶恶的神情。而那些同样来为自己维权的农民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他们或因不懂程序,或因不明格式,无助而惶惑地被抢白和呵斥着。我除了按照自己的理解简单帮助解释几句之外,并没有更多的能力帮助他们,他们厚道的神情让人心痛。我的法律知识苍白而有限,但我相信起诉对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是一种必需的姿态,它让我面对罪恶表达了自己的不屈和骄傲,这样的姿态对其他的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人是一种安慰和鼓励。此外我也于二○○六年一月十七日分别给胡锦涛、温家宝等人写信,郑重申明了自己的立场。政府必须依法治理,国家必须尊重社会,让我们这些不起眼的小人物以自己依法维权的行动来规训它、教育它、帮助它。

我被扭伤的两臂经过半年多的恢复,痛感终于消失。但那一幕相信这一生不会忘记。人权被肆意践踏的耻辱并不是我自己的,它是这个国家的。我已不再怨恨与我打交道的那些员警和法官,他们中有的人对我的藏书表示羡慕,有的人对我的文笔表示欣赏,有的人甚至对我的遭遇流露出一丝同情。我甚至觉得自己对他们普遍体现出的人格分裂状态有着很深的痛惜和悲悯:倘若没有人文教育的经历,没有基本的精神底蕴,更没有充分的、客观的信息来源,他们又怎么可能摆脱奴役状态,将自己的行为建立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但是我也同样无法在城市和乡村的普通公民们被一些员警和法官无情伤害的个案面前无动于衷。我曾经诧异为什么没有一个汕尾现场的员警能够骄傲而尊严地放下自己的枪。在这样的时刻,无知并不是拒绝承担和逃避责任的理由。如果你有基本的自爱,如果你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如果你爱着这片苦难深重的土地,你就必须有所承担。否则你可能会将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共同拖入可怕的黑暗。

同样,我并不放弃争取自己的工作权。我将一如既往地与校方善意沟通,向那些冰冷面具后面的生命讲述我个人的研究与阅读的心得、我对社会发展走向的理解、我的人生信念和基本要求。我相信我的这种坚持对他们和我都将是一种有益的人文教育,一种值得吸纳的人生经验,而这种坚持的精神动力和信仰基础都只能是爱。每个人都是有信仰的。你是信仰暴力、欺骗、破碎与毁灭,还是信仰爱、真实、完整和永恒呢?林昭曾误入歧途,但终于回归“天父所赋予的恻隐、悲悯与良知”;我非基督徒,但同样对持守正信有信心。我想,爱的信仰,将是化解愚昧、卑鄙、野蛮的良方。

被劳动教养的这些日子里,我一直惦念着我班上的那个学生,那个曾在课间围着我问这问那的学生,那个曾向我倾吐人生苦闷和读书感受的学生,我还记得她的悲喜不定的率真,她对林昭之死的深深感动。她曾告诉我班里学生干部之间恶劣的、相互猜忌倾轧的竞争环境,因此我曾单纯地以为向“党组织”告发我(兼排挤她)的可能是别人。现在我已不敢再这样猜测了。依照现在高校中的“学生信息员”制度,他们班上应当有专职的受过训练的“信息员”,这个人可能是学生干部中的任何一个,当然也可能是她。从失去课堂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她。我很怜悯她,因为她在压力下所作的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她从今将背负的是什么,她可能并不知道。一个原本有所追求的年轻学子在懵懂之中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鲜活的生命被庞大的机器吞噬,成为冰冷无情的齿轮和工具。这样的事总是令人沉痛的。我想对她说:其实你有权利爱别人,更有权利被爱,你需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那也同样是所有人的权利。但是,你有勇气吗?

