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荏
言荏

24小時,25種心情。

舊文_咖啡

注:這是一篇舊文,10年前寫的,那時剛剛愛上喝咖啡,現在卻是沒有咖啡因不行了。星巴克也早已不喝了。

今天,外面也飄着綿雨,倒也呼應了那時的感受。

......

今天本應可以再多睡半個小時,但昨晚忽然很想很想喝莫卡咖啡,所以起了個大早。

到了咖啡店點了牛角酥和一杯熱的低咖啡因莫卡,店員很友善,介紹了白巧克力莫卡,喝了一口,雖然沒有感到有什麼不同,但是心還是暖暖的,這樣的早上,太奢侈了。

星巴克被文化人罵是全球化底下的消費品,跟麥當勞和迪士尼樂園一樣,是現代主義機械主導下的倒模文化,販賣個性,消費個性。

但我卻愛星巴克,愛她的煞有介事,愛她教懂香港人怎樣喝咖啡,怎樣附庸風雅。

愛咖啡,但不敢喝:

那年準備考大學,每晚開夜車前都沖一大杯的黑咖啡,吞藥似的倒入肚子裏;最後考的是文學,考完卷一後,有休息時間,在考場的小賣部買了一罐咖啡提神......

卷二開考了,一提起筆,竟然抖得寫不到一個字,焦急得眼淚也差點出來了,大約十分鐘後情況才開始好轉......

此後,只愛聞咖啡香。

那一年,在三藩市,8月的初秋,乍暖還寒。

那個黃昏意想不到的寒冷,飄著綿綿細雨,地下暖氣管因溫差而噴出一團團的蒸氣。我一路跑著,避雨也避路上的蒸氣,跑著跑著,跑進了星巴克,點了一大杯低咖啡因莫卡,腦中想起了sting的 English man in New York;

我,一個Chinese girl in San Francisco,有點可憐,也有種莫名的感動。

從此愛上三藩市,也愛上莫卡咖啡,低咖啡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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