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思高
馬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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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蘋果日報》

(编辑过)

原本以為還有一兩日時間讓《蘋果日報》苟延殘喘,結果突如其來的,不但《蘋果》忌日被提前至明日(2021年6月24日),而且最新的消息是《蘋果》網上版內容在踏入零時一刻就可能全部消失,只留下一頁停刊告示。

26年的光景,《蘋果》見證著香港主權移交、記錄著香港民主與自由的逐步消失,到如今,自身亦由報導者變成受害者,刻印著香港僅餘的一絲新聞自由的消失。

《蘋果》停刊的導火線,源自資金鍊被斷;資金鍊被斷,則源自香港政府引用國安法對其的調查與資金封鎖——請緊記,只是調查,尚未定案。港府大可對《蘋果》講一聲「只是依法辦事」,不影響新聞自由。只是大家心知肚明,辦報者不是食西北風就能糊口,只是資金鍊一斷就「玩完」,作為傳媒你還敢得罪能輕易斷你米路的政府嗎?

講起傳媒對陣政府,也許大家都聽過一場在美國的經典訴訟:《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在有色人種被受歧視的上世紀60年代,《紐約時報》因為刊登一篇社論,指責警察暴力對待爭取權利的有色人種示威者,結果被相關的警察局長訴以誹謗。這場訴訟經歷長久的上訴、再上訴、終極上訴,結果在聯邦最高法院的終極判決下,推翻此前所有不利於《紐約時報》的判決,不但救回了《紐約時報》一命,更直接地在美國建立起傳媒人「第四權」——監督政府、批判官員——的地位,保護了新聞人能在面對公共事務與議題,特別是評擊官員方面能夠暢所欲言。

當然,如今在香港,我引用此例子去比較《蘋果日報》的狀況的話,也許會違反國安法。所以我必須戴上大大的頭盔:我講述美國保障「第四權」的歷史,不代表我打算藉此「外國勢力」例子指責香港政府滅絕「第四權」。

撰文之時,距離《蘋果》大限日只有最後半小時,而最後一份《蘋果》的印刷量也出來了:一百萬份。這一百萬份的《蘋果》,紀錄著的不單單是其過去26年歷史的終結,更可能是香港「新聞自由」的陪葬。將來的事,無人預測到,但如果現今有人對我說,香港將來會再有自由,我也許只會回一句:醒醒吧,《蘋果》都消失了……

《蘋果日報》,以及其上上下下的傳媒人,請珍重,「江湖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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