首发开放2006.8


吴大志:从卢雪松事件看“新极权主义”的组织与思想控制

吴大志

一、卢雪松被“停课”:校方闪烁的态度和“悄悄”的处罚

二、“卢雪松停课事件”:“组织上”与网民在互联网上的较量

“思想控制”和“组织控制”是极权主义的两大支柱,“以组织来控制思想”更是极权主义的特色。但在极权主义的不同阶段,这两种控制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徐贲先生以“新极权主义”来指称1989年之后“力图通过策略调整而继续存在下去的中国式后极权主义”,这个看法非常值得重视。从“以组织来控制思想”这个极权主义传统来观察“新极权主义”的脉络和纹理,有助于认识极权主义的当代演变。本文以2005年夏的“卢雪松事件”为例,分析“新极权主义”下“组织系统”的运作以及它如何对“思想控制”产生作用的。

一、卢雪松被“停课”:校方闪烁的态度和“悄悄”的处罚

卢雪松是吉林艺术学院的年青女教师,1996年从吉林大学中文系毕业,到吉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任教,担任《中国电影史》和《传播学》课程的教学任务。据她自己介绍,在2003年到2005年的聘任期内,除了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发表了5篇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1部专著,并获多项奖励。

2005年5月17日,卢雪松正准备去教室讲课,途中被吉林艺术学院戏剧学院(以下简称“戏院”)的党总支书记(以下简称“支书”)拦住。“支书”向她宣布,她被“停课”了。卢雪松追问“停课”的原因,“支书”提到,卢雪松不久前在课堂上放映过胡杰导演制作的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这部纪录片“不符合中央对历次政治运动的书面决议,不符合教育部对高校教师授课的要求,我们不认可”。卢雪松当时表示,不能同意这样的决定和解释,并要求“支书”出具书面的“停课”决定,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卢雪松被“停课”后,“支书”再也没有找过她,其他“领导”也无人出面“帮助”或“教育”她。卢雪松觉得,她在《传播学》课程中增设了“传播价值论”等章节,其中关于“自由”和“正义”的内容还未来得及与同学们充分讨论交流,于是她只能把有关讲义整理出来,在“早晨上课前发给了大家,并附上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卢雪松被停课后,数次给吉林艺术学院校党委书记(即卢雪松所称“总院书记”或“校书记”,以下简称“书记”)写信,前两封似乎都石沉大海了。她2005年6月上旬写给“书记”的第三封信发出后仍未得到回应,6月16日卢雪松把这封信以“一位大学女教师在被停课处罚后写给校书记的信”为题,贴到自己平时经常去的一个小网站──“孔夫子旧书网”上。卢雪松在说明中提到,自己“因在课堂上及课后与同学们探讨《寻找林昭的灵魂》纪录片等历史文化问题,被学生中的积极分子告发,故而被学校停课”。为此卢雪松曾多次找这位“书记”。她写道:“面对我的是匆匆的身影和躲闪的眼神。总院书记的表情模糊,态度倒坚决:学校同意基层对你的停课处理,这只是初步的处理,没有写成书面的必要;进一步的处理要校党委讨论,校党委很忙,何时讨论无法确定。”

“戏院”的“停课”决定存在着许多程序上的漏洞。首先,突然中止教师正在讲授的正式课程,本应有充足的、公开的理由,还应当事先与教师商量,可是“戏院”在向卢雪松本人宣布之前未打“招呼”,所做的解释也含混闪烁,无法令人信服。其次,中途决定停掉一位教师的课程,这是一个行政处罚手段,应由行政系统负责人(院长)而不是“支书”宣布。“戏院”让“支书”出面,无非是“点”出了此事件的“思想”性质。再次,中途停掉一位老师的课程,这在大学里无疑是一件大事。为了证明此决定的权威性和合理性并体现此决定之慎重和严肃,有必要采用正式的书面通知,这不仅可给卢雪松本人一个正式的解释,也能向校内师生提出一个合理的交代。然而,“戏院”的“支书”在宣布此决定时却选择了与任课教师仿佛是在“路上”偶尔遇见、口头通知的方式,而且事后也拒绝出具关于“停课”的书面决定。这些看上去充满了脱节、“漫不经心”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值得分析的现象。

一位叫做“道德底线”的网友点出了“戏院”这种做法的由来:“有了书面决定,那就是把柄,那就是证据,卢雪松可以拿着它去告学校以及做行政复议之类的抗争,那学校可就麻烦了。卢雪松要告学校,必须要经过行政复议,不经复议,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复议,必须要有行政行为才可以。没有停课通知,你根本就没办法申请行政复议。所以,你也没有办法提出诉讼。”

这种做法显然与1978年到1988年间的“后极权主义”以及此前的极权主义完全不同。1978年以前,一个人的“思想问题”会招致杀身之祸,林昭就是一例,因“异端思想”而丧命的人可被列成长长的名单,如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王申酉等。那时“思想异端”者被隔离或收审期间,当局还组织群众揭发批判。而在“后极权主义”时期,一个人若被视为“思想认识有问题”,“组织上”通常会在比较公开的范围内安排批判讨论,包括尽量说服当事人认识自己的“错误”。80年代初文学界出现过关于朦胧诗的“三个崛起”之争,其中孙绍振的文章在发表之前被人送给某位“主管”诗歌的官员。该官员的指示是:“先发表,然后再组织批判。”这表明那时的意识形态主管官员对自己的举措还是颇有信心、理直气壮的。

从“卢雪松停课事件”可以发现,尽管坚持思想控制这一方针几十年来前后一贯、并无变化,但现在的具体做法变了。首先,因“思想罪”而被处极刑这一页是翻过去了,毕竟以往许多杰出人物的生命和鲜血是触目惊心的。其次,对卢雪松的处理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公开的方式,自然是为了避免舆论的关注,也是防止校方在可能的公开争议中陷入被动。再次,对卢雪松事先不告知,事后不陈述,似乎讲不出多少决定“停课”的道理。与“后极权主义”时期相比,现在“省略”了一个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过程,不再想坐下来认真地劝其认错。最后,“组织上”也放弃了在卢雪松的学生当中“肃清影响”或“流毒”。由此看来,“新极权主义”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它不能在民众面前拿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经得起辩驳的和有说服力的措辞。不管是“三个代表”也好,还是诸如此类的其他说法也好,都很难为广大民众认可,更谈不上让民众通过这些表述与执政党产生共识,加强信任。正因为在意识形态话语方面不便多加讨论,于是“新极权主义”下打击“思想逾界者”的主要手法就变成了直截了当的行政处罚──离职、离岗,令其失去生活来源。

“书记”对卢雪松所说的“同意基层对你的停课处理”这句话的含义是,“停课”的决定并非他本人的意图和作为,是卢雪松所在的“基层”( “戏院”)的决定,现在事已至此,似乎他也无能为力。这一托辞还表明,“总院”负责人中无人愿意站出来为此事负责,他们都想躲在“学校(领导)”这个抽象名义的背后逃避责任。另外,在“书记”的心目中,校内各级党组织任意干涉学术行政管理是天经地义的,而且“下级”党组织宣布的事,“上级”(包括学术行政主管)则不必过问。本来,大学应该实行以学术科研为主体的院长负责制,一个老师在课堂上能不能放关于林昭的纪录片,也应由学术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仲裁。但吉林艺术学院的这起“停课”事件表明,“党组织”的权威事实上凌驾于学术行政的权威之上,前者吞噬了后者,这才发生了学校的党组织“代表”学术行政管理机构径直决定一位老师能否继续教课。而且,当“书记”说“同意基层对你的停课处理”时,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对卢雪松宣布“停课”决定的“支书”固然是“书记”的“基层”下属,他们作为同一个党组织的成员,“上级”默许“基层”的决定似乎还说得过去;但对这个“支书”的决定,吉林艺术学院校方的学术行政主管并不非得默认不可,至少也有过问、讨论的权力,可这一层被“书记”随随便便地就搁置一旁了,仿佛在大学里就只存在着党的“基层”和“上级”组织的权威,而学术行政管理系统的权威不过是个摆设。

“书记”的另一句“托辞”也同样值得注意:“进一步的处理要校党委讨论,校党委很忙,何时讨论无法确定。”从“停课”之日到“书记”对卢雪松说话之时已过去了两个多星期。面对学校里发生了教师因授课内容“政治”上有“问题”而被“停课”这样少有的大事,主要负责抓“思想工作”的“校党委”本应抓紧“处理”,还有什么比本校教师“出了重大思想问题”以致于必须“停课”这种事更为重要的呢?“总院”为什么和“戏院”一样,想要回避、躲闪和拖延,而不能理直气壮地、公开地、直接地指出该教师的“错误”呢?这种表面上的迟钝和麻木所反映出来的是这套机器的执行者们内心的理亏。

二、“卢雪松停课事件”:“组织上”与网民在互联网上的较量

卢雪松的信在“孔夫子旧书网”上贴出后,引起了反响,但这个网站主要是旧书友们交流的地方,影响并不大。随后此信被人转贴到了其他网站,最后转到了国内乃至国外学者经常光临的思想学术网站“世纪中国”(贴出时间是2005年7月21日)。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随即在网站上贴出了“保卫灵魂自由的姿态──读吉林艺术学院女教师卢雪松给该院刘书记的一封信”(2005年7月23日),傅国涌先生很快也写下了“‘让灵魂自由地站起来’:卢雪松老师的选择”(2005年7月25日)。由此各大网站包括一些报纸(如上海的《东方早报》、北京的《新京报》和广州的《南方都市报》等)都参与了“卢雪松停课事件”的讨论。很难想象,在林昭或张志新被杀害的极权主义时代,她们遭遇的残酷迫害会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声援和抗议。

在网友们热烈的讨论、分析和声援当中,卢雪松写下了她的第二篇公开信“我等待着一场愉快的谈话”。此信于2005年7月29日在“燕南网”发表,“世纪中国”随即登出,第二天便被置于“世纪中国”网站的首页,该网站还发出“在线讨论”的邀请,并约请卢雪松参加讨论。据笔者后来得知,此时一些媒体的记者也赶赴长春,采访“卢雪松事件”。

卢雪松在7月29日的这篇公开信和7月31日写的“送给我的一位‘学生’的三句话”中,提到了学生中的“告密者”。她表示:“我被告发的内容是从我和班上一个女生的私人交流扯出来的,我想这无非是同学间的恶性竞争”(见其7月29日公开信);“该书记说这交流是被另一个同学反映上来的”。由此看来,当卢雪松面对面与一位女学生谈话时,还有另外一个学生在旁边,“告发”更可能是“第三者”所为。声援卢雪松的网民对“告密者”表达了切齿痛恨,很多人也谈到了自己曾遇到的被“告发”的经历。中国人民大学的张鸣教授还专门写了“告密者和告密奖励者──对卢老师的一点回应”一文。

吉林艺术学院校方及其“组织”上的人们可能从来也没有想到,自己“悄悄”地处罚卢雪松的行为居然会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并掀起了轩然大波。在铺天盖地的网络话语的力量面前,校方这些长期习惯于在“组织上”这面大旗严严实实的保护下在校内神气活现的人们,一转眼间就颜面尽失、威风扫地。他们当然非常不习惯这种从未有过的难堪局面,尤其不愿意接受“组织上”败在公众舆论面前这样的结果。于是他们开始行动了。

2005年7月31日中午12点49分,在“燕南网”傅国涌先生文章的下面出现了一个网名为“卢老师的学生”的跟贴:“……你被停课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你劝同学退党,并且捏造很多污蔑共产党的事情,你给了同学一本很反动的书籍,内容就是反对共产党的,然后你劝她退党!她回家以后就吓哭了,不知道怎么做,才会去找学校的党组织解决问题。这是我们──你教过的孩子们都知道的事情。现在看着你在网上无理取闹,我们真的不能眼看着学校和同学受到侮辱而不理,所以,劝你停止你的无理取闹,安静的想想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也奉劝那些不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不要参言此事!这是我们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再瞎搅和!道听途说的人,没有发言权!!!!”这篇跟贴虽然用的是“学生”的名义,却露出了居高临下教训人的官式口吻。诸如指责卢雪松“无理取闹”,以及“道听途说的人,没有发言权!!!!”之类的话,其实很象是吉林艺术学院校方的看法,至于“奉劝那些那些不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不要参言此事”这样断然的警告,就更接近该校校方那种“权威”式口气,完全不象一个在校大学生的言谈。

刻意打击卢雪松的“黑手”不仅伸到了燕南网这样的大网站,还出现在一些个人的“博客”上。有网友指出,在他的“博客”里出现了这样的字样:“势利的‘公共知识界’:第一,您并不清楚真实内幕,卢雪松是一名XXX分子,向学生散布九聊(\楷体{编者按:应为“九评”,但此处为了不被过滤删除,写成“九聊”})共产党信息。第二,党组织已经对其进行劝解,无效才这样做的。第三,您未经吉林艺术学院法人同意擅自在互联网上进行曝光,你等着坐到被告席上去吧。”这段话的第二点显然是公开撒谎,因为卢雪松被停课前以及停课之后校方从未找她详细谈与此次“停课事件”相关的任何事。从这样的谎言可以遮掩校方的行径这一效果来判断,谎言的制造者应该是校方人员或其授意之人。这段话的最后一句显然是针对卢雪松的公开威胁,这就更露出了发言者的马脚。

这天下午15点08分,“世纪中国”论坛上出现了一份网名为“gggg”的跟贴。它针对原定于8月2日晚间举行的“卢雪松停课事件”的在线讨论提出:“尊敬的世纪中国论坛:请不要做出盲目的举动,请尊重每个单位的权利,不要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妄对别人(或单位)评论,请取消明天的讨论! 一位关心你们网站的人。”其口吻完全是官方的。

紧接着,一则署名为“吉林艺术学院发言人”的贴子“关于吉林艺术学院卢雪松停课情况的公开说明”,于次日首先出现在一些个人的“博客”和一些网站的BBS上面。这份“说明”上贴“燕南网”的时间是8月日上午10点47分。在这份声明的最后有这样的语句:“希望各方面人士在发表自己的言论前,首先要了解事实的真相,这样才能真正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负责。”这种语气照例是“组织上”惯用的,然而,“说明”的起草人显然昏了头,居然以一个学院的“组织”名义向全社会发号施令起来。难道全中国关心此次事件的民众都必须对吉林艺术学院这个“组织上”负责吗?

2005年8月1日16点整,网名为“枯瘤”的网友在“世纪中国”论坛发贴,怀疑这份“公开声明”的真实性。结果,45分钟以后,吉林艺术学院校方作出了反应,于16点46分正式将这份“声明”贴到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的首页上。校方的这一举动不仅证明了它确实发出了这个“说明”,而且也让人联想到与这个“说明”内容相关的其他匿名贴子的真正出处。

许多网友对“吉林艺术学院发言人”这个身份提出了强烈置疑。为什么该校“校党委”、“校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不愿意直接出面,却要采用一个法律上并不能代表该校当局的“发言人”这样的名义?为什么要把校方人员所有的面孔都深深地镶嵌在一堵厚厚的“无名氏”墙壁背后?为什么故意使用匿名、甚至伪造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威胁恐吓网民?

校方的这份“声明”中有三点特别值得注意。第一,绝口不提有关林昭的纪录片一事。互联网上对卢雪松的第一波声援热烈讨论了这部纪录片,声援者们介绍了这部纪录片在民间放映的情况以及报纸、杂志上的相关评论,以及关于该片导演、独立制作者胡杰的报导。校方显然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不敢再就这个纪录片多谈一个字。第二,刻意回避涉及那个向校方“告发”卢雪松老师的学生。显然也与互联网上卢雪松声援者对“告密者”的强烈抨击有关。第三,高调“披露”了一些情况,以便恐吓封堵所有声援卢雪松的声音。

吉林艺术学院的“说明”这样写道:“该院辅导员和党总支负责同志发现有名学生(预备党员)思想消沉,情绪低落,并流露出退党的思想倾向。经过党组织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该同学提高了觉悟,向组织反映卢雪松在课后向其传播法轮功组织有关诬蔑、歪曲、诋毁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材料,并向数名学生介绍有关退党的网站”。

应当指出的是,该“说明”竟然公开使用目前媒体管制中按照官方要求必须过滤掉的“敏感词”,是非常罕见的现象。自从1999年中国开展了对“法轮功”的大规模“批判”、“肃清”之后,“法轮功”这样的词是严禁在媒体上出现的,除非是官方“组织”的批评文章。至于“退党”一事,官方则指其为“谣言”,当然更不会介绍此事与“法轮功”有关。在中国人们根据常识可以判断,涉及到这等重大事情的字眼,除非由最高当局发布,其他机构是不敢轻易进入禁区的。吊诡的是,吉林艺术学院这个很小的单位居然敢公开使用高度敏感的禁用词,还事实上介绍了官方极力否认的事。果然,有网友不失时机地提出了“疑问”,大意是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组织纪律啊”?或许,该校在当局默许下,用“公布”与“法轮功”相关的材料为“杀手锏”,以封杀网民对卢雪松的声援。

尽管这份“说明”使用了一个“吓人”的罪名,互联网上还是有人站出来为“法轮功”成员说话。8月1日下午5点多署名为“韩牙”的网民在一个小网站上贴出了一篇文章,标题为“我们现在如何救济卢雪松”。特别需要提到的是,该文中用“带着红字”来形容被“污名化”的卢雪松的处境。这篇声援文章第二天(8月2日)在“天涯”、“燕南”、“世纪中国”等网站广泛传播。在情形最为微妙的时刻,这篇文章起到了非常关键的平衡作用。

8月2日晚原本是“世纪中国”关于“卢雪松停课事件”的在线讨论时间,由于上述官方“说明”产生的压力,这次在线讨论不可能举行了。但这天晚上还是来了很多网友,发了许多帖子。当晚10点12分,“燕南网”首先贴出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的“请吉林艺术学院不要再制造一个‘有害的先例’”一文,给了人们很大的鼓舞。

紧接着,“凯迪网”的“猫眼看人”贴出了一份署名为“道德底线”的文章,题为“一位网友与卢雪松的见面记”,其中所透露的信息令人感到沉重。8月2日下午3点,这位网友与卢雪松见了面,回家后写了这篇文章当晚就贴了出来。文中谈到,卢雪松原来雇佣的“保姆吓跑了”,“她(指卢雪松──笔者注)目前情况很困难(如何困难我不能说,没经过她的同意我不能说,以免给她带来进一步的困难)”。这说明某种不该降临的事情已经发生。

8月12日“世纪中国”网站上署名为“mountains”的网民发贴:“据可靠人士透露的可靠消息,卢雪松目前已被取保候审限制自由,生活陷入困境。”然而卢雪松究竟有何罪名却始终不祥。看来,就在吉林艺术学院校方贴出其“说明”之时,处理这个事件的“党组织”已经为专政机器所取代,前者退场,后者出场。据悉,卢雪松老师目前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未恢复上课。

用专政部门来对付教师和学生“私下交流”中出现的“思想问题”,我们似乎在“新极权主义”下又看到了林昭事件的影子。

当代中国研究

MCS 2005 Issu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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